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的悲剧性格,导致她从订婚到出嫁,再到回门省亲,从未有任何反抗。她唯一曾做的,就是向婶娘王夫人诉苦,并且要求在家中园子里的旧居多住几日。几日之后,孙家将迎春接回去,这个善良而软弱的女子便再也没能回到贾家,而是被折磨致死。】 【因此“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读者们对迎春的普遍态度。】 就见那天幕上的“评论区”里出现好些文字:多半是“唉!" “可惜!”之类的惋惜之言。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迎春的性格软弱,就将这场悲剧的根源归结到她身上——那样就成受害者有罪论了。】 【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当然就是那个“中山狼”孙绍祖。】 世雍闻言,顿时一拍大腿,道: "就是嘛!这种事,难道还能怪到人女儿家头上?" 凤清则低下头,细细咀嚼着从天幕上听来的新词儿, “受害者有罪论……将罪责怪到明明是受害的那个人头上……" 【迎春的判词中“子系中山狼”中的“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的繁体字,说明这“中山狼”正是姓孙。】 【而正文中说得很清楚,这孙家当年与贾家结交是攀附及求助, "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说明贾府昔年曾经帮孙家解决过烦难。但到了孙绍祖口中,便成了"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著相与的。"⑦可见此人丝 毫没有知恩图报之心,翻脸不认人。】 【另外,根据迎春自述,这个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⑦,就是个贪花好色的淫棍啊!】 世雍听了,顿时发狠道:"这种秉性,他究竟是怎么敢肖想指挥使之职的?" 凤清却在一旁拍手大笑: "但有了今日的天幕,此人不止仕途上成为笑柄,恐怕也再没有哪家会上他的当,把自家闺女嫁他了吧!" 世雍一怔,顿时道: "若真是如此,这天幕还真是救人性命,积了一番功德。" 【且此人物化女性,他从来都不认为迎春是他妻子,只认为是贾赦借了他五千两影子,把迎春准折卖给他的,是一件抵债的物件儿。因此他认为自己有权任意处置迎春,按照迎春转述的说法就是“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⑦】 【所以那首《喜冤家》里,说“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这十个字其实是真实发生的人间惨剧。】 听到这里,世雍与凤清齐齐的都是一声喟叹。 【但我们在叹息之余,又忍不住为迎春感到惋惜——因为在她的人生悲剧里,只要她自己能多一点点主观能动性,结果也许就会不同。要知道这世上多的是比迎春更加无法自主掌握命运的人,有更多比她这公府千金更加出身低微、更加缺乏力量的人,但她们也都分别作出了自己的抗争……】【当时若是迎春得知了自己的亲事不靠谱,直接闹到贾母跟前,发誓说她要将头发铰了做姑子去,贾家人会真的逼迫她出嫁吗?】 听见萧兰兰这么问,天幕上的评论区纷纷出现字迹。【花开彼岸:这剧情怎么这么眼熟?】【梦里九重天:……这我觉得迎春做不出来!】 【23333:会不会那时迎春也还没能看清孙绍祖的真实嘴脸?】【于是,婚前抗争的机会迎春就此错过了。我们再来看她回家省亲的时候。】 【迎春回家省亲的时候,已经确知孙绍祖秉性恶劣,骄奢淫逸,虐待成性。这时如果她真的能想办法将事闹大,将孙的恶行昭示天下,要求贾府为她做主——】 【虽然古代不像我们今天,婚姻自由是写入宪法的基本权利,但也并非没有夫妻分开过日子的先例。即便是在封建社会晚期的清代,也有和离有析产别居。迎春其实是有机会通过这种方式 逃离孙绍祖的——毕竟这时贾府还顶着宁荣两国公的金字招牌,家世权位还是要远超孙绍祖区区一个指挥使的。】 世雍与凤清听到天幕上这话都惊呆了: …婚姻自由?难道天幕上竟认为人人都应自主婚姻,什么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都应扔一边去? 然而这竟还不是最最重要的,天幕似乎还暗示着,已成夫妻的男女,也应当能顺理成章地分开——至少要能做到和离与析产别居。 【……:额,但这迎春也肯定做不出来的。】 【贾宝玉拳打镇关西:而且贾家也未必肯为迎春出头。】 【所以这个机会迎春也错过了。再加上荣国府里人情凉薄,无人愿主动为迎春出头,迎春的苦命便就此注定,她最终在一年之内,死于孙绍祖的虐待。】 【二分无赖:兰兰,这贾家难道不能告孙绍祖虐待妇女罪的吗?】 【23333:就是!】天幕上,萧兰兰也叹了一口气。 【小伙伴们,大家千万不要忘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由于迎春一直在孙绍祖家生活,贾家要告孙家的话肯定存在取证难等诸多问题。迎春的判词上有一句, “金闺花柳质”,这很可能说明了迎春向来体弱。孙绍祖只要将他带给迎春的心理身体双重折磨,都推到迎春本人的身体素质上,官府对此想必也无计可施。】 世雍听见这个,顿时一声狞笑,双手交叠成拳,捏了捏拳头上的骨节,道: “若这人秉性当真如此,官府奈何不了他,有的是办法奈何他。" 【而且我们也不要忘了,对于迎春而言,无论事后怎么惩处孙绍祖,舆论怎么声讨,都已经晚了。迎春这样一个温柔、善良的生命,已经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逝了。】 萧兰兰说到这里,便沉默了一会儿,暂时竟未开口。只听天幕上传来风动竹叶的簌簌声响,令人听得忍不住心中生出凄凉。 “那就在这件事发生之前便阻止它!荣府二小姐还未结亲,一切还都来得及!”世雍当然清楚贾迎春的亲事还未说定,毕竟贾家正用这个来拖着他与探春的亲事。 南安郡王此刻心中想的是:若是能阻止贾家结下这样一桩不妥当的亲事,是不是三小姐也能对自己稍许另眼相看,愿意重新考虑考虑自己所求之事呢?
第141章 第十九次直播④ 身在南安王府中的世雍与凤清两人所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荣国府内正乱成一锅粥—— 贾赦确实借了那孙家五千两银子,且确实有意将迎春许给孙绍祖,以便把这账目赖掉。贾母听见天幕之后勃然大怒,便命贾政去将贾珍请来,要让贾珍这个族长出面处理此事。 “丢脸都丢到天上去了!”——这是贾母的原话。 她就算不能直接插手隔房侄儿的儿女亲事,但还不能让宗族来约束贾赦吗? 然而这时贾珍贾蓉父子都不在宁国府,消息传来,令贾母平添一分惊疑,只能暂时搁置处置贾赦的事。 而被天幕点评的正主贾迎春却自始至终都默默立于一旁,暗自垂泪:在此之前,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命运如此不济,未来竟是一片灰暗。迎春向来没有什么主意,但天幕已经预言到了这个份儿上,不由得她不为未来考虑。 但恰于此时,天幕继续又开口了。 【在兰兰看来,贾迎春这个人物的命运悲剧固然是控诉了封建时代包办婚姻的罪恶制度,但同时也证明:对于女性而言,主观能动性是多么重要。毕竟就算迎春一时侥幸,没有嫁孙绍祖,但她在生命中也可能会遇到王绍祖、李绍祖……】 【随着背后大家族的日趋衰落,迎春如果始终以算盘珠子这种“拨一拨、动一动”的心态对待生活,一切靠“命”,那么可想而知,她未来的命运,想必好不到哪里去。】 迎春闻言正默默垂泪,忽觉衣袖被人拽了拽,回头看时,却是惜春。 “二姐姐,若是想避开这扰攘尘世里的诸多烦恼,倒也不必总看那《太上感应篇》,随妹妹一起学佛吧……" 惜春身为宁国府贾敬唯一的女儿,自幼就被抱到荣国府,由贾母教养。在迎春看来,这个四妹妹一向如自己一样,不声不响,若天幕说自己是“背景板一样的人物”,那惜春也必定是一般。 "天幕上不也说了,大不了,铰了头发去做姑子,退路总是有的。"惜春低声劝迎春,迎春思量着,总觉得天幕上说的并不是惜春所说的那个意思,却又不知该如何反驳。 就在这时,就听天幕上萧兰兰正继续开口。 惜春明显没料到这个,当场愣在原地。 【天青色等烟雨:感觉惜春的命运比其他人都要好。】 【二踢脚不是二锅头:惜春是出家了吧!】 【……:和其他姐妹比起来确实要好一些。】 【就猜到大家会这么想。小伙伴们,兰兰在这里要纠正大家的一个错误观念:书中伏线千里,预示着贾惜春的结局是出家为尼,却不是妙玉那种带发修行,像是个大小姐一般生活在高门大户内的尼庵里养尊处优。惜春将来的命运,确实是出家,而且是“缁衣乞食”,是过着一种既贫困又孤独的生 活。】 【程高本续书里写惜春在妙玉被劫走之后直接住进了栊翠庵,继续走妙玉的老路,过着优渥的带发修行生活,这是不符合曹公原意的。】 【23333:……!】 【东部地区有雨:啊我还以为……】 【二锅头不是二踢脚:这又颠覆我的认识了。】 【确实如此,这是在第二十二回 惜春所做的“灯谜”旁的脂批这样写的。“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乎?”①脂砚斋是《红楼梦》的重要参与者,他或者她也看过后二十八回一部分真本原稿,所以我们一般认为脂砚斋的“剧透”,是比较符合曹公原意的剧透。】 “又是灯谜?”惜春与迎春等人都是倒吸一口凉气。当日她们不过顺着宫中元妃的好兴致,随手为之,难道这些谜语竟真的一语成谶,预示着自己这拨人未来的命运吗? 惜春回想起当日她所做的灯谜,口中喃喃地道: "佛前海灯……" 【我看到有些小伙伴回想起来了,惜春当日所做的灯谜正是“佛前海灯”,预示了她会出家为尼,这与惜春的判词和红楼梦曲是完全一致的。】 "‘国……国际惯例'……" 惜春此刻方才觉察,自己总是见其他人被天幕这样那样地点评,当真点评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知道:是真的不好过。她急切地想要从天幕上得知自己的未来,可又怕未来太过可怖,是她承受不起的。 【《金陵十二钗》正册上惜春那一页画的是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判词是“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 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②】 “是了!” 惜春想想,这确实该是自己的判词没错。这几年来,她心头一直盘踞着出家为尼的念头,但无论智能儿还是妙玉,她们过的那种生活都是惜春看不上的,她要的遁入佛门,便是真正的“空门”,能给她带来心灵的安宁,也能庇护她周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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