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米饭、一小碟的红烧肉、一小碟的梅菜扣肉、一小碟的清蒸鱼块,一小碟的炒豆芽,甚至还有一小碟的苹果。 苹果是切好的,旁边放着一把叉子。 元栀:真小资啊。 绝对不是她羡慕嫉妒恨。 咻! 又吸溜一口面条。 掺和着x肉沫的油咸菜顿时都不咋香了。 将饭菜拿过来的阿威也走了,他也去吃饭,吃饭的地方就在旁边的桌子。 秦致远的饭菜有荤有素,还有水果,比起食堂的饭菜,分分钟秒杀,活脱脱一个老大哥。 在这个缺少油水的年代,任谁看都得吞口水。 “吃吧。” 话落,一只修长的手轻推盛着红烧肉、梅菜扣肉的碟子到桌子的最中间。 宽大修长又白暂的男人手腕上,透着尊贵的绿水鬼手表微微闪着光。 秦致远只留下了鱼和素菜。 连那一碟子的苹果都推了上来。 然后就执起筷子吃起饭来。 穿着西装裤和休闲衬衣的男人即使吃着家常便饭也像是在西餐厅里吃着牛排香槟。 “谢谢秦先生。”马槐花最先反应过来连忙道谢。 长辈给小辈吃食,在饭桌上也不好说不要,这是礼貌。 小碟子上的量都是精而少的,大约一个小碟子上的肉就三四块。 刚刚好差不多她们每个人一个碟子的肉分一块。 “好好吃啊,这个肉竟然这么嫩!”杨树悄悄惊呼了一下。 从小长在山野的杨树还没有吃过这么精致的肉食,她家里难得吃一次肉,肉都是和大叶子菜直接煮一锅的,加点芋头或者土豆就很好吃了,加红薯也行,就是又咸又甜的。吃完菜,剩下的肉汤也不能浪费,浇到饭里搅一搅,又是一顿好餐。 惊为天人的杨树连忙想要和另外两个小伙伴分享。 “元栀、马槐花你们也赶紧吃吧。” 快尝一尝有多好吃。 元栀刚伸筷子,就听见对面的人突然抬头,黑瞳盯着她,陡然道:“姓元,叫元栀?” 是了,面前的这位秦先生这是第一次从杨树的口中知道元栀姓元。 因为不熟悉,杨树也不好叫的多亲切,便连名带姓。 而马槐花之前一直是去掉姓氏叫的阿栀。 秦致远说完刚刚那一句,低头又挑了一筷子米饭放入口中,嚼了嚼,轻笑一声道:“姓元,好名字。” 元栀面色如常地将夹着肉的筷子收回,香喷喷的肉缓缓放入口中,咽下肚。 “谢谢,秦先生的夸奖。” 她慌也不会将筷子上的肉抖掉的!
第104章 好苗子 “而且,元栀还是考得第一名进来的。”杨树对于元栀的推崇简直就像小迷妹见到了小偶像,见这位日后要教导他们的秦先生提到元栀,连忙将元栀的优秀说出来。 杨树:这么优秀的元同学,一定要让秦先生好好了解一下。 秦致远哦了一声,似乎很感兴趣地道:“那元同学是真的很聪明厉害了,能考第一名进来可真是不得了。” 虽然好像只是很平常的夸奖,但是元栀总觉得对方在很聪明厉害以及不得了上面加重了几分的语气,硬生生地多出了丝丝嘲讽的意味来。 元栀:不,这一定是我的错觉。 接下来,元栀和秦致远一直再没有交流一句话。 不在状况内的杨树和马槐花虽然没有察觉出这张桌子上的暗流汹涌,但是也默契地不再说话。 仿佛说一句话,就会打破掉什么平衡。 吃完饭,大家默契地离场。 离开前,秦致远叫住元栀:“元同学。” 元栀假笑回头:“秦先生。” 怎么了,叫我干什么? 想说什么就赶紧说,谅这男人就算真的看出了什么,难道他能大庭广众之下和她对峙吗? 秦致远正拿着一张手帕细致地擦拭着用晚餐的手指,看着元栀一句一道地道:“希望元同学好好保重身体。” 元栀:“······谢谢秦先生的关心。” 这感动,不敢动。 因为下午还要上课,所以学生们中午吃完饭就要回去宿舍休整一下,确保下午的精力充沛。 走在路上,马槐花不禁拿刚刚的事情说:“阿栀,原来这位秦先生是这么面冷心热的人啊,不仅把他的菜给我们吃,而且还关心你的身体。 秦先生一定是看你太瘦了,所以很关心你呢。” 杨树在一旁也狠狠点头,一脸的认同:“是啊,秦先生长得冷冰冰的,但是是一个善良的人。” 元栀一言难尽:“但愿吧。” 但愿只是单纯地关心她的身体,那再好不过了。 回到宿舍,洗了把脸,简单地睡了一个午觉,顿时神清气爽。 在上课前,马槐花又端来一壶水,准备洗脸。 “今天好热,太阳好大,我们擦点霜再去上课吧。”马槐花喊了一声元栀,随即从自己的小桌子上拿来一瓶万紫千红的雪花霜。 马槐花到底是个小姑娘,小姑娘难免爱美。 这瓶万紫千红的雪花霜是她的家人从沪市给她带的大瓶,比那种供销社里寻常卖的用贝壳装的猪油膏可好用多了,也贵多了,连月历上的漂亮女郎都说用的这个。 她用着可爱惜了,平常人她可舍不得给用。 但是给元栀用,她是愿意的。 马槐花简单地擦洗了一下脸,然后打开盖子,小心地抠出一块白白的膏体,再将雪花膏瓶递给元栀。 “你也试试,可润了,就是容易油着反光。”马槐花还是油皮,更容易泛油。 确实,现在还是大热天的,这万紫千红的雪花膏有些太滋润了,太阳一照,加上脸上分泌油脂,就油了反光,还是比较适合冬天使用。 但是这雪花膏也比贝壳猪油膏用着好,贝壳猪油膏才是真的油,像脸上糊了一层,黏糊糊的,腻死了。 元栀没准备用,但也接过这个雪花膏,研究了一下。 成分主要是滋润的甘油。 她也能做,还能做出更好的。 而且这种纯滋润补水的,也不是适合每一个人的。 像干皮可能合适,油皮就容易润过头了。 “还给你。”元栀道。 马槐花见她没用,眨了眨眼,以为是元栀不好意思用她的东西,便道:“ 你怎么不用啊,用一下呗,还有好多呢里面。” 元栀摇摇头:“我不涂这个的。” 她的空间里也有各种护肤品貌似,但是现在她不涂,主要是年纪小外加她在身体融合期相当于蛇蜕皮,皮肤会自己更新,比涂护肤品的速度快多了。 马槐花可不知道元栀有bug,只听到元栀不涂这个,再瞪着眼睛看元栀那张越来越白嫩细致的脸蛋,顿时停下了手上揉搓自己脸蛋的动作。 不禁喃喃:“是不是不涂,皮肤才会更好啊。” 元栀想了想:“也是要看个人吧,要是晒伤了之类的,还是得涂一点,看需求。” 马槐花苦着脸,指着:“可是我就是脸上没有以前白了,而且长了一点痘痘,我才开始涂的,可是好像除了脸嫩了点,还是有一些痘痘。” 所以看见元栀就是清水随便撸一撸,啥也不擦,就怀疑人生了。 元栀仔细看了看,马槐花的脸上确实有一些痘痘了,主要在额头和太阳穴那边。 应该是青春期加上饮食的缘故。 外加,马槐花的皮肤可能不适合雪花霜这么滋润油性的护肤品,比较适合清爽型的。 “我过几天给你做一个,你试试。”元栀道。 刚好她还答应那位叫曹京顺的研究员搞东西,正好可以用一下实验室。 马槐花虽然不知道元栀什么时候连这个都会了,但立马选择相信。 期待道:“好啊。” 该去上课了。 给他们这群学生上课的地方就是这边给那些兵哥上思想课补文化的教室。 第一个学生上课的是一位女研究员,教英语。 力图让这些学生口语交流方面在短短时间内尽快地提升。 书写方面要求都没那么高了,日常用语即可。 能来这里的学生别的不说,脑袋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 哪怕是英语最薄弱的杨树也能死记硬背地先跟下来。 元栀自然不用多说,她的口语是最好的。 和老师说明身体情况后,元栀就心安理得地趴在桌子上伴随着朗朗读书声睡下了。 教室里的带着各种口音的英语对话此起彼伏 。 教室外,政委也带着一个人来看学生们的学习情况了。 还没走到教室,就听见远远传来的声音,政委欣慰地点头,感觉脸上都有光了。 果然是他们华国的孩子。 勤奋! 爱学习! 口气略带骄傲地对着身边人道:“怎么样,这次的可都是好苗子。” 一身挺拔列宁装的秦致远才来这里吃完饭没多久还没休息好,就被拉过来视察了。 闻言刚想点头,冷不丁就一瞥,看见窗户里那个趴在课桌上格外圆润的后脑勺,视线顿时微微凝住。 他轻笑:“确实是好苗子。”
第105章 大力士 怎么不是好苗子呢? 冰雪聪明。 能言善辩。 …… 最重要的是—— 演技一流。 将他都给骗了过去的小骗子。 在火车上他怎么就信了邪就那样相信了对方的满口胡话呢。 花圆圆? 未婚先孕? 江市乡下? 去找什么强子哥? 嗤。 没错,秦致远在食堂就认出了对方,一开始还被元栀跨时代的演技给蒙住了一下,心中隐隐怀疑是不是自己搞x错了。 也许天底下真有这么长相有些许相似的女孩子呢。 更别提,元栀和花圆圆之间,表现出的性格人生方面没有任何相似。 可是秦致远还是察觉出了不对劲,在食堂轻轻试探了一下。 回去之后,就直接按元栀的资料查,元栀的资料在进来这里时已经公开了,果然有了明确的方向,便能察觉出更多不对劲,秦致远一对比看。 呵。 就是一个小骗子。 结合元栀资料上写的她和那个李家的事情,再联系在火车上的事情,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一切都是这个女孩的自导自演。 怕是那个贼喊捉贼的纸先生也是对方了。 看完之后,并且已经联系起一切的秦致远倒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生气。 反而觉得这个叫元栀的女孩很聪明也很明智,那个李家确实不好。 不过,想起火车上的一切,秦致远表示自己还是有些头疼。 他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个人将他这么团团骗到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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