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嗒” “嗒” “嗒” …… 他咒了一声,“小娘皮,跑得倒是快。” 脚后跟粘滞在生了油泥的草鞋上,跑动时会发出拖拽的哽音,听得人周身发麻。 “哥哥只是想和你结交一番,别无他意。” “你再这样躲下去,我可就真的生气了。” “又不是什么美人,真是给你脸了,还戴个破帽,搁那装什么啊?” …… 日光西斜,应止玥在墙角的转折处看到被拉长的影子,那团灰色的轮廓形如鬼魅。不,远比鬼魅更加可怕。明明是酷热的天气,应止玥却感到被冷汗沁了一身。 说心里话,比起面对这种恶心的尾随男,应止玥宁愿面对于昌氏。 于昌氏虽然是一只伥鬼,可她无论怎么爱男人,生理上还是个女性。这也就注定了她再恶毒,再寡恩,再残忍,也永远不会拥有这种粘滞的目光。 可是,那团投射在墙面上的影子没再动。 下一秒,浑浊的声音贴在她耳畔响起来。 “我看到你了。” - 有一瞬间,应止玥呼吸乍停,思绪也凝成了一片空白。 之前还是人类的时候,京城的拐子也不少,她偶尔会听到人议论,说是某个侯府小姐在花灯节被拐子抓住转卖,又或者是哪个秀才千金花灯节和仆从失散,第二天就被熟人在勾栏看见。 她们受不得这样的羞辱,即便被家人找回来,也翻出条绳子自尽了。应止玥去过她们的葬礼,纸灰将熄,平时温文和蔼的主母一夜白了头,哽咽道:“傻孩子,你怎么不跑啊?” 即便是应止玥自己,在为她们惋惜之余,内心也会想,若是她遇到这样的危险,一定会更机智警醒一些。比如掀了旁人的铺子引起注意,或者拿起簪子去戳他们的眼睛。便是玉石俱焚,也不会让这些王八蛋好过。 而且,虽然应止玥觉得活着的趣味不多,但也不会为了这种污糟事情去死的。 何况这些小姐和她不一样,她们有家人疼宠,朋友陪伴,可却为了旁人的错误去惩罚自己和亲朋好友。 自尽除了能保全所谓的“名节”,反而给凶手增加谈资。只是亲者痛、仇者快罢了。 大小姐嘴上没有说,但是在心底的某个角落,大概也有几分轻视的。 但是,她现在不这么觉得了。 太恶心了太恶心了太恶心了太恶心了太恶心了太恶心了。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存在这样的目光和喘息,光是碰到就让她头皮发麻,每一寸被盯上的肌肤都生出细小的鸡皮疙瘩,那种粘稠如臭水的注视,简直是泔水般黏着在身体上,让她觉得怎么洗都还是有污丑的味道残留在皮肤上,顺着孔隙流入五脏,臭得她脑袋发昏,恨不得当场消失。 在手脚不受控僵凝的那一刹那,应止玥忽然分出了另一缕心思,在认真地对那些长眠地底的少女们道歉。 ——为她当初这种片面的、简单以至于浅薄的傲慢想法。她怎么可以通过书简上的几个单薄字眼,旁人语焉不详的几句叹息,就粗暴地认定自己就一定可以做得更好呢? 原因无他,在直面这种遭遇前,应止玥永远都无法想象,这世上竟还有这样恶心的事情。 大小姐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应止玥不会为了想欺负她的人轻生,但要是有遭一日不幸被泡在泔水桶里腌入味,她是真的会想死的。 手伤了会握不起笔,腿伤了会不良于行,即便错误不在己身,也会在独坐时黯然伤神。 伤害就是伤害,哪怕她是大小姐,也没有这个资格和权力去评价受害者的。 而在男人的声音沿着她头皮炸响的那一刻,应止玥面白如纸,竟然在那一刹那完全动不了。 幸运的是,尾随过来的男人其实并没有发现她,只是九衢不隔音,而他在隔着一道土墙的另一端故意恐吓。 在发现猎物没有上钩后,他咂咂嘴,唾了一声,并不觉得自己做出了多么令人崩溃的恶事,只当是个寻常的午后。 随即便挠挠头皮、吊儿郎当地走远了。 - “姑娘,你还好吗?” 伙计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问出这句话。 说来也奇怪,眼前的女子肤色暗沉,眉毛低挂,眼睛微垂,虽然不能说丑得惊世骇俗,但也和绝世美人挂不上钩。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当时会觉得这位戴帷帽的客人有着漂亮面容,还是个漂亮到他没法喘息的女郎。 现在看看,明明就是个普通姑娘啊。 伙计把当时的错觉归咎于店里的灯烛,都说是灯下看美人,这吝啬老板的灯烛更是不一般,这要是放在屠户家,怕是能将猪八戒都照成王玉环。 “唉,你们这些女客啊。”伙计犹豫再三,可是这些话哽在他喉里太久,实在是不吐不快,“姑娘,你就是想得太多了。我们代城虽然不是京城,可也能称得上路不拾遗的。青天朗日之下,哪有那么多跟踪尾随的?我琢磨着,应当只是跟你同路,又喝得多了,想随意闲聊几句。” 应止玥没应他,额头上滚落一滴汗水,顺着她耳际缓缓而下,没入鬓发。 伙计不由得有点心软,觉得自己说话太生硬,“你别觉得我说话不中听。我那天确实和你跟你身边的那位公子说,有人走九衢夜路的时候,自称半夜撞了鬼,还发了癔症,但现在已经全都好了。只是因为家里酒肆生意做得好,开到了京城,大家见不到杨小姐的人,才口口相传把这事夸大了,其实就是她那个时候年纪小,晚上走错路被吓到而已。不然真闹鬼的话,我们这客栈还怎么开?姑娘你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伙计当然不会承认,当时是因为感觉她貌美,这才故意说这佚事吓唬人的。 应止玥刚才一直沉默,听到这里才蓦然开了口:“这位杨小姐现在还在京城吗?” “诶,说到这里,可真是赶了巧了。”伙计一乐,“杨小姐这两天刚好来代城暂住,还正住在我们客栈里,和姑娘你就是先后脚的时间。” 伙计翻弄一下册子,又忍不住嚯了一声,“说起来,这两天京城来的小姐还真不少,除了杨小姐,还有一位李小姐哩。” 应止玥下意识问道:“李夏延?” 还不等伙计回她,有人拍拍她手臂,调侃道:“姑娘,你是在打听我吗?”
第42章 京城初见 伙计呆滞住, 手里的书册差点掉到地上。 “姑娘,你是在打听我吗?” 在听到李夏延声音的那一刻,应止玥步子微顿, 脑海里瞬间闪过几个念头, 在杀掉这位坏事的李小姐和把她沉到泔水桶的选项里犹豫了一下, 这才半转过身,浅浅行了个礼。 “是啊。”应止玥像是完全没察觉到李夏延的眼神, 轻柔地回道。 虽然应止玥脸上做了调整,但是李夏延毕竟是很有阅历的京城小姐, 看人容貌之外,亦是会分辨身形、识别口音,而只要把眼前这个平平无奇的少女和印象中的大小姐一对照,某个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李夏延徐徐呼出一口气, “你果然是应……” 应止玥和柔的声音, 温婉地打断了她:“我倾慕李小姐已久。” 李夏延:“……” 应止玥像是没看出对方那副被雷劈过的神色, 细声细气道:“听闻李小姐夜奔代城, 我不胜欢欣,匆匆赶至,终有幸能得见小姐一面。” 李夏延旁边的小冬也吓了一跳,像是突然回忆起什么惨痛的画面,结结巴巴道:“你、你喜欢我们家小姐?” 这下不用李夏延说话, 后面的伙计都听不下去了,他噗嗤一下笑出来,“姑娘, 你这也太能开玩笑了, 李小姐也是个姑娘!” “难道不能倾慕同性的人吗?”应止玥微挑了眉,转而看向伙计, “可是前两日我入住时,记得你也对陆家的三公子 极为推崇,说他惊才风逸,剑态箫心,是个不世之材。” 伙计睁大眼睛,都快磕巴了:“你这是狡辩,那怎么能一样!” 应止玥:“怎么就不一样了呢?” 她对着李夏延盈盈一拜,明明是蜡黄疲惫的一张脸,可因着动作袅娜,也显出别样的韵味:“方始八岁,李小姐已能诵读百篇文章,有过目不忘之能。及至年纪方十,已能挥毫绘画,意态飘逸,丹青无匹。踏入学堂后,更是妙语连珠,有纵横捭阖之能,辩得大儒哑口无言。” 堂内无风,因此她的声音虽小,每一个吐字都格外清晰,“寻常男儿拍马也赶不上的英才,我如何能不倾慕呢?” 李夏延眯着眼,只盯着眼前纤细平静的姑娘,目光能把她烧出个窟窿。 李夏延不喜欢这个人,不喜欢衣着白裙的柔弱小姐,不喜欢吟诗诵月的娇怯姑娘,更不喜欢对方安静温和的姿态。 一如李夏延不喜欢应止玥。 可是在这个边角的破落城镇,李夏延忽然想起若干年前和应止玥的初见。 - 时值春日,李二小姐为了快要成婚的表妹去山上的寺庙祈福,这些繁文缛节本来就够她头疼的,偏偏她家人还逼迫她去和山中清修的应家大小姐问好。 李夏延被厚重的裙袍缠得束手束脚的,一边跟身边的侍女抱怨,说她多厌烦这些王孙公子在诗会上的附庸风雅。好比说,上次的诗会主题是为有着“郊狼为”称号的西域大将军写颂词,一位公子便摇头晃脑地吟诵:“郊狼为妻产稚子,子子孙孙无穷尽。”大家纷纷哔哔赖赖,说这词写得好,写得妙,写得蟾蜍醒了也要呱呱叫。 而这场春日宴的发起者正是李夏延的六弟,简称李六。 李六本还搂着侍妾昏昏欲睡,听到此诗猛地惊醒,高呼:“妙哉!六耶!” 二月二十二日,巳时二刻二盏茶,李六发表重要讲话,大家洗耳恭听,旁边的书童写得一手好小篆,运笔如飞,连平仄的声调都记录到位。 在万众瞩目下,李六咳了咳嗓子,深沉道:“这西域果然与我中原的风土人情不同,狼比人多也就罢了,居然是雄性为母狼产子,还不畏肛处剧痛,要子子孙孙无穷尽。狼族英雄,果然值得我们人类敬佩啊!” 在场听众目瞪口呆,池塘里的蟾蜍呕出来一股酸水,李夏延丢脸至极,只想自戳双目。 李夏延还没抱怨完,就听到一阵浅浅的笑声,音色是好听的,像是此时身旁随风摇曳的铃兰,淡白与翠绿交叠成花圃小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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