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九真看着青涩腼腆的少年踉跄着离开, 背影逐渐消失在院墙外,绝美的面庞上明艳的笑意渐渐收敛起来,定格在一个微妙的弧度。 张无忌, 这个名字可真是耳熟极了。 白狐般的美人微眯起狭长的眼眸, 眼尾一抹嫣红的颜色越发妩媚,眸中的笑意越来越深, 越来越幽暗。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走,我们去见爹爹。” 朱九真来到书房时, 红梅山庄的庄主朱长龄正在里面练字。 他是个相貌清俊的中年男人, 纵然上了年纪,但因长年优渥的生活保养得宜,仍能看得出年轻时的风采。 站在书桌后提笔练字的他看起来气质儒雅, 像位书生。 他也并非装模作样地附庸风雅, 那上好的白鹿纸上弥漫着幽淡馨香的徽墨落下的是一个个苍劲有力、笔走龙蛇的字体。 只是落笔太急,锋芒太露,但谁也不能否认这是笔好字。 不过这可不代表朱长龄真就只会舞文弄墨了, 他的武功比起他的字来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事实是作为昔年南宋时天下五绝之一的南帝一灯大师的弟子书生朱子柳的后代,武器是判官笔,练字也是修习武艺的过程之一。 书房的装饰清理雅致又不失富贵风流,但朱九真一走进来仍是让这方天地霎时变得富丽堂皇,恍如金碧辉煌的宫殿一般。 朱长龄瞧见女儿来, 是很惊喜的。 毕竟这是他独生的爱女, 毕竟他这女儿生地是如此美丽非凡,而更妙的是她在武学上毫不逊于容貌的天赋异禀, 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个聪明的头脑。 朱长龄坚信他这女儿绝不可能泯然众人矣。 他们也确实在筹谋一件大事。 “今日怎么来书房找爹爹了?不去当路营驯你那些狼了?你若不趁回来紧紧它们的皮,等翻年你出了门, 可没人能管得住这些狼崽子。” 即便是武林世家,天天与野兽为伍还是很让人心惊胆战的,尤其是狼这种凶猛又狡诈的野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凶性毕露,反咬一口。 可偏偏朱九真喜欢。 但听他这么说,她只是不以为意地轻轻笑了一下,“不听话,爹爹杀了就是。” 朱长龄摇摇头,他可不敢动她的东西。 朱九真走到他身边,从他手里抢过那支精致的狼毫湖笔,随手在他写好的那副字上涂涂画画,大片的墨迹晕染开,瞬间就毁了一副好字。 朱长龄急了,“诶,我写了一上午呢!” “爹爹别急嘛,女儿要送您一件礼物呢~” 朱九真嗓音娇娇俏俏的,就像做错了事又理直气壮撒娇的小狐狸,让人不但无可奈何地生不起气,看她容颜娇美还忍不住心生怜爱。 朱长龄看着那已经一塌糊涂的字,没信,明了是因为刚才的话得罪她了,以她霸道又掌控欲强烈的性子,是绝不容忍别人动她的东西的。 即便是置喙一句,都能惹的她不快。 她又一贯睚眦必报的性子。 谁让她一分不快,她就要回报三分甚至十分,即便是他这个父亲。 也正是因为他的身份,才只是吃了这样一个软钉子。 作为父亲连女儿都管不住自然是很没威严,朱长龄即便疼爱女儿,但也没开明到这地步,而事实说来也有些难以启齿。 江湖上是一向以武为尊的,而朱长龄已打不过朱九真。 如今红梅山庄的庄主虽说还是他,但各处的管事却无不被朱九真陆陆续续替换了一遍,且他还无知无觉,等反应过来上下已是对她言听计从。 朱长龄初时恼怒又觉骄傲,最后还是无可奈何。 毕竟她是他独生女儿,毕竟她手腕如此厉害,更重要的是,他的好女儿为他献上了一个比荣华富贵更令人心动的计划。 “爹爹,你瞧这幅画怎么样?” 朱长龄不过走了一下神,待身侧女儿一声呼唤,他低头就见自己被毁的那一幅字已经变成了一副浓淡得宜、栩栩如生的水墨画。 画上是一处旷野,一个瓜子脸,相貌英俊的少年武士,左手持银钩、右手挥铁笔,正和五个凶悍的敌人恶斗。 地下躺着两个青年人,具有些眼熟。 朱长龄细看发现一个是自己,一个是他的结义兄弟姚清泉,地上还有两人却已身首异处左下角绘着一个青年妇人,满脸惧色,怀抱女婴。 这妇人正是他妻子,而那婴儿眉心有颗小痣。 不是朱九真自己又是谁? 朱长龄觉得这幅画,画是画的好,但画里的意思却莫名,不过他深知他这个女儿看似骄纵任性,肆意妄为,但一举一动皆有深意。 果然,朱九真微微一笑,“女儿给爹爹讲个故事吧。” *** 见多识广,老奸巨猾的朱长龄对这个故事很满意。 他听完高兴地哈哈大笑,红光满面,原先在这书房里静心练字如同山间隐士般儒雅的脸上浮现出毫不掩饰地欲望。 “真儿啊真儿,爹的好女儿啊,怪道你今年这么早就从峨眉回来了,原来是早有预谋啊,怎么不早点告诉爹爹,也好帮你的忙。” 朱九真雪白绮艳的面庞笑颜如花绽放,一派天真无辜。 “只是从一位好心的师姐那里知道了点消息,女儿猜测他可能会出现在昆仑附近,便回家来撞撞运气罢了。” 她说是这样说,但朱长龄想起她前段时间经常把她养的狼群带出去漫山遍野地溜,起初以为她是玩性上来了,现下看来正是在找人呢。 分明是早有预谋啊。 朱长龄即便知道她心思深沉,也不由心惊,但转念想想这是他独女,再怎么样他们也是休戚一体的,如今不就送了他一个大惊喜吗? “你想怎么做?” “他给我们送来了礼物,咱们也要礼尚往来啊。” 朱九真唇角微微咧出一个没有温度的笑容,白狐眸里是幽暗的恶意,偏偏那张秾丽绝艳的面容如浇灌充足的恶之花。 越危险就越迷人,“就送他一场美梦吧。” *** 张无忌在红梅山庄住了下来。 起先他刚被带回来时,因看着实在是个再衣衫褴褛,狼狈不堪不过的小乞丐,庄子上的人比如乔福自然以为他是要留下来做仆人的。 毕竟这样人相食的世道,他又能到哪里去呢? 能在这样远离江湖和战乱灾荒的深山富户里做下人衣食无忧已是一件天大的幸事了。 不过朱九真发了话,拿他当客人。 纵然小凤和乔福都惊讶又不解于她对这个少年如此青睐,但作为家生子的他们很知道大小姐生地姿容有多美丽倾城,积威就有多深重。 大小姐的鞭子很可怕,连狼都痛地哀嚎,人岂能受得住? 但其实大小姐的鞭子并不经常落在人身上,单纯地打骂换来的只有恐惧,而红梅山庄上下对大小姐却是发自心底的敬畏。 因为比鞭子更可怕的是人心。 脾性骄纵的人往往不太聪明,但若是有人敢把这一点套到大小姐身上就是大错特错了。 做了错事的人自以为瞒地很好,但大小姐妩媚含笑的狐狸眼一扫就能把人从里到外的底细了解地清清楚楚。 真正得罪了她的人反而不会被她打骂,还能得到她的笑脸和提拔。 但等被捧地高高的,不知怎么就得罪了周围所有人,众叛亲离,被原本最亲最近的人从背后捅一刀,从云端瞬间跌落泥地里。 于是原本贪了多少金银都只能一股脑拿出多少去贿赂关系,但到这时哪里又来得及了呢。 最后只能像一条哈巴狗一样跪在大小姐的面前摇尾乞怜。 就算大小姐想要饶了,但他得罪也得罪他的人却不会罢休,斩草不除根的道理就算那人一开始不懂,也会被人提醒的。 这一手,朱九真几岁时就能玩的纯熟了。 更何况她又不是只会这一招,就算下人们愚钝看不出大小姐的手段,但几次下来敢在大小姐面前偷奸耍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再蠢笨的人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了。 因此自那日张无忌见过朱九真后,他的待遇明显得到提升,一开始给他送饭还满脸不耐的乔福也恭敬起来了,不敢再分他的餐食。 就连张无忌住的地方都换了。 一开始朱九真把他带回来并未多嘱咐,只道照顾好他,乔福见大小姐不甚在意的模样,便以貌取人把人带到了下人住的小室里。 虽然住地更舒服,吃的更精细了,但张无忌并不如何高兴。 从小在荒岛上长大的他对物质上的条件足可说一句淡泊,他养伤之余不用像其他下人一样做事,有大把的空闲。 十四岁的少年每天只想着一个人,想着一件事。 他痴痴呆呆,只想着那美艳肆意的少女的一颦一笑,只觉便是她恶狠狠挥鞭打狗神态,也是说不出的娇媚可爱,活泼灵动。 但自那一面后,朱九真已一连几日都未再见他。 少年心性胆大妄为,张无忌有心想要自行偷偷到后院去,远远地瞧她一眼也好,听听她甜蜜的嗓音,哪怕是听她对别人说一句话也好。 但乔福叮嘱了好几次,若非主人呼唤,决不可走进中门以内,只因那当路营里的恶狼们平日可不会被好好关起来,它们就守候在内院里。 这些狼被驯养得又听话又极有灵性,像是成精了一般。 但凡是擅自进去的,必被它们嗅出来,被咬上几口还是小事,被群狼生撕了分食也不无可能。 张无忌听闻后,自然不敢再擅动。 但少年人一心动便是辗转反侧,思之如狂,就算是想起那日被群狼环伺的恐惧,也抵不住满腔渴慕,终于还是忍不住走到后院外围打转。 他也的确幸运地隔着院墙听到了少女那明媚的笑声。 说是只要听听她的声音就好,可是张无忌真听到了又觉得不知足了,少年春心萌动,当真是欲壑难填,于是他在原地又痴痴站了许久。 但谁知偏偏这时他的寒毒犯了。 张无忌顿时倒在了地上,浑身发抖,正痛苦地意识不清时,隐隐听到内院里狼吠之声忽然大作。 他想起乔福的警告,以为接下来等着自己的就是群狼啃食了,但视野里最后出现的是精致的绣鞋灵巧摇曳的步伐,如此熟悉。 一双雪白如凝脂的手靠近他,纤纤如玉的指尖在他大穴上一点,紧接着一件厚实的狐裘被轻轻披在了他身上,温暖地让人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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