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长峥开始收拾行李,不容拒绝,“我到时候把结婚照会寄到家里的,我现在送你去车站。” 季明远还想说什么,但是却被季长峥打断了,“明远,在林兰兰面前,你能控制自己吗??” 季明远,“就难。” “那就是了,现在立刻马上就走。” 对于季长峥来说,他喜欢把一切风险点都给掐死在摇篮里面。 他不允许任何意外发生。 既然无法对林兰兰下手,那只能另择他法。 这—— 对上季长峥坚定的眸子,季明远知道这件事没有转圜的余地,他陷入沉默。 季长峥很快就收拾完了。 提着行李装好药,便带着季明远出门。 看到这一幕,沈美云惊呆了,“怎么了?” “这是要去哪里?” 季长峥,“送他回北京,现在就走。” 这—— 沈美云蹙眉去看向季明远,季明远苦笑,“我把林兰兰的事情说了。” 他小叔向来个雷厉风行的性子,做的决定是很难更改的。 沈美云了然,“走了也好,不然林兰兰那边变故太大。” 这是实话。 眼见着沈美云也不反对,这下季明远想了下,也不在说话。 这个时候,好像没有他发言的余地。 到了车站,季长峥直接买了一张最快去北京的出发的票,递给了季明远,“你路上慢点,我会和你爸说,让他去车站接你。” 季明远点头,看着小叔大包小包的东西给他准备。 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 “小叔,你保重。” 季长峥点头,目送着对方离开后,他这才把那一颗悬的心,彻底放下去。 一转头就对上沈美云似笑非笑的眼神,“老实交代,你有私心吗?” 这—— 季长峥不说话,他只是安静地看着沈美云,半晌,他才说,“美云,我这人心眼不算大,只能装你一个人。” 他不允许别人来觊觎美云。 谁都不行。
第55章 听到这话,沈美云骤然一顿,她抬头看向他,不同于以往对方笑得爽朗无害,这一刻的季长峥眉眼深邃,那一双眼底透着浓浓的野心,昭然若揭。 这才是真正的季长峥啊。 玩世不恭,漫不经心的皮囊之下透着杀伐果断,对于他自己要什么,向来都是十分清楚,而且一旦确认目标之后,从不退让。 哪怕那个人是他最在乎的季明远也不行。 哪怕他们之间是自小长大的情谊也不行。 他一直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当意识到这里后,沈美云突然反应了过来,她抿着唇,低声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察觉的?” 季长峥沉默了下,他望着轰隆隆的火车离去的背影,突然反问道,“可以不回答吗?” 沈美云,“不可以。” “那好吧。”季长峥沉思了下,“第一次见面。” 这话一落,沈美云骤然抬头,带着几分惊讶,“第一次见面?” 季长峥嗯了一声,“你当时全副武装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他当时就在想,能有这么一双漂亮眼睛的人,她被遮住的面容底下,又是怎么样的惊艳? “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这是沈美云奇怪的地方,当时他们并没有互相介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透露,她更是因为第一天去猪圈报道上班,当时做足了心理建设后。 把自己全部包裹了起来,就是为了能够克服猪圈的臭味。 季长峥挑眉,他笑了笑,说了一个和问题无关的话题。 “我这人当时进部队的时候,你知道我是为什么被录取的吗?” 这沈美云还真不知道,她摇摇头。 “我当时的眼睛是在场所有最好的,而且还被驻队评为从成立到现在唯一的一双,没有任何瑕疵的眼睛。” 这意味着,他这人既适合做侦察兵,也适合做狙击手。 不止是视力好,而且还过目不忘。 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那个时候还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沈知青。 只是,隐隐约约有一种可能。 直到,去见到了季明远,对方说他喜欢的人还在猪圈那边上班。 于是—— 所有的真相都大白了。 这下,轮到沈美云震惊了,“这么早吗?” “季长峥,看不出来,你这人还心思挺深沉的啊?” 真看不出来,平日季长峥在她面前,像极了一只人畜无害的大金毛,求抱求亲求举高高的那种。 完全和现实中,或者说是之前做那事的人,是背道而驰。 听到这话,季长峥顿了一下,他牵着她的手,藏在大衣底下,在来来往往喧闹的人群中。 他侧头在她耳畔低声说道,“美云,我这人不算是个十足的好人,所以,你现在就是后悔也晚了。” 这是实话。 他们结婚报告也打了。 他以为沈美云会害怕,但是哪里料到,沈美云反手握着他的手,轻笑一声,“好巧,我也不算一个好人。” 这—— 四目相对。 两人相视一笑。 就仿佛是那种知己,是朋友,是最为亲密无间的人。 当一切都摊开了以后,沈美云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感情似乎更进了一步。 这让,她也没了顾忌,“那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就是你兄弟的?” 这下—— 真把季长峥给问到了,他是不肯承认聪明的人,也有犯蠢的时候的。 于是,他便不说话了。 沈美云看着他耷拉着大脑袋,忍不住笑了,“该不会是那一次国营饭店吧?” 季长峥闷闷地嗯了一声。 这下,沈美云忍不住哈哈大笑,“季长峥,想不到你聪明一世,竟然也有这种时候啊!” 想不到,她是着实想不到。 眼见着沈美云笑得开怀,季长峥也不恼,他想了想,仔细回忆了下当时自己为什么会犯蠢。 他思索了下,“我当时就一心一意把你当兄弟处。” 主要是开头,沈美云给他太惊艳了。 尤其是捅许东升刀子,他现在都记忆犹新,可以说是那一刀子,一下子就让他对这个未来兄弟给迷恋上了。 这个迷恋还不是爱情的迷恋,是那种真正意义的敬佩,想要和对方交朋友的感觉。 哪怕是那个时候,他们从没见过面,季长峥也非常能确定,沈美云这个兄弟绝对能处。 毕竟,他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合脾气的人。 只是,让季长峥没想到的是,他以为的兄弟五大粗,健壮如牛,能够倒拔垂杨柳。 但是,现实中的他兄弟—— 娇小玲珑,漂亮夺目,这里面的差距,或许只有他这个当事人才知道了。 所以,以至于季长峥每次看到沈美云的时候,都忍不住感叹一句。 自己当初真是眼瞎。 竟然会把美云当兄弟,这真的不是一般的眼瞎。 听到季长峥的那些内心独白,沈美云忍不住笑了,笑得肚子疼,“马有失蹄,也正常。” 季长峥,“……” * 送走了季明远,就等于季明远再也不用被林兰兰威胁了。 也就是说,他的安全是暂时得到了保障。 这让,沈美云和季长峥也都忍不住松口气,但是季长峥还有别的顾虑。 “美云,林兰兰那小孩儿太过诡异,你平时少和她接触,还有绵绵也是。” 这是实话。 明远斗不过对方,在他眼里美云和绵绵也是一样。 沈美云歪着头,看着他,“我晓得。”接着,她话锋一转,“不过,你不要小瞧了一个当母亲想要保护孩子的决心。” 林兰兰在怎么诡异,在她这里也没用。 因为,她是一名母亲。 她活着一天,绵绵就不可能回林家,绵绵只要不回林家,那么林兰兰骤然有千般招数,也无可奈何。 毕竟离得远不说,距离真是真正的物理攻击。 季长峥听到沈美云这话,抬手摸摸她头,“好了,知道你厉害,但是还要注意一些。” 沈美云点头,“我晓得。” 两人从火车站直接打道回府,季长峥先送了美云回家,他自己则是去准备起来,明天要上门接亲的东西。 大红花,喜糖瓜子花生红枣红包,这些一个都少不了。 而且,他身为绵绵的爸爸,还要给绵绵一份见面礼,说实话季长峥有些懊恼。 他也不知道准备什么好。 他去了百货大楼看了那些衣服,其实他发现百货大楼里面卖的成衣,其实还不如绵绵身上穿的料子好不说,更没有她平时穿的好看。 这也就导致,季长峥看不上外面卖的了。 实在是眼光被养叼了。 送人东西怎么送得比较差吧? 这让季长峥有些懊恼,他琢磨了一番后发现,还是要带着绵绵和美云一起去一趟,哈市的华侨商店看一看。 哈市到底是省会城市,而且因为和老毛子关系好,以至于哈市华侨商店那边,其实有很多进口货。 他之前去边境执行过一次任务,看到过老毛子那边的小姑娘,穿得跟个公主一样,特别好看。 还有那边的女同志也是,那种大衣特别有型。 说起来,要是有机会的话,必须带着美云和绵绵去逛一趟,疯狂地买买买啊。 沈美云还不知道,她还没嫁过去,季长峥已经在琢磨,怎么带她绵绵去买买买了。 当然,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想这季长峥还挺懂女人心的。 知道女孩子都爱买买买。 想到这里,沈美云倒是排斥嫁给季长峥了,甚至目前阶段和季长峥相处下来,很是合拍。 这样来看,对方当做一个伴侣也不错。 陈秋荷看到自家闺女的时候,眼见着她脸上挂着笑容,心里也不由得松口气。 看来医院那边没出大事。 “那边没事吧?” 她一开口就问了。 沈美云知道母亲问的是季明远,她嗯了一声,进屋取了围巾,不得不说,到了月的天气,这温度也是一天天慢慢升高的。 以前围着很暖和的围巾,如今放在脖子上,竟然会觉得热得扎脖子。 待取下来后,瞬间觉得脖子上凉快轻便了许多。 她这才详细地回答,“都解决了,季明远为了给林兰兰捡风筝,从树上摔下来了,医院检查了下没啥大问题,就是脑袋上有皮外伤做了包扎,季长峥便把季明远给送回北京了。” 这话一说,陈秋荷顿时拧眉,“长峥明儿的就和你结婚了,这个时候把他大侄子送回去,这不是你们结婚的时候,一个季家的亲人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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