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老夫人用她陈醋泡脚,按摩穴位的方法,睡眠跟食欲都得到了改善,因此还额外赏赐了她五两银子。 等什么事情都落实好了,薛宛儿的心就跟插上了翅膀一般,想飞向远方。 这种心境在收到陶哲的一封书信后,彻底的蠢蠢欲动了。 陶哲已去往京城的路上,她手里也有了足够报恩的钱。 是该离开陶家了,薛宛儿盯着摇曳的烛光,看着一旁熟睡的小豆丁,正抱着她新买的布偶在熟睡。 她是挺舍不得这孩子的,但天下无不散的宴席。 这孩子以后一定能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会有一个完整的人生,而她在陶哲不在镇上的这段日子,她还能以什么理由留在陶家? 一个晚上她都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对这个破败的陶家她竟然产生了眷恋。 不行,得赶紧走,越早走,越能减轻心底的不舍。 趁着窗外的天色还是漆黑一片,薛宛儿翻开衣柜,利落的收拾了几件换洗衣物。 她看了看摆在桌上那落了灰的笔墨纸砚,咬咬牙写了一封书信以及和离书,按好手印后,将两张银票一并塞入了信封里。 有了这二百两银子,足够让这对父子过上好日子。 以陶哲孝顺的性格,估计还会上交一百两,让陶家住上新房。 这些都跟她无关了,银票在此,怎么分配就是他的事了。 临走时,她在小豆丁额头上落下一个吻,并给他捏了捏被角,这才心情复杂的推门出去。 天还未亮,灰蒙蒙一片,几颗微弱的星星眨眼。 薛宛儿的身影在村里的一间间茅草屋闪过,等出了村口,她就加快了脚步,在下一个村庄上了牛车,消失在阴沉的天色中。 到了镇上后,天色大亮。 看着一辆辆经过的马车碾压着青石板路,她看着远方十分迷茫,离开了陶家,她一时间也不知道去哪。 对这个南梁国一无所知,对这个小镇倒是熟悉,她想着在这逗留几天,好好打探一下消息才是。 再则师傅李志民那,她还得亲自交代一番,要不然这一别,都不知道重逢是何时。 为了避免被熟人发现,薛宛儿跑去成衣铺买了两套男装,将自己好生乔装了一番。 她特意用胭脂水粉将自己的脸画成了麦色肌肤,并在唇瓣点了一颗黑痣。 一头乌黑的秀发束在发带里,并带了方巾帽。 她瞅着再背着一个药箱,或者拿着一个招牌,完全可以当江湖郎中或者是算命先生了。 这焕然一新的模样,就算走到大街上跟陶家人碰见,也不怕被认出,这乔装得完成能瞒天过海了。 眼下是不用担心被认出,可接下来的路在何方?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肚子里这会已经咕咕叫了,薛宛儿想着还是先填饱肚子要紧。 她就近的面摊叫了一碗阳春面,等待的空档,就听见有人在议论。 “听说凌府在招书童。” “书童啊?是不是要陪去京城的那种?大户人家就是花样多,一个书童还要大张旗鼓的招选?” “哎,你这就不懂了,那凌府的公子是个双腿残废的人,这次进京赶考,不仅要这书童会照顾人,会做饭,会察言观色,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会医术啊。” “也是,毕竟是个残疾公子,这路上要是身体不适,去哪请大夫呢?这也好办啊,多找几个人,分工明确不就成了。” “这你就错了,一个进京赶考的学子,带那么多人像话吗?总之凌府出了重金,要招一个全能书童。只需一个月的时间,只要让凌公子安然无恙的从京城回来,就能得赏银一百两。” “又是一百两,上回说治腿疾也是一百两。可惜,都是一群庸医。哎,这凌府还真是财大气粗,可惜咱不会医术,要不然都过去了。” “谁说不是呢?”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一碗阳春面已经见底的薛宛儿,眸子闪闪发亮,想到了这个好去处。
第106章 找到落脚处 凌东宇的腿,她就一直惦记着,这下有了机会更是不容错过。 至于跟着去京城,那么多学子都是分开住的,她跟陶哲应该也不会碰面。 就算碰面,以她现在的样子,估计站在娘家人面前,都认不出的。 眼下,还得进去再说。 到了凌府,她在此见识到了什么是气势磅礴,跟苏府的门头差不多,看着就是富贵人家。 只是招个书童,门口便聚集了不少人。 薛宛儿数了数,大约有二十多个人,均是上了三十岁的中年男子居多,倒是她这个年纪的面孔,还显得扎眼了。 “来,大家都别挤,一个个在这写好名字,由管家亲自挑选。” “嗨,你挤什么?排队。” “你……”家丁的一声吼,管家的眸光便落在薛宛儿身上,见她这瘦弱的小身板,看着也年轻,应该还没有二十岁吧? 这个年纪的医术怎么会精湛,他当即淘汰道:“你,不用报名了。” 薛宛儿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说她,当即不服的辩解道:“为什么啊?管家,我这还没参选呢?” 管家自负阅人无数,像这种滥竽充数的,他觉得没必要浪费大家时间,直接冲着身后的家丁道:“把他给我丢出去。” 这么多人,他得目测一下,先淘汰一批。 年纪大不怕,最主要的是医术精湛,经验丰富,毛头小子是绝对不要的。 “管家,这不公平,您不能凭个人眼缘就下结论,您知不知道,您有可能错过一个可以治好凌公子腿疾的机会。”薛宛儿被两个家丁一左一右的拖着走。 她不停的为自己辩解,连最后一丝渺茫的希望都不放弃。 她现在又没地方去,想尽快找个落脚的地方。 就在她快要被丢出门外时,一道清冷如月的声音,如闪电而下:“等一下,发生什么事了?” 这道声音,自动的将这群闹哄哄的人群屏蔽开来。 众人抬眼望去,只见一位面色冷清的随从,推着轮椅上的白衣男子缓缓而来。 他面冠如玉,凤眸挺鼻,薄唇紧抿着,带着不怒自威的气息。 微风吹起他的衣袍,翩翩欲飞,配上他后面的雕梁画栋,像极了一副华丽的画卷。 薛宛儿只抬眸看了一眼,便心虚的低下了头。 凌东宇来了,他应该认不出来才是。 毕竟她现在是个“男人”,想到这,她又大胆的站直身体,昂首挺胸。 “公子,小的这不是听从老爷的吩咐,在给您挑选去京城陪读的书童吗?”管家解释道。 “书童?我这不是有吗?”凌东宇看了一下身后的随从小七,眸光不解。 “公子,小七武功高强,贴身陪伴自然是好的,但京城路途遥远,你这出门在外,没个全能的书童,老爷怎么能放心?” “全能书童?”凌东宇感觉到了有趣,他毕竟是凌府唯一的嫡子,这老爹心疼他也是正常。 “嗯,老爷让找个懂得照顾,会做饭菜,会医术的书童。” “呵,说白了,就是变相的找庸医给我治腿,我说了不治,你们听不懂吗?”见管家紧绷着一张脸,他再看这架势,就明白了。 故意唱反调道:“行,既然是我的书童,当然是我要看的顺眼,我亲自挑选。” “公子,这……”管家一脸为难。 “不行吗?”凌东宇猛地提高声音,就见管家苦着一张脸,敢怒不敢言。 凌东宇扫了扫这群人,均是上了三十年纪,一个个的穿衣打扮,神态姿势,都像极了经验老到的大夫。 他不由的轻笑一声,老爹为此还真是煞费苦心,但他对此十分排斥,再也不想经历一次次的痛苦跟失望。 扫了一圈,最后把眸光定格在薛宛儿身上,修长的手一指:“就你了,你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落在她耳边,无疑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 薛宛儿难掩激动,轻咳一声,粗着嗓音道:“回公子的话,小的叫万轩,会些医术。” 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名,她干脆将自己薛宛儿的名字倒过来念,可不就是“万轩”? “会点医术?”这个好,懂得基本的伤风感冒就成了,看着年纪也不大,带出去才像个书童。 收回眸光,凌东宇道:“管家,定他了。” “公子,这,这,这样小的怎么跟老爷交代?”管家不死心的推了几个名医过来,这几个都是他私底下请过来的,医术高明,定能有办法治疗公子的腿疾。 凌东宇看到这几个年纪都快四十了,便有些头疼。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带爹进京赶考了。 冰冷的脸上,寒意凛然:“怎么,我的书童,我自己还不能做主了?我就要这个。” “公子……”管家无奈的喊,看公子变了脸,他也不敢阻止。 偏偏那个叫万轩的小子,顺着杆子下,已经小跑的跟在凌东宇后面了。 就这样,一行三人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这始作俑者走了,这些等待进府的大夫们可就不乐意了:“管家,你几个意思,不是说要选拔比赛的吗?这就选好了?” 让他们白跑一趟,这不是耍人吗? 管家冷汗淋漓,被这些人吵闹得耳朵疼:“各位息怒,还请移步偏厅稍坐休息,待我等禀告老爷,再给各位答复。” 这边的喧哗声,薛宛儿自然听不见。 她跟在轮椅公子身后,走着蜿蜒的游廊,看着这些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荷花满塘的府邸,随手一处,都是一副诗情画意的画卷啊。 不管是从琉璃瓦片,还是这些石柱,都能看出造价不凡。 这也太嚎了,这比苏府还要高一个档次呢。 果然这经商的跟家族有朝廷命官的,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凌府很大,里面好多院落,他们进了一个叫东宇阁的院落。 到了雅厅,凌东宇喝着丫鬟刚奉上的茶,抬眸看着规规矩矩站立的薛宛儿道:“万轩是吧,我虽选了你当书童,但有些事我得提醒你一下。” “公子请讲。”
第107章 跟野男人私奔了 “做我的书童,切记多话,多事,我不求你医术有多精湛,能应付日常的伤风感冒就成,但察言观色你一定要有,要不然你会被换掉。” “公子放心,万轩绝对符合您的要求。”薛宛儿一脸自信。 在她看来,这些都不算是什么高要求,而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做事不看东,累死也无功。 再说,她跟凌东宇接触过几次,对他的脾性有一定了解。 “好,看你也挺机灵的,好好表现,本公子不会亏待你的。”凌东宇说完便回房了,他让小七交代一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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