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充满着清晨特有的泥和草的味道,这代表着昨晚下了露水, 璃月白天温暖,夜晚凉爽, 阳光如轻柔的羽衣穿过层层树叶,将细腻的光打在千晓的头发上,萦绕在她雪白的颈间, 她仍旧只拿着一根木棒将头发随意竖起,碎发落在额前被风吹起的一瞬间,炔星有些恍了神,他开口: “小哥。” 千晓:“怎么了?” 胡桃闻言停住脚步,原地看着他俩, 炔星犹豫片刻,还是没忍住:“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说起来我们只认识了两天,就说这件事实在是不太礼貌,但是我想如果现在不说或许以后……” “停——”千晓和胡桃同时开口,“有话直说。” “好,那我就说了!”炔星像是下定了某种极大的决心:“千小哥,你能不能将头发梳好,总是有几根落在一旁,看着太难受了!” 一口气说完,炔星觉得心里舒服多了。 千晓愣了一下, 胡桃愣了一下, 风吹着一片落叶从他们之间划过, 千晓忽然明白为什么炔星大早上会给她擦脸了, 没看出来, 这还是个强迫症。
第6章 硬糖 千晓抬手拔下木棒,乌黑的长发随即如瀑布般倾泻,她将头发胡乱缠了几圈,确保没有遗漏时候再用木棒束起来, 当她松手的刹那,炔星长长地舒了口气,他忍很久了,这下终于舒服了。 经过三碗不过港时,说书人在讲着摩拉克斯如何丢下长枪,长枪又是如何形成了如今的孤云阁, “这些故事我听二十多年了,但只要再听见,还是想坐下来再听一遍。”炔星远远地看着, 胡桃说:“不过说到关于帝君的故事,客卿倒是讲过许多不一样的,像什么帝君品翘英庄仙茗、帝君误入藕花深处之类的有好多呢。” 他们站在边上听了一会,说书人讲的故事千晓听了千百年,野猪每次没故事讲了,就把这件事翻出来,添油加醋地再讲一遍, 由是千晓对摩拉克斯有了一个很深刻的印象——他力气很大,干活一定很方便,一手扛一桶水绝对没问题! 不过现在比起这些,她更对胡桃口中的客卿感兴趣, 从昨天开始,她就对这位博古通今、学富五车、大手大脚、不知柴米油盐的客卿念念不忘, 但碍于她是新员工,不好直接向胡桃打听,谨遵员工老板相处之道的千晓深谙不要随意打听疑似老板关系户的道理, 能把个人花销记载公司账上,这不是一般的关系户啊,这可是王维诗里的…… 咳咳,不要再玩梗了, 所以,她一直没有敢问胡桃,既然现在胡桃直接说了,就被怪她不客气了, “堂主,你说的客卿真的懂这么多吗?” 先从小点切入,慢慢引出最后想要的答案,徐徐图之,千晓在心里完美地计划着。 但未等胡桃开口,炔星先激动起来了,“当然啦,我昨天说的你都没听进去吗?我们客卿何止知道的多,旁人或许不了解,但我跟他相处那么久我还不了解吗?璃月大小往事,风俗民情,客卿都知道。” “……” 怎么把他给忘了。 计划被中断,千晓闷闷不乐,“你昨天还说客卿整天见不到,今天又说朝夕相处,这让我怎么信?” “诶?千小哥,话不能这样说啊,再怎么样我们也是一个……一个……” “一个单位的。”千晓没让词穷的炔星话掉地上。 “对,我们是一个单……,等等,单位是个啥?” “我说你们俩,”胡桃将拌嘴的两人分开,“不要争了,以后相处的机会多着呢,客卿还不好见?” 胡桃笑了笑,“那个,我接了个委托,下面跟你们不顺路了,炔星跟小哥先回去吧。” 炔星跟上胡桃,“是四玉家的吗?” “诶?你怎么知道。” “四玉对我有恩,堂主我跟你一起去。” “好,”胡桃对千晓说,“小哥,那我和炔星去处理委托了,你自己先回去吧。” “嗯。”千晓点点头,估计现在仪官小姐也将账单报上来了等着她去处理, 不出意外,她又要见证那位客卿大人丰富的生活了, 千晓,走了一段路,独属于璃月港的木桥就在不远处,偌大的红枫树像站起历史长河中的老人,落下的枫叶又被吹起, 她看到树下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这么巧吗? 黑发青年背对着千晓,此时的他被阳光蒙上一层厚重的光影,似乎在观赏流水,长风吹过他流苏耳坠,和渐变的发尾飘荡在充满早炊气息的空气里, 他笔挺端庄,一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轻扶着栏杆,有种独立寒秋的肃然, 而经过岁月洗礼的桦木桥更衬青年的神姿, 千晓走上前,“先生,又见面了。” 青年转过身,眼尾不明显的笑意似乎沾着阳光,是料峭春寒里的一抹暖色,可他不动如山, “嗯,又见面了。” “先生在看什么呢?”千晓往水里看了看,除了几条红色的锦鲤和漂浮的落叶,再无其他。 “流水叶落,不乏趣味。”青年看着千晓,“小千在做什么?” “没干啥,”千晓背靠着栏杆,抬头看着青年,随手接了片落叶放在头顶,“在回去上班。” “上班?”青年不解。 “就是当值的意思。” “原来如此,怎么看上去愁眉苦脸的。” 千晓将头顶的落叶拿下来,放在桦木栏杆上,“愁眉苦脸是因为有个员工很让我头疼,对了,先生,你听说过钟离这个人吗?” 青年微微一愣,“略有耳闻。” 千晓看着青年说,“其实也没有多大事,就是这人花钱太厉害,让我很头疼。” 青年不理解为什么花摩拉会让人头疼,世间万物皆有存在的价值,商品标价便是用固定的刻度给他们的价值标了量, 标价既然存在,便是合理, 而喜欢向来难得,摩拉更是身外之物,若能用摩拉换取喜欢的东西,岂不是划算? 即使不理解少年的苦恼,但他还是很配合地附和着: “嗯,确实过分。” “是的吧,”千晓叹了口气,“罢了,不提那么多,我要去上班了,先生,谢谢你听我讲这个。” “无妨。” “作为谢礼,这个给你。”千晓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递给青年, 青年摊开手心, 当千晓的目光落在青年的黑色手套上时,她微微一愣,梦中被遗忘的场景有那么一瞬间在脑海里闪过, 她拼命想留住,仍旧什么都没有抓到, 她将东西放在青年的手心,离开时,指尖毫无意外地碰到了青年的手, 皮质手套的温凉感在指尖无限放大,她问:“先生恕我多言,您为什么总是带着手套。” “习惯,仅此而已。” 虽然对手套充满着极大的好奇,但千晓自知不应继续问下去, 她跟青年道别,仍旧没有问起青年名字的想法。 看着千晓离开的背影,青年张开五指,掌心里是一块桃子味的硬糖, 包装纸上写着:早餐店专供。 风把栏杆上的树叶吹了下,落在水中,撞出一圈又一圈的晕。 * 往生堂的柜台前,千晓含着块从早餐店那里顺来的硬糖,边理着仪官小姐送来的账单边拿着毛笔记账, 她嘀咕着: “客卿,应付账款,茗茶。” “客卿,应付账款,戏剧。” “客卿,应付账款,夜泊石。” “客卿,应付账款,四方和平。” 千晓揉了揉头,才整理好的头发又变得乱糟糟的,她顺势擦了把脸,墨水蹭到脸上和细密的汗珠融合后连成大片的污渍,她又用袖袍擦了一下,崭新的蓝色外衣也被晕染一片, 仪官小姐站在门外看笑了,这个新来的少年工作起来还挺可爱, 千晓没功夫可爱,她把客卿的账单一罗列,基本上能猜出来这人一天的行程轨迹: 早上先去喝了杯茶,然后去听了场戏,饿了就吃了份四方和平,一点都不亏待自己, 千晓开始脑补早出晚归把自己养得又白又胖的客卿该是什么模样, 不过,四方和平? 千晓的目光在点餐时间上停留了片刻,这差不多就是她与青年吃饭的时间,当时青年也点了四方和平, 想来那个时间客卿就在店里,而且…… 千晓眯起眼,盯着四方和平四个字,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四方和平一定很好吃。 等发工资了尝尝。 唉,遗憾的就是她与客卿擦肩而过。 千晓仔细回忆着昨天万民堂的客人,并没有想起有如炔星描述那般出尘之表的人, 还是人太多了,千晓摇摇头,觉得惋惜,差一点就知道这个神秘的家伙长啥样了, 不知道炔星那里有没有客卿的画像,等回头问问,要是璃月有相机就好了, 千晓继续填账单,她觉得这位大人一天到晚没啥事,两眼一睁就是花钱, 她不禁想到桥边青年的那句‘确实过分。’ 同样的年纪,为什么那位青年就能体会她的不易,为她打抱不平,而这位客卿—— 千晓忿忿;“这真是,太过分了!” 她拿起笔带着怨气在账本上留下几行铿锵有力的丑字。 * 正午时刻,千晓刚刚处理完手上的账单,脸上身上沾了不少墨渍, 在她低头收拾的时候二楼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仪官小姐不知去哪了,估计是想着堂里有人去吃午饭了, 千晓往楼上走去,脚踩木质楼梯的声音从下往上,等她看到二楼地板时,入眼是和炔星一样的神之眼,抬头,就看到了橙发男人, “嗨,少年,好久不见。”橙发少年笑着伸出手,示意要拉千晓一把, 千晓没有接受男人的好意,她自己扶着梯子上去, “达达利亚?” “是我,记性不错哦少年。” 往生堂二楼其实是一个阁楼,整个高度比达达里亚高出十公分左右,要想上来需要爬一个活动的梯子, 正午的阁楼闷热,唯一的方形小窗并不透风, 千晓记得这个男人就是昨天堵她路找茬那个, “你不喜欢走大门吗?” “如果你一定要这么理解的话。” “有事吗?这里太热了,下面凉快点,不如下去说?” “听你的,朋友。”达达利亚笑着说。 千晓跟他说只见过两次的人称不上朋友, 达达利亚从梯子上跳下来,他拍拍手,走到柜台前,“我们知道了对方的名字,怎么不算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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