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畜生,不听话,下次杀了卖肉。” 林末抱怨,愤愤不平从马车上跳下来,“你们在马车上呆着,别下来。” 顾健之伸出头来,脆生道,“后娘,村长说了,自私杀害马是要坐牢的,我,我不要你坐牢,你能不能不要杀小红?” “后娘,能不能不要杀小红?” 顾青岚和顾恒之也探头出来,一脸希翼,就怕她真杀了这傻马一般。 林末黑了脸,有些不爽,伸手拍了拍马背,“甩什么尾巴,给我安静点。” “还有你们,给我安静点,再吵,我立即对这蠢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直接杀了。” 这才抬脚朝前头走去,前头到底有什么东西,让这匹竟不听她的话,不过看到前方黑暗中躺着的、像是人形的东西时,愣住了。 死人? 活人? 林末不想惹麻烦,但如果前面不知是死是活的人,一直躺在哪里,她的马车就过不去。 晦气。 果然夜路不好走,容易遇到鬼。 黑着脸走过去准备挪尸,对方是死是活,她一点都不关心,她只关心会不会给自己惹来麻烦。 不过正抓起对方手臂往外旁边拖时,那露出来的沾了血的脸,在月光之下,被她瞧了个一清二楚,眉头一锁,病秧子? 卧槽,麻烦。 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把人拖到路边,上了马车,准备离开。 那知道那马不管她怎么叫,就是不走, 四个蹄子焦躁不安的在原地走着,嘴里发出嘶鸣声,头不断回去看林末。 偏偏林末看懂了这畜生的意思,这蠢马让她救那病秧子。 “想都不要想,”林末破口大骂,对着马屁股就是一巴掌,“你一个畜生,多管什么闲事,你又不认识他,赶紧走,别惹麻烦!” 嘶!嘶!嘶! 马叫了几声,就是不走 “你走不走?”林末来气,“那可是大麻烦,我要是救了他,还不知道会给我们惹来什么样的天大麻烦,赶紧走。” 不知道身份的话,救就救了。 但那厮身份不一般,看他身上血肉模糊的样子,就知道是被人追杀,救了他,要是把他的仇家引到了家里,那可怎办?除了自己,家里都是一群狼崽子,看着凶恶,但没半点一点杀伤力。 但不管她怎么骂,怎么打,蠢马就是不走,只知道嗷嗷发出嘶鸣声。 林末没了脾气。 顾健之不忍心,“后娘,要不救了他吧,你看小红多坚持,你不是说做人做事要坚持吗?小红这么可怜?” “闭嘴,你知道什么!” 林末瞪了他一眼,救了他,就等于自动跟麻烦挂钩,随时有可能睡到半夜跑进几个黑衣人,像切西瓜似的,咔嚓一下,把你脑袋取下。 但这该死倔强的蠢马,林末心塞,明天一根草都不给它吃。 利落从马车上跳下,把那满身是血的病秧子扛上马车,让顾健之他们看着,然后自己收拾现场,好歹也得迷惑下在追杀这病秧子的人。 该死的病秧子,要是连累她,看她怎么跟他算账。 而马车里,三个狼崽子被这满身是血的男人吓了一跳,但发现对方没动静之后,才淡定下来。 顾青岚睁大双眸,“二哥,他比村里所有人都好看,兰花说她爹最好看,可没这个叔叔好看。” “三丫,你怎么能盯着他的脸看?”顾健之不开心,三丫不应该觉得自己和大哥最帅吗?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瞧着就不顺眼。 “你忘了后娘说过,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有毒吗?” “像这种人,谁知道他的心肝是不是黑的?你,离他远点。” “二哥,不会,我觉得他长得这么好看,是个好人,”顾青岚笑眯眯说道,都忘了身上的疼,双眸目不转睛看着陌生男人,这脸,擦去脏东西,应该更好看吧。 想到就做,顾青岚拿出自己的旧手帕,动手擦起对方的脸来。 …… 林末忙活了好一会,才上到马车来,这一次,不用她说话,马自己跑了起来。 这畜生! 心里暗自骂了一句,还成精了,是么? “后娘,我想把这个男人一脚踹下去,不管了。”顾健之幽幽说道,“三丫,被这男人的皮表给迷住,现在能把他给扔下去吗?” “后娘,二哥胡说,我没有,”顾青岚反驳,“他是好看,但没后娘好看。他都受伤了,现在推下去,那他不是死了吗?” “后娘,我们不做这么残忍的事情,是不是?” 林末扯了下嘴角,“顾三丫,知人知面不知心,越是长得好看的东西越危险,别被外表所迷惑,不然吃亏的可是你自己。” “还有,顾二郎,既然救了,就要救到底,懂吗?” …… 回了家里,看了一眼这霸占了自己床榻的病秧子,咬牙。 给你处理伤口? 吃饱喝足再说,现在没空,反正死不了。 给病秧子灌了几口灵泉之后,转身去做吃的,同时烧了一大锅热水,在没人注意的时候,兑了一些灵泉进去,让顾二郎打水给顾青岚和顾恒之清洗,让他们可以在水里泡久一点,然后再处理伤口。 而已经醒了的顾青宜,整个人看着恹恹的,没半点精神,不过看到林末,委屈上前要抱抱。 林末也难得没凶她,伸手把她给抱了起来,用碗装了些灵泉,小心翼翼喂她喝下去。 小东西,这么小就伤到了头,可千万不要有后遗症才是。 饭好菜熟,弄了些给顾青宜吃,发现她没什么胃口,吃了两口,又要睡着的样子,没强迫她继续吃,而是抱着她往房间走去。 等到房间时,她已经睡着,轻轻放下,给她盖好被子,才转身过去吃饭,也让他们几个快点起来吃饭。 许是灵泉的缘故,泡了澡之后,顾青岚喝顾恒之的精神都看着好了许多,一人干掉了一大碗饭还有菜,惹来林末一顿嘲讽。 然后分别给了他们半碗灵泉,让他们喝了睡觉。 顾健之搁下碗,茫然,“后娘,不擦药了吗?” “擦了,” 林末漫不经心朝着房间走去,“早点睡,要是以后长不高,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我可养不出矮冬瓜。”
第68章 这话,不假】 林末眼神嫌弃瞧着躺在自己床上的病秧子,推了一把对方,发现没醒,依然一副睡美人的样子,没辙,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 既然救了,也不可能这个时候撒手,真死在自己家里,她也是有嘴说不清。 直接动手扒开对方的衣服,不的不说这病秧子,看着弱,但这身材还真不错,这一身的马甲线,瞧着没少锻炼。 就这身材,再加上那张堪称妖孽的脸,在现代,拍个湿身写真,若隐若现的那种,怕是要有不少女同胞抱照片睡觉,就求梦中与他春宵一刻。。 不过,可惜,胸前这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破坏了美感。 林末回过神来,看着那还在流血的伤口,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脸: “你幸运,遇到了我,醒了要付钱!” 接下来,没任何犹豫,拿出灵泉给他清洗了下伤口之后,直接用针线帮他把伤口缝合起来。 而对方昏迷中眉头紧蹙的模样,林末当做瞧不见。 老娘能帮你处理伤口,你就该偷着乐,还想让我帮你先止疼,别想了。 忍忍就过。 到最后,看着自己满手鲜血的样子,林末双眸闪过一抹厌恶,她最讨厌自己双手染上鲜血。 没任何犹豫,冲到院子外,打水上来直接清洗。 洗了好几遍,确定没任何血腥味之后,才满脸阴沉的回了屋。 这才发现这病秧子的脸色很不正常,想到对方的一些民间谣言,怕是陈年老疾发作。 连忙在他身上找药,除了一个空的瓷瓶之外,并没有发现药。 不过瓶子里浓郁的人参味,让林末咬牙,完犊子,要破财了,他要吃了不认账,自己绝对揍他个他娘都不认识。 折腾了很久,一株百年人参灌入了对方的肚子之后,林末越看对方越不顺眼,此人跟麻烦等同,忍不住大脚丫子一个用力。 …… 阳光好大! 江焕之不适的伸手去捂眼,手一动,拉扯到伤口,闷哼出声,疼。 理智回笼,迅速睁开眼,猛地坐起来,疼的又一脸扭曲。 看着简陋的屋内,眉头紧蹙,昨晚被追杀的情景立即出现在大脑里,看这里的环境,他应该是被附近的村民给救了。 但发现自己坐的位置……地上? 所以,他昨晚是在这连个席子或者被子都没有垫的地上,睡了一晚? 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扯开衣领想看下给自己伤口,昨晚对方这一刀,很深,如果不是偏了点,当场就能要自己的命。 不过在看到自己红肿的伤口上,那像趴着的蜈蚣的线,再次愣住了,这…… 咯吱。 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江焕之一惊,另忙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一幅怕吃亏的样子。 林末嗤笑,“现在才遮,不觉得迟了点?该看不该看,我全看过了,遮什么遮?” 江焕之也认出了对方,“是你。” 林末冷嗤,“是不是觉得孽缘?” “吃饭,就出来。” 说完,也不管对方表情,转身朝外面走去,她今天还好多事情要做,可没时间陪他在这浪费,像这种祸害,早早打发了,才是最安全。 江焕之沉默了下,慢吞吞站起来,这一走,让他有些困惑起来,他晕倒时,记得他的陈疾已经发作,按照以前经验,就算用了药,也得躺一天。 而且还别说还有这伤,站起来,竟没迸裂? 他很确定,他的药没了,但现在…… 口腔里传来的淡淡人参味,对方给自己吃了人参,但这家穷四壁的农家,怎么可能拿的出这么好的东西? 江焕之的出现,院子里专心致志吃早饭的人,没一个眼神看向他的,都专心吃着自己碗里的白米粥。 粥的香味,让江焕之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好饿。 明明就是一碗白粥,再加两碟不知道名的小菜,江焕之竟有一种好饿好想吃的冲动。 瞧见没人理会自己,自觉问道,“本王位置在哪?” 林末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起身走回了厨房,再出来时,手里端着一大碗粥和一双筷子走了出来。 而顾健之也在他旁边加了个凳子,自己也往旁边挪了挪。 看到那一大碗粥时,江焕之皱眉,“多了。” 他平常早饭从不吃这么多,这么大一碗,绝对吃不下。 粥和筷子往桌子上一放,林末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爱吃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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