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槐花吐出一句:“天知地知。” 杨树接上:“你知我知。” 这层窗户纸可不该他们来捅破。 再说了,看元栀的样子,这扇窗户可能还是个石头做的。 不可说,不可说······ 两人默契地看天、看地、看脚底。 ······ 七十年代的m国是无数人心中的天堂,作为当时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被无数人奉为圣地。 因为这里有高楼大厦,有红绿灯的大道,有随处可见且十分美丽的摩登女郎与礼帽男人。 就像画报上画的一样,在这x个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是灰色的时候,m国已经变成了彩色。 而,谁又不向往美丽而多彩的世界呢? 这似乎也就不难解释,这时候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想方设法成为m国的公民,即使是二等的。 元栀面无表情地坐在车上看着外面的灯红酒绿,欢声笑语如是想。 “秦哥哥,你要带我去哪里?”她哼唧了一声,询问。 她现在坐的这辆车不是租的,而是秦致远的。 他竟然在m国都有车有房,真是万恶的有钱人呐。 “带你买东西。”秦致远从镜子里看了一眼百般无聊的少女。 元栀兴致缺缺:“买什么东西?” 她什么都不缺啊。 “咳。”秦致远轻咳一声,在前面一个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停下,顺便转了话题。 “那个埃尔斯靠近你应该是别有所图,另有目的,你要小心一些。 而且,他······” 说到这里,秦致远皱了皱眉,到底还是说了:“他已经有好几个情人了,其中一个已经怀孕了。” 没错,十几岁的埃尔斯就是这么彪悍。 这些就是秦致远目前才得到的消息。 埃尔斯身上不缺一些有钱人和所谓上流社会的旧式陋习。 那就是养情人,养的越多,说明能力越好,越有钱。 埃尔斯的家族中的男人向来如此,而埃尔斯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只不过他更喜欢伪装绅士有礼的深情。 实则,背地里玩地十分花。 至于那个怀孕的情人这件事情,也是秦致远特意去查才意外发现的“意外之喜”。 这件事情连年轻的“准爸爸”埃尔斯都不知道。 那个情人也是偷偷怀上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生下带有埃尔斯家族血脉的孩子,以此来获得金钱和财产。 否则她永远都不会怀上埃尔斯的孩子,因为埃尔斯的家族不会接受一个身份不高贵的子嗣的母亲。 “哦。”元栀不感兴趣地应了一声,斜了他一眼。 “所以,你到底要带我买什么?” 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在转移话题。 “帮我一个忙?”秦致远面露一丝郝意。 元栀稀奇地盯着他看。 是什么忙让秦致远,大名鼎鼎的秦先生露出这幅惹人怜爱的表情啊。 “快说,我听了之后再考虑一下。”元栀双手插胸,一副大爷样子。 这时绿灯通行,一脚踩下油门。 风从车窗里死命地扒拉着缝隙想要逃进温暖的车里。 天空中的绮丽晚霞洋洋洒洒地铺成一片,惹得众多人驻足停下,抬头仰望这美丽到令人失语的一幕奇景。 也许是运气不够好,下一个红绿灯十字路口,又是红灯。 秦致远扭头看向她,用十分郑重期待的语气询问:“请问栀子花小姐,你愿意成为我的女伴吗?” ······ 车停在了一间私人订制礼服的商店前。 元栀透过车窗,能看见这家店的橱窗里美丽奢华的礼服。 她刚刚怎么就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她好像就在脑海中思考了一会会,觉得也没什么不可以答应,毕竟她已经被秦致远先斩后奏地带上了车,虽然她拒绝的话,秦致远也不会强迫她就是了。 但是,她好像也不是很为难? 即使她对那种场合很不感冒。 有些微妙的不对劲,元栀心道。 这个男人刚刚是拿什么迷惑了她的? 用他故意压低的声音,故意凝视的目光,故意······ 元栀:那么一瞬间,就这么简单地答应了。 然而,两人共同忽略掉一个他们都心知肚明的事实。 那就是,以秦致远的身份,他压根就不缺女伴。 要是他真想当花花公子,燕瘦环肥,可以天天当新郎。 所以,他又为什么会邀请元栀,还一副他没有女伴,他好可怜的模样呢? 秦致远:不知道,别问。 元栀:不知道,别问。 反正,最终的结果是两人达成了共识。 她答应成为他的女伴。 至于,秦致远要参加的这个宴会,是他在m国的一个合作伙伴举办的。 这个合作伙伴算是对华国比较友好的外国人,经常能提供一些方便。 当然,其实对方更对小钱钱友好。 这点,在一些大是大非上,可以忽略不计。
第167章 伊萨之作 宴会开始的时间是在竞赛结束的后一天。 那位外国友人,就叫他格林先生吧。 总而言之,对方某种意义上算是个天才,觉得择日不如撞日。 既然(有钱)的大家从世界各地来到m国观看竞赛,那么就顺便来参加一下他举办的晚宴。 大家可以集思广益,可以一起探讨探讨一些关于人生(金钱)的哲学(咋搞)思想,说不定可以创造出一些可爱的小火花呢。 ······ “请。”秦致远先下车,然后替元栀打开车门,珍重地如同在接待一位小公主。 小公主元栀挑了挑眉,先伸出一只手搭在男人温热的掌心,然后再伸出一只脚,踩在地上,矜贵柔弱,哪里有半分弯刀地狱使者的样子呐。 “小心。” “谢谢你,秦管家。” 一下子降级成为管家的秦致远失笑,纵容地陪着女孩玩闹:“不用谢,小姐,为您服务,是我一生都需要遵守的守则。” 这男人当管家还挺有潜力,元栀噎住了。 “那走吧,今天我的心情一般般,需要买一些东西好好宽慰一下我受伤的小心灵。”元栀继续稳定发挥。 秦致远一副小姐您说得十分有道理的样子,点了点头:“小姐,希望您能因此展开笑颜。” 元栀:······ 这场演技PK,秦致远略胜一筹。 胜利的原因:脸皮厚。 “走吧。”元栀伸手勾住他的胳膊。 在旁人眼中就是校服女孩和西装男人的奇妙组合。 秦致远带元栀来的这家私人订制礼服店铺的店名是y语的拼写。 意思是唯一。 两人结伴走进去,微微奇异的组合没有引来店内服务生的瞩目。 顶多就是第一眼看得久一些,然后就十分有职业素养地噙着最礼貌的微笑,抬步走上前来询问:“这位先生,这位小姐,请问有什么能为你们服务的吗?” 秦致远:“这位小姐,她需要一件礼服去参加一场宴会。” 服务生心中了然,然后将重心看向元栀微笑询问:“请问这位小姐参加晚宴的时间是哪一天?” 秦致远尽职尽责地做着管家的活计,替元栀回答:“就在几天之后。” 听到这个时间点,服务生微微皱眉:“先生,这个时间可能不足够为这位小姐量身定制和设计了。” 一件成功的礼服不仅仅是需要时间和金钱,还需要设计师的灵感和心血,否则只是一件商品。 这是这家店创造的初衷。 秦致远当然知道新定制一件来不及,他的许多西装就是在这家店里买的,知道这家的规矩。 一般想要专门定制最少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 但是问题是秦致远也是刚刚知道宴会的时间,而决定举办这场宴会的主办方更是没比秦致远提前多少时间知道。 格林先生:谁知道我会突然想办宴会呢?哦,也许上帝会提前知道,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秦致远自己是有衣服的,他有时需要参加这种场合,会提前多准备几套以防下次突然要去一个宴会会没有衣服穿。 这也算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事情了,大家一般都这么做。 一般这种礼服的衣服保质期也不高,穿过一次,除非是十分有收藏价值的,否则就会永远进入一个柜子里永远不见天日了。 特别是对于一些名媛而言,穿从前没有穿过,但是过季了的礼服不丢人,将一件礼服重复穿两次在两个场合才丢人。 有些人的眼睛可毒辣地很。她也许不会记得你之前一次宴会说了什么笑话,但是一定会记得你的衣服和妆容。 显然以现在的时间,能使鬼推磨的钱也不能给元栀定制一身精致礼服了,元栀也没有备用的礼服,但是秦致远依旧不想让元栀穿那些时间短可定制但粗糙的礼服或者过季的礼服。 他不想让她第一次和他一起去这种场合,会被别人看轻。 “我想请问一下伊萨大师最近新制的那件礼服还在这里吗?” 服务生微微瞪大眼睛:“您是想买那件?” 作为一间服装店,即使是定制的,为了生意,也得卖点成品。 毕竟,人生在世,除了灵魂还需要金钱。 如果没有金钱,那怎么维持体面的灵魂呢?(此乃文中这家店店主三观,与作者无关) 但是那些成品中又分为两种。 一种是普通款,店中的设计师闲来无事制作的成衣,仅此一件,价格有波动,有的甚至还没有定制的贵。 而另外一种就是伊萨大师制作的礼服。 这位大师已经封手,他封手后制作的礼服有价无市。 也就是这家店和伊萨大师有点关系,才能得到对方制作的一件礼服,几乎是作为镇店之宝的存在。 虽然说是镇店之宝,但是也是可以卖的。x 就是价格嘛,都懂。 几乎买一件这样的礼服能在这家店里定制几十件了,可谓是昂贵。 而且,想买这件衣服还不能试,试了就必须得买。 这家店还不接受尺寸的改动。 当然,如果有人买下了,可以到外面找裁缝改一下尺寸。 总而言之,买下这件衣服,除了金钱,还需要一点点小小的缘分。 元栀不知道伊萨大师是谁,但是也听出了面前服务生的惊讶。 “很贵?”她轻声询问秦致远。 秦致远宠溺地摇摇头:“还好。” 元栀觉得秦致远应该不至于做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便安静地由秦致远发挥了。 她一个不花钱的,就等着穿好了。 一旁的服务生:一件伊萨大师的偶尔的出手之作,那么贵,叫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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