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期待往往是会落空的,那人若是真的对她有良心,又怎么会在当初做出那种丧心病狂的事情?问能问出什么结果呢?无论是后悔莫及的道歉祈求、还是顾左右而言他的逃避,其实都不会让含有期待之人满意的。 但林诗音早已没有了期待。 因为这件事是以她的想象力决计想不出的,她从来没有想过,她的表哥、与她青梅竹马十几l年的表哥,会做出这种事,这种丧心病狂、完全视她为物件的事情。 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到了他的心路全历程,看到了十年之后他还那样深情款款地去制作她的木人偶,那时,她忍不住要问:这就是你爱人的方式么?你深爱的方式,就是当着本人的面极尽嘲讽与不在乎,然后背过身去又对着一个木人偶开始深情款款? 这样的深情,未免实在太可笑了一点。 林诗音已完全的失望,已再也不会对李寻欢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燃起,她今天所说的这些话、所做的这些事,不过是要自己的这一口气顺畅一点,而从今往后,她与李园再无关系。 说完那句话后,她看着剧烈咳嗽的李寻欢,转头对早吓得呆若木鸡的家下人说:“扶你们少爷回屋去吧。” 说罢,转身要走,又似是想起什么来一样,转头道:“还请表哥准备好账本,这两年来林家留下的庄子的收成,我要对一对。” 林诗音自小是作为李家主母被培养的,自然会看账本,姨母去世后的那几l年,家里的事情都是她在操持,后来龙啸云来了,鞍前马后,许多事情就过渡到了他的手里,龙啸云意图娶她,在这种事上倒是没耍心眼,每年庄子上的收成都是折成银票给她的。 但她的不信任已经写在了脸上,账本要重新对过。 龙啸云的面皮一阵红一阵白,想指责林诗音的不信任,又因为让妻之事太过心虚,左右是不敢开口的。 林诗音没有再理会二人,径直朝她的小楼处走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 李寻欢是个滥好人,却绝对不是一个恶人,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是绝不可能在任何地方给林诗音去使绊子的,账本很快就送来,或许是因为他知道,闹成这样,她最好是真的换个地方去生活,于是还主动提出,把林家的庄子卖给李园。 毕竟卖庄子可不是三两天能敲定下来的事情,卖给外人,不知道其间又要扯多少皮。 出乎意料的是,林诗音居然很快答应了。 这是很不错的选择。 成年人做选择时,不能只考虑赌气与否,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地,卖给谁不是卖呢?李寻欢最起码不会再这种方面做手脚,是个相当省心的买家,知根知底,又很快能拿出银票来,为什么要拒绝呢? 楚留香只笑道:“好啊,我们林姑娘是真的长大了。” 短短十几l日,能有这样的进步,恐怕也是被李寻欢逼的,还有,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恐惧。 她能适应现代的生活么? 她在现代,能够一个人、谁也不依靠的生存下去么?秦蔻家是极好的,但……她总不能一直麻烦自己的朋友。 这并不是说她对这份友谊没有信心,而是说,想要维持一份友谊一辈子,那首先自己得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这次的经历,总让她忍不住想,是不是正是因为自己寄居在李园,自己表现的这般柔弱,才让表哥看轻她、如此的对待她?无论怎么说、无论表现的如何风轻云淡,这件事总归是给她留下了深重的痛苦的。 出于这样的考量,林诗音很爽快地答应把庄子卖给李园,又与他交代了两年前《怜花宝鉴》的事情,在小楼中将宝鉴找出,还给了李寻欢。 但李寻欢的心却咯噔一下,坠落了下去。 丁是丁、卯是卯,她把事情分的这样开,答应的这样爽快,没有分毫的赌气和刁难,这就意味着,她的的确确已经……彻底死心了。 这原本应该是李寻欢的目的,但此时此刻,在小楼之外,他望着纷纷扬扬的大雪,望着林中那落在雪被之上的点点红梅,他忽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口饱含着悔恨与苦涩的气。 有人来了,脚步声很慢,也很奇特,沙沙的,像是什么东西在雪上拖行。 李寻欢抬头一看,就看见了跟在诗音身边的那个持刀少年。 这少年人的打扮也不同于中原任何一个地方的人,衣服不是交领、也不是唐时的圆领,而是一种……奇怪的、后面带了个……帽子的领子。 衣裳前头也没有扣子,反倒是一条泛着金属光泽的奇异机关,李寻欢眼力很好,隔着五六步的距离,也能把这机关巧的清清楚楚,这机关精巧至极,两侧凹凸对应,严丝合缝地咬在一起,也使得两片衣服紧紧地咬在了一起…… 如此豪奢!把这般精巧的机关用在衣裳上,拿来代替扣子! 而且这机关……以李寻欢的眼光去看,当世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大师,能做出如此精巧、严丝合缝的机关,况且—— 况且他想起来,诗音身上的那件衣裳,也是有这样的机关的。 方才他太激动,并没有仔细去看诗音的衣着打扮,此刻回想起来,却不仅悚然。 这样的机关,到底是仅仅只放在几l件衣服上,还是说在诗音去的那地方极为常见,就和牛角的扣子一样的常见,人们穿的衣裳,件件都是如此呢? 倘若是前者,似乎还没有那样令人惊讶,机关再精巧,那也是因为有极其出众的机关大师,可若这机关是件件衣服上都有、人人都能穿得起的……那……代表了什么呢?李寻欢简直想象不来。 代表了这样的工艺,就像是那编草鞋的工艺一样,是人人都会的、不值一提的么? 再有,便是这少年身上穿的那条裤子,宽松适中,在脚踝的部位收紧,制式其实是有点像犊鼻裤的,但却也完全不同——犊鼻裤是要在裤脚部分开叉,穿时系带,像是扎紧一个口袋似得牢牢扎住,江湖中人,往往是劲装疾服,不会高冠薄带,手脚处都收的很紧,以方便行动,犊鼻裤很是常见。 这少年人穿的衣裳也是如此,但李寻欢一眼就可看出,收紧脚踝的,绝不是系带,而是被缝制在里头的一种特别的材料。 这材料当然也是李寻欢没见过的,而鞋子就更是了,这鞋底不是木质、当然也不是竹制、瞧起来像是千层鞋底,但观其行走步伐,这鞋底分明比千层鞋底要柔 韧的多,实不像是此世之中所存在的任何一种材料。 难道诗音这十五天,所待得地方不是人间,而是那海上的白玉京? 李寻欢经不住一阵恍惚,想要探究、放心不下,却又实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立场去探究,他瞧着这冷漠而沉默的英俊少年郎,忽然发现,他手上的那把刀,居然瞧起来如此熟悉—— 漆黑、形状古朴,更要命的是,这刀他见过,在自己的另一位友人身上见过。 李寻欢开口道:“兄台的刀是从何处来?” 傅红雪缓缓抬头,漆黑的眼睛没什么情绪的瞧着李寻欢。 这时候,李寻欢才将将二十多岁,那名满江湖的飞剑客恐怕连十岁也不到,而在他自己的时代里,李寻欢已经老去,飞剑客也已经人到中年。 而李寻欢正当年轻的时候,和他的“父亲”白天羽,是好友,这把刀,正是自白天羽身上继承而来的。 傅红雪没有回答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回答他。 一般他对于无意理会的人,都是连嘴皮子都不想张一下的,于是他没有理会李寻欢,继续一步步的、慢慢地走着。 李寻欢盯着他手中的刀。 这刀——乍一看上去,与白天羽的那把的确一模一样,但细细去看,刀鞘却要旧上很多,刀柄是裹着一圈圈的线的,那线也磨损的很厉害,起码像是一把多存在于世二三十年的刀。 而这跛脚的冷漠少年,年纪却绝对不超过二十岁。 一切都很奇怪、一切都迷雾重重。 他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嘶哑地问傅红雪:“小兄弟,我还想请问你一件事。” 傅红雪倏地站定,冷冷道:“你说。” 李寻欢道:“诗音身边的另一位兄台,与她……是什么关系?” 那人高大健美,生得极其英俊,性子瞧起来也好,是个温柔又调皮的个性,倘若他与诗音是那样的关系,似乎也很不错,诗音有这样的男人去照顾,总比……总比他们两个人要强得多了。 傅红雪却不明白他的话中之意,只慢慢道:“什么叫什么关系?” 李寻欢苦笑道:“我非良人,若诗音能遇见真正的良人,那我也就……放心了。” 傅红雪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似乎对这话题并不感兴趣。 李寻欢自讨了个没趣儿,便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转身要走,却又只听身后传来那少年冷漠又略显疑惑的声音。 “你瞧见她与别人站在一起时,只能想到那种男女之间的事情么?” 李寻欢一怔,已呆住了,再一转身,傅红雪已一步一步地走了,跛着的右脚,在雪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痕迹。 因有了李寻欢买庄子的举动,林诗音搬家的进程也快了许多,但即使如此,他们的行程也依然很紧张,因为他们还要把银子换成更加值钱的珠宝带回去,成色还得要好,实在来不及买,那就把银票换成黄金。 而这李园呢,自然也是不住的。 李寻欢也没打算在银钱上拖着,开箱子,取银票的速度快得很,林诗音把自己的细软一卷,留在箱子里的衣裳……本想着不要拿了,楚留香却道:“我瞧着现在网上那汉服古着倒是风头很盛,你的这些花样衣裳,样子新巧,未必不能成事,何苦扔在这里一直压箱底呢?” 这就是为她未来的生计考虑一二了。 这事儿未必能成,却也是一条值得考虑的路子,林诗音想了想,便又把自己的箱子也收拾出来了…… 这样子,东西却是又多了好多……得雇马车,专用马车去拉货才是。 这样大摇大摆地走!不出明日,恐怕城里就要传遍李园的表小姐与李寻欢决裂的消息吧。 但……何必在意呢? 林诗音忽然发现,一旦抛却了这些旁人的想法,说话做事全凭自己心意、不必瞻前顾后,实在爽快极了!现在,她似乎能理解那些行事极其出格的浪子们到底是如何去想的了。 他们三人,当然早有落脚的地方,那便是城中的一处名园,名为冷香园,据说这园中还接待过王公贵族。 马车自李园出发,朝着冷香园驶去,又一辆马车跟在后头,林诗音坐在里头,感觉自己颠得浑身骨头都要散架了。 但没办法……这几l日城中在下雪,地面一片泥泞,傅红雪和楚留香的轻功都很好,故而可以自屋顶非过,不沾泥泞,但林诗音就没法子了,这都不是鞋子会不会报废的问题,而是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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