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哭得很伤心, 我知道, 因为她失去了全世界最爱她的妈妈。】 【但是我不会流泪,因为圣人有言, 男儿有泪不轻弹,为女人哭,是懦夫所为。】 谢皎塑造的“我”,娶了一个故乡之外的女人,生了一个女儿。妻子和女儿的三观是一致的——有着现代人正常的三观,而我和故乡的人三观是一致的——封建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和女儿带着妻子的骨灰回到了故乡。 费尼亚乖乖的蹲坐在谢皎桌子上,紫色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飞快地从谢皎打出来的一行行文字。 【我离开故土已经很多年了,对于故乡,我是非常思念的。无论是河水上漂浮的青荇,还是郁郁葱葱的竹林,都美丽得让人内心深处感到柔软非常。尤其是黄昏的时候,朝霞的霞光笼罩在远方的山上,潺潺的河流在霞光下波光粼粼,看起来美丽无比。 而美好的不仅仅只是故乡的山,故乡的水,还有故乡的人。 在我记忆里,周围的女子,我的母亲和姐姐妹妹都是娴静美好,我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周围邻里都是那样的文雅有礼。】 总之,谢皎在描写“我”记忆的故乡,真的是夸成了东方桃花源,人间乌托邦,看得旁边的小猫咪陀思只觉得她写得完美到太过虚假。 虽然说谢皎之前写的《末世笔记》里,“我”在回忆末世之前的国家,也是夸成一朵花,但是至少看得出来,就算是再记忆美化,再瑕不掩瑜也掩不住瑕的存在。但是在这个《救救孩子》里面,真的是夸到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是当“我”带着孩子真的回到了故乡,寇口裙依五而尔期无二八衣追肉文补番车文记忆里的完美一步步被撕开。 从一回故乡开始,父母的态度就是对于亡妻的不喜,他们说亡妻命不好,短命不说还只给“我”生了一个女儿而不是儿子,他们甚至不止是对“我”说,还当着“我”的女儿面前说。 为此,“我”女儿在只面对“我”的时候,大哭了一场。 作为一个丈夫,“我”其实是不合格的,但是作为一个父亲,“我”深爱着我的女儿。所以在女儿哭的时候,“我”很耐心的哄着她。 这个时候,第一场思想碰撞出现,谢皎在这里,将父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和女儿的“家里又没有皇位给儿子继承,就算是有,凭什么儿子可以女儿不可以”的男女平权思想出现。 第二场思想碰撞是裹脚。 是的,裹脚,如果之前莉莉这个名字还让人怀疑时代背景是东方还是西方的话,那么当“裹脚”这个词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明朗化了,谢皎写的就是东方,并且直指某个大国。 谢皎:老娘生生世世水国黑! 大舜的缠足,是用布把脚束得瘦一点,好看一点,不管解不解开缠足布都可以跑跑跳跳很正常。作为一个古董灵魂,谢皎可以说一句实话,就像现在有女孩会穿束腰内衣来显得腰细一样,大舜时期的缠足其实就是同样的道理,把脚缠得瘦一点穿鞋好看。毕竟那个时候没有凉鞋,不像现在这样一伸脚就可以看到脚丫是胖是瘦。 就算是现在,那些能够做足模的脚,哪一只不都是纤细瘦白的?谁会拿个猪蹄去当足模? 至于什么弯曲脚掌骨断筋摧,那都是水国干的缺德事!妈的还甩锅大舜,真特么要多不要脸就有多不要脸! 所以,第二件矛盾冲突,就是裹脚,而“我”在听到女儿哭声之后闯入屋子,看到自己记忆里一直温柔慈爱的母亲,举着儿臂一样粗的棍棒朝着女儿的脚趾用力捶打。在“我”阻止之后,还振振有词说女儿年龄大、又不听话,裹脚的时候需要把她的脚趾骨折脱臼,这样才容易把小趾跟的部位向脚心内侧往下拗得下去,拗折裹瘦,一双脚也特别软绵,柔若无骨。 她才话里话外的责怪“我”的亡妻,说她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居然没有在女儿四五岁的时候就给她把脚裹了。 看着这样的母亲,“我”感到很陌生。 再往后,一次次的矛盾与冲突事件,无论是要拿亡妻尸骨去配冥婚还是家里和邻里窃窃私语的指责女儿不知检点和同龄的小男孩踢球有肢体碰撞。 更有甚者,【那些三姑六婆翘着兰花指捻着瓜子磕,在莉莉经过时过来问好,嘻嘻哈哈的说着话。】 【“莉莉,你爸爸要娶新媳妇了,他就不要你了!”】 【“我爸爸才不会!你胡说!”莉莉气得涨红了脸。】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规矩?”】 【“你奶奶现在就在被你爸爸相看新媳妇,这有了后娘啊,自然不要女儿了。”】 【“谁不想要儿子啊,”看着哭着跑了的小丫头,其中一个老阿婆磕着瓜子,上嘴皮子一碰,瓜子皮混着唾液就吐到了地上:“女孩子不过是赔钱货罢了。”】 【“就是就是,”旁边大娘吃着炸豌豆:“这要是放在几十年前,哎呦,谁家媳妇生女儿,不溺死在马桶里都是慈悲菩萨了,哪像现在,啧。”】 【“说得有理,说的对。”众人连连称赞。他们都是生了儿子的人,自然是傲气得很。】 之后,“我”去理论,不仅被那些三姑六婆奚落着“不过是开个玩笑,小丫头片子年龄不大脾气不小”之类的难听话,更有甚者,还劝“我”说什么养姑娘就是赔钱货,不如卖去给人做童养媳之类的话。 在这样压抑又痛苦的生活里,“我”一次次的回想起亡妻和女儿在故乡之外生活的快乐,感到自己只是站在中间摇摆的指针,过去多年的教育让他本应该指向父母和故乡,但是出于一个父亲对于女儿的爱,让“我”无法忽略女儿的哭泣和呐喊。 而在离乡七八年,早就习惯了故乡之外的生活的“我”渐渐地发现自己也与故乡之间的格格不入之后,“我”迷茫了。 将侮辱视为夸奖,将鞭打视为爱抚,将奴役自己视为荣耀。到底是我错了,还是这个世界错了?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和“我”一样从故乡之外回来的发小,因为宣扬自由民主、解放封建思想而被杀头,周围都是嘻嘻哈哈说说笑笑围观的人,以及嚷嚷着“人血沾馒头可以治疗肺病”。 是的,谢皎写的这一段,就是借鉴了鲁迅先生的《药》以及电视剧《觉醒年代》的情节。 费尼亚真的是从头到现在全程看傻眼了,无论是那些可以说得上是酷刑一样的裹脚文化,还是那段拿死者骨灰配冥婚,这些隔壁大国的陋习都把他看傻了。 不是,他们俄罗斯有没有这种陋习?太可怕了,尤其是那个裹脚,他光是看着都觉得,emmmmm这招做刑罚应该效果不错。 而到了这一大段文字,他看着那个没有写名字、死去的发小,心里面挺不好受的。在费尼亚眼里,这个发小他年轻、稚嫩、天真,甚至有点蠢,却有着最炽热明亮的灵魂和最坚强的革命之心,但是他死了,冷却人心的则是那些冷酷麻木的愚昧观者。 而这些人,却是这位可敬的革命者献出生命都想保护的人。 可悲,可叹,又可惜。 这件事成为了改变“我”的导火锁。 【为众人抱薪者,却使其冻毙于风雪;为大众谋福利者,却使其孤军奋战;为自由开路者,却使其困顿于荆棘。】 【这样的故乡,这样的社会风貌,真的有存在的价值吗?】 【在故乡的漫长历史当中,一直都存在这两种恐怖屠杀。一种是战争时期或者感情冲动下进行的屠杀,一种是无意识的冷酷屠杀。一个只持续了数月至多几年,一个则持续了千年以上。一个使千万余人死亡,一个则使一亿人丧生。但是我们只恐惧于战争的死亡,只畏惧于杀人魔的滥杀,但是对于刀枪剑戟一瞬间带来的死亡,难道能够比得上千百年来思想奴役带来的慢性屠杀吗?短暂的疼痛后的死亡,能比得上被层层叠叠的血泪溺死的绝望吗?战争时代所填装的棺材,一块墓地就能容纳下了。可那自古以来的真正恐怖,那种不可名状,惨绝人寰的恐怖,其所填装的棺材,让人视而不见麻木千年的无形屠杀,难道,不更为应该为之反思反省吗?】 【我被这种冷酷麻木的思想束缚了一辈子,难不成,我还要我的孩子沦为这这样的被压迫者和压迫者吗?】 【谁来救救孩子,谁能救救孩子!】 【救救孩子......】
第38章 凭着一腔愤恨与不甘, 谢皎几乎是不眠不休的肝了6天(谢皎:也不能说不眠不休,一天怎么也睡上了五个小时,饿了就拿冰箱里放着的便当or煮熟的饺子加热对付一口), 就连费尼亚, 也是她饿了吃饭的时候, 才想起来给他倒猫粮。 结果,就是她挠出来这部20多w字的小说《救救孩子》的中文版、英语版和俄语版。 保存好之后,谢皎摇摇晃晃的拿着干净衣服去了卫生间,放热水的同时把身上的脏衣服扔进洗衣机里, 然后躺进浴缸拉上浴缸盖板。 微凉的皮肤接触到滚热的热水时, 每一个毛孔都似乎发出舒适的叹息, 全身的疲倦都似乎释放出来,谢皎缓缓地舒出一口气, 打了一个呵欠, 闭上眼睛, 享受泡澡的快乐。 她也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大脑处于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 直到属于费尼亚的喵喵叫声以及抓门的刺耳声音接连不断响起, 她才模模糊糊的醒来。 我,我这是睡着了吗? 水温, 好像不太热了,我这是泡了多久? 谢皎慢吞吞的醒过来,全身就像是没劲一样艰难的侧过头, 从里面拉开浴室门, 拉开了一道可以让小猫通过的缝儿:“费尼亚?” 她目光停在自己手上, 真的是泡得有点久了,手背的皮肤泡得有点透白, 青色的血管看起来格外分明,而指甲变长还变得软了点,手指的指腹更是皱皱巴巴的。 “喵!”发现谢皎泡了一个半小时(费尼亚:以往她最久也就是泡了一个小时),他担心她人淹死浴缸(费尼亚:才不是为了她活着我就有盘子舔!),最重要的是,太宰治那个不讲究的家伙又双叒叕撬门进来了! 作为谢皎养的猫,他经常听到她用俄语对它吐槽,甚至她也义正言辞对太宰治提出过撬门这种事情给她带来的困扰——你说他撬门进一个独居的黄花大闺女家里,她穿戴整齐的时候倒还好,你说要是遇到她换衣服或者洗澡的时候,她尴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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