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中暑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很容易要命,云端端没有中暑过,但是它却能够感觉到危机,所以到了夏季它白天基本不出来。 可惜它没有办法将自己身上的毛发剪掉一点,也不敢这么做。 那对于它来说也是一道保护屏障。 六岁那年,云端端路过一座南方小城的时候,为了救一个被恶犬盯上的孩子瞎了一只眼睛。 它只是路过那里而已,就刚好看到一只失控的狗狗冲向了吓傻的人类小孩。 那个人类小孩……穿着白色小衬衫,黑色小短裤,看上去只有三四岁的样子。 ……跟它小主人很像。 它跟那只狗打了一架,终于赶在小孩的家人发现不对赶过来之前,将那狗拦下了。 但是它瞎了一只眼睛。 小孩的家人非常感激它,带着它去医院治疗,身上的伤经过一段时间后慢慢都好了,但是瞎了的那只眼睛却不会再恢复。 小孩的家人也是将它送到医院去,才在医生的提醒下知道这只看上去极为狼狈落魄的流浪狗是一只金毛。 以温暖好脾气著称的金毛。 伤好了之后,那家人想要收养云端端的,不过它再次逃了。 它救人只是刚好遇到而已,并不是想要有一个家。 它是有家的,不是没有家的流浪狗。 九岁那年,年纪在狗狗中已经是爷爷辈的云端端生了一场病,差点就病死了。 它只是一只看不出原本面貌的流浪狗而已,自然没什么人会关注它,也不会有人带它去医院看病。 好在它命大得很,最终还是挣扎着活了下来,只是身体依旧虚弱得很,也没有办法去找食物了。 它以为自己就算病好了之后也会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 然后它遇到了一个好心的人类。 那个人类在附近读书,经常喂附近的流浪动物,发现云端端后就天天会送狗粮过来,靠着那些狗粮,云端端总算大病之后活了下来。 许知意。 它记下了这个好心的人类名字,稍微恢复以后就再次踏上了寻找云冬冬的旅途。 它不敢耽误。 狗狗很清楚自己的情况,云端端也非常明白自己已经不年轻了。 它不年轻了,身体素质也不如从前,如果不能快一点,它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找到小主人。 反正它觉得自己肯定可以找到小主人的。 一边吃着垃圾桶翻出来的东西,云端端一边想着。 九岁那年差点病死,云端端还以为自己活不了几年,然而它的生命似乎如杂草一般顽强,不管遇到多少危险,最终它都能够挺过来,然后稍作休息,再次踏上旅途。 十七岁那年,云端端拖着生病的后腿走在山路上。 它听说,很多小孩子会被卖到山里去,所以它想到附近试试。 身后传来轰鸣声,云端端知道这是人类机器的声音,所以它立刻就往旁边让去了。 它知道这些东西有多可怕危险。 然而它已经老了,瞎了一只眼,跛了一条腿,骨瘦如柴行动不便,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死去。 因为躲避不及,它被撞飞了,落到路边的草丛里。 而撞飞它的纨绔却只是骂了一句,然后继续骑着机车往前冲,争夺第一。 没有人管躺在草丛中的它。 云端端躺在草丛里,感受着生命的流逝。 它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感觉草丛被人拨弄开了,吃力地睁眼看过去。 它不想死。 它还想活下去。 它还没有找到小主人。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穿着破洞牛仔裤,穿着黑色短袖,打着耳钉,一头黄毛的年轻人。 他蹲在云端端面前骂了一句。 “朱老三瞎了不成,撞了狗都不知道。” 救我…… 濒死的老狗吃力地喘息着,看着眼前的陌生人求救。 “别赖着我,又不是我撞你的!” 对上老狗的目光,年轻人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 随后,那只奄奄一息的老狗终于断了气。 年轻人蹲下来拿着小树枝戳了戳,见狗死了,顿时骂了一句晦气,找了东西随便挖了个坑,将浑身毛都快脱光的老狗埋了。 “……我小时候好像养过一只金毛,不过那只狗肯定很漂亮,这狗也太丑了。” 又瞎又丑。 嘀咕了一声,年轻人站起来,骑上机车再次离开了。
第161章 痴情男配的儿子1【捉虫】 看上去很年轻的女人此时憔悴得很,也没怎么打理自己,眼睛下方还带着浓浓的黑眼圈,一看就知道没有休息好。 听到敲门的声音她明显愣了一下,随后起身去开门。 “谁呀?” 沈荞已经两天没有休息好了,公司那边也请了假,专心在家照看生病的孩子。 她打开门,看到门外的男人后愣了一下,随后一脸惊讶,“……爸?您怎么过来了?快进来!” 程云端点了点头,进来后在玄关的位置换了写,迈步往里面走。 “程瑞呢?” 听到程云端问起程瑞,沈荞脸上的表情有些异样,不过还是很快就掩饰了过去,“加班呢,这两天公司比较忙,所以他加班到很晚才能回来,爸您吃饭了没?没吃的话家里刚好有菜,我去给您下碗面吧?” “不用了,我吃完过来的,周周呢?” 程云端看了沈荞一眼,知道她在说谎替程瑞遮掩,暂时放过了这个话题,问起了程周周的情况。 程周周生病了,高烧不退。 而也就是这次,他因为长时间高烧留下了后遗症,原本健康的孩子因此虚弱了下来,一直病病歪歪的。 “周周生病了,烧着呢,我刚给他喂了药,现在正在睡觉,爸你要看看吗?” 沈荞将沙发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衣服拿到洗手间去,回头解释道。 “带他去医院,现在就走,我车子就在下面,你抱上周周。” 程云端进去看了一眼,稍微检查了一下立刻道。 这不对劲。 小孩发热很正常,不过大部分一般不会发热不退,程周周烧了两天,沈荞照顾他实在太累了,晚上不小心睡了过去,而就在这时候原本已经退烧的程周周再次烧了起来。 等到第二天沈荞惊醒,发现程周周烧得叫不醒,赶紧送去医院,身体已经出现了损伤。 原主也就是这时候才知道儿子儿媳之间出现问题很久了。 沈荞愣了一下,看程云端严肃的表情,立刻过去将听到声音迷迷糊糊醒来的孩子抱起来,又收拾了两件衣服就和程云端下了楼。 现在不是提起沈荞与程瑞之间事情的时候,先解决程周周身上的危机再说。 高热不但会损伤神经系统,还会损伤内脏,严重的话会造成内脏不可逆转的伤害。 程周周运气好,神经系统没有问题,但内脏却受损了。 将孩子送进了医院后,程云端就让沈荞去休息了,有他看着,程周周不会 出事,有什么事情他也会及时反应过来。 沈荞确实累得很,现在有程云端在旁边,趴到程周周的病床边小憩了一会儿。 半夜时分,程周周果然再次烧了起来。 程云端将程周周抱走叫医生,并没有打扰沈荞休息。 有医生在,发现孩子突然烧到了四十,赶紧就进行降温了,折腾了好一会儿程周周的体温才再次降了下来,程云端也没有彻底放心,依旧守在旁边。 第二天一早,程周周度过了最后的高热,终于真正退烧了,整个人精神也好了很多,睁眼看到程云端立刻甜甜地叫了一声爷爷。 沈荞听到儿子的声音也醒了。 医生过来检查了一番,见程周周已经退烧了,干脆就让他们出院了,要是再次烧起来,到时候再过来。 于是程云端又带着沈荞重新回到了家里。 帮助程周周度过这次危机,程云端等他睡着了之后,才将沈荞叫到客厅中。 “程瑞怎么回事?” “程瑞最近忙,所以难免顾不上家里……” “忙?忙着去照顾别人的孩子,顺便照顾别人的孩子妈?” 沈荞还想在程云端面前粉饰太平,没想到程云端什么都知道,顿时震惊地看过来,脸上的表情也变了。 “亏你能够忍到现在。” 听到这话,沈荞只觉得鼻子一酸。 程瑞已经两天没有回来了,她跟程瑞说程周周生病的事情,程瑞让她照顾着,而程瑞自己要去带同样生病的许小秋去医院。 他去带别人的孩子去看病,将自己的孩子丢在家中。 “……爸,许夏回来了,她儿子生病了,程瑞说许夏那边没人照应,需要他帮忙。” “地址。” “……什么?” “我说许夏的地址。” 沈荞犹豫了一下,还是将许夏的地址给了程云端。 程云端离开之前又看了沈荞一眼,“我知道你性子要强,程瑞这样夜不归宿你不好意思让我们知道,但是这件事不是你的问题,你不用替他瞒着,他都不觉得丢人,你为什么要觉得丢人?” “还有,准备离婚吧,这样的男人没必要留着,也不用为了证明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而坚持将后半生赔进去,及时止损才是聪明人的做法。” 说完这话,程云端就离开了。 一边开车去许夏那边找狗儿子,一边在脑海中整理原主的记忆。 原主是大学教授,妻子在程瑞两岁的时候生 病去世了,后来他也一直没有再娶。 因为程瑞从小没有妈妈,原主心疼儿子,对儿子多少有点宠溺了,让他养成了极为自我且不负责任的性格。 许夏是程家的邻居,跟程瑞从小一起长大的,程瑞很喜欢她,不过许夏并不喜欢程瑞,只把他当哥哥而已。 当然了,在程云端看来,许夏与其说将程瑞当做哥哥,不如说将他当做备胎。 程瑞在许夏有男朋友之后,才放弃了她,接受了沈荞的追求,两人毕业不久,沈荞意外怀孕,两人干脆就结了婚。 而许夏呢? 她交往了一个富二代男友卫绪春,可惜卫家看不上她,卫家给卫绪春找了一个家世相当的未婚妻,知道卫绪春订婚后,许夏完全接受不了,留下一句话就出国去了。 三年后,她带着两岁的许小秋回来了。 而回来后,许夏也没有带着孩子去找卫绪春,而是自己一个人养孩子,遇到麻烦或者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她就会找程瑞这个竹马帮忙,而程瑞面对许夏,当然拒绝不了。 这两年时间,程瑞对许夏母子极为上心,当真是感天动地的好竹马。 从许夏的角度,程瑞大概就是那种痴情竹马了,可对于沈荞还有程周周来说,程瑞就极为不负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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