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炭火在烤架之下安静的燃烧,烧起那种透着光亮的红色,而在烤架之上,是一个个的、整整齐齐摆放的、被带着壳一起烤的生蚝。 生蚝被去掉了一半的壳,这样贝肉朝上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个不太规则的小碗,此刻上头已经盖上了作为贝类最佳搭配的粉丝。带着帽子和塑料式口罩的厨师左手拿着小碗、右手拿着小勺,把蒜酱盖在粉丝上。 被烤制的生蚝会出水,在肥厚的贝肉周边滋滋作响,加了小米辣的蒜蓉酱味道已经完全浸入了软而细的粉丝之中,大师傅眼疾手快,用夹子把这一盘子刚刚好的生蚝夹出来放在盘子上,大声喊:“233号!” 在一旁观察和等待的林诗音立刻说:“这里!” 她已经自觉今天说话的嗓门不算小,但在豪爽的鲁人看来,大概还是个文静且温文尔雅的小妹子吧。 大师傅忙得很,盘子往旁边的桌子上一放,就开始烤制234号的生蚝了,都没顾得上看这位在人群之中极为惹眼的美丽小妹子。 小妹子端着盘子回去了。 一共拿了七只,其实就是一人一只——刚巧了,这里就是一个号最多烤八只的,因为蒜蓉粉丝烤生蚝实在属于非常受欢迎的菜式,而自助餐厅里如果不做这样那样的限制,就会很有可能出现一些令别的客人非常不满意的缺德客人…… 七只生蚝,如果是两到三个人吃的话,一人分两到三个,其实还是蛮爽快的,但是只吃一个,就会难免叫人觉得有种兴致刚被勾起来又被压下去的感觉。好在刚刚陆小凤也拎了一篮子生蚝,回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个254号牌子,想来过一小会儿,就可以又有烤生蚝吃了。 ——之所以对烤生蚝耿耿于怀,是因为蒸的生蚝鲜甜归鲜甜,可可以去蘸一品鲜+辣根的酱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没有烤的好吃呢…… 连一向吃惯了海鲜,对其他品类表现的很淡然的海上人家楚留香,也对蒜蓉粉丝烤生蚝的评价相当之不低。 秦蔻有点好奇:“你们沿海没有这种吃法么?” 老饕楚香帅笑道:“自然是因为没有这么好的蒜蓉酱。” 要不然,烤制的生蚝其实是不 算什么的。 林诗音有点不解其意,问:“咱们那里,也是有蒜的呀?” ——是了,虽然原产于中国的蒜与现在所见的蒜并不一致,是那种小蒜,独头的,但现下的这一种大蒜,却是早在东汉时就已经传入中国,那时候叫“胡蒜”。① 楚留香笑道:“可是没有油啊。” 这蒜蓉粉丝烤生蚝之中用到的蒜蓉酱也是有讲究的,是金银蒜——银蒜就是直接把大蒜剁碎完事,金蒜呢,是要把蒜下到锅里去炸的。 猪油是没办法做炸物的,容易发苦,起酥油、椰子油和棕榈油是比较好的选择,但是上哪里去找?况且这种一用半锅油的吃法实在过于奢侈。 如此,莫说是穷苦的沿海人吃不上了,就是那些大酒楼、大饭铺里,也是不会有这样的东西的。 林诗音若有所思道:“原来是这样。” 她隐隐地感觉到了一种趣味性,一种追溯的趣味性,例如她知道在她们所在的那个年代,像是蚝油、瑶柱酱、菌菇酱一类的东西,那都是天价,而若是胡椒呢……那就更是价值千金了。 那么,是什么时候起,这些调味品的价格开始下跌,能够走进千家万户的呢?而这又是因为什么呢?在这其中、关键性的因素是什么呢? 这样的问题,令她隐约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在先前,她只是从秦蔻的只言片语和生活状态之中,推测出这个时代的女孩子们可以做的事情其实有很多,而直到此刻,她才有了一种更真实的兴趣,好似自己的世界被拓宽了,被表哥背叛的事情虽然仍令她难受得很,但好像……也不是塌下来一样的大事。 坐在她身边的秦蔻还在说:“那待会儿吃完,不行的话我们去找个夜市嘛,想吃多少生蚝就吃多少生蚝啦。” 楚留香赶紧制止她:“不必不必,这顿已经很足够了,这夜市还是留给明天吧。” 也是! 接着吃桌上的东西! 青蟹被蒸之后,可以让人非常直观的看到,所谓的“赤甲红”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颜色,桌上的诸位——除了傅红雪和秦蔻之外,那使用起餐厅里提供的小剪刀、小铲、小匙都熟练得很。 ——是了,古代也很流行吃蟹嘛,而 在场诸位,身上没一个穷的,楚留香、陆小凤、花满楼就不必说了,一点红也很有钱啊,而且他是松江府人,一个有钱的上海杀手(?),会吃螃蟹再正常不过了吧。 而且他那个强迫症又犯了,顺手把剥下来的壳给重新拼好。 ……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算修整遗容的入殓师么? 至于傅红雪……人家一个山里孩子,见过螃蟹那都属于志怪故事了好么?! 但也没关系,他坐在楚留香旁边,楚留香早就发现他剥虾的手法十分生疏,此刻瞧见螃蟹,更是苦手。 楚留香微微一笑,放下自己手中的,先帮他拆蟹。 而秦蔻也确实不会——她可是个连粽子都懒得剥的人,不喜欢吃海鲜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海鲜都很麻烦,虾要剥壳,蟹更麻烦,况且人在内陆,想吃点海鲜还得专门找地方,一般也没什么机会吃。 不过也没关系,这不是有一点红在么? 蟹肉没有大闸蟹那么细嫩,不过肉质紧实,相当鲜甜。 因为不用自己动手,等着吃就好,所以她还能空出手来喝点冰豆浆,这豆浆肯定是用豆浆粉冲的,不过还蛮好喝的。 这也是吃自助的小窍门之一——不要喝带汽的饮料。 零零碎碎又蒸了一锅海鲜、吃了点辣炒花甲、小葱假鲍,又拿了点素菜,什么松仁玉米、蔬菜沙拉、蓝莓山药之类的清清口,最后又各自吃了点冰激凌球,这顿饭才算是完事了。 至于秦蔻心心念念的海肠饺子——哪里有肚子呀,明天吧! 吃完饭,散散步。 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顺着道路向前向后延伸着,这里和X市是完全不一样的风貌,X市是平整的、舒展而规整的城市,而这里的路蜿蜿蜒蜒、上坡下坡,走起来要更难走一些,而散步……对于秦蔻这样的女孩子来说,似乎也从轻松愉快的事情变成了80%轻松愉快的事情。 而且海风确实很大!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呼啸了。 这外套拿的果然很值得。 一般这种时候来说,女孩子确实要麻烦一点,因为女孩子的头发一般都比男孩子要长的嘛,尤其是长头发的女孩子,碰到这种妖风,那真的是很麻烦了。 但 是在场各位全部都是长头发! 而且古代侠客们来现代之后,似乎都喜欢扎高马尾,这原本是一点红的习惯——当杀手的人,头发都收拾的利落得很,常年都是只用发带,高高扎起一个马尾,来了现代之后,便有了皮筋这种更加方便的东西……不过他的头发太长,落下来也能到腰窝的位置,那种很细的皮筋是不大好用的,他喜欢那种宽一点、粗一点的皮筋。 而且他的头发和秦蔻的不太一样,秦蔻有点自来卷,又蛮柔软的,丰茂软蓬。容易让人想到小动物的皮毛,而一点红人太惨白、头发又太漆黑,像是某种黑缎子一样,不会让人有任何柔软的联想,反倒是冷硬而阴森的。 此时此刻,这冷硬的高马尾就被风吹的“啪”一声打在了他脸上。 一点红:“……” 秦蔻:“……” 秦蔻:“红哥我来帮你扎丸子头……” 说着凑过来拉一拉他不听话的马尾,一点红略微蹲下一点,随便她动作。 林诗音今天没扎头发。 她前几日都还是习惯性的梳了发髻,不得不说,发髻这东西,确实麻烦。 这种麻烦放在李园之中,就算不得什么麻烦,因为待在李园,实在是无事可做的,每天早晨起来,便慢悠悠地打水洗脸,慢悠悠地让小丫头来给她梳头,光是带什么首饰,就能挑好一会儿,再然后呢?做完了这一切,她要么是去做针线、要么就是去园子里逛一会儿——她也不爱去园子里,因为总能“偶遇”龙啸云。 所以说,一天的生活也没有什么精彩的事情发生,每天都是这样过的,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把每一件可以做的事情都尽可能地弄得复杂一些、慢一些。 但这里是完全不同的。 这里太快了!也太多了! 见过的、没见过的、知道的、不知道的、好吃的、不太喜欢的……所有的一切,都一股脑地向她涌过来,亟待她的尝试,今早起来时,她已经迫不及待地要上车开启这场旅行了——发髻,自然也就没空去弄了。 披头散发对于她这样的大家闺秀来说,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但在这里,大家都是这个样子的,她对这感觉很新鲜,秦蔻还说,等什么时候,带着她一起去美 发店。 美发店,和美甲店很类似的名字,也就是说,街上那些偶尔能看见的、颜色非常奇怪的头发,就是自美发店之中染出来的? ……第一天上街她看见的时候,还真以为是妖人呢。 总之,林诗音很享受这种披头散发的状态。 这也就导致……她忘记带皮筋了! 还是多带了皮筋的楚留香解救了她。 ……秦蔻瞧着,总觉得莫名有种他们两个很姐妹的感觉。 秦蔻:挠头.jpg 在海风之下,人是很难边走边说话的,因为风很大,说话人容易灌风,再一个呢,在风里说话,总是要不自觉地提高音量,以防止对方听不清,这样一来二去,闲聊的兴致都没有了,因而大家只是慢悠悠地、谁也没有说话地顺着这条路漫步。 秦蔻和一点红十指交握。 她不说话,她就只看着一点红的手。 这是一只很修长、很有力的手,骨力凸出、手指和虎口都有茧,而纵横的掌纹瞧上去也像是一道道的利剑一般,不经意间透露出这只手掌主人的剑心。 古人似乎更喜欢丰腴一点的手,像是古画、古雕塑上的莲花手啊之类的……丰腴、手指尖尖,确实是有那么点像是莲瓣一样,不过那都是女人的手,古代的文化是男人主打的文化,他们喜欢什么,自然什么就被提得多咯。 而现代的女孩子们,更喜欢这样子修修长长骨节分明的手,指甲也要修剪得很干净。秦蔻自己也非常能get到这种手的美感,他太惨白了,手背上能隐约瞧见青色的经络,有一种又禁欲、又冷淡、又洁净的美感。 刚认识没多久的时候,秦蔻就忍不住要他转花刀给她看,还想着拍成视频自己以后慢慢欣赏呢……不过这要求对于认识时间不久的人来说未免过于变态了,她那时候想了想,没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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