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到苏长龄对面,伸出了她的小细胳膊。 朱云连忙过来,就连他们两个各自的小厮也凑过来看热闹,朱云的嘴巴还不停念叨:“等回了京城,让营里的兄弟们知道,老苏你和一个小屁孩掰手腕,保管把他们笑死。对了,你小心点,别把这小孩弄伤了,别说小嫂子,就是霍头儿那里也不会饶了……” 朱云忽然没有了声音,大张着嘴,惊讶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不仅是他,就连小厮们,也都张大了嘴巴,不可置信。 那个小不点轻轻松松掰倒了苏长龄! 良久,朱云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一定是老苏还没准备好,对,一定是这样!” 小厮们也一起附和,话虽如此,可他们察言观色,却发现苏长龄已经变了脸色。 只有苏长龄这个当事人才知道,对面的小崽子力气有多大。 “老苏,再来一次,精力要集中,别走神,快点!”朱云说道。 可是下一刻,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这一次,他们看得清清楚楚,苏长龄他尽力了,可他还是输了。 “我就不信这个邪!”朱云把苏长龄推开,自己卷起袖子亲自上场。 ……又输了,苏长龄还坚持了一下下,朱云的胳膊直接了当就被摁在桌子上。 “你们四个,也要比吗?”南瓜扬起小拳头,意犹未尽。 四名小厮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那两位如同活见鬼似的主子,一起缩起了脖子:“不比,打死也不比。” 南瓜哼了一声,小拳头在苏长龄和朱云面前晃了晃,这才重又乖乖地坐好,恢复了初见时的小模样。 苏长龄和朱云好不容易才从震惊中觉醒,小嫂子这是从哪里找来的小孩子,不对,这哪里是小孩子,分明就是个天生神力的小金刚啊。 “请问,你贵庚了?”苏长龄小心翼翼地问道,这莫非不是真小孩,而是一个武林高手,只是生了怪病,永远不能长高。 “啥叫贵庚?”南瓜眨着大眼睛。 “就是问你几岁了。”朱云解释。 “偏不告诉你!” 南瓜瞪他,大小姐说过,不能把自己的事告诉陌生人,拐子们都是先从小孩嘴里套话,你家在哪儿,你爹叫啥,你几岁了,家里还有什么人。一旦被抓住,拐子就会说这小孩是自己的孩子,不但知道小孩的名字,还知道小孩家里的情况,原本见义勇为的路人,往往就会上当,错把他们当成一家人,以为自己是在多管闲事。 南瓜紧抿小嘴,打死也不说。 苏长龄和朱云面面相觑,算了,这是小嫂子的人,他们惹不起,那就不惹了吧。 “你把这封信交给小嫂子吧,她让我们查的事,都写在信上了。”苏长龄把早已准备好的信封递了过来。 南瓜看他一眼,收了信封,转身就走。 “喂,你等等。”苏长龄不甘地叫住他。 南瓜问道:“你还有事?” 苏长龄咽咽口水,有些为难地问道:“你……真的是小孩吗?” “不小了,我都十一了。”南瓜也挺委屈的,每个人都说她是小孩,其实她真的不小了,她真的有十一了。 唉,就是只长力气不长个子。 南瓜也挺郁闷的。 看着被南瓜关上的屋门,苏长龄和朱云唉声叹气。 苏长龄:我八岁开始练武,至今练了十二年。 朱云:我们家都是练家子,我从娘胎里就练武了…… 可他们都输给了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偏偏那小孩又瘦又小,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 南瓜回到越秀胡同,她先去把那封信交给明卉,便去洗了脸换了衣裳,又变成了可爱的小朵朵。 信上的内容并不多,明卉一口气看完,她果然没有猜错,何文广和胡大富这对翁婿,在衙门里都是有桉底的。 胡大富因为伤人和放火,进过四次衙门。 胡大富最后一次进衙门是在六年前,他手头吃紧,盯上了一户人家的独生女。 那家只有一个女儿,因是老来女,女儿虽然只有十几岁,但父母都已年过五旬,体弱多病,女儿在家里做针线,贴补家用,每隔几天,都会从家里出来,步行去绣庄子里送绣活。 胡大富找了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在那姑娘去绣庄子的路上,把姑娘骗到了一条巷子里,胡大富早已躲在那儿,他打晕了姑娘,用麻袋装了,卖给了私寮。 而胡大富找的那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帮手,就是他的老丈人何文广。 桉发是这姑娘竟然从私寮里逃了出来,姑娘没回家,直接跑到了衙门。 何文广被捕归桉,咬出了胡大富,最终,胡大富被判杖四十,罚银二百两,役百日。 因何文广说他是被胡大富逼的,且又是从犯,因此只挨了二十板子,罚了十两银子。 事实上,胡大富拐卖良家子,按律,除了杖四十,还要徒役三年,徒役可以银相抵,胡大富出了二百两,将徒役时间抵去大半,只让他在砖窑里做了一百天的苦力。 不过,当时他受了很重的杖刑,还要做重活,那一百天过得并不容易。 ’
第162章 生个闺女还来得及吗 苏长龄和朱云是奉了霍誉之命来保定协助明卉的,明卉没有客气,有人不用,那是浪费。 她让苏长龄和朱云去调查胡大富的案底,胡大富自幼混迹市井,这种人若是没有案底那才奇怪。 原本,明卉只是想从胡大富的案底当中找找线索,却没有想到,胡大富给了她一个这么大的惊喜。 胡大富是六年前出狱,而明轩失踪亦是在六年前。 苏长龄和朱云出身飞鱼卫,飞鱼卫有一整套完整的情报体系,而这封信亦是事无俱细,有详细的案发时间,判决时间,也有胡大富的出狱时间。 明轩出事,是在胡大富出狱后的第三十二天。 另外,何文广曾经出卖过胡大富,这样看来,喜妹子之所以嫁给胡大富,不完全是因为何文广输的那把牌九。 明卉整个晚上都在翻来覆去,脑海里不断闪过一个个名字,胡大富、胡大贵、何文广、喜妹子、柳大娘。 次日,南瓜又来到客栈,这一次,苏长龄和朱云,连同四名小厮,看到南瓜过来,态度明显亲热了几分。 “小南瓜,吃早饭了吗?”苏长龄笑着问道。 虽说败在一个小孩子手里有些没面子,但是苏长龄服气,南瓜小小年纪,有这般神力,显然不是练出来的,这是天生的。 既然是天生的,那苏长龄就没有不服气的,不是他不够努力,而是他的天资就不如人家,不能怪南把,也不能怪自己,要怪就怪自家老祖宗。 哎哟,如果他现在就成亲,生个闺女,再招小南瓜做童养婿,能不能把这天生神力遗传给苏家的后代呢? 嗯,现在说这个为时尚早,不如提前给小嫂子留下好印象,等到小嫂子嫁过来,他再提这事也不晚。 就是年龄相差有点多,小南瓜别看个头小,可是已经十一岁了。 苏长龄想得有点多,看向南瓜的目光里又多了几分慈爱。 如果南瓜是他儿子就好了。 南瓜不明所已,一派天真地说了来意,苏长龄和朱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是几个意思? 南瓜说完,就不客气地坐下吃饭,他的耳朵可好使了,刚刚这位苏公子问过他吃了没有,他吃了,可是又饿了。 苏长龄和朱云转身进了里间去商量了,等他们从里间出来,南瓜已经走了,至于早饭……没了。 小厮们一脸无奈,他们眼睁睁看着那小孩风卷残云吃了十几根油条。 傍晚时分,冬瓜和南瓜再一次出现在三石头胡同。 冬日天黑得早,这会儿三石头胡同里斗鸡的已经散了,白天拥挤的地方,现在只余下遍地垃圾。 冬瓜没有看到喜妹子,南瓜把滑到鼻梁上的狗皮帽子往上抬了抬:“她回家吃饭了吧?” 冬瓜摇摇头:“今天出了这么大的事,她哪还有胃口吃饭啊,咱们找找看,说不定她还在三石头胡同。” 别看天黑了,可是赌场里却仍然人声鼎沸,或红或粉的灯笼参杂在赌场的灯火中,让这片夜色更加旖旎。 冬瓜见人就问,“看到喜妹子了吗?”、“喜姐在哪儿?” 也不知道问了多少人,有人认出了冬瓜:“哟,难怪不来姐姐这儿呢,原来是惦记上喜妹子了,她有男人的,你把心收收吧。” 冬瓜一看,认识,熟人啊,就是前天叫他亲弟弟那位。 这位姐姐倚在门上嗑着瓜子,廉价的胭脂香有点呛人,冬瓜揉揉自己那娇贵的小鼻子,笑嘻嘻地说道:“姐,你这是知道喜妹子在哪儿了?好姐姐,求你了,就告诉弟弟呗。” 姐姐翻个白眼,噗的一声,瓜子皮啐到冬瓜脸上,冬瓜笑着拂开,摘下狗皮帽子,把那张清秀小脸完完整整露出来。 姐姐伸出纤纤玉指,在他脸蛋上捏了一把:“哟,这细皮嫩肉的,比姑娘家还光滑呢。” 冬瓜笑得比哭还难看,男孩子在外面想要保护好自己真是太难太难了。 好在姐姐也是个怜香惜玉的,朝着旁边的巷子指了指,压低声音:“在里面哭呢,可别告诉她是我说的,那丫头嘴毒着呢。” 冬瓜使劲摇摇屁股,可惜,少了条尾巴:“谢谢姐,姐人美心善,仙女下凡。” 姐姐做势要摸他屁屁,冬瓜跳着跑开,南瓜连忙跟上,身后传来姐姐的笑骂声:“小王八羔子,还挺招人疼的。” 别说是冬瓜了,就连从小缺爱的南瓜都打了个哆嗦。 说是巷子,其实就是两堵墙之间的夹缝,只容得下一个人来侧着身子进去,换成大块头,便进不去了。 冬瓜和南瓜进了巷子,一直往里走,路的尽头也是一道墙,墙根处蹲着一个人,天色已全黑,依稀能看出那是一个女人,走到近前,冬瓜这才确定,这就是喜妹子。 喜妹子还穿着昨天那身碎花棉袄,冬瓜伸手想把她拉起来,摸到衣袖,触手湿漉漉的,这是躲在这里哭呢。 “妹子,还记得哥不?昨天我在斗鸡场外面遇见你了。”冬瓜弯下腰,柔声说道。 喜妹子抬起红肿的眼睛,认出眼前的人就是昨天那个嘴贱,但是长得好看的少年。 “怎么是你?”她怔怔问道。 冬瓜勾唇一笑,自认笑得风流倜傥:“让我猜猜,你为何躲在这里掉金豆子?” 他的笑容没有令喜妹子如沐春风,反而让她更加难过:“那畜牲把我妹妹给卖了……” 她把头埋进臂弯里,抽噎起来,哭声压抑,如同一个无助的孩子,与昨天神采飞扬的小媳妇判若两人。 “乖,别哭,天冷,脸皴了就不好看了,你看看,哥给你带来啥了?”冬瓜语气温柔,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正在讨好心仪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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