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孟闷闷地扒饭,他只是想回去看看,更隐秘的说,想在亲戚间炫耀一二,哪里是真的想回去住了,他又不是不知道享福的人。现在他卖花的生意大好,回去他们那地方恐怕做不起这个生意。 但是被妻子儿女们一反驳,他又觉得不舒服。 费女可不惯着他,数落了几句,看他快把饭吃完了才罢休,转而又数落起远在东州的大女儿:“阿泥这个吝啬人,还专门发电报回来,叫你们大兄不能在她那院子里成亲。她在东州人又不回来,有什么要紧!” 鲁禾跟鲁麦对视一眼,默契地低头吃饭,不跟母亲争辩。反正他们心中自有主意,尤其是鲁禾,早想好了要自己攒钱买房,不能指着父母。 嗯,阿姊上次信来,说可以先借她钱买,说是临淄买房会越来越难,等工作攒钱怕就晚了。鲁禾当时没在意,这两年瞧着果然如此,还是听阿姊的吧,先借钱。买不起老城里的,可以买新城的,再拖下去,怕是连新城的也买不起了。 他们一家人说话并没有特意压着嗓子,刘邦耳力好,一边自己聊着天,一边也听见了,晓得这家人大概有个女儿在东州做事,还颇有见识的样子。又听其他桌上聊天——果然能来吃饭的没有穷的,都有一番故事能说。 更难得的是南腔北调哪里的人都有,尽管努力说着官话,但乡音难改,一下就能听出来。许多人就跟鲁家一样,原是乡间贫苦人家,各种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临淄,从而有了在这桌上吃着鸡腿饭,虽不够从容但足够惬意的生活。 而他刘邦呢,不也是从乡间而起么。世间风云际会,抓住机会的人就能改变命运。 只不过他抓住的是乱世之机,他与跟从他的人,是用自己的性命和他人的性命为赌注,搏一个公侯万代。这些乡民,却是抓住了即将到来的盛世之机,就这样懵懵懂懂的,平平淡淡的改变了命运。 这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尽管与他无关,但刘邦还是觉得很愉悦。 武青已经用完饭,准备起身向这位聊得相投的家乡长者致意告辞,好给别人腾出座位,就见长者未饮酒而有微醺之意,以箸击桌,用浓厚的沛县口音高歌。 “黄鸟于飞,栖于桑木。南有嘉禾,烝然来思。” “黄鸟喈喈,集于灌木。北有菽麦,烝然来思。” “黄鸟交交,止于棘木。东有玉黍,烝然来思!” 时人本就喜歌咏,听有人咏唱,一屋之人都跟着唱了起来,只当是长者吃饱了想起家中粮仓满满,兴之所发而已。 却也有人研读过《诗》,仔细听了记下了辞句,准备回去录下。 “观这位长者气度不凡,见其年岁,亦是经过战国末世而至今的人物,定然有所感而发。如今西仍为楚,东南北均为我齐国治下。黄鸟于飞,处处得食,群鸟随食而徙,终得饱腹,可不正是如今我齐国百姓写照。” 他本就是齐人,听得咏唱齐国王政之歌,一边暗暗记下歌词,一边也跟着反复咏唱起来。 “黄鸟于飞,栖于桑木。南有嘉禾,烝然来思。” “黄鸟喈喈,集于灌木。北有菽麦,烝然来思。” “黄鸟交交,止于棘木。东有玉黍,烝然来思!”
第165章 盛会(五) 随着各地参赛人员与观赛人员渐渐聚齐, 这场在古老华夏算得上第一次,非为战、非为祀、非为王霸会盟而举办的空前盛会,终于拉开了帷幕。 在现代人暗中操持下, 虽然没有很夸张的开幕式, 不过还是有那么点意思。先是齐军列队而行以军威动人心魄, 再是歌舞助兴——为着用什么乐舞, 儒家几派算是吵得快撕破脸了。 最后,终于还是演奏了“六代之乐”。 这在韩川登基时已经演奏过,但平民过去从不曾有机会看过这传说中从黄帝一直传至如今的帝统礼乐。 黄帝之《云门》、尧之《大咸》、舜之《大韶》、夏之《大夏》、商之《大濩》、周之《大武》。 最后, 还有刚刚创作出来不久,韩氏称帝时还未及演奏的、属于新立齐国的《太平》。 从此之后, 六代之乐当更为“七代之乐”矣。 众人早已从报上看到这个消息, 纵是不爱看报的,负责管理他们的人也严肃的将这件事告之。因而,不管是真心还是仅仅服从规矩,乐声起时,偌大的看台鸦雀无声, 天南海北的人们静静观看着从上古流传至今的王室乐舞。读书少的倒也罢了, 对此还暗地里觉得不耐烦。有那读过书的, 不知从何时起,流了满脸的泪。 一间单独的包厢中, 一个独眼老年异族男子神情严肃, 同样听着这与故土音乐截然不同的乐声, 用望远镜看着空旷场地上翩翩起舞的人群。 同在包厢的还有好些异族人, 也都静静看着。 许久之后, 乐舞终于停止,时间已经过去了半日, 有不喜音乐的人松了口气,总算能说话了。 喜欢音乐的则交流起这东方音乐与家乡音乐的异同。做通译来到齐国,一来就不想走,除了跟船之外在临淄买房定居下来的小伙子盖乌斯是个活泼的人,别人几乎都是奴隶出身的学者,还有不少罗马人,都不太敢跟罗马的终生之敌汉尼拔说话,他却敢撩拨,笑嘻嘻地就问起了汉尼拔:“没想到你也喜欢音乐与舞蹈,罗马人总想象你从来不会笑,从来也不会听音乐,看舞蹈。” 见老人向他瞥了一眼,他又笑道:“我是雅典人,不是你的仇人。”他只是做通译,哪的人都会接触,罗马人是他的大客户,从他们口中经常听到对汉尼拔的咒骂。 这里的罗马人也是奴隶出身,起初被主人卖给这些遥远东方的异族时,个个伤心不安得几乎想跳海。但来到东方,得知他们从此成了自由人,只要慢慢还清帮他们赎身的债务就可以自由来去时,他们欣喜若狂,几乎全心投入到了学习和工作之中。 除了留在南洋的黑奴之外,其他人本是想赎身之后买一批丝绸回老家,卖掉就有最初的资本了。但时间长了,就没人想回去了。 有些人也不知道要是回去,会不会还被当作奴隶。再说,家乡的生活也不比这里舒适啊。这里简直有着诸神的神国才会有的享受,既然来到了神国,又为什么要回到人间的国度吃苦去呢。 他们只想还清债务,然后再攒一笔钱,最好能跟船做生意,回家乡把亲人也接过来。 这些奴隶出身的罗马人,尽管还是害怕汉尼拔,却不会像真正的罗马公民那样恨他。 他们中原本担任着记帐、家庭教师职责的学者,渐渐在临淄形成了一个自带优越感的小团体,胆大的盖乌斯更是在汉尼拔来到之后,率先代表这个学者团体与他接触。用盖乌斯的话来说,他们在这里都算异类。 齐人起先呼为色目夷,后来得知那些极西之地的国度与自己同样乃是文明开化之地,并非粗蛮不知礼的夷狄野人,于是改称他们为色目人——不得不说,齐人的鄙视链还怪严谨的咧。 不管色目夷还是色目人,他们在这里人不多,就应该多往来交好,一起在这个神国立足嘛。 汉尼拔没答允也没拒绝,他们相邀也会出席,只是很少发言。 今天盖乌斯以为也是如此,不想汉尼拔竟然淡淡说了一句:“我不懂音乐,我只是在听那比雅典城建立还早的古老之音。” 见众人瞠目,也不晓得是惊于他说的话,还是惊于他说话了,汉尼拔道:“这不是神国,这是与希腊一样古老的存在。刚才的音乐,从一千多年,甚至两千年前传到今天,就算听不懂音乐,你们难道不会为此生出敬畏吗?” 这样的国度,才会有那样的军事谋略。汉尼拔静静的想。 齐人不让他们购买数理书籍,但齐国的太子很乐意与他讨论兵法,并慷慨地将兵书赠送给他。 他已经背下了《孙子兵法》,他有更多要学的东西,但他不能再停留了,因为他已经老了。 不久之后,他要回到那片土地,继续成为罗马的梦魇,哪怕有生之年不能摧毁罗马,也要帮助别人埋下那颗种子。他再度扫视众人,这些人里,他要想办法带一些人走。安逸的生活很好,但总有人想得到更多,应该会有人愿意,应该会的。 盖乌斯还很年轻,见汉尼拔不再说话,注意力也转移了,跟其他同胞说说笑笑,商谈怎么在下次跟船时说服船主,让他们多带一些私货上船。至于汉尼拔讲的事情,抱歉,奴隶出身的人和做通译的小商人并没有这种宏大史观,对一千年还是两千年的音乐没有感触,哪怕是对希腊的历史也没有多少,更不要说异乡国度了。 比起古老的华夏国人,他们这些地中海诸国生长的色目人,对商业的热情几乎是天然的。比起做工挣钱,他们更追逐商业带来的财富。做工只是攒下本钱,一本万利的买卖在哪里?当然是在大海上! “香水,我已经向官吏传达了我的意见。那新出的令人迷醉的香水,必然会在埃及、罗马、迦太基、塞琉西……在每一个国度成为受追捧的商品!它那样小巧,即使大量携带也不会占据所有货仓。他们说,如果这次带去的香水果然大卖,下次会给我一定份额作为奖赏。你们谁跟我合伙?我们还可以带一些精油,只要宣称那能让肌肤润泽,一定会卖疯了!” 一个前罗马公民家庭教师的话立刻引得众人的积极投资,纷纷表示只要齐人的生产扩大并能让他们进货,他们一定投钱。 “来到东方我才发现,原来我们身上有这么重的体味。香水是个好东西,夫人们为了它会疯狂的。男人说不定也会,它会跟丝绸一样受到喜爱。我投入我所有的钱。”盖乌斯笑着说。 这是一门刚刚开始的买卖。齐国新出现的作坊,用他们不懂的秘法提炼香气,喷在身上能维持很长时间,非常好闻。最近还出来了精油,他们没人能买到尝试,不过听说对皮肤和身体都有好处,也很受追捧。 目前因为生产得不多,也只是在贵妇中流传,更没有成为远洋贸易的商品。 这些色目人敏锐的发现了商机。他们可以轮流做通译,有跟船的机会,也被允许携带一些私货作为好处。但问题是他们能占的舱位极少,虽然赚,但并不能大赚。 棉布是用地里种植的棉花所纺织而成,原料受天气影响,也受人力限制。如果卖得多,自己国内的价格就会上涨。卖得少,根本不值当占了丝绸的舱位,所以已经被齐人从贸易选项中排除了,而全部改贩丝绸。糖运得倒是多,但是限制也不少,他们这些色目商人不能大宗进货,少赚总觉得就是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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