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齐看完,吃了一惊:怪不得那些船员都极力阻拦她上船,原来是被人收买了——只能说他们还算有点儿良心,只是阻拦她上船,没有骗她上船,再把她打晕扔进海里。 既然父亲暂时没有危险,那就可以把父亲轻轻撇开,专心琢磨幽灵先生的想法了。 不过,她不喜欢一个人胡思乱想,相较于一个人想东想西,她更喜欢两个人坦诚公布,一次性把话说清楚。 幽灵先生却没有给她坦诚公布的机会。 他再也没有现身。 莉齐纳闷了。“不过是一个吻,”她思忖道,“有必要那么害羞吗?还是说,没接触过女人的男人都这样?” 她也想过,幽灵先生可能根本不喜欢她,什么浮木,什么惊心动魄的情感,都是错觉。 但这样又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在危急关头出现在她的身边,不顾一切地救下她——他也说了,就算她骑的是一匹小马驹,那么摔下来,也有可能摔断脖子。他自己却没有考虑这一点,直接从一匹马跳到另一匹马上,毫不犹豫地扑向了她。 难道他就不会摔断脖子了吗? 怎么可能,他又不是铜皮铁骨。 既然他喜欢她,喜欢到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救下她,为什么不告诉她呢? 莉齐百思不得其解。她不擅长琢磨这类问题。她对爱情只有两种看法——爱和不爱。爱就要得手,不爱就让对方一边见鬼去。 幽灵先生对她有好感却又回避她的做法,让她陷入了深深的困惑。 难道,他真的不喜欢她?一切真的只是她的错觉? 为避免自己情绪低落,莉齐及时打住了这些悲观的揣测。等见到他再说吧。 她却一直没能见到他。 就这样,两天过去。这天中午,男管家用银托盘送来了一只淡红色的信封。 莉齐的第一反应是,幽灵先生终于想通了,打算以正常人的身份和她通信。 但信上没有红骷髅火漆,这不是他的信。 莉齐忽然感到极度的失望和愤怒,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小女孩,愿望从来没有落空过,近来却接二连三地收到空礼盒——连惊吓盒都不是。 把管家打发走后,莉齐捏着那只信封,心中的怒火第一次燃烧得那么炽烈,几乎能听见怒火咬啮血管的轰轰声。 她想,他也许就在黑暗中看着她。 他像幽灵一般神出鬼没,对她的生活了如指掌,如同一片黑色的浓雾笼罩着她,包围着她。她却连他的名字和长相都不知道。最可笑的是,就这样她还喜欢上了他!她真是一个蠢货! 莉齐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想到最后,肺都要气炸了,忍不住伏在桌上,大声哭了起来。 她一边哭,一边想,要是他这时从黑暗中走出来安慰她,她就勉强原谅他。 可她用力呜咽了半天,只引来了一头雾水的兰斯,连幽灵先生的影子都没见到。 她哭得更伤心的同时,也更生气了,想抽出枪,把负心的幽灵和多管闲事的兰斯一起毙了。 把兰斯赶走后,她抬起一张哭得涨红的面庞,擤着鼻涕,打着哭嗝,拆开了那封信,想看看是谁那么没有眼色,这种时候写信过来。 是她遗忘的情夫——男演员。 对方先是诚恳地道歉,说这些天都在排演,忘了问她近况,希望她不要生气,又问她那天首演为什么没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莉齐早就把他抛到了脑后,想了半天,才想起他似乎送过她一张戏票。 下一行,男演员话锋一转,说她是个顶顶幸运之人,因为首演之夜,E先生并没能赶回来,但是今晚,他一定会上台指挥。男演员希望,她能赏脸过去,观看这场精彩绝伦的演出。 假如没有之前的痛哭,莉齐或许会犹豫一下,毕竟她是真的讨厌歌剧,没必要为了一个逢场作戏的情夫,而在剧院罚坐一个小时,甚至更久。 但今天她真的太生气,太伤心,太难过了。 她是一个在娇惯和溺爱中长大的女孩,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做什么,不管是嚼烟草、喝烈酒,还是像男人一样跨骑着马,都没人阻拦她,也没人能阻拦她。父亲给她开辟了一个广阔而安全的天地,她在那个天地里不受限制地生长。 除了父亲的失踪,她几乎没有体会过挫折,直到遇见那个幽灵一般的男人。 尽管他像父亲那样保护她,却从不亲近她,对她若即若离,如同一片神秘、冰冷而又漆黑的浓雾,替她抵挡住危险的同时,也禁止她继续前进,仿佛雾里有一条阴冷的、疯狂的、饥渴的毒蛇,再前进一步,就会将她从头到脚吞没。 她其实知道,他很危险,极有可能是一个不正派的人。 他的双手可能沾满血腥,他的过去可能是一幅鲜血淋淋的绘卷,上面挤满了累累的尸骨,爬满了虱子、白蛆和绿头苍蝇。 但她愿意冒险接近他,喜欢上他。她有这样的勇气。这是她的优势,只有从小浸泡在蜜罐里,从未经历过不幸与惨苦的人,才有这样炽热的勇气。 他却在一吻之后,一言不发地消失在了她的面前。 她快被这个人气疯了,必须找点事来转移注意力,男演员也好,E先生也罢,她不能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否则一定会砸碎什么。她才不要为了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人失态至此。 打定了主意,莉齐抹掉眼泪,昂起头,神色平静地走进了衣帽间。她要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观看歌剧,让那个喜欢装幽灵的人遭瘟去吧。 莉齐脱下晨衣,用脚踢到一边,本想套上裙撑,想了想,又把裙撑丢到一边。 她有一套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那是一套绿色塔夫绸裤装,上衣是淡绿色的衬衫,领子打了繁复的褶皱,下半身是一条苍绿色的喇叭长裤。 自从知道玛丽·沃克⑴的事迹后,她就找裁缝定做了一套裤装,却一直没有勇气穿上它。 是的,她也有不敢做的事情,因为即便是最端庄的女人,见到穿裤子的女人也会大声尖叫,仿佛见到了可怖的魔鬼,警察也会以“有伤风化”的罪名逮捕她们。 可现在,她忽然有了穿上它的勇气。 她想知道,当她穿着裤子,昂首挺胸地出现在整个上流社会的面前时,他是否会因为自己的胆小鬼行为而感到羞愧——仅仅因为一个吻,就在黑暗中藏了那么久,迟迟不敢面对她。 “我为什么要去管他想什么呢?”她转念一想,唇边露出了以前那种叛逆而生气勃勃的微笑,“让他下地狱去吧!就算他不后悔,也不羞愧,我也要这样穿,因为我早就想这么穿了。” 作者有话说: 注释⑴:玛丽·沃克曾因为不穿裙子而穿裤子,而被警察逮捕,平时还经常有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和唾弃她。以至于后来美国国会不得不通过了一项专门的法规,赋予她合法穿裤子的权利。(出自宋燕著:《新闻抄袭历史》)
第16章 Chapter15 莉齐第一次外穿裤子,说不紧张是假的。 她最离经叛道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穿过。长久以来,她两条腿都被内裤、衬裙、裙撑和裙摆层层围住,就像严防死守的军-事基地一般。 裤子令她感到不安——女人的裤子原本一丝都不能漏,鞋子更是只能露出两英寸,并且仅限于坐下的时候,她却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外。像任何一个普通姑娘那样,她不可避免地感到了难为情。 但既然玛丽·沃克能做到,她也可以。 莉齐不停催眠自己,终于敢望向穿衣镜,本以为会看见一个不男不女的小丑,没想到身姿远比穿裙子时动人。 她戴上饰有黄鹂和白鹭羽毛的宽边垂檐帽,在下巴系上绿绸帽带,对着镜子转了一圈,长而华美的鸟羽垂落在她的额前,她看上去就像一只随时准备啄人的孔雀那样冷艳又神气。 见自己这么漂亮,莉齐立刻把心中那点儿犹豫撇在了脑后。 她越看越喜欢这身打扮。男人真不像话,什么好东西都往自己的口袋里塞,也不管是否装得下。 香烟是他们的,烈酒是他们的,大声说话的权利是他们的,赌得倾家荡产的权利也是他们的。就连裤子,也只有他们能穿在外面。该死,这么贪婪,也不怕遭报应。 当然,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他们之所以享有这么多权利,是因为要保护女人。但莉齐感觉,她自己也能保护自己——要不是她骑马和开枪的技法不够娴熟,那天她本可以不靠幽灵,自己解决劫匪的。 是的,穿裤子不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假如真的有伤风化,男人也不该穿裤子才对。她不仅要穿,而且不能为此感到羞耻。 不过出门前,莉齐还是披上了一件长及脚踝的绿绸斗篷,挡住了裤子——她怕还没抵达歌剧院,就被警察逮捕了。 想到那些上流人看见她穿裤子,会露出怎样震惊的表情。莉齐露出两个狡黠的酒窝,迫不及待地钻进了马车。 她本打算一个人前往歌剧院,琢磨了一下,又把兰斯叫了过来,让他陪她一起去。 兰斯受宠若惊的同时,对莉齐的个性更加摸不着头脑了,刚刚她还哭得那么伤心,鲜红的嘴唇噘得老高,宛如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凛乎难犯的王后。 他一直无法理解莉齐的个性,不明白她为什么能兼有女性和男性的特质——既娇美可爱,又坚韧不屈,既会放声大哭,又能在转眼间收拾好情绪,把自己打扮成神气十足的孔雀,大多数女人和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 她复杂得——兰斯迟疑着,不知该不该用那个词儿形容她——迷人。是的,她复杂得迷人。 他其实不该这样欣赏她,也不该接近她,对她抱有好感。她对他的家族来说,是一种毒素。他不能让她毒蚀自己的心灵,毒蚀自己从未想过改变的观念。 他想要抗拒,但就像干柴无法抗拒烈火,他也无法抗拒她的魅力。 “我好像喜欢上她了。”兰斯想。 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只要不冒犯他的原则和观念,必要的时候,他也可以变得冷酷无情与富有血性。但在喜欢莉齐这一点上,他却像个懦夫一样感到了强烈的恐惧。 他预感到自己将被她焚烧,因为仅仅是干柴,是无法匹配她这样的烈火的。只有比她更强势、更猛烈、更炙热的大火,才能与她匹配,与她搏斗,与她融为一体,使她放出更加明艳的火光。 可是,什么男人能做到这一点呢? 莉齐没有注意到兰斯复杂的眼神,她正全神贯注地望着马车外。 歌剧院前面已排起了长长的车龙,轻便马车、敞篷马车、轿式马车、双轮双座马车……甚至还有一辆由八匹挽马驾辕的豪华大马车。车轮声震耳欲聋,马的响鼻声此起彼伏。抬眼望去,全是各式各样的女帽,羽毛犹如海波般荡漾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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