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噗嗤一声笑了。 或许是说到童年的事情,林诗音的脸上也不自觉地露出了微笑,她人生的苦难的确是近二年才开始的,而以前的日子——即便那个时候她或许是有愁绪、有脾气的,但时光永远会是最好的滤镜,十多年已过,她的童年只剩下了金色的回忆。 她只说:“我家少时有一种酸奶碗,倒是极好吃的,冰颤颤,和豆腐似得,很是顺滑、一抿就化了,只是酸得很,要配玫瑰卤一块儿L,才好下嘴。” 听起来像是那种凝成一块的老酸奶。 秦蔻不爱吃酸奶,家里买零食都不带买酸奶的,故而林诗音不晓得这玩意儿L现代也有。 这话倒是勾起了花满楼的话头,他便说起自己家中吃过的樱桃酪浆。 这种东西实在是只有巨富才日常吃得起的。 倒不是说林诗音家和花满楼家这种巨富一样有钱,花满楼生在江南,而林 诗音却是北方人,乳制品这东西,在古代是越往南越贵的,像是酥油鲍螺,北方或许小富之家也捡得起,到了南方,那就不能够了。 楚留香的童年倒是好似真的见多识广——无论是江南的鲜莲雪藕、樱桃酪浆、还是北方的酥油鲍螺、玫瑰卤奶豆腐,他居然样样都尝过。 楚留香摊开了手,眨了眨眼,笑道:“我这门偷的手艺,练成得实在很早,不过那时候我还不会提前写预告信,毕竟小时候总爱去别人家的厨房偷东西吃,很是怕预告了之后人家要毒死我。” ……也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吃百家饭长大的吧。 但这其中蕴含了多少心酸的往事,也只有楚留香自己知道,不足为人道也。 而傅红雪和一点红的童年其实都差不多,无非都是些起早贪黑、汗流浃背练功的记忆,一点红曾为了练习手腕出剑时的稳,曾经在剑上放一石锁,日日如此持剑,练习一年,方才练成;而傅红雪也曾为了练就一双夜眼,在昏暗的室内、如豆般的灯光下凝目、汗水自他的额角留下,一直落到下颌,他的身子都没有动过一下。 他们也都是孤独的人,少年时的一点红甚至没有“一点红”这个名字,他们这些孤儿L都是以数字命名的。在他很少会有的闲暇时间,他就会抱着他的那柄薄而窄的剑,坐在树下小憩,偶尔,会摘野樱桃,他们住的地方有一口深井,那时候的夏天,他就会把野樱桃装在小陶罐里,掉进深井之中沁的冰凉。 这就是夏日里难得的享受了,其他时候,日子都是很苦的。 一点红好歹还有师兄弟,他们之间的感情虽然说不上深厚,但最起码也是淡淡的点头之交,他师父——看过书之后,他知道他是薛笑人,其实对他们私底下的生活不大在意,只要他们都畏惧于他、忠诚于他,那就够了。 但花白凤却把傅红雪当自己的亲生儿L子。 一个偏执、执拗、疯狂的母亲,通常情况下第一舍不得杀死孩子,第二却舍得慢慢地折磨孩子——因为她理所当然的认为孩子欠她很多,来到这个世界上应该报她所认为的恩。 于是傅红雪的每一丝快乐,对花白凤来说,都像是一种对他父亲、对惨死的白天羽的背叛,因此她几l乎是人为的剥夺了属于傅红雪童年的一 切快乐。 现在想起童年,傅红雪就零星的想起了那仅有的好东西——四月泡、野葡萄、还有被糖水浸透每一粒糯米所蒸出来的白粽。 夕阳西斜,落日融金。 海面泛起金波,远远望去,像是一盏巨大的、点着长明灯的水晶灯笼,只令每一个瞧见这美景的人,都免不得要陷入一种纯粹的放空之中,海浪起起伏伏、来来去去,便像是这巨大的水晶灯罩之中的灯火在摇曳一般。 大橘发出了兴奋地尖叫声,嗷呜啊呜喵呜地叫喊着在沙滩上狂奔,瞧上去不像是一只猫,倒像是那种总是在夜晚出没、拽着主人一闪而过的狗。 或许是因为它的声音实在太粗犷,不远处有个女孩子相当纳闷地说:“怎么听见有个大叔在学猫叫?多大的人了还卖这种萌?噫!恶心死了!” 听力出众、所以精准捕捉到这句话的楚留香:“……” 而听力不太出众,还在傻乐呵的大橘正牌主人秦蔻蔻还捧着脸:“哇呜!我们大橘跑起来像小猎豹,真可爱!” 楚留香:“……” 怎么说呢,蔻蔻虽然平时表现的很是嫌弃大橘,但其实有的时候她还是会被爱给蒙蔽了双眼的…… 到底哪里像豹子了啊?像野猪还差不多。 楚留香忍俊不禁,忽然勾起唇,轻轻地笑了一下。 秦蔻:“?阿楚哥你在笑什么?” 楚留香再次手痒,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没有说话。 傍晚,众人在海边玩了大半天,也打算走了。 公共浴室的设施其实算不得非常好,小瓷砖都有好些都起来了、还有些破掉的,蓬莲头都有坏掉被拆了的,只留下里头的水龙头挂在那里,出的水都是一整股。 洗去身上那些干掉的、有点黏黏的海水渍是够用了,秦蔻仔仔细细地冲洗着自己的头发,洗发水揉起丰富细密的泡沫,指腹画着圈儿L一样的按摩头皮,又仔仔细细地给自己打了沐浴露,把自己浑身都搓得滑溜溜的,这才心满意足的关水、擦身,穿衣服。 穿了件长度到小腿的缎面拼色吊带裙,穿了编织的绑带凉鞋,准备的超薄针织小外套先不穿,等晚上海风大起来,感觉冷了再穿。 她这 一天换了二套衣服,早上的T恤运动裤、下午的泳衣、还有晚上的吊带裙……包是真的能装。 当然啦,早上出门的时候她是自己背着包的,现在包已经到了她男朋友的肩膀上了,因为那是个登山运动双肩包,和这身衣裳不搭配。 一点红一身黑衣,湿润的头发在脑后绾成一个实心团子,单肩背着秦蔻的包,另一只手和秦蔻手拉着手。 众人走在街上,吹着海风、听着城市里的车子缓缓而过、喇叭声和公交车开门声,大家随便地走着,排在最前头的人往那个路口拐,后面的人也就顺着拐进去,再问排头的陆小凤这是哪里,陆小凤摊摊手,表示我也不知道哇,怎么我怎么走你们就怎么跟哇,不怕被他拐跑么? 众人:“……”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远远地瞧见马路对面人声鼎沸,原来是家招牌很旧的菜馆,桌椅都摆到外头了,桌桌都坐满了人,就这还不够,旁边好些等位的。 秦蔻大手一挥:“就这家了!” 这种店一看就好吃! 不过也有点担心的,因为等位的人看起来不少,其实她玩了一天,现在实在饿得很,假如这家店要等很久的话,那就记下位置,明天早一点过来尝,不然要她现在等一两个小时还不如直接杀了她…… 结果居然可以直接进! ——因为等位的大多数都在等二到四人桌,但是他们是七个人,刚巧了不是,八人桌刚巧没有人。 于是就在一堆饿得眼睛冒绿光的等位人的复杂目光中忍不住抬高了下巴走进去。 这据说是一家开了好多年的菜馆,拿到菜单,那点菜也很简单,就是把菜单后面写着“推荐”二字的菜都点一遍。 香辣鱿鱼条——这是裹了面衣炸过的鱿鱼条,口感其实还挺难形容的,外头被炸过的面衣倒不是酥脆、反而因为吸了汤汁有点软乎,甜辣口,里头的鱿鱼条还蛮粗的,吃上去很……艮啾,咬起来的韧性和阻力像极了秦蔻那艮啾啾的永不认输的老爸。 五花肉炒比管——比管是什么?吃起来也有种在咬鱿鱼的感觉……五花肉很香,木耳脆脆的,咸香挂,很下米饭,多吃一点。 雷击青龙——什么玩意!拍黄瓜就拍黄瓜,做什么起这种 莫名其妙的名字!浪费人生!浪费金钱!浪费好奇心! 猪耳拌黄瓜——不错的凉菜,猪耳朵上的脆骨咬起来的感觉很好,味道很家常、很扎实的凉菜。 蛋黄焗南瓜——外头有点脆,但不是那种会创伤牙床的脆,而是脆弱的脆,里面的南瓜甜甜沙沙,甚至还能吃到一点微妙的流心感,同样是瓜类中式甜品(?),秦蔻认为蛋黄焗南瓜的友好程度是拔丝地瓜的一百倍。 吃完饭之后的事情,秦蔻就完全不知道了,因为她实在累惨了,记忆中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打到了网约车,坐进车里,迷迷糊糊地往红哥身上一倒,他稳稳地接住了她,低低地说:“你睡吧,有我呢。” 成熟的人让人很安心,秦蔻轻不可闻地嗯了一声,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的时候,屋内一片漆黑,空调的睡眠模式也会发出一点声响、轻轻的,凉凉的,月光从窗帘的罅隙照射进来,令她的眼睛在慢慢地适应之后,也能瞧见屋子里的情景。 这不是她和林诗音住的那一间,这是一点红的屋子。 秦蔻唔了一声,伸手想要揉揉自己的眼睛,才发现自己被裹在被子里,身上滑溜溜的,一动就知道,她身上的那件吊带裙被弄下来了,就这样被裹紧,被子外搭着一只手臂,紧紧地抱着她。 一点红被她的动作惊醒,也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低哑而困倦地道:“你醒了。” 秦蔻迷迷糊糊问:“怎么帮我脱衣服了。” 一点红又闭上眼,带着鼻音说:“那衣服我记得你很喜欢。” 那料子就这么穿着睡觉会留下褶皱,还不好熨烫的。 秦蔻伸手揉眼睛,又大大地打了个哈欠,说:“好……那睡觉吧。” 一点红嗯了一声,就这么隔着被子抱着她,慢慢睡着了。!
第146章 在岛城,他们一共可以度过七天。 其实和胶东岛隔海相望的,就是另一个角的连市了,秦蔻乐队解散那一年,心情郁郁,于是安宁老师就请二姨家的真·二表哥,还有真·表妹,一块儿去连市旅居了两个月。 日料、海鲜、栈道、马拉松比赛。 正常来说,从岛城去连市是非常方便的,只需要去到最近的Y市港口,买船票,在船上睡一晚就好了,但可惜行不通……而要走大巴车过去的话,那就不是什么顺路去一趟的事情了。 不过岛城也很好,或许是因为和连市很近的原因,很多在连市能吃到的东西在这里也可以。 焖子和鸡汤豆皮是很好吃的,连市焖子是一种用地瓜粉做成的胶状块状物,放在铁板上煎到四面焦黄,配的是芝麻酱、辣椒油和蒜泥,有一种韧劲和弹牙共存的奇异口感,当然,要说味道的话,吃的其实是芝麻酱的味道啦。 限量的海胆水饺秦蔻念念不忘,又去吃了一次。 还有螃蟹,第二次选了家做活蒸海鲜的饭馆,比自助餐厅的原材料要好,蟹黄蟹膏都黄澄澄的,油油润润,用小勺子舀着吃,叫人享受得都眯起了眼睛。老板还说了,农历九月的蟹黄才肥美,现在这还远远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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