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手刃野猪 程灵眼睛扫视过野猪的全身: 野猪的头部身体上有不少伤口,伤口的样子应该是族群内部发生地位抢夺战造成的。 而眼前这个落单的成年野猪,应该是战败者。 被胜利者驱逐出了族群。 此刻落了单。 又没能加入新的族群。 程灵看了看它厚重的后背,粗壮的大腿,估摸了一下,这头野猪至少有400斤重。 森林里的老手猎人都会告诫新手猎人,“一猪二熊三老虎。” 意思是说:若是捕猎过程中遇到野猪,不要与它战斗,逃走是最佳选择。 因为野猪战斗力惊人,若是一只三百斤的野猪全力对人发起攻击,那杀伤力无异于一辆全速奔跑的轿车撞过来。 更何况,野猪的咬合力惊人,成年野猪的咬合力约二百五十公斤之重! 按理说这种看上去笨重庞大的身躯,应该会反应很慢,但实际上,野猪可以在全速奔跑的过程中直角转弯! 再加上它皮糙肉厚,除非有枪,否则人类很难在单打独斗中赢得胜利。 程灵没有带枪。 枪声穿透力太强了,若是这个时候自己开了枪,那就是给坦克他们一个方向指引标,他们立刻就能找上门来。 但是,程灵不打算放弃。 成年野猪很少落单,这是老天给的机会。 野猪皮,野猪牙,可食用部分能达二百斤的野猪肉,可以用来灌香肠的肠子…… 程灵没有理由放走眼前的美味。 若是她处理得当,这头野猪的肉,足以让三十几个人吃三天。 “你能爬树吗?”程灵近乎耳语回头问摄影师。 摄影师竖了竖拇指。 程灵指了指旁边一棵比较矮小的树——她怕待会儿激怒了野猪,野猪奔跑起来,摄影师会受伤。 摄影师会意,麻利背着摄像机爬上去,坐好。 程灵再次观察野猪: 野猪的头一拱一拱的在地里刨着,程灵捏着一把砍刀的刀尖,对准野猪,心算了一下。 想让这把刀插进野猪的头部,成功几率不高—— 因为野猪头拱地的频率是不固定的。 一击不中,就会激怒野猪,增加捕猎失败的风险。 程灵咗起嘴唇,吹了个响亮的口哨:“吁——” 野猪猛地抬起头。 就是这个时候! 程灵捏着刀尖的手,用力掷出,刀子在半空划了一个完美弧形,朝野猪头疾驰而去! 当! 这把砍刀不偏不倚插入野猪双目之间额头,三分之一的刀身猛地没入。 摄影师边拍边在心中呐喊:啊啊啊啊啊啊!我大姐头好威武啊! 可程灵却并没有放松警惕,将左手的砍刀换到了右手,弓着腰全神贯注盯着野猪。 那野猪起先没反应过来。 过了足足五六秒,它忽然仰起头,痛呼出声。 接着,它用尽全身力气,撒丫子朝程灵狂奔而来! 像一道黑旋风! 在树上的摄影师吓得汗毛倒竖。 这个壮实的跟座小山似的野猪,速度极快,大约跟七八十迈小轿车差不多。 但。 程灵没有闪躲,直直盯着野猪朝自己奔来。 摄影师的心都提起来了,一句“小心”已经破口而出。 就在野猪奔来的瞬间,程灵足尖点地,犹如一片轻飘飘的叶子,腾空而起,打了个旋儿,恰好落到了野猪的后颈,她一只手将砍刀用力插入t野猪的右眼,左手死死攥住插入头盖骨的那把刀。 下一刻,野猪用力上下颠着,企图将程灵掀翻在地。 可程灵早有准备,非但没有被掀翻,反而瞅准时机,借了一把野猪的力,将自己力气不足而无法插入脑中的刀,用力向下贯入。 整把刀身狠狠的贯入了野猪的大脑。 程灵毫不迟疑的,脚用力踏在野猪后背上,伸手抓住了旁边一棵树的树枝,像猴子一样灵活的荡了上去。 野猪猛烈哀嚎着,鲜血从伤口狂喷而出,它在几棵树之间打着圈狂奔。 大约一分钟后,野猪终于砰然倒地,神经性的抽搐了几下,终于不动了。 爱岗敬业的摄影师,忠实的将这一幕拍摄下来。 虽然光线略暗,但完全丝毫没有漏下大姐头一丝一毫的英勇神武。 程灵等了一会儿,这才吹了几声特殊的口哨。 这是跟他们约定的哨子声:若是遇到程灵需要单独行动的时候,危机解除了,程灵就会吹这个哨子让他们出现。 隋超和萌萌是狂奔来的。 他们刚刚听到了野猪那巨大恐怖的嘶吼声,吓得两股战战。 但两人没露面帮忙。 因为程灵路上反覆叮嘱他们:跟我出来,我需要你们绝对遵守一条——不可以自作聪明。严格按照我的指令。直到我吹响安全的口哨声才能来找我。 两人严格遵守。 等看清地上那一坨小肉山一样的黑色野猪,隋超和萌萌傻眼了。 这个野兽,是大姐头一人,用了这么短的时间,干掉的? 这战斗力! 恐怖如斯! 程灵从树枝上跳下来,语气颇为欣喜:“老天爷还挺眷顾我们的,野猪肉贼香!今晚上给你们烤一顿猪肋排,保证香掉你们的眉毛。”
第81章 “程氏鸡腿菇爆炒猪颈肉” 这么大一头野猪,运输起来也是问题。 可难不倒程灵。 她让隋超和萌萌两人回营地,带来了白沐川的睡袋,和几个壮丁。 他们合力将野猪抬到了展开的睡袋上,拽着睡袋的角,稍微绕了一点距离去了河边。 程灵一人娴熟的将野猪条理分明的处理完,野猪皮洗干净,装袋子,猪肠子洗干净,装袋子,连肉都分割的非常麻利。 一头野猪,不过二三十分钟,就肢解成条理分明的肉块,还有带骨头的肋排肉,脊柱肉,特别是后颈两侧,有两块特别好的猪颈肉,程灵单独收好。 这两条后颈肉,俗称“黄金四两”,意思是说这里的肉特别值钱,每头猪只得四两后颈肉。 几个壮丁抬着睡袋,程灵一马当先用棍子探路带路,一行人浩浩荡荡回到了营地。 营地的人也没闲着,男人捡柴火,收拾地面,女人们打水烧水,捡蘑菇,各司其职。 搭起了帐篷,挂着露营灯。 别说,真有种野营的感觉。 程灵他们一露面,营地人们发出欢呼声,整个营地都沸腾了。 除非团伙千里眼顺风耳,也会爬树,看到听到程灵他们的概率也极低。灵爬树时已经分析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刚刚隋超和萌萌回来拿睡袋带壮丁时,简单说了几句程灵打到了一头野猪,晚上吃猪肉,众人就一直翘首期待。 程灵检查了白沐川采摘的蘑菇,心里盘算着。 书包里有腊肠,火腿,方便面,再加上打来的野味—— 野猪肥肉用来煸油; 黄金四两猪颈肉可以炒鸡腿菇; 蘑菇炖猪后臀尖肉; 野菜沫香烤果味香甜猪肋排; 鹌鹑拔毛裹泥塞到火里,这是程灵版“叫花鹌鹑”; 方便面可以跟猪肺猪大肠猪心等做一锅猪杂面,再打进几颗鹌鹑蛋,撒点天然的香草佐料,肯定好吃; 香酥油炸毛笔虫; 猪头盖骨盛着猪脑,可以做原生态烤猪脑花; 剩下的肉,可以腌制后,用火慢慢烘烤熟,形成肉干材质的肉,分割后便于携带当干粮; 剔出来的四条带肉猪腿骨,可以用来做烤腿骨肉,啃起来超级香,骨髓都可以咗出来美滋滋。 自己一人肯定无法独立完成的,她将大伙叫过来,分工。 有的负责看着火,将猪五花煸出油; 有的负责将切好的肉装袋子,盖上厚布,用石头反覆砸,直到变成肉泥,贯入猪小肠里; 有的负责将野菜摘干净,撕成碎块,将蘑菇摘掉黑色斑点; 有的则给鹌鹑处理,抹上干净的泥; 有的则抓着猪腿骨,猪颈骨,在火上烤。 …… 所有人都忙碌起来,连江起云都自告奋勇要负责搭灶台。 傍晚的森林——能见度极低 程灵没拒绝。 只是叮嘱他要小心,而且,这会儿消炎药起作用了,他的烧退了不少。 各司其职,有条不紊。 程灵则先做黄金四两猪颈肉可以炒鸡腿菇。 这道菜,她个人是非常喜欢吃的,猪颈肉要切得薄薄的,这样大火进去翻炒十几秒就可以熟透,这样的猪颈肉,口感带着一点寻常肉没有的弹牙,而且最大程度保留了猪肉的香味。 鸡腿菇也算是相当美味难得的菌类了。 鸡腿菇要切得薄薄的片儿,用野猪油浸润翻炒后,鸡腿菇吸足了猪肉的香味,口感肥厚比肉更美味,且香而不腻。 再添一点程氏调味料,绝对能惊艳所有人。 只是可惜,狼多肉少——每个人只能分得半口肉,一片鸡腿菇。 少又如何? 那也是吃到了啊!
第82章 哥哥 “你们森城什么意思?报警有生命危险!你们就只派三个带电棍的警察去帮忙?”程柏盛愤怒了。 程灵告诉他,警察局可能有内鬼。 他太生气了。 但程大哥却没失去理智。 ——若是自己对森城警察局的行动毫无反应,反而会让内鬼警觉。 所以,当程柏盛一到森城,立即接应程父找来本地后援,气势汹汹冲到了森城警察局闹。 “程公子,消消气,我们现在就加足警力去搜查!” “哼!”程柏盛闹了一通,达到目的,带着人拂袖而去。 让森城警局内鬼以为程家就这么大本事,就会放松警惕。 出了警察局,跟程柏盛一起来的管家担心的问:“我们就靠自己去找吗 ?枫城警局那边怎么说?他们肯来吗?” “放心,咱们的面子不好使,但有人的面子好使……”程柏盛舔了舔起皮的嘴唇,他表面看着冷静,但心里急坏了,“……我通知了江家。” 管家一呆。 江家? 若江家出手,那这件事,恐怕不能轻易平息了。 江家大宅。 富易彬擦了擦汗,卑躬屈膝站在江家书房,面对着藤椅上坐着的头发灰白,但眼神犹如鹰隼的中山装男子——江起云的父亲——江镇国。 “你说起云参加综艺节目,遇到了犯罪团伙,现在联系不上了?”江父的声音沉稳。 有着长期浸淫政界的威严。 富易彬小腿肚抖了抖,克服心中恐惧报告:“是。据说犯罪团伙人数众多,还是贩毒分子。” 江父立刻跟枫城突击队联系,请他们尽快集结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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