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已经上钩了,接下来,就看他这个操竿人如何去钓。这条漂亮的大鱼,终究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被所有人记挂的乔知予,此刻过得颇为闲适…… 深秋,山野层林尽染,叠翠流金,薄雾在山野间如白练浮动,一辆马车缓缓行在山间大道之上。 车厢内,乔知予靠着车壁而坐,身下是柔软的貂皮,鼻间是淡雅的熏香,姻姻乖巧的伏在她的膝上,睡得正香。 马车后遥遥有马蹄声传来,似乎有人追了上来,隔着老远就在那儿大喊: “叔父!等等我!” 乔知予让马夫停下马车等人,姻姻也被惊醒,抬起头揉了揉迷蒙睡眼。过了会儿,四皇子应元珩顶着他被风吹得炸毛的脑袋出现在车厢小窗面前。 “我听说乔姑娘身体不适,就来看看,叔父,她现在好些了吗?”俊秀的少年郎开门见山的问道。 乔知予欣赏的打量了他一眼。 今日旅途注定有些惊险,他来得不巧,但说不定他和姻姻二人就因为共患难而一见生情呢? “珩儿,进来,到车里来。”隔着车窗,乔知予冲他微微一笑。 可应元珩却有些犹犹豫豫起来。姻姻也在马车里,他能坐进去当然是很开心,但是这会不会太过孟浪。 十五六岁的少年人,有什么心事总是写在脸上,乔知予瞥他一眼,就把他的顾虑看穿。 “长辈在侧,无需顾忌,来。” 若是不把他捞到她身边,等会儿有人来袭,若是冷不丁把他脑袋砍掉,这就可惜了。 应元珩最后还是坐到了马车里,坐得板板正正,看了乔姻两眼,脸上一红,羞涩的垂下头,说道:“乔姑娘好。” “我记得珩儿昨日把姻姻喊作姐姐,怎么这会儿喊成了乔姑娘,生分了。” 乔知予调侃了一句,应元珩顿时从耳下红到了脖子根。他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困窘的挠了挠后脑勺。 应元珩会喜欢乔姻,这是情理之中,毕竟原书和第二世,应元珩都和姻姻走到了一起,他应该是很喜欢她的相貌。 然而乔姻,她目不斜视的盯着膝上薄被,似乎要从被面上盯出一朵花来,显然对应元珩这位小皇子不感兴趣。 襄王有梦,神女无心啊。 乔知予摇了摇头,看向应元珩的眼神多了几分无奈。 这个世界明面上的天命之子,是端坐至尊之位的天子,他万众仰望,一手遮天,翻云覆雨,无所不能。然而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世界真正的天命之子,其实是一个名唤“姻姻”的小姑娘。这个世界因她而生,也会因她而毁灭。而乔知予的任务,就是一次又一次守卫在这位真正的天命之子身侧,改写她的命运,完成她的心愿,让这个世界以她的意志为转移。 如果应元珩没有得到姻姻的喜欢,就意味着,她乔知予再也不会在他身上多费功夫,也就意味着,这个储位,她不会扶他上去。 我的儿,不是爹不爱你,而是你太没用,讨不来姻姻的喜欢,爹很失望…… 乔知予闲闲啜了一口冷茶,打算单方面断绝和小四儿的地下父子情,改压三皇子和五皇子。 马车行在层林尽染的山野之间,本来走得正好,却突然停了下来。赶马的车夫是乔府的老下人,语气凝重道:“侯爷,前方巨石拦路。” 他的话音刚落,乔知予眉头一皱,一把将乔姻扯过来。下一刻,一支箭矢“嗖”地一声从车厢小窗射入,正正钉到乔姻原本坐的位置。 老熟人见面,还是这么阴险…… 乔知予忍不住狞笑一声,看来以前没把他们杀怕,这次就顺手斩草除根,一个也不留!
第42章 第四十二癫 但凡做开国之君的,没有哪个不是城府深沉、剑戟森森。应离阔是其中佼佼者,乱世之中,明明背地里已经磨刀霍霍,不死不休,表面上总喜欢做出一副宽厚大度、重情重义的模样,好赢得“仁义之师”的名声,让天下民心归服。 乔知予深刻明白应离阔是什么德行,因此五年前,当大奉军与大哥杨霸刀和二哥罗举的势力对上时,她没有听他那狗屁一样虚伪的充满爱心的战前演说,而是带着鬼面军在混战中猎取了大哥和二哥的首级。 什么兄弟情深?她心情不错的时候还能装装样子,心情不爽的时候谁挡在她回家的路上,谁就给她死。事实上很多时候她甚至想让应离阔也死一死,但第二世她试过,他运道好,死不了。 总之,由于首将已死,杨霸刀和罗举的赤燕军迅速败亡,大部分归降,少数残部由杨霸刀长子杨启蛰带领,负隅顽抗。杨启蛰的母亲据说是苗疆的祭司,去世得早,但给他留下了许多保命的手段,因此乔知予逮他颇费了一番功夫。 抓到杨启蛰之后,本该斩草除根一了百了,应离阔会表面上责备她几句,然后迅速擢升她的军阶……可惜天不遂人愿,临死之前,杨启蛰交代前朝的传国玉玺在他手里,要是杀了他,这玉玺就再也找不到了。 那时大奉已经成了天下最强大的势力。至尊之位唾手可得,应离阔愈加重视对自身“正统”的打造,想要奠定大奉政权的合法性,因此,这枚代表前朝权威的传国玉玺,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吸引。 在应离阔的授意下,杨启蛰就此保下命来。但他也知道,一旦供出玉玺下落,自己必死无疑,所以受再重的刑都咬死不招供,谁都撬不开他的嘴。 杀也杀不得,放更放不得,人又跟疯狗一样爱吠,乔知予看到他就烦,将他关到了刑台最深处的死牢里,这一关,就是五年。 本来杀了杨启蛰一了百了,但由于他还没死,赤燕军的残部便有了盼头,这些年,他们慢慢聚集,在暗处发展势力,试图把他们的少主给救出来。这支残部的首领是杨启蛰的母亲留给他的死士,她忠心不二,擅长用毒,名为“玉腰奴”。 山野之间,迷蒙晨雾未散,官道之上,巨石拦路。 乔姻刚躲过暗箭偷袭,此刻吓得小脸煞白,一旁的应元珩也双目圆睁,吓得不轻。 应元珩自己有佩剑,乔知予便递给乔姻一把匕首,并再三叮嘱:“这把匕首给你防身,用来捅别人,不要用来捅伯父。” 姻姻紧张的抓着乔知予的手腕,她扬起头,那张娇俏的桃花面上满是惊慌失措,“伯父,可是我,我不会用刀。” “没事,你潜力无穷。”乔知予拍了拍她的小手,十分认可她在上一世迅疾如风的出刀速度。 “侯爷,前方有人,不!四面八方都有人,我们被围上了!”马车外,车夫出声示警。 乔知予折了折脖子,活动着臂膀筋骨,一边交代道:“珩儿,你保护一下姻姻。” “叔父,我我,我剑法没有学好,我……”应元珩人都傻了,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剑,伸出去就削人脑袋,匕首,伸出去就捅人腰子,就这么简单。”乔知予一边热身,一边随口临场教学一波,然后提起长刀,就准备出去砍人。 姻姻和应元珩见此性命攸关的时刻,这唯一的长辈竟然要走,同时一慌,语无伦次: “叔父,削人脑袋我没学过,还不会啊……” “伯父!姻姻害怕,你别走,呜呜呜,伯父……” 乔知予口中敷衍道:“嗯嗯,别害怕,没事,嗯嗯。”一边伸手将那柄血槽深黑的错银长刀缓缓从刀鞘中拔出。 刀光凛冽如霜,狭长的刀身上,倒映出她俊美深邃、杀气四溢的眉眼。 当年没斩草除根,让他们得了一条命,自由的活着浑身不爽利,偏要拿这命去救出主子,争取让自己做回一个奴才,真贱,真贱! 真是贱人!!! 既然活腻了,那她就当做好事,把他们斩尽杀绝,永除后患! “侯爷,来者不善,他们手里有刀……” 马车外,车夫面色警惕,抓紧了自己手里的短剑。他的话音未落,下一刻,一道月白色的高大身影在他身后纵身一跃,长刀高高举起,携雷霆之势对着围上前来的蒙面人狠狠落下,如泰山压顶,避无可避。 那个蒙面人举刀欲挡,然而刀身顷刻被巨力砍断,那柄削铁如泥的错银长刀狠狠贯进他的脖颈之中,一路豁开巨大的伤口,将他压得跪倒在地。带着热气的鲜血喷射而出,血点溅了杀人者半张脸和脖子,给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增添了几丝病态的疯魔。 血腥气蔓延开来,脸上挂血的乔知予冲面前人眯眼一笑,拍拍他的脸:“到阎王殿,记得报我的名字。” 说完,她抬脚在他肩上一蹬,将长刀缓缓拔出,眼神已经失去神采的蒙面人往后倒仰,重重摔倒在地。 许是乔知予的出场太过狠辣,所有的蒙面人都滞了一瞬。 甩了甩刀上的血,乔知予眯着长眸,神情坦然:“下一位!” 说罢,还不等众人反应,她身形一闪,便穿入众人之间,所到之处,刀光凛冽,血肉横飞,怒吼与惨叫声四起。 乱世时,乔知予的名号有许多,有人称她是菩萨面,阎罗手,大抵意思是她看起来温文尔雅,实则比谁都狠,时常带笑杀人,令人背后发麻。 一将功成万骨枯,不杀人,做不成大将军,而做不成大将军,就被姻姻背刺,任务失败,回家无望,世界毁灭。至于为什么带笑杀人,并不是因为杀生取乐,只是她浑身血脉偾张,即将在失控边缘的时候,总会忍不住笑笑,假装自己还是个文明人。 脸上是笑,手下是血,这一幕在外人看来必定十分诡谲,但是却配极了这该死的世界,配极了该死的任务,配极了一切从中作梗的该死的贱人! 混战开始之后,也有一部分蒙面人绕过乔知予,试图攻击乔姻和应元珩。此时马车已经成了牢笼,两人跌跌撞撞下了马车,和马夫一起背靠马车作战。 三人处境本该是十分凶险的,但一旦有蒙面人靠近,立马就有箭矢从暗处射出,次次都是贯穿蒙面人的脑门。三人便明白,这是有援军,不过援军在暗处。 乔知予这边,随着倒在地上的蒙面人越来越多,蒙面人的首领顿时沉不住气,在放了两次毒镖都被砍掉之后,她终于出现在乔知予的视野之中。 那是一个黑纱蒙眼的女子,她清丽秀雅,肤色奇白,身着一袭黑衣,身法轻盈,行动宛如鬼魅。 果然是她,乔知予失望的别开眼。 她是玉腰奴,杨启蛰的母亲留给儿子的死士之一。 死士是被人从小培养的,身怀绝技而抹去自我意志的仆从,在这个时代,是贵族才能享有的奢侈品。杨启蛰的母亲贵为苗疆祭司,也就只培养出来一男一女两个死士,男的叫金翼使,擅长刺杀,女唤玉腰奴,擅长用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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