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七零,偏执宠爱11 翌日。 盛和顺送的盛卿去县里, 只有一辆自行车,盛和峥本来是要走路的,但是碰上了徐江, 借了他的自行车, 做事方便很多。 盛红华这个给力的老父亲在心里琢磨, 自家侄子侄女有大出息了,是要给大哥写一封信过去好好叙叙旧,顺便怎么给奖励的问题。 徐江这几天都会留在头东村陪仲老头, 看着一老一少相处融洽, 还真像是祖孙情了。 而且很少会出来走动的仲老头,这回在徐江的陪伴之下还愿意出来散步,这是很罕见的事情, 自然, 两个人很受头东村欢迎。 肯定是这两天的下饭菜话题人物无疑了。 “路上注意安全。”徐江是看了一眼盛和峥说,这话听着有种担心宝贝自行车被磕碰坏的意思,盛和峥知道他的为人, 当下没多想的点头,他拍着胸脯,:“江哥你就放心吧,我骑车的本事你也知道,完全没有问题。”就算是倒下来, 他坏了,车也不会摩擦到。 徐江“···”这傻小子, 他是在指这个吗! “我们知道的,这条路走了不知道多少年, 闭着眼睛都知道往哪里站。”盛卿出声,目光交汇了几秒, 两人都知道了彼此意思。 “我们就先去忙了,徐大哥和仲爷爷,你们继续逛,村里的风景很好。” 盛卿坐在后位,摆了摆手,他们一行人离去,也是村里一道风景线。 “这女娃娃不错,有着聪明劲和韧劲,谁能娶回家也是烧了高香。” 仲老头收回远送目光,他斜睨了眼徐江,暗中的提示已经很明显了。 他觉得,盛卿迟早会是村里的凤凰飞出去,徐江虽然还是差那么点,但是两个人也是般配了,如果能凑成对的话,他肯定随礼。 “咳,咳咳——” 徐江怔了两秒,反应过来仲老头的话中意思,他吓得汗毛竖起,差点没有不尊老的去捂住仲老头的嘴巴,真是什么话都说! “您老可就别乱想了,那是已经被预定下的小嫂子。”徐江在仲老头的耳边很轻声说,“您这话要是被煊哥知道了,我肯定去半条命。” 他都不敢想,赵煊那小心眼的醋坛子,抡起拳头的时候会有多疼。 “煊哥?”仲老对小年轻的称呼还是有所了解,男人对男人之间叫哥要么就是亲兄弟,要么就是一种敬称,徐江是后者了。 “赵煊。您也认识,就是赵老首长的孙子。”徐江也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长辈都互相认识,只是被分配来了这里历练。 “是他啊。这孩子在五岁的时候我见过一回,光是从眼神就看出和老赵很像,一股子狠劲。”仲老头见过赵煊,但也只是匆匆半天。 他住在这里之后接触的人也不多,所以记忆还是很深刻的。那孩子小时候就不是个怂货,长大了应该差不了,就是不懂长得怎么样。 但是想想也可以的。盛卿算是在仲老头的跟前长大,仲老头很明白,这孩子最喜欢好看的人和物,丑的虽然不会嫌弃明显但也不靠近。 徐江很赞同点头,“您的眼神真行,现在还就是一股子狠劲有名的赵疯子。您不知道,煊哥过来之前,将大院里的刺头给打得住院两个月。” 他跟在旁边也拳打脚踢了一会儿,但帮不上什么忙,他煊哥一打十也不带半点累的。 但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对方呱呱叫。那刺头居然敢用煊哥的母亲来说是,简直是在雷区上蹦跶,这不得给炸死了,心里头才解气。 “看看你这狗腿子模样,有机会我倒是想瞧瞧了,老赵的孙子是不是和他一样。”仲老头来了兴趣,他和老首长也是旧相识。 “如果小嫂子不是在这里,煊哥肯定会亲自来的。他可不放心我能办得好事。”徐江讲这个话也没半点心虚,“现在他担心过来后看见小嫂子忍不住思念之情,这活儿就落在了我身上负责。” 仲老头“···”你一个光棍,还将别人小情侣恩爱的事说得津津有味。 看不懂了,他一个糟老头子已经跟不上时代步伐。 * 盛和顺是个很好的兄长。 他担心盛和峥年纪小,将攒下来的一些钱和票都给他了。 “出门在外,想要拉近关系,肯定需要花销的。你拿着别推拒了,等以后发工资了再给我也行。”盛和顺塞进了盛和峥手里。 他能攒下来的也不是很多,当然也不会都拿完,只是要给个表示。 盛和峥心里暖暖的,“我知道了顺哥。等我拿了工资,请全家人喝汽水。”钱还没到手呢,他就想着要怎么花了。 他们站在分岔路,盛和峥去了钢铁厂,盛卿两人则是去其他的地方。 等忙好了之后已经是中午了,他们又回到了县里去国营饭店吃个饭。 刚刚是去一个大队画的宣传栏,里面没有午饭,虽然是邀请去大队长家吃,可这也不好,盛卿二人拒绝了,提了点感谢礼离开。 吃饱之后,盛和顺抓着头发有点不好意思说,“卿卿,我想去百货大楼买条丝巾。给柳同志的,可我不知道女同志会喜欢什么样的颜色,还要麻烦你帮我看看。”他也是第一次买礼物相送。 “行。” 这点小事,盛卿也没拒绝,她顺道去看看有什么买的送给赵煊。 两人进入了百货大楼,盛和顺甚至都不用问,他看到一条淡淡的蓝色,立马就拿起来,“柳同志喜欢蓝色,我看她穿用都是蓝色多。” 他观察得很仔细,是真将人放在心里头惦记着了。 盛卿见他傻笑的样子没眼看,稍微提醒,也给自己亲娘和妹妹带上点礼物。 虽然两个都不是什么小气的人,可是女人嘛,哄一哄就能相安无事了。 “有的有的。”盛和顺点头,“卿卿,你要不要买,我给你也买一条。” 他做木活,手里头还是有点私房钱,可以供得起花销。 “不用,我已经有几条了。”盛卿对丝巾没什么喜好。 她看了一圈,并没有要买的东西,看来看去只在柜台看到一支钢笔。 看起来还不错,而且价格还比其他的要多出三十块,一百五! 见盛卿一直看着钢笔,柜员也没露出轻视面孔,解释说,“这是新到的钢笔,日产的货,运来很少,而且很好用,还送有一小瓶的墨水。价格就比其他的要高上一些,但一分钱一分货,买个物有所值嘛。” 钢笔摆上之后就有很多人来问了,但很多人都是嫌弃太贵买不起,摆了几天,还没有卖出去一支呢,有的也嫌弃是日产。 两国恢复建交已经三年了,百货大楼里有不少也是日产的东西但卖不懂,情节依旧在心里,老百姓看到就很嫌弃。但要恢复经济,跟上国际接轨,杜绝落后又要挨打的事情发生,这是无法避免的。 盛卿点头表示明白,“可以拿下来我看看吗。” “行。” 盛卿拿起钢笔,看到了很显眼的标记,她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没想起来。 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很重要。 “我买了,帮我包起来。”盛卿拿了钱,这个不需要票,有钱就行。 柜员也是惊讶,没想到出手那么阔绰,但能卖出去她也高兴,肯定不会多问一句。 盛和顺虽然惊讶盛卿有那么多钱,说拿就拿出来,他攒了那么久还没有五十块呢,但妹妹的事情,他也不会说什么,还不给卖的阻拦。 再说了,读书人,拥有一支好的钢笔也很重要,是应该买。 “三哥,我们走吧。”盛卿揣进兜里,两人离开了百货大楼。 现在可没有什么休息时间,他们又赶往了下一个地方,至于盛和峥能不能适应,肯定也不会先去看了,显得太没有志气。 但是这个担心也多余了,盛和峥还挺适应的,他嘴巴滑,做事也勤快主动,力气还打,帮不少人减少了工作难度,很受欢迎。 上班了一个早上,盛和峥过得不错,就是耗体力,他在饭堂吃饭都是用盆。 “小峥,等下你去扛一个零件去给廖工。记得小心点,这零件很重,也很重要,用来研究机床的。”这时,组长过来拍拍盛和峥的肩膀。 按理说既然那么重要是不应该交给盛和峥来负责的,这点盛和峥心里也明白,姐姐说过,朝下伸手,那么就是没安好心。 盛和峥也不蠢,学着盛卿的习惯,初到新环境,先打听各个阵营的事,这里面都有什么关系,还有自己在的岗位有谁盯上得罪了谁。 现在这个组长就是其中一个。听过临时工的 事,他有意向安排的是自己老婆娘家那边的一个侄子,没想到被盛和峥给半路拦截了。 “组长,我知道了,马上就去送。”盛和峥胡塞两口吃完,他站起来,拿着碗去清洗好,很积极的上工,没有丝毫做了不是本该做的怨言。 做就做了呗,这也是一个出头机会不是吗。安安静静的没人搭理才是最憋屈的,盛和峥又不傻,坑填平了就是大陆朝天走。 廖工是钢铁厂里的技术员,脾气有些大,一般人受不了这个气。 盛和峥搬过去的时候,也被教训了好久,总之就是唠唠叨叨哥不停。 他一声不吭,说啥就是啥,叫做什么就做,相反还很佩服廖工。 盛和峥觉得,有真本事在身上的人,脾气怪一点怎么了,还不是要捧着。 而能做到这个“你看我不习惯又奈何不了我”的生活,真的很厉害! 廖工“···”这小子,看着就不太聪明的样子。 只是他现在心烦着,看到盛和峥这样,心里更加不爽了。 “我要吃东西,你赶紧去带来。”廖工确实很忙,他戴着眼镜在看一本书,眉头紧锁着,似乎遇到了难题,显得脸色更不好看。 盛和峥扫了一眼,好像是英文,长得奇奇怪怪,但好像姐姐是会的。 可他也没敢耽误时间,得了吩咐,立马又找出廖工的饭盒去打饭。 盛和峥被上下指挥跑腿也没介意,打饭的时候他还特地说是给廖工的,因为他忘记问廖工喜欢吃什么了,就只能让厨房的人注意。 他们打习惯了,肯定知道。现在这一听,很熟练的挑几样菜放进饭盒里。 盛和峥感谢了之后又没停歇的跑回去,看见了昨天那个大爷正在从里面走出来,低着脑袋,行为有点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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