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慕不愧是练家子的,也就那么一阵子,手上按着床慢慢坐了起来。 他深呼吸一口气,把想要收拾人的冲动都压住。 他是没有想到,有一天孟璃用来对付那些讨厌的人的手段,居然用到了他的身上。 这让他感到憋闷,甚至是有点恼。 可是看到孟璃那一双带着关切的眼睛,这些情绪好像都烟消云散。 “这下子应该怎么补偿我。”男人哼了一声。 孟璃想了想:“那,明天给你炖大鸡腿吃。” “鸡腿吃腻了。” “给你设计一身衣服?” “新衣服都还没有穿完。” “那你想怎么样。” 陆慕看着她,眼眸渐渐深了,他抬起手,指了一下侧脸。 “亲一个。” 男人的这个样子,有点像男大学生赌气。 陆慕过于沉稳,有时候会让孟璃忘记,他才十八岁啊。 孟璃噗嗤一声笑了。 “亲就亲。” 双手环过男人的肩膀,凑近他的脸,送上一个满满的吻。 他们朝夕相处,晚上同床共枕,这样的一个吻,对于她来说并没有难度。 柔软的嘴唇贴上来,像是有手指挠着他的心,让正值血气方刚年纪的男人身体一阵燥热。 不过,他记得刚才的教训。 这女人是毫不留情就把电击棍用在他身上啊。 明明是她挑逗在先。 “好了没有,消气了吧。”孟璃捧着男人的脸,左搓右揉的,眼里带着盈盈的笑。 陆慕又哼了一声,直接倒头下去,还是有点憋闷。 “夫君不要气了好不好,你不知道梦里的情景有多可怕,那么多的丧尸,都往我的身上扑,我拼命地往一棵树上爬,紧紧抱着那一棵树,谁知道那棵树也是丧尸变的,张口就朝我的脖子上咬。” 男人听得额头青筋隐隐跳动。 “然后你就摸出了你的武器?” “不然呢,虽然是做梦,但我也不能在梦中被丧尸啃得面目全非啊,这样醒过来会有阴影的。” 孟璃又从空间里面弄出一个抱枕。 “那这样吧,我抱着这个东西睡,要是再梦到丧尸,电也不电到你的身上。” 孟璃说着,背过了身去,抱着抱枕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 陆慕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又忍住了,干脆闭上嘴,睡觉。 天方明朗,晨曦光芒万丈,透过枝丫洒落在林间,鸟儿清脆的叫声,间或一阵传来。 起来挖草药。 最近的两棵就在附近,陆慕去挖,孟璃做早饭。 把二嫂做的两个羊肉夹馍热一热,再来一碗蟹黄鲍鱼粥。 陆慕拿这两株药草过来,早饭就好了。 孟璃把一碗递给他,然后皱眉头摸了一下脖子。 “怎么了?”陆慕问。 “这边有点疼,好像被什么啃过一样。”孟璃心想,难道梦见的东西,也会对现实造成一定影响吗? 陆慕垂着眼皮,一勺一勺粥往嘴里送,然后咬一口羊肉夹馍。 孟璃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头上,吃好早饭她找了一下。 “那只老鹰不见了,应该是飞走了。” “嗯。” 陆慕对鸟儿什么的不感兴趣,飞走就飞走吧,没烤了吃有点可惜。 孟璃过去收帐篷,现在要挖的药材要翻过这面山。 背篓里,只填了四分之一,怕是还要在山头上待上几天。 就看到床单上多了一样东西,吐着血,正在挣扎。 那赫然是一只硕大的老鼠,它的肚子被什么戳破了,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 童年时期被啃脚趾的惊悚记忆浮上心头,孟璃惊叫一声,看到陆慕了就一跃而起,双手双脚八爪鱼一样攀在他的身上。 “有老鼠。”孟璃声音微微打着颤。 一时间觉得自己真没用,大女主居然会怕这种东西,但是她无法控制住自己不怕。 就好像那种感觉,已经刻到了她的骨子里。 陆慕俯身下去,抓住老鼠的尾巴,甩到一边去。 “奇怪,哪里来的这样一只老鼠?” “坏男人坏男人,把我送的礼物扔掉了。” 孟璃听到叫骂声,抬头一看,是昨晚那只老鹰,站在树梢上,拍着翅膀,瞪着瞳孔,浑身羽毛炸起,表达抗议。
第一百九十一章 就叫你大将军吧 “这是我昨天半夜,翻山越岭找到的大老鼠,我舍不得吃,也舍不得带回窝里。” “带来报答恩人,就被你这个臭男人扔了,哼。” 孟璃满头黑线,原来这只老鼠是送来报恩的。 陆慕见那只老鹰瞪着他,翅膀扑拉扑拉扇,叽叽喳喳的很是激动。 他的脸上也多了一层凉意:“它是不是在骂我。” 孟璃清楚陆慕的脾气,要知道老鹰在骂他,真的要把老鹰给烤了。 “它在说,老鼠是好东西,用来报恩的,咋扔掉了。” “陆慕,要不你代替我收下吧。” 陆慕嘴角抽了抽:“不要。” “是这样的兄弟,我更喜欢鲜花,枝叶小草啥的,你送的那种东西我吃不了。”孟璃说:“要不你送我鲜花吧。” “可是,可是老鼠是最好吃的东西啊,世界上最好的美味。”老鹰觉得有点委屈,更是不理解。 它们鸟儿经常为了老鼠打得死去活来的呢。 “正因为是最好的东西,才要留给你媳妇吃,她每天在窝里孵蛋,照顾小宝宝不容易,你送这个东西给我我感激在心,但不适合我,你要送就送符合我心意的,那样就皆大欢喜啦。” 老鹰不再激动了,歪着脑袋考虑了一下。 “嗯,好的,恩人。” 然后在附近找了找,叼着那只老鼠飞走了。 陆慕:“我还是觉得刚才它在骂我。” 如果是的话,那就是从昨晚骂到现在。 孟璃:“没有的事,别瞎想。” “哼。” 陆慕也懒得跟一只鸟计较。 又挖了一天,背篓满了一半,晚上做菜的时候,那只老鹰来了,叼着一个花环,放在孟璃的脚边。 “恩人,这是你喜欢的花吗?” 孟璃拿起来看,各种各样的花编在一起,其间用草来穿梭固定。 结草衔环,原来就是这个道理。 “是的,很好,谢谢你,兄弟。” 每次孟璃说出兄弟两个字,男人的嘴角边都抽搐一下。 “恩人,你给我取一个名字吧,老是叫兄弟也不好听。”这只老鹰惯会察言观色的,看出男人的态度。 孟璃打量了一下老鹰,差不多有七十厘米那么长,算是这种类型个头最大的了,翅膀孔武有力,一扇能挥动起一阵风,爪子尖利,闪着寒光,仿佛镀上了一层铁甲,一双鹰隼锐利聪慧。 “就叫你大将军吧。”孟璃说。 陆慕满头黑线。 “好啊好啊,大将军好听,我喜欢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威武。” 大将军很高兴,挥舞着翅膀盘旋高飞几圈,树叶被扇动得噗啦噗啦响,然后又缓缓降落下来。 “恩人,你救了我的性命,不是送点花草就能报答的,以后你有什么我能做的,一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大将军一边说着,一边用翅膀拍着胸口,算是保证。 孟璃想了一下,她在这种地方消息闭塞,很多外面发生的事情都不知道。 也就没有拒绝:“好,有需要我叫你。” 大将军很喜欢这种爽快的态度,应了一声,哗啦啦飞走了。 “你看,我直接封它为大将军,我大哥还得从小将领做起呢。”孟璃说。 陆慕嘴角边又抽了一下。 又在山上待了三天,夫妻俩一人背着一大背篓的药草回去了。 前面开始这样大量找药草是在镇子上,两人一回来,就引起了村里人的围观。 “天啊,这么多药草,这得卖多少钱啊?想都不敢想。” “璃丫头,你们这是进深山了?” “深山没有这么多药草,咱们村里人组团十几个,二十几个去都没看见几株。” 就算勉强找到一两株,这么多人分下来,也分不到太多的钱。 所以看到这么多药草,大家都很震惊,又是无比的羡慕。 “我们去原始古林了。”孟璃说。 村民们都睁大了眼睛,原始古林可是各种野兽出没啊,村里人组团几十人都不敢进去,几头老虎,几头大棕熊,就可以要了一群人的命。 再看两个人都好好的,真是不可思议。 敢闯那样的地方,难怪能找到这么多的药草。 这样一想,又觉得有些钱活该被别人挣走,人家就有那个保命的本事。 其实,深山还是有不少药草的,长在不易找到的位置,孟璃自己有导航,所以对她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这么多药草,对于二房的人来说,早就适应了,两人只要上山几天,都会背着一大背篓的名贵药草回来。 齐小莹第一次见这样的阵势,惊得张了张嘴,然后赶紧过来给孟璃下背篓。 “这么多天在山上,真怕你们有个好歹,好好的回来太好了。”她晚上想到这件事,都有点睡不着呢,哪怕孟宁好心安慰她,说大妹和妹夫一定会没事。 “二嫂,这种事对于我们来说轻车熟路的,有了这一次,以后你都不用记挂。”孟璃道。 这会儿快要到中午了,饭菜几乎都做好了,还剩一道羊肉在焖着,冒出的热气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哎,不管怎么样你们都要小心点,你们有本事,二嫂也不好说什么,只盼着你们安然无恙。” “正好摆饭吃,你们这几天在山上吃那些零食,又不饱肚,还要挖药草,实在是辛苦。” 孟璃和陆慕对视一眼,含着心照不宣的默契,他们在山上,烟火味可是足足的,美味一顿都不落。 孟武也回来了,一身军装,威猛英气。 “大哥,营地那里忙不忙。”孟璃问。 孟武端着碗大口大口扒饭:“忙,要带着队伍巡逻山头,有时还要去远一点,去观察邻国的情况,一天下来体力消耗不少。” 不过,他很满足这样的忙碌,让他感到充实,开心。 “是的呀,大哥从军以后,每顿都比平时多吃一碗饭。”孟瑶说。 谢闲没有在饭桌上,据说两天前就不见了。 等到吃好饭,孟璃把大哥喊到亭子下:“大哥,我有些事情要跟你说。” “嗯,大妹你说,我听着哪。”孟武爽落道。 孟璃道:“为了大哥以后的前途更好,我希望大哥去考一个武举。”
第一百九十二章 当然是站在大妹这一边 “武举?”孟武说出这两个字,眼睛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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