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三粗眉皱拢,脸孔骤然紧了起来。 大门在床榻的侧面,风怎么吹也不能吹到那个角落的灯火,除非…… 他再次将门锁好,右手从袖带中掏出一块脏污粗糙的湿布,弓着身子朝床榻慢慢靠近。 天边又一道厉雷炸响,震得屋子都要坍塌似的,青辞躲在床脚,双眼灼灼,闪着野兽般的锋芒。 隐身符快要失效了,干等下去也是死,不如赌一把! 他盯准前面几步远的烛台,微微踮了踮后脚,而后猛地一跃,烛台跌落后,侯三惊叫了一声。 整个房间都黑了下来,侯三看不清方向,倒是更加谨慎了起来。 青辞隐隐痛哼了一声,方才突然用力一蹬,后腿像被车轮碾过一般疼。 他没时间停下来察看自己的伤情,趁着侯三看不见,他得赶紧逃出去。 房门被锁上了,他不一定打得开,所以唯一的出口只有窗户,刚巧窗户旁还有一张矮凳,他若能跑到矮凳上,就能用前爪推开窗户。 侯三还在屋中间打转,他似乎想找到烛台点火。 青辞粗略地构思好逃跑计划,忍着钻心蚀骨的疼痛往窗边移过去。 窗外有闷雷一直在隆隆发响,像是猛兽打呼一般,也多亏了这声音,扰乱了侯三的听觉,他没有察觉到房间额外的响动。 突然,一道银光瞬间划破了黑夜,将整个房间照得如白昼一般透亮。 侯三背朝房门,想避开刺目的电光,正好望见一条青色的尾巴半垂于地,正朝着窗户的方向缓慢移动。 侯三嘴角咧出一丝怪笑,眼疾手快地扯住了那条尾巴,往回一拉,像是变戏法一样,直接从空气中扯出了一只青色的狐狸来。 青辞发现自己被逮住后,迅速卷过身子,调转方向,一口咬在侯三的胳膊上,力气之大,仿佛要将侯三整只胳膊都卸下来一样。 “哎呦——你个小畜生,不想活了是不是!” 侯三一面痛叫,一面猛力敲打着青辞的头,想让他放开自己。 可他不仅不放口,还开始扑腾起爪子来,撕扯着自己的脸,侯三急了,双眼含着熊熊怒火,左手抓过那块粗布,往青辞的鼻尖一捂。 不多时,青辞眼睛迷离地眨了眨,然后全身像散开的棉絮一般坠落下去。 侯三忙着拿出药粉给自己胳膊止痛去毒,怒目圆睁地看着瘫在地上的青辞,若不是考虑到坏了品相不好卖,他恨不得当场扒了这只狐狸的皮! “小畜生,你最好祈祷自己能卖个好价钱,要不然,看小爷怎么收拾你!” 将胳膊的伤简单地包扎了下,侯三又从腰间抖落出一个麻布袋,把青辞的手脚用粗绳绑好后扔进袋子中,扛在肩上离开了。 * 伍依依醒来的时候感觉双臂被硌得厉害,后颈像是扛过一把几十斤重的大刀般酸痛沉重。 她脑中闪过许多的景象,最后停在青辞浑身是血、双眼惊惧地倒在自己眼前。 “阿辞……” 伍依依登时叫出了声,清醒了过来。 她看了看自己,全身沾满了泥浆,双腿更是像陷在深潭泥沼里,艰难滞重。 好不容易从堆着山石枯叶的洞里爬出来,衣裙早就脏得不能直视,脸上也全是黑泥土浆。 不过这都不重要,她随手捡了张芭蕉叶,借着上面的雨水洗了把脸。 熠熠发亮的明眸中闪过一道阴森冷肃的寒光,凌厉的威压荡出层层气旋。 伍依依寂然肃立,双拳因怒意攥紧时忽觉手臂有异样,低头一看,才发现两只小臂都长满了豆子大小的疙瘩,凸起的模样跟树瘤一般丑陋。
第70章 他要把青辞卖了? 她不禁浑身打了个寒颤,抬手细辨发现这不是疙瘩,是侯三丢进去的什么婆须虫死后蜷缩成团,粘在了她的双臂上。 这虫子看上去像蠕虫,但身子有些硬,类似蜗牛的壳,死后像是干掉的树枝,轻轻一捏便会发出一声脆响。 看着这一堆漆黑的虫卵,伍依依烦躁不已,气息在血脉中奔腾游走,红芒微闪,将双臂的虫子尸体震出。 没再过多停留,伍依依袖中抛出一根鲛丝,搭上十丈开外的树上,身体随之而动。 不多时便从山林中蹿掠而出,进入城中,第一时间回到客栈房间察看情况。 果不其然,青辞已经不在了,房间里也是一片混乱。 伍依依随即下楼,揪来客栈老板,厉声质问道:“侯三呢?他去哪了?” 老板抖着身子直摇头,“没、没听过,什么……猴三猴四啊……” 伍依依皱眉:“他不是叫你老舅吗?” “在下姓石,家中排行老九,所以叫石老九,偶尔有人听差了,以为我叫石老舅,于是这条街上的人都玩笑地称我为老舅。” 伍依依霎时脸色干冷,眼中殷红如血:“你姓石?那你跟侯三什么关系?这家客栈为什么叫万侯客栈?” 老板被吓得嘴唇都白了,但还是尽量稳住声音跟伍依依解释道:“姑娘,我实在不认识什么侯三啊,这里来往的客人也多,我虽是老板,但也记不住所有的客人啊。” “至于您问这里为什么叫万侯客栈,这是十几年前一个住店的客人取的,他说鄙店格局不失风雅,待客周到,宾至如归,丝毫不弱于万侯之家。我只是个粗人,肚子里没装什么墨水,听那位客官一说,只觉得欣喜开怀,于是就把客栈名字改成了万侯客栈。” 伍依依听完气窘不已,脸上羞红,她一口闷火提上心头,上不去下不来,胸口憋胀得又急又慌。 是她大意了,先入为主,因为客栈名字里带“侯”,不假思索地以为客栈跟姓侯的有关系。 千防万防,居然还是被他给算计了!还是如此稚拙的话术! 忍不住暗声骂了自己一句,又想到青辞,急忙收敛心神问道: “老板,我的那只狐狸你看到了吗?是不是那天跟我一起进来的那个男人抱走了?” 得知老板跟侯三没有关系,伍依依态度和缓了许多,但是语气更加急迫。 “这……没有啊,早上一直都没看见有人从您房间出来,更别说你的狐狸了。” “那昨晚呢?” “昨晚……”老板想了想,无奈地摇摇头,“昨晚雷声太大了,有什么动静也没注意到啊。” “姑娘,你的狐狸丢了?要不要大伙一起帮你找找?” 老板倒也是好心肠,转身便走向客栈大堂,向其他客人挨着询问了一番。 伍依依傻愣地站在原地,懊悔与自责纠缠在心间,一时间疲惫不堪,竟有些不知所措。 怎么办?她该去哪儿找青辞? 侯三为什么要抓他? 他是认出了青辞狐妖的身份了吗? 还是他是颜洺派来的? …… “狐狸?是不是又被城南银水巷的那个狗三偷去卖了?” 伍依依听到“狗三”的名字,骤然抽神,“狗三是谁?” 她心慌意乱地闯了过去,路上撞到好几个客人连连说“对不起”,好不容易来到方才说话的人的面前,见他是一身猎户打扮。 不知怎么,伍依依下意识想起当年抓青辞的那个猎户,心下更加不安了。 “大哥,你刚刚说的狗三是谁?” 猎户先是上下打量了伍依依的穿着容貌,倒不像是个富家贵女,但身上自成一种华贵高雅的气质。 星眸月眼,肌肤胜雪,衣裙沾有污泥但依旧潇洒不羁、英姿勃勃,挺身玉立,犹似四月的春阳,明媚夺目。 想来不是什么凡俗之辈! “狗三以前是一个兽医,但后来喜欢在七坊堂赌钱,输得身家全无,医馆也不开了,干起了坑蒙拐骗的勾当,尤其擅长打着给贵人家的‘毛孩儿’看病的名义,白日去摸清门路,趁着天黑把‘毛孩儿’偷来,暗中倒卖给别家。” “还有人干这样的生意,一堆畜生能值几个价钱?”旁边一位大腹便便的胖商人笑道。 “这位爷您还不知道吧,那些‘毛孩儿’可不是一般的品种,听说都是隔壁罗都的妖奴所生,只不过妖丹未成也算不得妖,没什么用,只能卖出来当个宠物耍耍罢了。” 堂内一群人笑着附和,唯有伍依依沉寂的面容更加凝重。 原来如此! 侯三察觉到青辞身上的妖气,但是见他化不成人形,以为他也是妖奴所生下的“毛孩儿”,想偷了他去卖钱。 知道侯三不是颜洺派来的,伍依依倒是微微松了口气,但又一想到湘明城城中来往的行人身份混杂,侯三若是卖给了当地的贵人富商家还好,若是卖给了胡商行客,她要找起来可就更麻烦了。 “大哥,您可知道狗三一般把‘毛孩儿’带去哪里卖?” * 西街花市口是湘明城最有名的鲜花集市,有名不是因为它大,而是因为这里卖的花的品种最为稀有珍贵,别说湘明城了,就连整个七荒都找不出第二处。 就如同面前这盆七色牡丹,一日之内可呈现七种不同的颜色,可谓奇中之奇,贵中之贵! 还如那边的九命宝莲,据说是昆仑天池所产,白瓣红蕊,芳香四溢,久开不谢。 更为珍奇的是每到未时三刻,宝莲在阳光的照耀下会变成一个垂髫稚儿的模样,从初一到初九模样有男有女、有胖有瘦,各不相同,所以取名叫“九命宝莲”,意味着莲花中蕴有九条稚儿的性命。 培育九命宝莲得极为精细,稍有污浊沾染,宝莲便回痛失“一命”,若九命都失去了,那宝莲就会彻底枯萎。 “小姐,这里真的有九命宝莲,白色的花瓣,红色的花芯……跟传说中一样呢!”
第71章 碰瓷的来了 前面驶来一辆四驹马车,车厢豪奢华贵,厢壁闪着金灿灿、亮晶晶的五彩宝光,四匹神驹都是颈长额宽、腿劲臀圆。 马车慢悠悠地行驶在素朴寒酸的花间巷道,尤为格格不入,周围行人也好,商人也罢,都纷纷驻足凝目,被宝光一晃,一时间忘了自己身处何地,还以为自己是走进了皇宫殿堂。 随着一两声清脆明爽的惊呼,金丝流纱般的车帘被掀起,露出一只皓若白雪的藕臂,接着探出一个梳着双环髻的年轻丫头。 “小姐,那朵就是七色牡丹了吧,好漂亮啊!” “楉儿,进来,大惊小怪的成何体统。”厢车中传来另一个女子的声音,清淡温雅,甘冽醇和,好似山涧的碧泉、拂晓的朝露,冷傲中又带着一股宽和儒雅。 楉儿微微吐了吐舌,放下了车帘,安分地坐回了厢车中,凭着记忆跟薛芷菡形容起来: “小姐,那朵牡丹真的好看极了,它的颜色比普通的牡丹更多,而且还在一直变动,忽红忽紫的,像烟花一样。” 顿然,目光在薛芷菡的容颜上流连一圈,楉儿改了改口:“不过,那朵牡丹也没那么好看,还是小姐最好看,我家小姐比世间最美的花儿还要好看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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