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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汉

时间:2024-05-07 16:10:07  状态:完结  作者:春溪笛晓

  弄得博士们受宠若惊之余,又有些不太习惯。

  可能人就是这样的贱骨头,明明一开始觉得忒烦人,习惯了就觉得整堂课上下来不发散一下思维好像不太完整。

  霍善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把博士们改变成习惯抬杠的形状了,他愉快地浪了一天,晚上准备去赴阿印的约,到金陵随园过中秋去。

  李时珍等人也没见识过明朝以后的世界,此前虽从阿印那里得知了只言片语,却远不如亲眼所见来得真切,所以这家伙也准备以小老头儿的方式去凑热闹。

  美其名曰是怕霍善一个人过去迷失在陌生朝代。

  华佗几人也被说得意动,与他们一并过去了。

  最终霍善带着四个小老头儿出发前往随园。

  乾隆年间的金陵城繁荣无比,织造业、印刷业、造船业都是首屈一指的存在,自然孕育出无数豪商巨贾、才子佳人。

  清代许多文人墨客都爱待在江南,尤其爱待在南京。

  像袁枚这位大清文坛骚客,更是以随园为根据地打造了一个提供交游、宴饮、创作、印刷一条龙服务的文友交流根据地。

  没错,袁枚还会自己写书自己印、自己宣传自己卖,完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这也是袁枚三十多岁就可以彻底“隐居”的原因,他的隐居不是隐居,而是买个大园子直接转型畅销书作家兼社会活动家。

  缺钱是不可能缺钱的,以他的知名度以及社交圈子随便写点什么都能成为热卖商品。

  何况那么大一个园子也不是白放着的,经常会被他用来承办各类文友活动,从文会到婚礼都可以举办。

  根据袁枚自己吹嘘,他这随园来历可不简单,《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原型就是它!

  毕竟一干文学爱好者考据过曹雪芹的出身,都认为出任过江宁织造的曹寅是曹雪芹家中长辈,而这随园的原身恰好是曹家园子。

  袁枚当场开始吹了起来:“四舍五入,来我园子做客等于进大观园玩耍!”

  作为清代文坛最热门的一本小说,《红楼梦》的人气可不是盖的,袁枚这广告词谁听了不心动啊?

  纷纷预约前来随园宴请亲友。

  当然,目前随园远还没有后来那么有名,还处于打响知名度的阶段,所以袁枚正积极地通过各类活动告知众人他家随园的存在。

  比如今年上元节,袁枚就准备在随园替他妻妹操办婚礼,热热闹闹地嫁掉这个妻子家最小的妹子。

  整个随园一大早就热闹起来。

  在随园上上下下都喧闹不已的情况下,霍善的到来就不那么引人注目了。

  阿印见到霍善后很是高兴,招呼他一起去见她舅舅袁枚。

  袁枚正在用朝食,见外甥女引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过来,招招手让他们快到近前来。

  阿印和袁枚这个家中大家长的关系很好,跑过去跟袁枚说起霍善的来历,说自己此前就是遇到霍善才治好嗓子的,现在霍善想来这边小住三日,不知道可不可以。

  袁枚不仅是个诗文爱好者,还是个兼职小说写手,他写的《子不语》写的就是各类虚实结合的灵异故事。

  对于阿印凭空变出个小娃娃来,还说此前就是霍善治好了她的嗓子,袁枚颇觉新奇。

  多好的《子不语》素材啊!

  袁枚来了兴致,招手让霍善也走近一些。

  霍善好奇地打量着袁枚的脑壳。

  袁枚笑问:“你看什么?”

  霍善道:“你们把脑门的头发全部剃光光,这种天气不冷吗?”

  袁枚:“……”

  袁枚把放在一边的帽子拿起来亮给霍善看,笑呵呵地说道:“我们可以戴帽子。”

  霍善想想也是,帽子一戴,有没有头发都不重要了。

  袁枚道:“你这么小就会看病了,不如给我看看我有没有什么毛病?”

  霍善昂起脑袋认真看了看袁枚的气色,又给袁枚诊过脉,才说道:“你身体没什么问题,哪怕偶有小病也没多大妨碍。”

  

  袁枚道:“你这话说得,我倒是看不出你的深浅了。”

  霍善不解地问道:“你看我深浅做什么?”

  袁枚笑道:“若你当真会瞧病,我便跟人说我们随园有位四岁大的小神医。别人听说有这么稀奇的事,不都得来随园看看?”

  霍善一听,这竟也有刷宝箱的机会,马上说道:“可以吗?”他把自己到处搞义诊的好习惯讲给袁枚听,要是这边也能搞义诊的话他肯定得多来几趟。

  袁枚道:“你若当真有本事,义诊可太简单了,街上到处都是药房,你只消给他们开好方子便能让他们自己抓药去。”

  若非霍善此前去的许多地方(比如荒僻落后的儋州以及兵荒马乱的豫州)药材储备实在不够丰富,义诊一般都是这样搞的,义诊的大夫只负责诊出毛病以及开出对症方子即可。

  霍善很有些心动。

  可是袁枚又没病,他没法凭空展示自己的医术!

  袁枚见霍善这般苦恼,笑着说道:“那我来问你好了,我在苏州那会儿眼睛出了毛病,我的一位名医朋友过来给我诊病,结果只给我用木瓜泡茶就把我眼睛治好了——你给我讲讲这是什么原理。”

  木瓜这个霍善熟,李时珍在长安医馆那边还种了几棵木瓜来着,顺道给霍善讲过木瓜的用处。

  肝对应的五官是“目”、对应的五味是“酸”,眼睛出了问题,往往说明脏腑之中的肝不对头,用酸味的东西去治疗是正好对症的。

  《本草衍义》中也说过“木瓜得木之正,故入肝益筋与血”。

  霍善条理清晰地给袁枚解释了一遍。

  这个治疗方法老祖宗们早就讲过啦,全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书里!

  小老头儿李时珍坐在霍善肩头连连点头,没错,就是这样,他把古代医书中这些内容都摘录出来写在《本草纲目》里头了。

  虽然经常因为没有仔细筛选而显得前后矛盾,不过人家古代医书本来就是这么写的,他这样摘录才能保持它们原来的味道啊!

  上次他们一起去学习疟疾的治疗史,还提到过后世青蒿素的研究曾从东晋那位葛洪的医书里得到启发。

  当初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关于青蒿治疗疟疾的记载是“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这里头提到的一个流程:青蒿入药的方法是“绞取汁”而非熬煮!

  常规的药草都是熬成汤药或者搓成药丸,这里却是直接取汁,当时的人可能只凭经验记下治疗方法而不知晓其中原理,后世的研究人员却发现了青蒿素的特性:几乎不溶于水而且遇热容易分解。

  这意味着熬煮反而会使其中的天然青蒿素失效!

  所以把前人的经验如实记录下来还是有意义的,万一随着科学发展可以将其中原理研究清楚,从而将相关方法推而广之造福世人呢?

  霍善这会儿也是因为心中有数嘴里不慌,三两句话就把袁枚的眼疾为什么要用木瓜来治讲得清清楚楚。

  “你遇到的这个医家不错。”霍善说道,“我听说许多医家开方唯恐不能多塞几味药进去,太便宜的方子他们不爱用,像他这样只用随手可得的药材给你治病的良医着实难得。”

  袁枚欣然应和道:“我这朋友确实是当世良医,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还是每天都有人去找他求医。他常年隐居在苏州一带,许多公卿之家想请他去看病他都不去,说是不爱搭理那些人。”

  袁枚说的这个医家叫薛雪,和世间许多成名医家一样,他早年也是个读书人,后来因为自己母亲常受湿热病之苦改行决心研究医理,最终写成一本《湿热条辨》。

  薛雪比袁枚大二十岁,但两人认识以后很快成了忘年交,薛雪乐意来给袁枚看病,袁枚也热衷于写诗猛夸薛雪的医术和医德,交情一直相当不错!

  霍善说道:“以后您得空了能带我去拜访这位薛医家吗?”

  袁枚见霍善一副悠然神往的模样,便知他确实是个学医的小孩儿。他说道:“当然没问题,我本来也想找机会再去趟苏州。”

  霍善高兴不已。

  袁枚说道:“来者是客,这次你来就先不搞义诊了,且先开开心心地玩上几日。要是有机会的话你就给我们露一手,没机会的话我下次安排好了再找你过来。”袁枚的接受能力显然非常强,这会儿已经主动询问上了,“你是想来就来的是吗?”

  霍善如实说道:“提前一日与我说好,我应当就能过来。”

  袁枚笑道:“那我心里有数了,往后专门留个院子给你义诊用。”


第140章

  两边认识过了, 袁枚便邀霍善一起喝粥。

  袁枚是个爱吃的,特别喜欢在吃食上下功夫,也爱到处做客混吃混喝。

  他和霍善聊起这粥和饭上的门道,许多人家待客用的菜还能入口, 主食上却难吃得要命, 出去吃上一顿回来他得大病一场,那叫一个难受。

  霍善好奇地问:“饭和粥还有什么门道吗?不就是把米粮放下去煮?”

  袁枚说道:“非也, 非也, 我跟你讲, 回头你吃上一口就知道了,吃过我这里的饭和粥, 别处的饭喝粥都入不了口了。”

  袁枚还给霍善讲自己从选米到蒸煮方方面面的讲究, 他们随园的米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非香稻、冬霜、观音籼、桃花籼之类的名米不下锅;有了好米, 还得讲究火候,煮饭用火先武后文, 煮出来的饭。

  这粥煮起来也有许多讲究,俗话说得好, 宁可人等粥, 毋宁粥等人,粥要煮到水米交融、柔腻适口的程度,才好意思端上桌来待客!

  说话间,有人把粥送了上来, 分明是极寻常的一碗白粥, 闻着却香极了。

  霍善沾了刘彻的光, 如今也不缺稻米吃,只是和着水下锅就能煮出这种香味来的白米, 他此前是没见识过的。

  霍善好奇地追问道:“你们这里的人都是吃这样好的米吗?”

  袁枚笑了笑,说道:“怎么可能?也就我们江南这种鱼米之乡才能这么挑挑拣拣。我去年刚去陕西当过小半年的县令,那边可没有这么多的米可以选,不过面食倒是还不错。”

  至于寻常百姓可能吃不上白米饭,只能拿别的东西充当主食这种事,袁枚就没和霍善讲了。

  霍善道:“我最喜欢吃面食了!”

  袁枚乐道:“那今天我让人给你做道鳗面,拆出一整条大鳗鱼的肉和入面里,每一口都能吃到鱼香味。”

  霍善睁圆了眼睛,从没听过还能把鱼揉进面里的,这就是江南鱼米之乡的吃饭吗?就算是吃面,咱也要把鱼给加上!

  这让霍善想起自己刚吃过的咸鱼粽子。

  他兴致盎然地和袁枚分享起来。

  袁枚闻言笑道:“这没什么稀奇的,扬州那边还有火腿粽子,糯米中裹上一大块火腿,下锅闷煨上一天一夜,肉和米都被煨到了一块,吃着特别香。等今年端午你过来玩耍,我带你去吃这火腿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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