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令她心头郁郁,几乎要忧思成疾了,结果换了个环境之后,她、她的年纪居然算是……很小的么? 林诗音的心理骤然升起了一种十分奇异的感受,这感受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却让她没由来的感到放松和欢喜,又忍不住想要追问,那、那你们都不担心自己会蹉跎成老姑娘么? 话还未出口,她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冒犯,于是只笑了笑,低下头去吃盘子里的这一枚慕斯“胡桃夹子”。 意义不明的名字,胡桃,应当就是自西域胡人那里传过来的桃子么?就像胡瓜、胡椒一般的东西,那这夹子又是何意……这黑黢黢的点心,是用黑芝麻做的么?却是十分不像。 到底是大家闺秀,即便没见过,面上也是一派稀松平常,好像吃了一万次一样,用叉子叉一小块来吃。 是一种很新奇的东西……唔、非常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苦甜交织、异常浓郁醇厚的味道…… 其实这种抽象的味道就是巧克力,慕斯嘛……上头盖了一层可可淋面。 这一头,思雨也只把诗音当做是腼腆的小妹妹了,二十七岁的职场女性,面对十多岁的“学生”,那就真的只能把他们当小孩儿看,也不在意,和秦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天来。 先聊上周的演出,思雨喜欢那个乐队很久了,上周看了现场,非常兴奋。 “鼓手老歪!他真的,我哭死!我以前 学打鼓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他,把他们那张专辑里的鼓全扒下来练了,哎!也就是我们那几年解散得太快,要不然现在估计就是在音乐节见面打招呼的关系了!” 她又说:“那天你居然不来看。” 秦蔻摆摆手:“我们开livehouse的,乐队这几年我见太多了,而且我对他们乐队又不感冒的,我喜欢湾湾的冻草乐队……他们怎么还不来这边巡演啊,快来找我快来找我,给他们低点算包场费!” 思雨吐槽:“幸好你喜欢的乐队不算太多,要不然我看你的店怎么开。” 秦蔻:“嗨!可不是嘛!所以我只好喜欢主唱死了的乐队了,这就叫死粉!” ——她的口味说起来还蛮正统的,摇滚乐是白人音乐,七八十年代可谓如日中天、巨星云集,秦蔻最喜欢的就是其中一位呲着大龅牙的铁肺高音,可惜英年早逝…… 思雨:“……神tm死粉。” 秦蔻问:“那天怎么样啊,喝酒没?” 她问的是思雨来店里看演出的那一天。 那天她正好带着傅红雪去外婆家看外婆了,顺便拉上陆小凤一起打麻将,店里就没去,况且她是带着她男朋友去的,她凑什么热闹?于是就没去店里,只是给了思雨几张免费酒水券。 思雨的脸色一下子就不好了。 秦蔻用脚趾猜都能猜到是因为她男朋友。 果然,思雨说:“早知道就不带李春雷去了。” 李春雷,自然就是她男朋友的名字了。 秦蔻说:“怎么了?” 思雨喝了一口冷萃茶,生气地说:“山猪吃不了细糠,不喜欢可以别来,发什么牢骚!摇滚乐是我懂还是他懂?就知道个信仰和六月天,就敢过来教育我什么叫摇滚乐,有病!” 秦蔻:“……” 秦蔻皱眉:“什么垃圾玩意儿!” 思雨恶狠狠地吃了一口自己的芭菲。 也许是因为今天心情实在不太好,思雨有点绷不住,也顾不上还有两个不认识的弟弟妹妹在场,对着秦蔻忍不住吐起了苦水。 跟李春雷就是相亲认识的。 相亲嘛,就那个样子,两个人一上来其实就是摆条件,你是 不是体制内、工资水平如何、父母是做什么的、是不是独生子女、家里几套房……等等等等,至于性格怎么样、爱好如何,这就不是相亲局应该考虑的问题。 但问题在于思雨是被逼着去相亲的,她压根就不想跟人搭伙过日子啊! 跟李春雷……反正就是那次吃过饭之后,李春雷加了她微信,就有种急吼吼地上来聊天撩妹的感觉。 王思雨挺烦的,家里父母却对李春雷很满意,一个劲儿的说,你都多大了?怎么眼光这么挑啊,人家不挑你都不错了,我看这男娃挺好的!家里情况也好,人也老实。 思雨吐出一口郁气,说:“我怎么了?我二十七不结婚是犯天条了么?我妈跟我提刀杀人了一样,催催催,一天就知道催,催命一样!” 然后又恶狠狠地吃芭菲。 林诗音坐在一旁,低着头去看自己面前的茶杯,心中五味陈杂。 她来到这千年之后的未来世界才仅仅一天,很多东西都是靠猜,方才才在想,阿蔻与王姑娘二十七岁的年纪,竟也不急着成婚么?结果转头,她就发现,原来王姑娘的烦恼、与她的烦恼,竟如此的相似…… 她不免又想到了表哥与龙大哥,忍不住无声地叹气。 思雨也在颓然地叹气。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其实……我大概是在努力的。” 秦蔻用茶勺在自己的茶杯里搅动,等着听她的下文。 思雨说:“那天咱们俩出来吃饭,我非要他来接我,本来,我说要去看演出,他嘴里就是那种‘有什么好看的就知道浪费钱’,结果那天之后他又说要一起来,还说想多了解了解乐队,我就觉得,或许我们两的关系是逐渐在变好的呢?” 她是在努力的,有点消极地努力着,在很多自己不喜欢的人里挑出了一个顺眼的,努力地告诉自己我们在谈恋爱,所以按部就班地去安排一些与爱情有关的事情——约会、看演出、和朋友玩完之后让男朋友来接…… 最后或许就能努力地说服自己,是的,我们俩其实很搭配,我其实也蛮喜欢他的,那就这样结婚吧。 哎……有时候真的好羡慕秦蔻,不是羡慕她家有钱,而是羡慕她有这么好的父母,真的。 可羡 慕有什么用呢?人的际遇不同、父母不同,生就生在这么个家,那又能有什么办法? 思雨说:“真的挺烦的,其实我一点儿不喜欢他。” 秦蔻说:“看出来了。” 那天和思雨一起吃烤肉时,通过她的神态,就能看出她不开心——一个真正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人怎么会露出那种神色? 但那时候不能说罢了,人家都不抱怨,你莫名冲上去让人家分手,算什么事情? 她听了一气,问:“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思雨冷漠地说:“还能怎么办,先就这样吧,恋爱谈着,说不准什么时候我就撑不下去这个催婚的压力,莫名其妙地就结婚了吧,到时候我不会请你来的,你也别给我份子钱了,不是咱们关系不好,就因为太好了,不想让你虚伪的祝福我。” 秦蔻:“……” 秦蔻的眉头紧紧地皱起来,觉得这下真的是不劝不行,正要说话,却听旁边的女声说:“……不要。” 说话的人是林诗音。 她一直都很安静的坐着,一边吃那个柠檬挞、一边喝茶,沉默地听着,一言不发,以至于王思雨都没想到,这个漂亮的妹妹居然会突然开口说话。 思雨一愣,没说话。 林诗音的手都无法控制地攥紧了,手指节发白,她霍然抬头,盯着思雨,面色又凝重、又严肃,以至于都不像个刚上大学、无忧无虑、傻乐傻乐的大学生。 她张了张嘴,再一次说:“……不要嫁给不喜欢的人。”!
第120章 王思雨的经历,说来,是与林诗音不同的。 但有很多很多的地方,很多很多的心路历程,却又是如此的相似。 她们二人来自于不同的年代,有着不同的家庭,思雨的爸爸是体制内,思雨的妈妈是家庭主妇,诗音的父母却是早亡,自小就在姨父姨母膝下长大;思雨家庭普通,诗音却是大家闺秀,自小锦衣玉食惯了;思雨出生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诗音却出生在一个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这条时间上的过去…… 她们本应该没有任何共同话题的,就像是刚刚秦蔻在与王思雨谈论起乐队的时候,林诗音一言不发一样。 但……林诗音却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好像她就是思雨、思雨就是她一样。 她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或许在内心深处,她早就觉得嫁给表哥无望了,所以她一直在强迫自己多观察龙啸云,多发现他身上的好处。 龙大哥铁骨铮铮、也是一条好汉,一杆银枪,曾活挑了恶人卜霸,救回了表哥。 表哥与他结拜为异性兄弟,所以他是个好人。 他对自己很好。 确实很好。 除此之外呢? 王思雨与秦蔻一样,乃是法律系出身,又是一起做乐队的,搞音乐的人有一颗文艺的内心十分正常,思雨看着大大咧咧,其实内心敏感,对事物的感受能力很强,语言的表达能力也很是不俗。 她的内心剖白,却好似一把刀子一样,正正好好地也剖开了林诗音的内心,让她原本混混沌沌的心忽然惊醒,回过头来看,她又何尝不是这样?自己骗自己,努力地想着龙大哥也很好云云,或许这正是为了最后的那个无奈地选择而麻痹自己…… 她与王思雨的区别在于,王思雨其实很清醒,她却是懵懵懂懂的。 如今骤然惊醒……却…… 却羡慕她。 不是羡慕其他的,是羡慕她所处的环境,她能如此轻易地抱怨出口,说出“二十七岁不结婚怎么了”这种在他们那里十分惊世骇俗的话语,这里对女孩子毫无疑问是更宽容的……即便嫁不出去,想来也不会被送到庙里去做姑子。 ——当 然,做姑子的事情,她其实没见过,只是听身边的婆子说过,大户人家之内待嫁的女孩子太多,倘若年纪大的那个说亲说不出去,会影响其他姑娘的婚配,故而会送去做姑子。 但这种故事本身就足够吓人了……花样年华就要青灯古佛的过一辈子,真的是…… 思雨不会有这样的顾忌的,所以她为什么还要妥协呢? 她不理解。 所以林诗音实在忍不住,竟忽然打断了二人的对话,眼眶有点发红,盯着思雨,一字一句地说:“……不要嫁给他。” 思雨一怔,又复而笑道:“好啦好啦,不谈这个啦,说的音音都不高兴了。” 林诗音沉默了一会儿,道:“……我也遇到了,差不多的事情。” 思雨:“???” 思雨倒吸一口冷气:“……你不是才十九么???!!!” 然后噌的一声扭头盯着秦蔻,拍案而起:“你们老秦家怎么会有这种亲戚啊,逼十九岁的女孩子结婚?等等,这都犯法了吧!蔻蔻哇,这怎么回事?” 秦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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