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在看清来人是艾玉蓉的贴身婢女后,死灰一般的眸底,隐隐亮了一瞬,却很快又恢复死寂。 孙无忧心里一颤,有些不敢去看庞昱。 那个坏得飞扬跋扈,却也傲娇得彻头彻尾的纨绔小侯爷,再也看不见了。 “小侯爷,蓉儿姑娘让我把这个交给你。”孙无忧头垂得低低的,颤着手将艾玉蓉的亲笔信递给庞昱。 那信,是小姐前日才交给她的。小姐说如若她有什么意外,就把这东西交给小侯爷。 本来木头人一般的庞昱,听到蓉儿两个字,浑身一颤,缓缓看向孙无忧,当目光落在她手上那封信时,那死寂的眼神动了动,随后一把抢过那信,颤抖不休的双手,捏了几次,都没能打开那信。 孙无忧移开眼,眼眶也微微发红。果然啊,小侯爷只有遇到蓉儿姑娘的事,反应才会不一样。 庞昱终于将信展开。 信写得很潦草,也很短,可以看出写信人心绪应该很乱。 “庞昱: 见字如唔,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就说明我已不在。庞昱,你我自幼相识,自是缘分。可我现在,宁愿没有这种缘分。过去的五年,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其实什么都明白…… 你曾问我,艾玉蓉,你没有心吗?庞昱,纵然你和我之间,隔着血海深仇,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 你也曾问我,是否爱过你,哪怕只是一点点。如今,我终于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了:爱过。 庞昱,你庞家欠我的,永远还不清。可我,也还不清你啊。 庞昱,愿你,来生做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人,愿你,来生再不要遇到我……” 庞昱握信的手,一直在抖。 脸上的泪,一颗一颗,永无止境。 泪砸在信纸上,晕染开一大片水迹。 泪光里,是他和艾玉蓉的初遇。 小时候的他,因为身体老生病,他爹去云峰山求高人指点后,将他送回在海州的叔父家寄养一段时日。 在那里,他和海州知府的女儿艾玉蓉做了百川书院的同窗。 他性格天生纨绔张扬,哪怕是寄养在别人家,也照样娇纵跋扈,横行霸道。 那一日,他带着一堆小弟,在书院的后山闲逛,第一次见到了她。 当时的她,着一身比他还张扬招摇的红衣,耀武扬威地坐在树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双修长笔直的腿,晃花了他的眼。 她一朵芙蓉花打在他头上,比他还嚣张,抬起漂亮的小小下巴:“庞昱是吧?今日本小姐不揍得你喊爹叫娘本小姐不信艾。” 她从树上一跃而下,揪住他就开始揍。那些跟着他的小弟一见是她,像老鼠见到猫一样,一哄而散。 那一次,他被她揍得鼻青脸肿。 她双手叉腰,漂亮有活力的腿踩在他身上,她说:“庞昱,你再敢欺负同窗,本小姐见一次揍一次。” 她那又漂亮又飞扬跋扈的样子,从此种进了他的心里。 一眼万年。 他开始暗戳戳地关注他,用各种方式引起她的注意,甚至为了求关注,还故意去欺负同窗。可她,除了揍他,再没多看他一眼。 他很沮丧,觉得她应该是讨厌他的。 那一次,书院的同窗们私下邀约去海州云雾山游玩,艾玉蓉也在其中。 他在几个狐朋狗友的撺掇下,去了云雾山的禁地孟婆谷。太过自大的他们,在孟婆谷迷了路。而他,更加倒霉,阴差阳错地和所有人失散。 迷路的他,又冷又饿,还掉进当地山里猎人设的陷阱深坑里,那坑,足有好几人高,他根本爬不出去。 可老天也像故意和他作对,竟然下起了瓢泼大雨,那雨水,蓄积在坑里,水面越来越高,越来越高,眼看就要淹到他脖子。 不会凫水的他绝望了,觉得自己必死无疑。 因为他知道,没有任何同窗敢在这样的大雨下入孟婆谷搜救,而云雾山上杳无人烟,就算他们下山去找人来救,来回也要大半天。 他颓然地靠在坑壁上,看着深坑上方的天幕,等待死亡。 然而,他却看到了浑身湿透的艾玉蓉。 她扔下一根山间蔓藤,蔓藤的另一端,牢牢地系在背后一颗大树上。她对他吼道:“庞昱,抓住,我拉你上来。” 她吼得凶巴巴的,他却犹如听到天籁之音。 他因为掉下深坑的时候,脚底就被陷阱内的东西扎伤了,因此没法抓住绳子攀爬,只能靠她拉他上去。 那时候的他,个子比她大很多。她拉起来极度吃力。 他看见她那白嫩的双手,被磨得血肉模糊,那血,顺着蔓藤流到他的手心,也流进了他的心。 他看见那张脏兮兮的小脸蛋,疼出了泪,却死死咬住小白牙,一声不吭,倔强地一点一点将他往上面拉。 有好几次,她因体力不济,让蔓藤又下坠了几个来回。他一度担心她会放弃,可她却只吼他:庞昱,给本小姐坚持住,不许放手,听见没! 无论下坠多少次,她都咬紧牙关,绝不放弃,一点一点,艰难地将他往上拉。 当她终于将他拉了上去,他才发现,除了双手,她的膝盖也因趴在地上用力,被碎石磨破了皮,裙子上到处是血迹。 脸上也不知何时有了多处擦伤。 此刻的艾玉蓉,早没了平日的精致漂亮,一副脏兮兮的样子。可那狼狈不堪的样子,却从此在他心里扎根,再没出去。 从此,他的眼里心里,只有她一人。 如果说初遇,她漂亮招摇的样子,让他一眼万年,爱上了她的外在。 那此刻满脸雨水泥巴的她,则真正走进了他那顽劣不堪的心。 他刚想说话,她却粗鲁地将他扯到背上:“抓紧,我背你下山。” 顿了顿,她说:“孟婆谷之所以为禁地,是因晚上有野狼出没,我们必须在天黑前走出孟婆谷。“ 他知道她所言非虚,因为但凡误入孟婆谷的人,若天黑前无法脱困,从无活着出去的先例。 小小的她背着高她一个头的他,一步一步往前走,脚步蹒跚。山间的荆棘,在她腿上手臂上刺下道道伤痕,衣衫上的血迹,让他至今历历在目。 从此,她成了他心中最斑斓的彩虹,成了他人生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一个天生纨绔,爱上了这个刁蛮任性却清新脱俗,霸道张狂却正义善良的女孩。 他开始对她疯狂表达爱慕。 因为年少,不懂如何去爱人,他就模仿总给府里姨娘送珠宝讨欢心的二叔,搬了一大箱金银珠宝到她面前,一脸得意地说:艾玉蓉,我喜欢你,随便挑。 结果,被她胖揍一顿。 他又模仿汴梁的风流才子那样给她写诗,写了厚厚一叠,他说:艾玉蓉,我喜欢你,字里行间都是你。 她还是揍了他一顿。 他实在不明白要怎么讨她欢心,干脆做回自己,带了一大帮小弟在书院里一字排开,用最大的声音喊:大嫂,我们大哥喜欢你,生生世世都要你。 那一次,他不仅被她揍,还被书院的山长揍了。 他傻眼了,开始认真思考该如何去爱一个人。 等他终于搞懂如何去爱时,他爹却把他强行接回了汴梁。而她,也开始满大宋到处乱跑。他被他爹管着,没法跟着跑,就找了个人偷偷跟着她。 也是从那时候,她遇到了公孙策…… 当他终于能跑去找她了,海州知府却出事了…… 庞昱坐在地上,双手抱膝,将头深深埋在了膝盖间,双肩不停抖动。 蓉儿,其实,你说“爱过”,我却知道你在撒谎。 你只知,知你莫如公孙,可你却不知道,知你也莫如庞昱啊。 我虽是个坏人,可我也知道,一旦心里种下一个人后,就再也容不下其它人了,无论是好还是坏。 可是蓉儿,你能这样说,我却很开心。 虽然骗了我,可也同时证明你多少还是在乎我的,多少有那么点点心疼我,你才会用“爱过”这个善意的谎言,试图留给我一丝温暖。 庞昱把头深深埋入膝盖,号啕大哭。 艾玉蓉,其实,五年前,我就知道你根本不可能接受我,我也从未真的奢望你能爱上我,我唯一的念想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终究会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或者心疼我。 一点点,就一点点,我就满足了。 如今,我再无憾。 艾玉蓉,我想做个好人了。我想下辈子,做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人。 因为……我还想遇见你啊。 用最干净的身份,重新遇上你。 也许,就能在你遇上他之前,让你爱上我了。 地牢的地面,湿了一团又一团。 孙无忧看着庞昱,忽然也好心酸。 当日,小姐将信托付给她的时候,小姐曾问她:“无忧,你是不是也觉得我没有心?” 她当时沉默了很久,大着胆子说了句:“奴婢觉得,小侯爷有时候挺可怜的。” 是啊,小侯爷虽然坏得高高在上,可小侯爷对小姐,却全是真的。 她记得小姐看着窗外,看了很久很久,才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是,无忧,你不懂,当心给了一个人后,就再也容不下其它人了。无论他多好多坏,都只能辜负。” 她没爱过人,不太懂。 小姐又说:“无忧,你知道吗?我骗了两个人。那个我爱的人,我骗他从未,那个爱我的人,我骗他爱过。” 她更加不懂,却在那一刻,看见小姐的脸颊上,滑下了两颗清泪。 孙无忧觉得,小侯爷应该是看懂小姐给他留的信了,小侯爷虽然又坏又纨绔,可小侯爷却不笨,甚至比绝大部分人都要聪明。 “小姐,那你……爱过小侯爷吗?”她再次大着胆子问了一句,“你真的是骗小侯爷吗?” 小姐没有回答她,却别开脸,泪珠一颗接一颗。 看着庞昱,孙无忧叹了口气,默默地离开。 地牢里的庞昱,仍然在抽泣,平日里那么骄傲跋扈的人儿,此刻像个小兽一般,让人无端生出一种心疼感。 不知过了多久,庞昱缓缓抬起头,对狱卒道:“我想见公孙策。” ...... 当日,公孙策被王朝点了穴道带回客栈后,大家以为给他解开穴道就自然会醒来。可出乎意料的是,公孙策仍然昏睡着,怎么都叫不醒。 实在没法,只好去请韩彰过来,韩彰把脉后,说公孙策是因为太过悲恸陷入梦里,自己下意识地不愿醒来。 韩彰只得动用独家手法,强行将他弄醒。不怪他心狠,而是如果让他一直这样睡下去,对身体有害。 醒来后的公孙策,异常沉默,不吃不喝,闷头帮包拯处理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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