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喜欢吃油麦菜,她将刚刚拿的油麦菜放到锅里涮。 就在两人即将酒足饭饱之际,一对中年男女坐到了她们边上那桌。 见到那个女人,秦苏媛的脸色一下就沉了下来,林夕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她的妈妈付拉娣。 付拉娣的目光在林夕她们的身上略过,而后一屁股坐在秦苏媛的那一边,母女俩中间隔着一个过道。 秦苏媛低下头不去看她。 服务员过来,付拉娣对面老实巴交的男人点了一份最便宜的两人套餐,又问了餐具茶位费的收费。犹豫了一瞬,有些肉疼地让服务员去下单了。 他抠抠搜搜的样子,让付拉娣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向他的目光也变得嫌弃起来。 对面的男人看到了付拉娣脸上的嫌弃,心里有些不高兴。他上上下下地把付拉娣看了一眼,老实巴交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他的牙齿有些不整齐,一笑,整个颜值瞬间就下降了两分。 “付拉娣是吧?介绍人跟我说了你的情况,你女儿刚刚死是吧?”男人的问话,让付拉娣的脸色唰的一下就变了。 林夕提起桌子上的免费茶水,给秦苏媛倒了一杯,秦苏媛抬头,安抚地朝她笑了笑。 此时此景,就是再迟钝的人,也知道这俩人是在干什么。秦苏媛的心里一片冰冷,她的爸爸为了她的离世痛不欲生,她的妈妈却在她尸骨未寒之时,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别的男人相亲。 “王振军你是什么意思?要是你不想相这个亲,就请直接离开,没必要在这里戳我的痛处。”付拉娣站起来,抓着手边一个米白色带刺绣的包包就要走。 秦苏媛见到那个包包脸上的嘲讽之色更加浓。那个包包是付拉娣的侄女,秦苏媛的表姐送的,某淘9.9包邮质量贼次的东西。都没用几次就起球变色,偏偏付拉娣宝贝得很。 天天把这个包包挂在身上,逢人就夸奖。而她的那个表姐,送了一个9.9的包包,从她妈这里拿走了五百块钱。 有时候秦苏媛都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是付拉娣的侄女,亲生女儿比不上侄女得她的喜欢,真是可笑极了。 “你说说你,作为一个女人,脾气那么大做什么,行了,算是我错了,你先坐下。” 付拉娣知道自己是应该走的,但想到王振军是自己这段时间看过的条件最好的一个男人。付拉娣又缓缓地坐下了。 她的听话,让王振军十分满意。付拉娣坐下后便不再说话。脸黑沉着。 王振军的脸上没有一丝歉意,秦苏媛没说要走,林夕拿起桌子上的橘子剥了,分她一半。 桂省的砂糖橘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不是没有道理的,清甜多汁,一口一个,林夕吃了那半个觉得不过瘾,又剥了一个。 这个橘子,每桌限一盘,一盘有个十来个。 秦苏媛也伸出了她的手。 两人吃着高兴,隔壁的王振军付拉娣一桌也等来了他们的牛腩火锅。 跟林夕她们的锅子相比,肉少汤多。王振军都不等付拉娣,直接拿起漏勺给自己的碗里盛了满满一碗的肉。 再看锅里已经没有什么肉了,付拉娣的脸色更加难看。王振军吃了一口肉,从兜里掏出一小瓶白酒,美滋滋地喝了起来。 付拉娣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男人,她的前夫秦世春从来都是儒雅有礼的,就算对她再生气,也从来没有给她摆过脸色。有什么东西,也是从来都等她一起吃的。 付拉娣看着面前的王振军,心里是真的后悔了。后悔当初那么作,让秦世春对她厌恶到连见她一面都不愿意。 “付拉娣,我觉得你这个名字是非常好的。”王振军眯了眯眼,夸奖付拉娣。 付拉娣听到这句话,漆黑的脸色终于有了一点好转。人人都说她的名字不好,付拉娣付拉娣,不就是盼着她拉弟一把么?从这个名字一看就知道她父母重男轻女。 付拉娣对此是不屑一顾的。她们老付家可就只有她弟弟一个男丁,她父母从小就让她要对弟弟好,只有弟弟好了她才能好。 这种话付拉娣听了大半辈子,至今为止,她都觉得这句话没有说错。 “我妈说,这个名字是我爸爸想了好几天才想出来的。”付拉娣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有一些骄傲。 秦苏媛面无表情。 王振军点头:“你爸爸确实很有文化内涵。说起来,我也是听了媒人说你很疼爱你弟弟以后,我才同意见的这个面。我跟你讲,我也很疼我弟弟。我觉得在这方面,我们很有共同语言。” 付拉娣一扫刚刚的黑脸,语气都变得轻快了起来:“那确实有共同语言。你弟弟对你怎么样?” 王振军又喝了一口小酒,享受地咽下,眯了眯眼:“这么说吧,我喜欢喝酒,在我家里从来就没有缺过酒喝。就这酒,我弟给我买的,九块钱一瓶呢。” 王振军一脸期待地看着付拉娣。九块钱在付拉娣看起来并没有多么的多,她摸摸自己手上的银镯子:“看到没有,这是我弟弟给我买的,现在银价13一克,这个镯子值好几百呢。” 付拉娣的镯子是几根银子拧成的麻花辫,王振军觉得女人真不会过日子,这种首饰不当吃不当喝的,买来做什么?这几百块钱,都够他弟弟抽几条好烟的。 他弟弟是个办大事儿的人,出去抽好烟人家也能高看两眼,以后办事儿也好办成不是?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 有心想要说几句,但想到付拉娣还不是自己的老婆,王振军把心中的不满压下去,笑着说:“那你弟弟真挺不错的,对你这个姐姐确实很好。” 付拉娣最喜欢听别人夸奖她弟弟对她好了,都笑成了一朵花:“那是,你弟弟对你也不错啊,都给你买酒。我很少看到有弟弟给哥哥买酒的。” 两人伏弟魔一见如故,开始商业互吹对方弟弟,越吹越厉害。刚开始那剑拔弩张的样子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林夕看着秦苏媛,秦苏媛也有些茫然地眨眨眼。内心直呼离谱,这是男伏弟魔遇见了女伏弟魔了? 就当林夕两人面面相觑时,付拉娣跟王振军已经互吹结束,在谈条件了。 王振军道:“你也知道,我以前没有结过婚。也不是不想结婚,我就是觉得那些女人太过自私。每个跟我相亲的女人听说我对弟弟那么好都要生气。还有些不知所谓的劝我结婚就要顾自己的小家!” “真是笑死人了。我弟弟跟我那是血脉相连的,她一个女人跟我可没有血缘关系,跟我再亲能亲到哪里去?” 王振军的这番话可算是说到了付拉娣的心里了,她道:“没想到这辈子还能遇到你,你的想法跟我的可太一样了。” “不瞒你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觉得我跟我弟弟才是世界上最亲的人。我们身体里的血都是一样的,这一点连我爸妈都做不到。我就这么一个弟弟,我不疼他我疼谁?我丈夫就一点也不理解我,总是跟我说要我顾着点我女儿。烦都快烦死了。” “我女儿吃喝不愁的,她有什么需要顾的。”付拉娣一脸气愤。 “诶,你女儿都死了,你也不要老想着你前夫了。我听说你前夫跟你离婚的时候,给了你一套房子?”王振军那不大的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目光。 说起房子,付拉娣有点心虚,那套房子是秦世春父母买的。在秦世春结婚之前,那套房子就过到了秦世春的名下,按照法律,那套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 在结婚后,她也说过好几次要把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里,但秦世春一直不愿意。还说什么房子加上了她的名字,最后连那套房子是谁的都不知道。 这让付拉娣十分委屈,她跟她弟弟血脉相连,是她的跟是她弟弟的有什么区别吗?她的东西都是她弟弟的啊! 因为想起这件事情,付拉娣对秦世春的那点后悔瞬间就没有了。她觉得她离开秦世春是对的。眼前这个赵振军虽然没有秦世春长得好看,也没有秦世春工作体面,但他的观念跟她是那么的契合。 付拉娣觉得王振军简直就是她的灵魂伴侣! 要是跟他在一起,他肯定就不会跟秦世春一样,阻止自己对她弟弟好了吧? 想到这里,付拉娣用戴着麻花银镯子的左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这是她心虚时候特有的小动作:“对啊,他虽然观念不行,但为人还是很大方的。” 付拉娣觉得自己说的这句话没有毛病。秦世春搬去给她女儿守墓了,离婚的时候说了她拥有那套房子的居住权,有居住权那不就相当于房子是她的吗? 王振军这一下子看着付拉娣的眼神都在放光:“拉娣啊,你想必也是知道我的情况的。我现在是跟我弟弟一家住在一起的。他家也不大,人家两口子晚上办事儿的时候声音都隔不了的。” “你看这样行不行,等咱俩结婚了,我就住到你这边来,到时候我再去找个工作。咱们一起对咱弟好。” 王振军说两口子办事儿的那几句话,让付拉娣心中一片火热。自从年纪越来越大,秦世春就没有这方面的欲望了,有时候一个月都没有一回。 她一个女人,再没脸没皮也没办法。现在又离了婚。再听到他说以后上班一起对她弟弟好,这简直就是精准捏住了付拉娣的命脉。 她的脸被火锅的热气熏得都有点红了。 她有点不自然地低下头,没有看到王振军眼底的算计。王振军的弟弟有两个儿子,他大侄子要结婚了,还没有新房呢。 …… 在他们的旁边,林夕跟秦苏媛终于干掉了那盘砂糖橘,秦苏媛对林夕道:“小夕姐,我们走吧。” 林夕撕开随着筷子包装在一起的湿纸巾擦擦手,站起来跟秦苏媛一起出去。 秦苏媛从付拉娣身边走过的时候神情镇定,王振军看着林夕高挑漂亮的背影好几眼。 王振军虽然一辈子没有结过婚,但三百块钱一个小时的女朋友他真的没少找过。 无论是从前也好,还是现在也好。王振军的审美一直没变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年轻漂亮的女人,付拉娣虽然也长得不错,但到底年纪大了,又生过孩子,肯定没有年轻女人滋味足。王振军有点遗憾。 ……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饭店门口变得热闹了起来,街道两边摆起了小吃摊,也有人拉着三轮车在卖水果。 林夕觉得今天吃的砂糖橘没有吃够,这边的砂糖橘卖得又便宜,便买了不少。 不仅买了家里吃的,还买了好几箱送给群里的小伙伴。林夕相信,没有人能够拒绝一口一个的砂糖橘。 砂糖橘边上有人在卖青枣的,林夕尝了一个,见没有涩味后,也同样买了不少,把车子的后备箱都装得满满的。车子的后座上还多了一个菠萝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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