时不时我会从他的眼睛里窥见一簇鎏金,又或是看着这簇金色没入瑰红里。 而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被更加激烈地对待。 像是在和另一个自己攀比似的,在给予我泪水与快乐的这一方面,征十郎飞速地进步了。 至于那些不值一提的事情,我其实不太能记得起。 稍微印象深刻一点的是发生在夏天到来之前的一次被人搭讪。 之所以会印象深刻也并非留下了什么美好的回忆,反倒那天发生的事情让我的心情感觉有些恶劣,所以才记住了对方的脸。 当时我正在美国参加学习。 镜夜叔叔恰好也在洛杉矶,在他的“盛情”邀请之下,我勉为其难地从下榻的酒店里挪到了街上,慢悠悠地往镜夜叔叔订下的餐厅移动。 在这种街头文化盛行的地域,游行、涂鸦、滑板、音乐……但凡是人能够想到的,几乎都可以被搬上大街。而当我路过某个街区时,熟悉的物体砸地声吸引了我的注意。 隔着一面铁丝网围出来的场地里,一群野蛮人正在打篮球。 会说他们野蛮是因为从我自铁网的这一端走到另一端,仅是如此短暂的这段时间内,这群野蛮人便突然开始带球打起了人…… 委实说,这完全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直面“暴力冲突”所带来的场景。 飞溅的血沫之间,我并不差的动态视力甚至捕捉到了夹杂在其中的几颗白色牙齿。 当即我感到了极大的恶意与不适,一边加快脚步离开,一边决定报警。 然而在我越过那座街头篮球场,挪开目光拿出手机后,我的手机却被一只突然从我背后出现的手夺了过去。 “是打算见义勇为吗?这位小姐。” 说话的是一名身量和青峰火神那两人差不多的金发青年。 他偏头看着我手机屏幕上刚摁出的一个9和一个1,露出颈侧的刺青。 谁能想到我都那么谨慎地避开了事发地点,居然还是有人看出了我意图并且跟在我身后。 力量与体型的差距都过于悬殊,身边又没有保镖跟着,我只能忍下皱眉的冲动,不用声色地同他交涉道:“不知道你误会了什么,我只是找不到路想打电话问路,如果你不打算当街抢劫,麻烦把我的手机还过来。” “噢?问路?”青年轻飘飘地忽略了我话语间的愠怒与不满,他弯腰躬身主动拉近我们之间距离的那一刻,那种街头混混般的不良气场还是让我警惕地后撤了一步。 “像你这么聪明的女孩还会迷路?”他意有所指地笑起来,“刚好有空,我来帮你带路吧?” 他用另一只空着的手径直伸了过来,似乎是打算来揽我的肩。 我几乎能感受到这个混混手掌热得令人感到恶心的温度,差点原地跳了起来,当即往他膝盖上踹了一脚。 这人大概是没想到我会突然反抗,毫无防备,以及我的力气还算可以,他向后跌坐而去,被抓在手里的我的手机也滑落出去。 趁着这绝佳的好机会,我赶忙捞起自己的手机,往人多的地方狂奔。 见到镜夜叔叔后我立刻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随后我们一起去报了警,不太幸运的是我当时被那个金发混混拦截的地点附近的监控盲区太多,所以即使我能指认,一时半会也没法追查得到。 而除了金发纹身加长得还算能看之外,我也没能再更细致地描述出那人其他更具体的特征——实不相瞒,我虽然是四分之一个高卢人,可我平时所见的都是亚洲人,大部分欧美洲人的脸在我的脑海里很快都会被同化成一个样,说白了,我这方面的确是个脸盲。 并且就连我所描述出来的金发和纹身这两点,在洛杉矶也完全不罕见。 所以由于找不到人,连律师函都没法发,最终这件事情还是就这么被揭了过去。 但镜夜叔叔对这样的结果很不满意,到头来还是我安慰他至少我还踹了那人一脚不算亏。 这件事情当然以光速传遍了我的家族群。 不说爸爸妈妈他们,征十郎自然也在第一时间得知了。 回到东京的飞机落地时他还专门自己开了车来机场接我。 分开了一周多的时间,再加上遇到的意外,再见的第一时间我就得到了一个来自征十郎的、非常用力的紧密拥抱。 当天晚上我又颠倒了时差没能让我在东京的夜里精神百倍地打开Matlab做模型。 征十郎先是把我压在沙发里,之后等我迷迷糊糊了,又抱着我在公寓里“漫步”。 全程他都没有把我放下来过,如果不是第二天下午还有课,我觉得他可能根本不会停下来。 大学一二年级的通识教育阶段,除了授课时间不同,所有学生要学习的课程都是一样的。 我和征十郎所有的课都在一起。这让我想起来,我们国中高中六年分班也从没被分开。 “是征十郎去跟老师提议的吧?”隔了这么些年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这件事。 讲台上的老师还在滔滔不绝,我只能把想说的话写在草稿本上,像以前那样给他传小纸条。 征十郎看见我的字迹就笑了起来,将草稿本拿过去,写完一句话后再推回来。 ——莉绪现在能意识到也不算太迟。 写完他还在最后画了个“:)”的笑脸。 从那次在洛杉矶遇到意外回来之后,我发现征十郎更粘人了——并不是那种堪称监视的、见不到人就要疯狂打电话确认、令人透不过气来的粘人,而是十分隐晦的、只会在我半梦半醒之间才敢表露出来的焦灼与不安。 这还是我有一次做完没睡着时发现的。 征十郎将我紧紧地抱在怀中抚摸,在一阵轻柔过后,他的力道又会突然加重一点,然后像是担心弄醒我那样再度放缓。 他仍然在对没能找到当时那个差点碰了我的街头混混而感到愤怒,依旧在对我可能会受到伤害这件事而感到恐惧。 无处倾泻的怒火与紧张感始终笼罩着我的枕边人,只有我抱着他的时候,他才会稍微平息下来。 这样的征十郎让我想起了以前不知道从哪读来的一句: 世界上只有两种动力,爱与恐惧。 于是在那一小段时间里,为了安抚我的征十郎,回到公寓之后总是我在主动挑起。虽然到了最后照旧会由于我的体力不支而回归常态,但是能居高临下地看着征十郎为我兴奋沉醉着迷的脸,对我来说也是十分新奇有趣的体验。 我喜欢征十郎轻哼的声音。 我也喜欢征十郎为我流下的汗水。 我还喜欢征十郎望向我时黏黏糊糊宛如泥沼的目光。 他在想些什么,我能有什么不知道的? 我都知道,所以才更愿意接受了啊。 不过说到底我还是喜欢躺着或者趴着,因为不用我自己费力。即使是要曲着腿,征十郎也经常会用手掌抬着我的膝盖弯。 的确是个懒人没错。 我在心中这样为自己定论。 转眼时间就来到了七月,大学生也放暑假了。 天气热得不行,我被征十郎带到赤司家的体育馆。这里不对外开放,不过只要是和征十郎认识,谁都可以来这里练习。 不说洛山和奇迹世代的那群家伙,他们的前辈后辈也都可以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使用这边的场地。 毕竟当初特地修了个这么大的体育馆,就是为了能让大家一起随时有地方打球的,每次来之前还要问就太麻烦了。 至于更外围的地方,则是当初黑子策划的针对小孩子的[篮球教室]的场馆。 我听征十郎说,和黄濑关系很好的笠松前辈、难得少有能制住青峰大辉的今吉前辈、还有紫原、绿间他们几个高中时期的前辈,最近一直有来这边训练。 “他们几个当初怎么凑到一起的?”我躲在阳伞投下的阴影里,半步都不敢跟丢它的影子。 今天实在是太热了。 如果不是征十郎说要出门和实渕前辈他们一起看两支街头篮球队伍的比赛,我大概会打破自己之前连续八天不出门的记录。 “他们几人都对街头篮球很感兴趣,然后商量着报名了和炸脖龙的对抗表演赛。”见我这么怕热,征十郎很是贴心,没有再把我的手握得严严实实,而是只牵住了我的一根手指,总之不管怎么样都要挨在一起。 炸脖龙这个名字的狂野程度,不管听到多少次,都只会让我想要吐槽起出它的人真的很没品位。 “真的好难听……”结果还是没忍住吐槽了。 “的确很难听。”征十郎爽快地附和了我的感言。 从小就乖巧懂事听话有礼貌的我的丈夫,现在正被我带着一起在背地里说其他队伍的坏话呢。 我有点罪恶,但老实说又有点得意。 以为是不对外开放的体育馆,馆内的所有设施基本都是由征十郎自行定夺安排的,所以他会在这里安排上一间专属于洛山的休息室也完全不奇怪。 我们到时,实渕前辈他们都已经在了。 “公主~小征~快来,马上要开始了!” 电视是打开着的,上面的主持人正在介绍双方入场的队伍。 首先入场的是笠松前辈他们的队伍,名字比起炸脖龙有品味多了,“Strky”这个自造词光是发音听着就顺耳! 当镜头一转对准赛场对面的炸脖龙队时,我看清电视上那个穿着黑色4号球服的脸,当即瞪圆了眼睛。 “怎么是他?!” 怎么是这个当初我在洛杉矶街头遇到抢我手机的混混啊! 而且还是和征十郎一样的4号球衣,居然还是主将嘛?! 难怪当时我要报警的时候他把我给拦下来了,原来是怕自己的队友进局子妨碍他们打球??? 一瞬间我对之前发生的一切都恍然大悟了。 “莉绪?”征十郎陡然握紧我的手,“怎么了?” 实渕前辈他们也都关切地看着我。 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我清了清嗓子,随后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自己当时的遭遇。 “人模狗样的渣男!”实渕前辈听后当即对着电视里那个金发男骂到。 “球品不好,人品也不行……恶心!”叶山前辈跟着吐舌头,像嘴里飞进了一只苍蝇。 根武谷前辈看着倒还算镇定,不过他摩拳擦掌的模样已然说明他很想跟这群家伙打上一场了。 至于征十郎…… 征十郎…… 征十郎生气了。 这是我唯一可以肯定的事情。 并且这份怒火,在看到笠松今吉前辈他们被蔑视玩弄、以及这位炸脖龙的主将发表了一番“这个国家所有正在玩篮球的人,现在要么放弃要么去死”的言论之后,烧得愈发猛烈了。 这番践踏他人人格的发言,别说征十郎他们这些球员,就连我这个旁观者也在后悔当初怎么没有坚持掘地三尺也要把这家伙找出来,起诉告上法庭让他尝尝人类文明社会铁拳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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