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王公子所说,这江湖上倘若有人的飞刀能称得上是独步天下的话,便应当是那位小李探花了。”时年琢磨着十年前对方便已凭一把飞刀名动江湖,十年之后应当更进一步才对,倘若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她要找的人,也还有一种可能,便是这十年间对方还收了徒,徒弟的本事青出于蓝,可不管怎么说,寻找的方向已经有了。 就算这个飞刀天下第一的名号被从小李探花的手中夺走,那这继承的人也势必要先登门击败对方才行,找上这位问问也是没什么问题的。 “十年前我出海之前江湖上有一句话是,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至于江湖上的第一高手……十年稍纵即逝,却也已经足够一个天才成长起来,我恐怕都未必是你的对手,便也没资格说天下第一的归属,等入了关之后我同你一道去打听吧。” 王怜花说到这里的时候,时年注意到他们两人驾驭着的骏马已经在黄沙中慢慢转为在走下坡路。 她勒紧了缰绳控制着马匹,却看到王怜花好像并没所谓地放任马匹一跃而前,顺着这下行的斜坡飞快地奔腾,时年相信王怜花在此时绝不会做出什么不要命的举动,也有样学样地让马儿疾冲出去。 此地泥沙陷落在空中形成的沙尘让人几乎看不清眼前的情景,在前方的“断崖”边缘,马匹飞跃而出,穿过让人迷眼的黄沙,落在了只低了不过几个台阶的前方平台上,那里有一条狭长的空中走道,正好可以让马匹继续往前行走,这走道的迂回中依然在继续下沉,却已经不需要让人穿过那心跳一紧的跨度。 此地的确不愧是古代的楼兰遗址,要将这样的一座掩埋在黄沙之下的城市被挖掘出来,需要付出的努力丝毫也不比重新建造一座这样的城市容易多少,更何况,即便如王怜花所说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更是经历了一场大火的焚烧,此地昔日的辉煌还是可以从断壁残垣之中窥探到一些踪迹。 在这空中跑马道的尽头,王怜花停了下来,他翻身下马,将马匹栓在了一旁的石柱上,冲着火烧痕迹最重的位置一跃而下。 时年也紧跟着跳了下去,灵巧地落了地。 这里或许就是那说书人说的,发现柴玉关焚烧后还戴着三枚紫金指环的尸骨的地方,但这里已经看不到当年两具枯骨纠缠的痕迹,又被一层又一层的黄沙所覆盖。 王怜花以掌力扫开了一片空地,确认此地确实是自己要找的地方后,这才从袖中取出了那两个水囊。 下一刻,他便做了件让时年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把一个装了酒的水囊朝着时年抛了过来。 而他自己,拔出了水囊上的盖子,猛灌了一大口下去。 “我以为祭奠应该是把这个酒往地上倒?”时年指了指地面露出了个不解的表情。 王怜花虽然恢复了自己本来的相貌,身上穿的却还是那流浪汉的衣服,他此时颇为无所谓地在这扫开的空地上坐下,显露出几分离经叛道的模样。 他问道:“你觉得喝酒算不算得上人生的一件乐事?” 时年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问,却还是回答道,“倘若与朋友一道,饮酒作乐,甚至能算是人生一大幸事。” “这不就得了,”王怜花回道,“此地死了一个我的仇人,一个我的亲人,倘若我的亲人看到我有人同饮,又还记得她身殒于此地,她便应该替我开心才对,而我的仇人看到自己只能在地下做个喝不着酒的鬼,我却在他面前炫耀,我这报仇的目的也达到了,岂不是两者兼得,快哉快哉!” 说到最后四个字,他的语气里越发带上了几分笑意。 时年才陪着左轻侯和夜帝这种及时行乐性格的人同饮,又如何不能理解这种心态,她觉得王怜花说不定跟这两位会很有共同语言,便也跟着拔下了水囊的瓶塞,将这西北烈酒一饮而尽。 “好酒量!”王怜花越看越觉得这个“外甥女”看着顺眼。 他顺着这着火的痕迹往前走,示意时年跟上来,带着她来到了这座沉睡之中的宫殿的主厅,在这里,曾经的帘幔被焚烧殆尽后只剩下了上面的一点构架,头顶的图腾也被熏得焦黑,只剩下了一点旧日扑朔迷离的痕迹。 他伸手指了指那已成焦黑的宝座,悠然说道:“你可知道此地当年的一场恶战与大火,随着柴玉关的死去,诸多秘密都已经隐藏在了地下,不过纵然时隔二十年,我却还记得当年在此地举行的一场婚礼。” “你怎么突然提起这个?” 王怜花摇了摇头暂时没回答这个问题。 月光从头顶的琉璃花窗投落下来,被上面的彩绘晕染成一片虹彩,跌落在他面前的青衣少女的眼中,显得这张脸越发如梦似幻。 他突然想到了酒醉的时候沈浪说到的,白飞飞与他春风一度后说,她想得到沈浪想要一个孩子,与其说是还爱着他,不如说只是想看看一个天下最正直侠义也最聪慧的男人和一个最邪恶毒辣,同样智慧极高的女人,会生下一个怎样在江湖上兴风作浪,让人为之神魂颠倒的孩子。 这想法王怜花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柴玉关的后人血脉中横行的便是一种极尽疯狂与任性的心态,就像他当年说,老天让他和白飞飞这两个坏种生下来便是因为老天都想看一场好戏罢了。 出海十年多少是打磨掉了些他当年的恣意,但现在他这做长辈的心态确实让他升起了保护欲不假,却也将他旧日那点坏心眼看戏的脾气也给勾起来了。 时年朝他打听江湖上的事情他乐意奉告,他也未尝不想看看她能在江湖上生出什么事情来。 所以他带着她来到了这二十年前最离奇最欢乐也最凄惨的婚礼现场,好让她瞻仰瞻仰当年白飞飞做出了何等让人悚然一惊的事情,她应当也不会比她母亲逊色多少才是。 当然,他这个做舅舅的反正也不急着回到海上,是一定会帮一帮她的—— 反正难受的只会是江湖上的武林同道而不会是他们甥舅两个。 “王公子?”时年轻唤了一声打断了他的沉思。 “没什么,我只是在想,柴玉关自打衡山一役后获得的武功典籍不计其数,在这一场大火后再没人见过,他依靠着这些东西成就了自己的名声,这些典籍也成了他的陪葬,不知道有没有后人能有幸从此地发掘出什么武道秘藏来。” 王怜花话是这么说,时年却觉得他好像只是在敷衍着为自己方才的失神找了个借口。 因为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丝毫也没有表露出一星半点遗憾的意思。 “如你所说,三十年前上了衡山回雁峰的两百多名高手,只活下来了十一个人,便是这十一人中也有七人将东西寄存在柴玉关那里,想来柴玉关手中的武功典籍没有一百五也该过百了,”时年摇头回道。 “倘若只是二三十册,尽数掌握尚不能说是难事,坐拥上百恐怕选择合适的都已要陷入迷茫,更不必说这些功法秘籍中有些或许便有漏洞,要想修补便已要花费不小的力气,若要尽数掌握,还难免落到一个多而不精的境地中。” 相比之下欧阳亭便做得明智得多。 他只找来了五位当世绝顶高手,直接聚合几人的武道经验,形成五绝神功其书问世,书中的千般变化便是取自各门派武学之精髓。 王怜花哪里知道时年手中还有五绝神功这种东西,他听闻时年的回答笑了笑,觉得她小小年纪能有此等领悟确实了得。 他本打算说在此地找个角落让她先休息一会儿,等日出之时他们再行折返,到时候他自有办法替时年打探这十年间江湖上的风云变幻,却突然听见了有惊雷轰鸣之声从远处传来。 “龙卷风?”时年问道。 王怜花侧耳倾听了片刻,这渐近的马蹄声与此前那四人落马后传来的不太一样。 当时的马蹄声多少还有些混乱,更像是这沙漠中的悍匪集群行动,那四人是前哨这才对着来路上的人出手,而现在的马蹄声则要齐整太多,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分明还在这楼兰古城的地下,都能感觉到这种撼天动地的振动之声。 王怜花突然脸色一变,“是龙卷风,但也是有老朋友到了。” 他说是说的老朋友,可时年没听出这里头有什么旧友重逢的喜悦。 不过他也没有躲藏的意思。 王怜花从这主厅中走出,回到了那方才饮酒祭奠的位置,也正是马蹄声传来的方向。 他足尖一点,人便如飞鸟一般凌空而上,空中焦黑的殿阁柱子好像是在他这行动中被他轻轻点过充当了个落脚点,又好像与他只是擦身而过,只感觉他身如飞鹤,扶摇而上,便已经落在了那些龙卷风骑兵面前。 在这一片的白衣白风氅的骑兵队列,随着王怜花的出现,分开成了两队,从后方缓缓打马上来了个醒目的黑衣骑士。 他戴着个蒙面黑巾,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可光是这一双眼睛,便已经足够有辨识度了,因为这双眼睛分开足有一掌的宽度,一个圆一个三角,打理得当的发型之下一对粗细有别的眉毛各自生在脸的一边,就好像是左半张脸和右半张脸是分属不同的人一般。 这黑衣骑士还有个格外醒目的特征,他没有右臂,朔风将他右边的袖口吹动了起来,虽有一道被吹动的黑色风氅遮掩,却也让人看得分明。 叫王怜花说来,金无望委实是没必要蒙着个面,尤其还是来见他的时候。 金无望冷冷地看向这一身破旧衣服,容色却在渐渐消隐的月光中一如当年的男人,“王公子当真是惜花怜玉之人,前来罗布淖尔还不忘与美同行,莫非是觉得黄泉路上自己一个人太过孤单吗?” 王怜花偏过头一看,这才发现时年不知道何时已经紧跟上来,便缀在他的身后。 她的轻功比之白飞飞那幽灵宫主神鬼莫测的轻功还要强上不少,他竟然没发觉她尾随上来的动静。 但面对金无望的问题,他却只摇扇展颜一笑,“金兄这是说的哪里话,谁不知道你为了习武是向来不近女色的,何必突然用这等嫉妒含酸的口吻说话。” 金无望的脸色一沉,“少在这里花言巧语,你若还记得二十年前便该知道,我当年纵你离去,而非因为这断臂之仇要了你的命,是看你为至亲而哭,尚未灭绝人性,何时我允许你这人中豺狼再回大漠了?那几年你偷偷前来我权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此番却又伤我龙卷风四骑是何意思?” 他话音刚落,在他身后的队伍中,那些个白衣骑兵忽然拔刀出鞘,雪亮的刀锋映照着最后的一抹月色,仿佛下一刻便蓄不住这冷光要整齐发作。 而他们口中高声喊着的是“军师”二字。 这因为断臂与王怜花有过节的竟然是这龙卷风队伍中的黑衣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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