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菜品确实不错,不过,我私以为,绝没有风间月赞美的那样出色。 我心里猜想:大概他们有一阵子没在外头吃饭,所以才觉得格外好吃。 “间月,你的剑呢?” 吃了半晌,我才发现风间月居然没带宝剑,问道。 风间月眼神一下有些失落。 楚汀兰才低低地道:“当了……” 我一惊,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太慷慨仗义的人,但于公于私,还是难以直视他们如此落魄。 于是,我从怀里摸出几片金叶子,想让风间月去把剑赎回来。 “吃饭也就罢了,怎么好意思要你的周济,” 楚汀兰脸红,推辞道。 我忙笑道:“楚姑娘何必客气,人都有高峰低谷,风间月到底还是国主的弟弟,风家的王子,难道我还怕他还不起吗?” 风间月脸色一凝:“可心,我是不会回去求他的!” 这个“他”,说的是风间雪,我自然明白,便笑劝道:“间月你也是的,兄弟哪有隔夜仇?我想,你哥也是被你怄着了,你这般与他赌气要到几时?你回忆一下,你哥便是有千日的不好,也有一日的好,难道这辈子不认他这个哥哥了不成?” 风间月面色微动,但顿了顿,道:“但他对汀兰……” 我把话接过去:“你哥他是一国之主,希望你的婚姻对政治有利,也是常情。但怎么反应,你却有选择权,你现在这样赌气,等于把他越推越远,并不利于解决问题。难道你们要一辈子这样躲躲藏藏地过吗——就算你不在乎,也要想想汀兰啊。” 风间月闻言,默然不语。 我这人是个裱糊匠的个性,风间月救过我,小王又是我现代的同学,我还是希望他们过的好的。 半晌,风间月道:“罢了,这个回去再商量。” 说着,他把那包金叶子收了,道:“可心,如此,我们欠你一个人情,就大恩不言谢了。你们先吃着,我去赎剑。” 我忙道:“那快去吧,你那是宝剑,万一有人看上,还可能从当铺买走呢。” 风间月去向当铺,剩我和楚汀兰两个坐在桌前。年前的饭庄没什么人,伙计都把帽子盖在脸上休憩起来。 楚汀兰突然喊了我一声“安莉”, 我便知道,她回复了小王的身份。 我们刚才都喝了些酒酿,此时她脸色有些红红的,拉着我手,小声道:“安莉,你说,我是不是又选错了?” 她这话其来有自。在我的角度看来,现代的时候,小王就是一个需要恋爱的人,但是,她有一个问题,每次投入感情时,热情冲脑,把所有理想都投射在对方身上,觉得对方是个完美情人,你说她男友一句不好,她都要急。然而随着时间,缺点暴露,她又会对那个人不断扣分,乃至最后分手,都往往闹得不好看。 我不是说人就非要跟有缺陷的男友相处下去,但问题是,除非你铁了心单身,不然的话,只要你谈感情,对方就一定会有这样那样不足的地方。甚至同一个特点,在不同情况下会从优点变成缺点。好比在现在的情形下,风间月的少年意气,就变成了不谙世事,豪爽大方,就变成了不知节俭。 而且,由于在这个世界,她没有父母、亲人等一切支撑,好像一个赌徒,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在爱情上,所以,一旦这感情让她有一点不满,那失望就会格外痛苦。 然而,反过来说,风间月为她,放弃了身份地位,跟亲哥闹翻,由风流潇洒的小王子,变成市井落魄的街溜子,能说风间月做的不够多吗?所以当楚汀兰依旧怨怼,他肯定也是会累积不满的。 我这个人,一向看别人的感情问题通透入骨,对自己的就纸上谈兵。 但我自然也不方便多做批评,只是好言劝慰,尽力说和。 小王听我说了半晌,也不言语,突然又道:“安莉,你说过,你想回现代的是吗?” 听这一句,我心中突然狠狠一跳。 我想回现代吗?当然想,一直想。 就拿刚才生火煮面的一节来说,放在现代,那不是拧一下天然气就开了?或者再懒点,直接拿热水泡方便面,都有十几个不同口味可选。 我可没小王那么大勇气,为了一个人的爱,放弃自身全部的生活方式。 更何况,我还没人爱…… 我整理整理心绪,点头道:“是啊,肯定还是想回去,过的习惯。” 小王低头道:“我……也想我爸妈了。” 小王家庭跟我不一样,她爸妈是很宠爱她的。 于是我问:“怎么说这个?当时我问你,你说没什么方法回去,难不成现在想到了?” 小王借坡下驴道:“是,你那时在厕所问,问那么急,谁不懵啊?我是后来想起来的,虽然作者没写完原著,但在微博上,透露过一个设定。有一本叫《神异记》的书,上头记载了时空穿越的巫术。” 我张开嘴,险些掉了筷子。 神异记,不就是无涯阁那本吗,我还翻看过,可惜只有半本。 我说我见过这本书。小王差点跳起来,我连忙按下她,偷眼看一眼远处的小二,都担心他被我俩吵醒。 我又道:“可上头都是夜族文字,你看得懂吗?” 小王连连点头:“想起这个设定后,我特地去学过夜族语言。” 原版楚汀兰是夜人,那画舫上也有许多夜族姑娘,所以她有这个渠道,倒不奇怪。 我还寻思着,说不定我有机会也该学一点。 小王两眼看着我,紫色的眸子美丽异常,说能不能把书拿出来给她看看。 我心里有那么一点负罪感,但毕竟回现代是我一直的梦想,点了头,说“好”。
第六十四章 除夕夜 我惦记着拿给小王神异记的事,但过年前宴会众多,暂且没得着机会再去找她。 很快,整座城张灯结彩,爆竹声声。 除夕了。 午膳是一场盛大的宫宴,在碧澜宫举行,凌氏的一众高官以及贵族子弟都有参加。 虽然盛大,但因循旧例,乏善可陈,各人做了些应制的诗文,领了赏赐,也便散了。血缘最近的算是友松友柏,都到底隔了一层,不是嫡亲的侄子,凌青云便放他们回去,跟自家父母一同过年。 真正跟我们关系紧密的,反而是宫宴后留下来的人。 凌青云招呼了侍卫长,红重,瑶姬梧桐,还有几个宫中靠得住的老人儿,一同到园子里玩雪,据说这也是旧例,大家都辛苦了一年,今日便没什么君臣主仆之分,猜谜饮酒,打牌作乐。 一众人里,有一个年轻男子我不认得,凌青云笑咪咪地跟我们介绍,说这是侍卫长的表弟。 那男子个子比凌青云还高两分,相貌周正,仪表堂堂,说话时轻言慢语,看起来像个温和正直的人。 唯有一点,他天生是个盲人。 但即使如此,他也算个挺有吸引力的男孩子,我注意到梧桐看他时,眼神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我原本有些诧异,为啥突然弄来一个陌生的表弟。但转瞬微微动念,猜知了几分凌青云的想法。 凌青云让大家两两一组,堆雪人来玩,最后众人一起评鉴,哪组堆的最好,有赏,评分最低的,则罚作诗一首。 果然如我所料,他把红重与那个年轻男子分到了一组。 大家很快热火朝天工作起来,御膳房的小崔抱来了一堆胡萝卜,做雪人的鼻子——可是不分给其他组别,气得大家直骂她不够意思。 凌青云斜倚花栏,面前放个小铜盆盛着热水温酒,眯着眼睛视察各组的工作,时不时还喊出两声加油。 “诶,要不要打个赌,看哪组会赢?” 他笑道。 “小崔那组吧,” 我道,“毕竟她们垄断了所有的胡萝卜。” 凌青云眯着眼,幽幽道:“我还是赌红重那组。” 我看了眼红重那组,有些忐忑,红重做事确实一向靠谱得很,但他们组现在两个人一个哑一个盲,这也能赢的话也太超神了。 想了想,我说:“好,我跟你赌一斤虾皮。” 凌青云大笑起来。 不过,就这么看着,我也觉得怪无聊的,想着,我撩起裙摆,也跳下去。 我很久没堆雪人了,几乎忘了这童年的快乐。 凌青云被一个人扔在那没意思,也下来帮我了。 他在堆雪人这件事上没什么天分,被我轰去做机械的滚雪球工作。 半晌,大家的雪人终于都大概完工了,我们一家家看过去。 果然,只有小崔的雪人有红艳艳的鼻子,黑闪闪的眼睛,在一众朴素的雪人中显得十分拉风。 侍卫长的雪人怪瓜裂枣,被我们集体笑了半天。 再看瑶姬梧桐的,也不怎么样,她俩把雪人身体的雪球弄得太大了,头又太小,看起来活像大头儿子小头爸爸。 最后到了红重那一组,我倒是一惊。 那雪人没有胡萝卜,却也不需要:头上带了一件斗笠,脸上蒙了一条黑巾,遮住一切。寥寥几笔,颇有一个忍术高手的形态。 凌青云叫绝道:“这主意谁想的?” 那侍卫长的表弟俯身行礼:“回国主,是我两个一起商量的。” 说着,他用手指,示意性地在红重掌心里画字。 凌青云满意地笑道:“看来我要赢了。” 瑶姬道:“不忙不忙,再瞧瞧夫人的。” 我的雪人既没有红萝卜,也没有想出斗笠之类的点子,不过此时,我跑过去跟凌青云借了他那单边耳坠,摁在雪人耳朵上,然后用手指,给雪人画了两道微笑的眼睛。 观众突然惊呼起来。 梧桐跳着脚道:“太像啦!” 小崔道:“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我看了看雪人,再看看原版,也感到很满意。艺术作品讲个但求神似,我那两下真是点睛之笔,完美复刻了凌青云整天焊在脸上的笑容。 只有凌青云本尊一脸WTF我长这样吗的神情。 他悻悻道:“像什么像?它没有鼻子。” 众人目光纷纷在雪人与本尊之间漂移。 然后梧桐道:“国主,会不会你真是没有鼻子的?” “……” 凌青云气得作势拿雪球扬她,吓得梧桐嘻嘻哈哈地躲到我背后。 不过凌青云最后还是公报私仇成功,把瑶姬梧桐那一组评分打了最低,罚她俩作诗,题目就是《咏雪》。 两个丫头片子哪儿会作诗,吭哧瘪肚半晌,一人一句往外挤: 什么东西天上飞? 东一堆来西一堆; 莫非玉皇盖金殿? …… 筛石灰呀筛石灰…… 这首打油诗出来,所有人都笑得肚子疼,侍卫长把酒打翻了,凌青云趴在栏杆上,站都站不起来。连两个作者都忍不住笑,捂着肚子直叫哎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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