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后,韩氏道,「那个姓苏的不是说要赔了郑明远银子便可以解约?实在不行就把银子拿了出来,赔给他们,将郑明远带了回去,青河这地方又小又破,那个姓苏的家里看着也不像是有钱的,估摸着也没多少银子。」 能拿钱解决的事情,那便好解决! 「蠢货!」胡兴义呵斥道,「没听她说是天价赔偿金么,依郑明远那个眼睛长到脑袋顶上的性子,去当大厨肯定没少问她要钱!」 「再说了,这郑明远受过咱们胡家恩惠,本就该去给咱们家赚钱,咱们凭什么再去出那个钱!」 胡兴显点头,「就是这个理儿。」 关键是这姓苏的颇有些油盐不进的意思,而单独去寻郑明远的话,只怕他绝对不会跟着回京城。 这到是不好办了…… 胡兴显眉头紧皱。 孙氏想了好一会儿,道,「不如咱们去寻一寻贵人?」 见其余三人皆是看着她,孙氏清了嗓子,接着道,「那姓苏的敢这般跟咱们叫嚣,不就是仗着自己平日里跟青河县令颇有交情,家中还有个在京城做官的亲戚嘛。」 「她后台硬,咱们也不差,聚味斋平日里交情过得去的达官贵人也不少,只要有人帮咱们出头,还怕那郑明远弄不回来不成?」 「可当初将郑明远撵走时,白纸黑字都写的清清楚楚,郑明远不许再干涉聚味斋任何事情,就连在聚味斋学过的菜式也不许再用,更不许他再去开酒楼,可眼下那郑明远一没有开酒楼,二没有用聚味斋的菜式,哪怕咱们寻到了人帮咱们做主,只怕也没什么合适由头吧。」胡兴义有些担忧。 「怕什么!」胡兴显瞪了一眼,「官大一级还压死人呢,更何况是官对民?说他有罪,那他便有罪!至于当时签的字据什么的,只说是那郑明远自己擅改的,死活不承认就是。」 「只要有人帮咱们撑腰,这些都不是事!别说郑明远一个人了,就连那姓苏的,也都能一块收拾!」 「这姓苏的年岁不大,做的生意却是不少,只怕也有些家底,这种肥羊大约上头的人也喜欢的很。」胡兴义连连点头,但又有些犯难,「就是咱们该去找谁?」 谁又愿意为他们出头呢? 毕竟那姓苏的在京城为官的亲戚,据说官职不低。 至少得找寻一个比这个人官职更高一些的才行,这才能压得住。 「我到是想到了一个人……」 孙氏有些犹豫地开了口。 …… —— 苏玉锦在家呆到了晌午吃完饭后,盘算着会宾楼不忙时,这才带了艾草一块过去。 径直到了后院,寻到了郑明远。 郑明远这会子除了交代曾大勇等人收拾并清洗后厨,一边亲手制作晚上菜式要用到的高汤,看到苏玉锦来,笑眯眯地放下了手中的活计,「今儿个日头打西边儿出来了,这个时候过来。」 「这不惦记着郑叔这两日新作的金汤火腿豆腐羹,想着来讨一碗来喝呢。」苏玉锦笑着打趣。 金汤火腿豆腐羹,用的是鲜嫩的水豆腐,泡发的香菇、红萝卜,火腿等切成丁,配上用黄灯笼熬成的酱来烹,配上咸蛋黄、打的碎碎的面南瓜泥烧成的金黄色浓郁汤头,滋味微辣带甜,咸香可口,无论是当汤来喝还是当成汤菜来吃,都颇为合适。 因为滋味美妙,用料实在,金汤火腿豆腐羹这段时日十分受人欢迎,成为近日招牌菜中的招牌。 一听苏玉锦这般说,郑明远眼睛眯的越发小,「要是平常,这东西过不了饭点儿便能卖干净,可巧今儿个有人馋嘴,想着留上一些到半晌自己来喝,还真特地留了一些,我给你热上一热。」 郑明远开灶烧火,热汤起锅,动作可谓十分麻利,几乎是片刻间便将热好的豆腐羹端到了苏玉锦的跟前。 有人馋嘴·曾大勇,「……」 果然在师父眼里,他根本不重要。 也罢也罢,反正这汤顿顿都做,到了晚上再蹭一碗,也不是什么难事。 暂且忍了! 而苏玉锦看着色香味俱全的豆腐羹,只觉得食指大动,拿勺子舀了入口。 香,滑,嫩,鲜,辣,甘…… 多重滋味在舌尖迸开,让整个口腔可谓都沉醉在丰富的滋味之中。 「好吃!」苏玉锦连声夸赞。 郑明远笑道,「既是觉得好吃,那就边吃边说一说,你憋在肚子里头的话吧。」 又是一周,感觉因为每天十二点睡,六点多起,人都快不行了……
第298章 有点聪明,但不多 苏玉锦斜了斜眼睛,「郑叔怎么知道我有事情要说?」 「从你一进院子里头开始,就看着你心事重重,像憋着许多话似的,这会子吃东西也是眼睛移不开,但嘴却吃的不快,肯定是因为心里头藏着事儿的。」 郑明远道,「说罢,到底啥事,让你这么难开口?」 苏玉锦将口中的豆腐羹吞了下来,略迟疑了一番,还是如实回答,「胡家兄弟来寻我……」 郑明远脸上的笑容肉眼可见地消退,「他们来做什么?」 「大约是因为聚味斋德现在生意不好做了吧。」苏玉锦道。 胡兴显四个人可不会做出来什么所谓好心好意的事儿,但郑明远都已经离了京城那么久,且在青河这两年也一直都没什么事情,所以大约他们四个应该也不是因为想要对郑明远赶尽杀绝才特地跑这里一趟。 思来想去,大约是因为聚味斋生意每况愈下,他们不得不想着请郑明远回去,但又知道郑明远的脾气,所以不得不寻上了她这个东家。 说郑明远的不是,挑拨离间,最后再恩威并施,达到目的。 但没想到她是个不好糊弄的,所以并未得逞。 这四个人是有点小聪明的,但不多…… 郑明远叹了口气,「应该是这样了。」 「意料之中啊。」郑明远又是一口长叹,「但比意料中的更快。」 「聚味斋当初生意红火的很,名头响亮,仅次于八仙楼,不能说日进斗金,那也是财源滚滚,那些徒弟我也都带了出来,就算不能说跟我做出来的菜滋味一般无二,也有个八九分,按说也是十分不错的。」 「按说我被他们想发设法逼走之后,那些徒弟各个也都是各个能当大厨的,哪怕有些食客挑剔一些,但大部分应该也能留的下来,这聚味斋再不怎么用心经营,也能保得他们兄弟两家衣食无忧。」 「这么快就想着将我找回去,想来他们也是作死,将那些徒弟都给撵走了,又从外面寻了些乱七八糟,没什么本事的人当大厨,这聚味斋已经不赚钱了。」 郑明远越说,这眼眸中的光越是暗淡,脸色也是越发凝重。 他从前是胡家的奴仆。 走投无路,为了能给一直疼他、护他的二叔置办一副棺椁,不得不卖身为奴。 原以为进了旁人家当奴仆,身份卑微,又比不得家生子被主人仰仗,这往后过得必定是非打即骂,被人鄙夷看不起的日子。 但很快,他发现,事情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胡家的当家人胡选志和善宽容,见他可怜又被人欺负,将他安置在了后厨,活多活少,累不累的另说,至少能吃的饱,若是机灵的,还能学上点本事。 他又惊又喜,加上自小在外面摸爬滚打,十分明白这些对他的意义,便开始各处讨好厨子,以求能够学到一些做菜的手艺。 等到他能够做出几个拿手的菜式后,终于得到了胡选志的认可,且进了聚味斋,真正开始学习厨艺。 从做后厨杂活的伙计,到做切墩,帮厨,再到大厨,再到学到胡家传下来的秘方菜谱…… 在郑明远看来,胡选志是他的伯乐,亦是他的恩师。 除了二叔,胡选志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因为惦记着胡远志的恩情,在胡远志因病去世后,他极力把持这聚味斋,为的就是不让胡兴显和胡兴义那两个不象样的儿子将聚味斋给败个彻底。 但即便他再如何努力地去经营聚味斋,他不过就是个胡家的下人,许多事情名不正言不顺,最终还是被胡兴显兄弟二人撵了出去。 现如今,胡兴显和胡兴义贪心不足,最终落得这个地步的下场,让他心里算是觉得出了口恶气。 但一想到胡选志花费了大半辈子心血做出来的聚味斋做成了现在这幅模样,郑明远又一阵心疼。 苏玉锦看的分明,也知晓郑明远现如今的心思。 「郑叔。」苏玉锦放下手中的汤匙,「你觉得咱们会宾楼生意如何?」 这般被转了话题,郑明远有些发愣,但还是如实回答,「咱们会宾楼生意自然是没得说,是实打实青河第一酒楼,说句不客气的话,现如今会宾楼每日赚的钱是现在这个样子,也就是这会宾楼的地界也就这般大了。」 若是场地更大,雅间更多,桌子数量足够,那会宾楼依旧能够客满! 郑明远有这个自信。 「我也觉得生意极佳。」苏玉锦点头,「所以我打算开上一个分店。」 「开分店?」郑明远又是一愣,但很快回过神来,「若是要开分店的话,也不是不行,大勇虽然笨了些,可许多菜已是学的极为不错,剩下两个有身契的徒弟也都算是有天分的,菜做的也可以。」 「现如今许多菜都是他们在做,我不过是做几样要紧的菜,再来便是琢磨新菜,倘若开分店的话,我时常教他们做新菜,老的菜式再求精一些,大约也是可以的。」 「就是不知道,东家打算去哪里开分店?」 苏玉锦幽幽开了口,「京城。」 京城? 郑明远再次愣了愣,「东家的意思是……」 「不错。」苏玉锦点头。 郑明远咬了咬牙。 —— 又是几日过去。 在每日清洗创口,敷药包扎,服用汤药的精心治疗下,小乖的病情日益恢复,身上的力气恢复了许多不说,就连那些脓疮也都结了痂,没什么痛感。 小乖时常下床活动,帮着柳童生做上一些杂事,甚至已是准备出去开始接活来做。 柳童生和虎子拦了下来,只让他再歇上一段时日。 「我已经好了。」小乖在院子里头跑了起来,「你们看,真的已经好了。」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就算是外表看着好了,但内里还是虚,得再歇一歇为好。」虎子道,「苏姐姐交代了,说你这脓疮虽好了,却是见不得风,也见不得汗,若是出去跑活去,出了汗,见了风,又病倒了,反而不妥,到时候还得再让苏姐姐再来帮你看病呢。」
第299章 坐不住 说不准还得责备他和柳大哥看护不利。 虎子可不想让苏姐姐因为这些小事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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