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春晓气得脸都红了,“这多疼啊!少爷怎么能这样做,再说了,咱们大户人家才裹小脚呢,像我这种粗人,想裹还没办法呢!” 月笙忍不住看了她一眼。 居然还有女人想要受这种罪?怕不是被奴役久了,已经习惯了吧? 月笙叹了一口气:“反正掰都掰过来了,总不能再掰回去。春晓,你帮我出去开点外敷内服的药方子,然后把这件事告诉我公婆,说我脚养好之前,都不能请安不能服侍他们了。” 春晓很快点头应下。 月笙舒舒服服坐在了床上,活动着手腕和脖子。 她把所有的原因都推在了纪子成的身上,这样一来,纪家人即便是再怎么不喜欢她,也会对她心存愧疚,甚至还会给她更好的养伤条件。 果然,没过多久,纪母带着一大家子过来看月笙了。 “你个傻孩子,怎么就做了这种事情呢!”纪母一副心疼的模样。 月笙垂眸,苍白一笑:“只要子成喜欢就好。” 纪母虽说并不满意这个媳妇儿,但看在媳妇乖巧听话又纵容儿子的份上,她的声音也软了几分。 纪子阳和纪子妤一对双胞胎兄妹站在父母身后,盯着月笙小声讨论: “我还想看看裹小脚的女人脚什么样子呢,结果她都掰过来了。” “真是哥哥让她掰的?” “我觉得有可能,毕竟哥哥之前不是写了批判裹小脚的文章嘛,那篇文章还登上报纸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加瘦弱一点的小女孩,站在最后面,像是一只小猫一样好奇观察着月笙。 那是纪父的私生女,纪芸,和两个双胞胎兄妹一样大,都是十四岁。 月笙注意到和所有人格格不入的纪芸的时候,多看了两眼。 一番寒暄之后,来看望月笙的人走了,月笙开启了十分舒心的养伤生活。 原主这段时间在做什么? 在每天早上给长辈请安,端茶倒水;给弟弟妹妹买纸买书买零食,还得遭受他们的阴阳怪气。 但现在的月笙,只需要每天饭来张口就行。 纪家人并不喜欢月笙,所以几乎也没人来看她,月笙倒也乐得轻松。 反倒是纪芸总是喜欢过来偷看月笙,偶尔还会摘一朵沾着露水的花送到月笙的窗边。 月笙并没有把这个小姑娘放在心上,不过有一日和那双清澈的眸光对上的时候,忽然想起来问麻团: “这个纪芸会怎么样?” 麻团声音很骄傲:【以前的我肯定是不知道的,因为她只不过是个路人而已,不过现在我能回答你啦!她长得好看,后来动乱逃亡的时候,被纪子成送给了一个大汉奸,后来就成了那个汉奸的姨太太。】 月笙捏着手里的月季,“嗯”了一声。 * 就这样过去了两个月,在各种珍贵药材的外敷内用下,她的脚外表看起来已经和正常的脚没什么区别了。 这一日,月笙第一次下地,虽说那钻心的疼还是不可忽略,但是她还是很兴奋。 被春晓扶着走了几步,她便不满足在这个小院子里乱晃。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还从没出过房间。 她想出去看看。 春晓劝不住,只得帮月笙穿戴好,扶着她慢慢出了门。 这里的建筑,月笙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街上有车子也有马,穿旗袍的女人拿着团扇挎着穿西装的男人的手臂。也有穿着灰扑扑大褂拉车的男人,和面容苍老的老妇。还有穿着军装背着枪的男人,他们大概是地位最高,走到哪里都有人点头哈腰。 月笙觉得新奇,慢悠悠走着,连脚底的疼痛都忽略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喧哗。 月笙回头看去,街道的尽头,几人骑着马飞奔而来,为首的那个一袭黑色风衣,立领遮住了半边脸。 就在看到那男人上半张脸的一瞬间,月笙心中一跳,眯了眯眼。 春晓连忙道:“小姐,我们让让。”说着,扶着月笙往路边走去。 然而,月笙却忽然扣住了春晓的手腕,冲着她眨了眨眼。 春晓还没有反应过来,忽然感觉到手腕一阵大力袭来,硬生生让她往后退去! 春晓惊呼一声,踉跄了几步,却见月笙竟然利用反推她的力气,往马路中间走了几步,眼看就要摔在了那飞奔而来的马蹄之下!
第95章 娇艳少妇vs禁欲军阀(03) 月笙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路。 她并不知道这一下会不会让自己送掉半条命,也不知道那为首的男人会不会停下,更没有去考虑那种速度下能不能停下。 她只是想做,所以就去做了。 脚掌因为快速后退传来撕裂的疼,她的身体失去重心,眼看就要被那飞驰而来的马蹄吞没! 周围的人们发出惊呼,春晓更是吓得半死,惊呼一声“小姐!”腿一软直接跪倒在地。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人们只见一道人影忽然从马上飞身而下! 风衣的衣摆散开,像是黑色的羽翼。 一声马嘶响起,马儿前脚堪堪停在月笙的身体上方,高高翘起。 男人单腿勾住马鞍,单手持着缰绳,半边身子悬空上前,一手直接把月笙捞了起来。 月笙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眼前恢复清明的一瞬间,那双鹰隼一般的眸子只在她眼前的二十公分处。 抱着她的那只手像是铁钳一样,勒得月笙都有些疼。 可是她看着那双眼睛,忽然明艳地笑了起来: “多谢了。” 她这张脸不似之前两个世界那般甜美稚嫩,五官是最讨人喜欢的艳丽又温润,若是上个世界的月笙看到这张脸,也是要笑眯眯甜甜叫声姐姐的。 只不过她一双过分漆黑透亮的眸子,却和这张脸完全不搭。 男人垂眸看她,带着意味不明的审视。 月笙这才看清男人的这张脸。 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光看这张脸,绝对是一等一的俊。 但是加上那条从额头划过左眼再没入左边脸颊的刀疤后,反而第一眼很难让人注意到那极为优越的容貌,而是那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沾着鲜血的凌厉气质。 男人就这样冷冰冰看着月笙—— 这个莫名其妙出现在他马前的这个女子毫无畏惧地盯着他,那双眼睛让他觉得很漂亮。 男人忽然笑了起来,低声开口: “这是在投怀送抱,嗯?” 声音沙哑,听上去像是喉咙受过伤,但是却带着撕裂的美感,低低钻进月笙的耳朵里的时候,她的后脖子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真好听! 男人嘴角带着一点戏谑的弧度,说出来的话带着调戏的意味,声音也是格外勾人,眼神却是冷的。 像是狼王,满身野性,盯着懵懂不知危险的小白兔,起了一点逗弄的心思。 月笙眨眨眼:“您觉得是那就是。” 男人的嘴角却放了下去。 他轻哼了一声,直起身子,双腿一夹,胯下那匹纯黑骏马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随后,他直接一手提起月笙的衣服后颈,像是拎一只猫似的,侧身子将她放在了地上。 月笙踉跄了两下,勉强站稳,男人已经往前走了一段距离。 月笙理了一下衣襟,往前走了两步,男人像是感觉到什么似的,回过头来微眯着眼看她: “下次可别摔倒了,这么个美人,死了可惜。” 说罢,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架着马儿飞奔而去。 月笙盯着那背影,看到他黑色长靴蹬着马鞍,黑色风衣飞舞。 是野兽。沾着血腥气的野兽。 她在心里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这个结论令她忍不住舔舔嘴唇,兴奋起来。 “小姐!小姐!”耳边传来春晓气喘吁吁的声音。 月笙回过头去,温软一笑:“春晓,我没事。” 春晓吓得直拍心脏:“小姐你可吓死我了,还好沈大帅身手好!” 月笙重复了一句:“大帅?” 春晓上前扶住了月笙:“小姐,你嫁过来之后一直在家里,不知道情况。这个人就是我们这里最大的官,咱们这一片好大好大的区都是他的地盘!听说,这叫军阀头子。” 说道最后几个字的时候,春晓压低了声音,还小心翼翼往四周看了几眼,像是生怕被人听到似的。 军阀? 这个词倒是新鲜。 月笙摆出感兴趣的模样,洗耳恭听:“和我讲讲。” 春晓:“我也是听说的,上个月,我去买菜的时候看过沈大帅一次,当时他是坐在车里,车窗开着我便看到了,啧,俊是真俊,可是那刀疤也是真的吓人。” 月笙:“他很厉害?” 春晓:“岂止是厉害啊,听说他是土匪出生呢,后来一路打打杀杀,三五年就直接成了大军阀,割据了咱们这块地盘。我还听说他杀人不眨眼,还喜欢折磨人,能一枪打死的,偏要先用刺刀捅个半死,把人内脏挑出来什么的,尤其是逼供的时候……” 月笙还没有什么反应,春晓倒是打了个冷战: “哎呀哎呀,我和小姐你说这些干什么,总之啊,我们这些老百姓只要安安稳稳过日子就行,那些老爷们的事情太复杂太血腥,咱们不用管。” “原来是这样的呀……他叫什么?” “好像是叫沈长安,不过没人敢叫大帅的名字。” 沈长安。月笙在嘴里回味了一下这个名字,又回想起刚刚他那刀锋一样的眸子,忍不住心痒。 这样温润如玉的名字配上沐浴着鲜血的野兽,这种反差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月笙拢了拢袖子,轻笑一声:“好名字。” 袖子里,一把黑亮的手枪正被她握在指尖。 冰凉的触感倒像是沈长安的那双眼睛。 刚刚她被沈长安捞进怀里的时候,手刚好放在他的腰间,一时没忍住,就把这把枪顺走了。 不知道沈大帅发现自己枪丢了之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月笙忽然就愉悦起来,觉得脚都没那么疼了。 * 散完步回到家中,月笙依旧和往常一样,在两位婢女的服侍下用草药泡脚,又喝下促进骨骼恢复的药。 她看着棕色药水中的双脚,白嫩小巧,是一双无比的健康的脚。 任谁看到,都不敢相信这双脚几个月前还是那样畸形可怕。 她恢复得非常好,就连医馆里的医生看到了都觉得是个奇迹。 这得以归功于她上个世界医学博士的身份。她对此精通无比,所以掰脚的时候才那样果断。 过不了多久,她就能跑能跳了。 而这具身体也在她这段时间的刻意调养和锻炼中变得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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