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 燕姐像对着空气说话,自言自语。 阴影中走出个黑影,高瘦,腰间悬着刀,是邹欢无疑。 “根据张逐月的供词,这件案子还牵扯到宋夫人。” “不过按眼前的情况来看,玉药房的主人,以及忠国伯府所有人,都一口咬定,是张逐月下毒,害死了忠国伯。” “目前看来,我们得从宋夫人的日常,以及玉药房主人,在忠国伯出事那几天,有没有特殊银钱收入。” “不过,” 邹欢顿了顿。 “明日,我就要随齐王世子,回乡下田庄,可能只有晚上,才能回来与你商议案情。” “这段时间,就麻烦你和火麒麟。” 燕姐点头。 “放心,京都有我和火麒麟,追查下去,不是问题。” “对了,” 燕姐想起曾经给顾承平的,关于唐诗的档案文卷。 “总头儿带人去顾大人家,抄东西时,我发现,上次我交给顾大人,关于唐诗的档案文卷,被掉了包,里面有关于唐诗在去翰林院前的半年里,一直重病的事。” “不过,她病好后,性子和以前的唐诗比起来,微微有些出入,不过唐氏夫妇的理由,是说唐诗重病卧榻,许久未见生人,难免木呆了些。” 邹欢脑中突然想起,那日她被关在天牢中,唐诗来看她,说的那番话。 她亲眼看见,是自己虐杀了宋辞,而且那般阴狠恐怖的模样,根本不像一位,养在闺内的娇柔大小姐。 所以,到底是大小姐唐诗假扮了千昭城毒妓元曲,还是毒妓元曲假扮了大小姐唐诗。 她们相隔千里距离,又是如何知道彼此,又为什么互换身份,目的,手段,一切都不得而知。 天色灰蒙,邹欢和舅舅登上马车,一前一后,朝乡下田庄进发。 离别时,外祖父特意告假朝廷,送邹欢在门口上马车。 外祖父头发全白,身子骨还算硬朗,不过异军突起的老人斑,却毫不留情,沉淀着岁月风尘,烙印在他高挺的额头。 他是个很严肃的人,少有情谊表露,不过邹欢临走的时候,他看着邹欢的眼睛,很温情。 他让邹欢在乡下好好住着,等过几个月,唐家的事,风头过了,他自然会派人接她回京。 舅母虽是齐王府女辈,但也没有什么煽情举动,这或许跟她淡漠的性格有关。 她也只是叮嘱了邹欢几句,让她在乡下田庄不要拘束,一切都跟自己家一样。 丫鬟婆子,若对她有什么不敬的地方,让她只管教训了去,在齐王府的名下,她邹欢并非外人。 赵耀表兄和玉娇表妹,倒是依依不舍,红着眼眶,或吸着鼻子,拉着邹欢,千万般,不想她离开。 说实话,邹欢心里很感动。 不管怎么说,至少齐王府的人,自始自终,都将她当做嫡系亲人在对待。 外祖父和舅舅他们,更是为了保自己一命,不惜用掉先帝赐下的免死金牌。 邹欢跪下,重重给长辈们磕了个响头。 舅母世子妃连忙扶起她,亲情和别离的愁绪,像清晨的浓雾,越来越重。 “喔………” 鸡鸣五更,是时候该动身了。 不然,舅舅一日之内,无法从乡下田庄再赶回京都。 若是耽搁了明日的早朝,落在对家口里,不知又会闹出什么样的腥风血雨。 靠着颠簸摇晃的马车,幸好赵耀表兄考虑周到,五更起来赶路,人势必困的受不了,所以他给邹欢马车内部,都装饰了软垫。 这样一来,邹欢就可以在赶路的途中,小睡一会儿。 就在邹欢靠着马车快要眯睡着的时候,突然,一声从胸腔吼出来的,凄厉尖叫声,差点儿将她震的个,生魂破散。 白玉刀出鞘,邹欢敛住呼吸,猛地挑开帘子。 不远处,一身青兰长袍,头发用簪子插在头顶的人,慌不择路,猛地朝邹欢她们的马车冲来。 下人们握着棍子和刀的手,微微颤抖,刀身和棍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微弧度摇晃,来自人们身体上的传导。 舅舅也撩开帘子,就看到邹欢提着白玉刀,跃跃欲试。 “欢儿,快回轿子。” 舅舅的话音刚落,邹欢就一个空中翻身,落到奔跑的男人面前。 白玉刀稳稳当当,架在男人脖子上。 “啊……” 男人吓了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在地上。 当两人看清楚对面是谁后,都不可思议,瞪大眼睛。 “邹捕快。” “太医。”
第七十六章 花明 这位太医,就是当初鬼人事件中,拒绝用以毒攻毒的法子,医治鬼人的那位,圣母太医。 当然,邹欢并不知晓。 因为当时,她已经中了摄魂术,成了教主的爪牙,美其名曰“圣女”。 “天都还没亮,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太医?” “欢儿。” 世子舅舅大步冲过来,人还未到,手臂就已经伸出来,拽着邹欢的手臂,一把将她拉到身后。 看清楚对面的人时,舅舅显然也吃了一惊。 “太医,怎么是你?” 太医两股战战,几欲不稳,晨曦微光中,他的脸色青紫。 不像中毒,而像受到什么恐怖惊吓。 “世……世子……邹……邹捕快……那……那几有……有张……张人皮……好……好像是……是唐……唐诗……的。” 邹欢瞪大眼睛,和舅舅对视一眼。 她两步靠近太医,与他平视,丹凤眼中,满是查案时的警惕。 “人皮在哪儿?” 太医吞了吞口水,战战兢兢,指着他跑来的方向。 “就……就在……前……前面……的草……草地……地里。” 天色还不是很亮,但灰扑扑,用力挤着眼睛再睁开,也还是能够看得清楚。 邹欢侧身,对身边七八个打手吩咐。 “你们四个,在这里保护世子和太医的安全,你们三个,随我去草地一探究竟。” 打手们面面相觑,脸部表情抽搐,有些不自然。 平日里,他们只不过处理一些,来齐王府闹事的小毛头,哪里见过这阵仗。 事关唐氏案子,邹欢显然没有多少耐心。 “快点儿,听不懂我的吩咐吗?” 主子发了威,做手下的若再敢违抗,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苦头吃。 打手们,把最后的希望,齐齐射向世子,目光渴望。 他们心里默想,还是让他们赶路吧,若是在那草地里埋伏着,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那他们岂不就完了。 虽然做下人,活的憋屈,但好歹有条命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后的事,谁又会知道,不会出现什么奇迹呢。 当然,舅舅始终会向着自家侄女儿。 “怎么,连表小姐的话,都听不进去,要造反啊你们。” 人性中最卑劣的地方显现,各自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打手们既然收了他齐王府的银子,就得为他们齐王府的主子办事,哪怕是赌上命,也无所谓。 毕竟受伤要死的是打手,又不是自己,火没有烧在自己身上,永远不会觉得疼。 目前唯一,让三个前往草地的打手,欣慰的是,邹欢握着白玉刀首当其冲,至少有危险,她可以先挡一下,给他们争取逃跑的时间。 靠近草地边缘,邹欢抬手做了个停下的手势。 毫不在意弄脏自己的锦绣良袍,邹欢直接俯身贴到地面,耳朵挨着地面,听周围地面的响动。 静静悄悄的地面,没有一丝震动。 不能说安全,只能说草地中,要么潜伏着隐匿的猎手,要么确实没有大型生物。 邹欢强制命令三个打手,和自己排成一排,进行地毯式搜索。 “嗡嗡嗡……” 一群绿头苍蝇,突然从齐腰深的草地里涌出来,吓得一个打手接连后退,嘴里叫嚷。 白玉刀在前,邹欢在后。 “噌~” 刀刃割断野草筋骨,浓郁的青草气息扑鼻而来。 黑色泥土的野草之下,一堆皮,耷拉着,有气无力,躺在荒野。 白玉刀背,小心翼翼挑起皮,隐约展现出人形模样。 邹欢捏住鼻子,刺激的味道遮天盖地而来,她赶忙封住嗅觉穴道。 挑着人皮,回到大路。 世子舅舅和太医都围了过来,白玉刀插回刀鞘,邹欢居然从腰间抽出一双尉(手套)。 做捕快久了,形成条件反射,无论何时,都是白玉刀和尉,不离身。 “太医,你怎么确定,这张皮是唐诗的?” 邹欢提出自己的疑惑。 这张人皮剥的非常完整,就连手指头处,都只有一刀,完好无损,全部从尸体上褪下。 只不过,人皮眼眶和鼻子处,严重腐烂,与其它几处相比,明显不是一个时期形成。 “这……这皮……是用……用水银剥下来……来的。” 太医眼睛睁的像铜铃,紧靠着齐王世子,指着人皮,抖着声音说道,与邹欢所问问题,风牛马不相及。 邹欢不解。 “太医何出此言?” 太医表情扭曲,三分厌恶,七分恐惧,指着人皮的手抖个不停。 “你看人皮开口处,长满丘疹、红斑……这正是肌肤触碰到水银的症状。” 邹欢想到了什么,猛地将人皮挑开,将里面的情况露出来。 榴月(五月)的天气,地气渐生,日暖天热,看这人皮暗黄的颜色,差不多从尸体上剥下来,也有十几二十多天,可是却没有腐烂的迹象,除非,是用水银扒的皮。 经过大量水银的浸泡,皮肉腐烂的速度,会放缓很多。 而且,因其含有毒物,会使吃咬皮肉的野物不敢下口。 这就是为何,这张人皮在这荒郊野外,还能留存到现在这个时候。 邹欢记得燕姐说过,当时在查唐宋两家案子的时候,郊野湖中浮起了一具无皮女尸。 事不宜迟,得赶紧通知燕姐她们才是。 无皮女尸的案子,当初就划在刑部尚书的头上,现如今有了眉目,六扇门的人,立即接手,将人皮带到义庄,和尸体对比缝合,看是不是一个人。 邹欢也因为,须得回六扇门,录口证词,随着燕姐的队伍,再次返回京城。 回京启程前,世子舅舅千叮咛万嘱咐,让邹欢一回京,就赶紧回齐王府,不要惹是生非,给她自己找麻烦。 不过,邹欢却并没有听舅舅的话。第一时间回齐王府。 而是随着燕姐等人一起,先来到义庄,等待尸体和人皮的缝合结果。 然而,当人皮和尸体合在一起,仵作将尸体上的皮肉拉紧时,在场所有人的心,都觉得有一股冷风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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