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小六听言,连忙从行李里翻找出多余的画像。 留了一个心眼的掌柜瞥向安小六的包袱,估摸着里面至少十来张画像的样子,心里更加放心。 ——看来这姐弟俩真的和“凤阳瘟姬”无关,人家就是去找妈妈的。 天可怜见的,怎么就被人误认成瘟姬了呢! 掌柜不由得叮嘱安小六: “小姑娘,最近几天瘟姬的事闹得沸沸扬扬,老朽劝你趁早把缸上的画像撕下来,免得再被人误会是那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安小六:……女魔头可比瘟姬好听太多了,我居然有一丝丝欣慰。 “我待会就把画像摘下来,”安小六把画像分给掌柜两张、行商两张,“麻烦诸位了……狗哥,还不过来谢谢几位伯伯。” “谢谢伯伯!” “哪里哪里,举手之劳罢了。” 虽然知道机会渺茫,几个大人还是生出几分期待,兴许自己真能帮助两个孩子母子团聚呢。 “敢问小兄弟如何称呼?” “我叫狗杂……我叫石中坚。” 次日清晨。 安小六推着板车、载着熟睡的狗哥离开客栈。 掌柜告诉她,此地离金陵城还有一段路程,他们可以先去附近的镇子上歇一天,备好足够的水在赶路。 ——真是遇到好人了。 安小六这样想着。 然后……没有任何预兆的,一匹疾驰的骏马由北向南冲她驶来,眼看骏马就要与她相撞—— 那骑马的人技术高超猛勒马绳,马前蹄瞬间腾空,发出“咴儿咴儿”的叫声,高大的骏马不仅呈现直立行走状,还真的就直走了两步。 “哗啦啦——” 张牙舞爪的马蹄子没有碰到推车的安小六、没有碰到熟睡的狗哥,它碰到了…… “我的缸!!!!” 面临神秘黑暗组织近十位高手连番堵门依然泰然自若的“武林你瘟姐”发出了鸡瘟般的惨叫! 这一刻她不是一个人在尖叫。 她就是一口缸,一口被司马光砸掉的缸! 她和缸共魂了! 板车上熟睡的狗哥如僵尸复活般笔挺挺坐起来:“姊姊,又有人喝粥不给钱了?” 不,狗哥,是一匹马踢翻了你姊姊的灵魂! 【“一个轻功卓越的武林高手。””】 系统用冷静的声音拉回了安小六处于崩溃边缘的理智。 痛失所爱的瘟姬姐姐在干嚎中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浓眉大眼、挺鼻薄唇、皮肤不算白…… “是你?” 安小六记得这张脸曾在凤阳给过自己一枚银元宝。 ——哦,没事了,他给钱了。 安小六心平气和地想着,将袖子里那枚“暴雨梨花针”塞了回去。
第16章 骏马上的年轻人显然也认出了安小六。 就算是乡野人家也鲜少见到这么不讲究的姑娘,好像打出生就没有洗脸梳头一般,偏偏这样一个姑娘手艺精湛,她卖得粥非常好喝。 综合各方面因素,安小六让年轻人印象深刻。 “在下的马惊扰到了姑娘,是在下的不是,还望姑娘海涵。” 年轻人充满歉意地说。 他态度诚恳,没有因为安小六灰头土脸的村姑打扮而面露不屑,看起来是个有礼貌讲道理的年轻人。 安小六脸色又好看了点: “公子上次给了我一枚银锭子,已经让我家吃喝不愁好一阵了。” 年轻人微笑:“姑娘的粥堪称人间一绝,那些银子是姑娘应得的,与在下无关。” 他笑起来温柔炫目,是很符合安小六审美的那种好看,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年轻人拿出了一张银票! 他是个超级大好人!! 大大大大大好人!!!! 安小六甚至想用印章在对方脑门上盖个“好人”的戳! “在下的马踢碎了姑娘的缸,惊扰到了姑娘的家人,此番心意算是在下赔礼了。” 年轻人双手递来一张银票。 “好说好说,”安小六毫不客气收下银票,脸色彻底转晴,“公子是有要紧事要办吗?” 安小六并非无的放矢,年轻人看起来倦怠又疲惫,嘴边还有毛茸茸的胡茬。 “是,在下有要紧事去做。” “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耽搁公子赶路了。” 年轻人微微颔首,其实他也有类似的念头,只因对方是一个姑娘家,自己的马又做错了事,不好先行离开。 眼看那卖粥女推着板车要走,年轻人心里松了口气,骑上骏马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那卖粥女忽然回头:“公子等一等。” 年轻人一怔,却见卖粥女向他递来一样东西,那是个黄纸包,小小的、鼓鼓的,看不出里面装的什么。 “这是……” “这是那锭银子的回礼,公子若有看不顺眼的人,不妨用这个对付他,此物并非毒药,还望公子收下。” 年轻人张张嘴,望着手里轻飘飘没什么分量的小纸包,鬼使神差开口道: “姑娘,你知道二十年前闽南有位名震一时的天枫十四郎吗?” 卖粥女摇头:“不知道,听名字像是东瀛人。” “是啊,他是东瀛人。”年轻人勉强笑了笑,心里既失望又自嘲,此地并非闽南,这卖粥女虽然有些古怪却不通武艺,那天枫十四郎踏足中原时这姑娘大概还没出生呢,自己当真是病急乱投医了。 想着,年轻人拱手说:“东西在下收下了,望姑娘珍重。” “公子也是。” 安小六干脆利落走人。 年轻人在一片扬尘中纵马南去。 安小六把一百两银票交给狗哥,一边吩咐男孩看好钱,一边在心里道:“富贵儿,你知道他的名字吗,我去给他烧柱香。” 【“楚留香。”】 “噗——” 他是盗帅楚留香? 半个多月后,金陵城。 “卖粥了卖粥了,又热又香的紫苏粥,一文钱一碗。” 这是金陵城最繁华的一条街,每日熙来攘往、川流不息,这条街的尽头有一家名叫“安记”的小粥摊,老板安小六是带着弟弟来金陵寻亲的外地人,因为勤快煮粥的手艺一流,生意很不错。 【“您的紫苏粥卖出了一文钱。”】 【“您的紫苏粥卖出了两文钱。”】 …… 系统叮叮当当响个不停,不断提示安小六又有客人上门。 就在这时,系统忽然说: 【“一个失魂落魄的楚留香。”】 话落,安小六听到一个略显耳熟的声音: “一碗粥。” 楚留香牵着安小六见过的那匹骏马慢慢走到粥摊前,正如富贵儿所言,他看起来并不开心。 不过安小六却很开心。 因为对于安小六来说眼前这位并不是什么大名鼎鼎的盗帅,而是财神爷。 财神爷上门谁会不开心呢? “是公子啊。”安小六轻快说,“没想到居然会在金陵见到公子,这碗粥我请公子喝吧。” “有劳了。” 楚留香没有拒绝,他拴好马绳坐在小小的矮凳上。 看得出粥摊生意非常好,这么一会儿工夫已经有四五位客人上门了,老板忙里忙外,头上大汗淋漓,她用袖子擦拭着头上的汗水,脸上白一块灰一块显得滑稽又狼狈。 楚留香喝完粥后人并未离开,而是坐在矮凳上不知想些什么。 不到晌午,安小六的粥全部卖光了。 “公子,您是不是有事找我?” 安小六一边擦拭着桌凳,一边对楚留香说。 楚留香笑了笑:“姑娘何出此言呢。” “直觉。” “我确实找姑娘有些事情,”楚留香神色复杂地说,他从怀里取出一个破旧的黄纸包,“姑娘可还记得这个?” “当然记得,这是我给公子的。” “姑娘知道这里面是什么吗?” “痒粉,”安小六说,“只要沾了一点就会让人奇痒无比的痒粉,水冲不掉擦不掉,只能等待药效自己消失……不好用吗?” “好用,非常好用,”楚留香苦笑,“它甚至让一个本已死去的人重新坐了起来。” “!!!” 那日,楚留香与安小六分开一路向南驶向闽南。 他的目的是找到盗取神水宫失窃的剧毒“天一神水”,并抓住这个利用“天一神水”残害武林中人、掀起江湖纷争的幕后真凶。 而这一切,都与一个叫天枫十四郎的东瀛人有莫大的关系。 就像故事里描述的那样,好人最终会战胜坏人。 楚留香也找到了这件事的幕后真凶——“少林弟子中的第一高才”妙僧无花。 无花是天枫十四郎的儿子,是楚留香的朋友,也是楚留香敬重的人。 两人在夜色中打了一架,又叭叭说了许多话。 楚留香激动的眼眶微湿,因为无花在犯下弥天大错后自裁谢罪,并在死前说: [“我并不是不敢去面对他们,我只是不屑在那种卑践的人面前低头而已。 “无论我做错了什么事,我总是个高贵的人,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高贵得多,楚留香,这点你承认吗?”] ——承认,我当然承认。 楚留香抱着无花的尸体坐在地上久久不语,在他的心里无花是高洁的,他用自己的死洗去了生前所有的罪恶,他依然是那个一尘不染的妙僧无花。 晚风习习。 心中倍感悲哀的楚留香放下无花,起身的一刻,楚留香怀里滑出一个又旧又破的黄纸包。 松松垮垮的纸包一路饱受颠簸,在经历一场酣畅淋漓的互殴后,它已逼近散架的边缘。 楚留香弯腰将它捡起的瞬间,纸包彻底散开,白色的药粉撒的到处都是。 无花身上最多。 楚留香连忙清扫无花身上的粉尘,不忍让粉尘玷污好友的干净的身体。 然后……楚留香觉得手有点痒。 再然后,他怀里的无花动了动、又动了动。 楚留香左手挠右手、右手挠左手。 只见幽暗的灯火中,断了气的无花也在挠,挠挠脸、又挠挠脖子、挠挠手臂…… 一阵冷风袭来,他坐起来了!
第17章 很难形容楚留香当时的感觉。 就好像有人在他嘴里塞了一块饴糖,他咽下去后又告诉他那是一块粪便。 在楚留香心里,“死而复生”的无花就是一颗裹在饴糖里的“羊屎蛋”。 他虽然活了,在楚留香心里却死了。 …… “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搞清楚事情前因后果的安小六奇怪地说,“他既然没死,公子将他抓起来便是。” 安小六不知道楚留香说的是谁,但堂堂盗帅总不会连个人都抓不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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