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任由冷山雁这样放肆下去,往后家里仆人越来越多,那岂不是成了丑男开会? 席氏这才开口敲打冷山雁。 冷山雁自然听懂了席氏话里的暗示,规矩的应声道:“父亲责怪的是。雁下次一定为精挑细选,选样样都出色的仆人。” 席氏满意的点点头。 “其实阿邬真的很出色啊,你们不觉得吗?”沈黛末顾忌这阿邬的面子,为他找补道,同时又夹了一块香喷喷的青菜炒肉。 席氏的笑容僵了一下。 冷山雁则微微垂眸,将沈黛末的话当成了对他的维护,眼里凝着似有若无的笑意。 “你就是馋嘴,有点好吃的就觉得人家好了,不过是家常菜而已。”席氏轻轻瞪了她一眼,往她碗里夹了一块菜。 沈黛末笑道:“能把家常菜做好才算本事嘛。” 席氏无奈:“行了,快吃吧。” 一时间,院子里只剩下筷子轻微碰撞着碗筷的声音。 阿邬坐在紧闭的厨房门后,一碗饭菜捧在手心里,筷子却停在半空中,他静静地垂着头,直到沈黛末不再说话,他才重新开始吃饭。 * 饭后沈黛末将冷山雁拉上而来。 “猜猜我怀里的是什么?”沈黛末神神秘秘的揣着袖子。 冷山雁长眉微挑,噙着兴味的笑意:“雁不知。” “当当——”沈黛末掏出一沓地契塞到他的手里:“事情我已经谈妥了,这些地契以后就由你帮我管着。” 冷山雁攥着这一大契据,明明是一沓轻飘飘的纸而已,掂在手里却这样重。 他的妻主,沈黛末,从新婚之夜,掀开他的红盖头时,就待他以最真挚的情意。甚至在饭间,为了维护他的面子跟生父席氏呛声。 而他却没有什么可以回报给她的。 冷山雁喉咙哽了一下,仿佛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炽热发烫。 席氏责怪的对,阿邬的存在,是他对沈黛末没有安全感的证据。 他害怕沈黛末移情,害怕到惶惶不可终日,所以将一切漂亮温顺的男人都视为假想敌,不允许他们出现在沈黛末的视线里,就算侥幸出现了,也会毫不犹豫地摧毁。 明明妻主已经对他这样好,他却还不满足,想让她的眼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不该如此善妒。 冷山雁捏着契据,暗暗下定了决心。
第42章 我的郎君的小心思 中举的第三天,沈黛末应不住冷母的再三邀请,带着冷山雁回去。 与新婚回门时,冷母连面都不露,下人也态度冷淡的情况一对比,这一次冷家不止大门敞开,下人们还提早拿着扫帚清扫门口并且泼水防止灰尘扬起。 沈黛末和冷山雁一到,早早等候在门口的下人们就去迎接,连辛氏也带着冷折月、冷惜文他们站在门口等着他们的到来,不过冷折月的脸上最是藏不住的事儿的,满脸闷闷不乐的样子将他们请进了宅子内。 冷山雁坐在厅内跟辛氏心照不宣地说着场面话,冷折月则坐在一旁一言不发。 冷惜文坐在最末席,安安静静的垂着眉目,几l乎也不说话,但偶尔会不痛不痒地搭上一句话,既不会让场面冷下去,也不会让冷折月和辛氏觉得自己太过讨好冷山雁。 如果不是沈黛末早就知道冷山雁的原生家庭,乍一看到‘父子兄弟’间的温情场面一定会很感动。 好不容易熬到午饭之后,沈黛末想要带着冷山雁回家,却被热情的冷母拉去了书房。 冷母一边展示她的藏书,一边探讨学问,还会像个热情的阿姨,讲述自己的旧年往事,没想到还得看书,应付地有些心累。 而另一边,由于冷母特意跟辛氏交代过,儿子儿媳回家,一定要好好招待,不能再像上次一样。 辛氏迫于压力,请了一个戏班子在院子里搭了戏台子唱戏,给回门的冷山雁打发时间。 在戏班子表演完他们的拿手好戏之后,辛氏就让三个儿子以及在场的宁小侍都各点一样喜欢的戏文,让戏子们表演。 冷惜文对戏曲并不感兴趣,而且他知道今天是大哥冷山雁的主场,于是点了一样平平无奇不出挑的戏曲。 冷折月跟他不同,点了一出《赵氏孤儿》。 戏是好戏,但却不应景。 毕竟冷家的人,无论主子还是仆人谁不知道大公子自幼丧父,家主对他疏于关心,让在他自己的院子里自生自灭,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相当于孤儿。 要不是大公子有胆识有魄力,都不知道能不能在这宅子里平安长大。 加上冷折月和冷山雁自幼不睦,因此稍有点眼力见的人,此刻都面色复杂。 可冷折月却不以为然,甚至还暗暗得意起来,认为自己挫了冷山雁的锐气。 冷惜文暗暗地观察着冷山雁的反应,心中暗暗揣度,要是冷山雁这时突然翻脸了,他是应该打圆场好,还是安静不做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规避风险好。 但冷山雁面对冷折月的刻意激怒,并不失去方寸。 他不紧不慢地接过戏单子,修长的指尖在一曲曲戏目上划过,嗓音冷淡道:“二弟弟喜欢看典故,那我也点一出典故,就演《扇坟》吧。” 这一出戏中有一段情节讲的是一鳏夫每天都在已故妻主的坟头前扇风,让妻主的新坟变成一座风干老化的旧坟,这样一来,他就不必再为亡妻守鳏,欢欢喜喜地再嫁了。 这不是在暗讽冷清风刚死了妻主,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搬回娘家,再嫁她人的事情吗? 冷折月一听《扇坟》脸都快要气绿了。 冷山雁则轻靠着椅背,身形倦懒的散漫,狭长细媚的狐狸眼底透着轻蔑的笑。 冷惜文在心里暗暗发笑。 冷折月和冷清风仗着是辛氏所出,在后院里无法无天,也就只有冷山雁能让他们吃瘪。 一出《扇坟》演完,冷折月和辛氏的表情都不太好,尤其是辛氏,虽然面上看不大出来,但却好似被无形的巴掌扇在脸上,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有爹生没爹养的下贱东西,仗着沈四考上了举人,就得意得不行,他真以为他能跟我平起平坐?!” 下午,送走了沈黛末夫妻后,辛氏怒拍桌子,桌上的茶盏都被震得摇晃。 一旁的陪嫁仆人见状立马跪下说道:“主君不必生气,沈四娘子就算考上举人又怎么样?她到底年轻根基浅,跟咱们家主可没法比。” “你也不必劝我。”辛氏咬着牙:“我嫁给妻主时,她就是举人,如今风儿都出嫁了,她还是只有举人功名,如今连一个晚生后辈都能跟她平起平坐,这辈子只怕也就这样了。” 陪嫁仆人想了想道:“主君不必心冷。沈四考上举人不过是走运而已,咱们家主不也在举人的位置上待了这么多年嘛,往上考不是那么容易,她越不过咱们家主去。而且我听说如今外头太平了,朝廷会选拔一些人外任做官,咱们家主可是做了20年的举人,只要参加选拔大挑,家主怎么都能得到一个知县的官职,难道不比那个沈四强吗?” 辛氏喃喃道:“是啊,一个知县母亲,一个举人嫂子,还和城中首富是姻亲关系,这样的门第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家愿意跟咱们结亲。” 仆人笑道:“可不是嘛。” 辛氏被仆人说得心动,当晚就跟冷母说了这件事。 冷母一口回绝:“不行,熬资历等着朝廷空缺出来的官职能是什么好职位。而且一旦当官任职,我就不能再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再往上走。” 以举人资历做官与以进士资格做官的起点可是大不相同,而且官场也是名利场,若非正经进士出身的官员也会被人瞧不起,不会被拉入她们的阵营。 辛氏着急道:“妻主难道想一辈子都被自己儿媳妇压一头吗?考了20年,也没有考上去,再不趁着这个机会做官,还想熬到七老八十不成?与其这样还不如拼一把,历史上以举人资历做到朝廷大员的人也不是没有啊,何必非要那个进士功名?” 辛氏不停地劝了冷母一晚上,渐渐地,冷母态度动摇。 一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知县可是小地方一手遮天的存在,她渴望入官场已久,确实也想体验体验权力的滋味。 * 傍晚的天边是浓烈灿烂的火烧云,在大河的边际耀眼地燃烧着,水面澹澹如镜,倒映着云影光彩,整个河面都有一种美得不真实的蓝紫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并肩走在傍晚的街头,欣赏着河面的景色。 “真美啊。”沈黛末赞叹了一句:“好久都没有看到这么漂亮的晚霞了。” 冷山雁站在沈黛末身边,侧眸望着她惊叹的双眸。 上一世,他所居住的日沉阁能看到最美的日落景观,但他却从来不觉得美丽,只盼着太阳快点沉下,将整个世界拉入与他一样的黑暗寒冷中。 直到这一刻,在沈黛末对晚霞的无限赞叹中,他才渐渐觉得人间这样的景色,似乎也不错。 他并没有开口跟沈黛末一起赞叹晚霞,只是静静地站在她身边。 时间缓慢地流逝,艳丽的万里霞光将他和沈黛末的影子一起映在了瑰丽又破碎的河面中,影子摇摇颤颤,却偏偏将两人之间的距离在破碎水光中拉近,紧紧地挨到一起,密不可分。 直到晚霞落去,沈黛末才从美景中回神来。 天光暗下,专注于做夜市的小摊贩们已经支起了摊子,并在摊子前吊上了照明的灯笼,有些则将灯笼挂在树枝上,霞光隐去,星河又倒坠出来。 “郎君看看我的玉器首饰!”小摊贩对着冷山雁推销。 冷山雁目光随意瞥了一眼,小摊贩立马摆弄着摊子上的东西,说道:“您看看,都是最时兴的款式。” 虽然是最时兴的款式,但却都是最普通的玉器,古人对玉的品质可是非常讲究,像冷山雁这样的大家公子更是如此。 因此他自然看不上这些,想要离开。 但小摊贩却不愿意让机会溜掉,将目光对向了沈黛末:“娘子,给您夫郎买点首饰吧,这些多好看啊,买回去夫郎心里也高兴。” 沈黛末知道这是小摊贩的推销套路,但却愿意接对方的话茬。 她笑着看向冷山雁:“郎君,有喜欢的款式吗?” 冷山雁摇摇头。 小摊贩立马说道:“郎君,您看看这个戒指,是现下小公子们最喜欢的款式,上面雕了一朵精致的梅花,别老戴你手上的旧款啊,偶尔也换换新的嘛。” 对方指的就是冷山雁手上戴的白玉戒指。 比起小贩手里雕刻精美的戒指,他的白玉戒指上面什么都没有,朴素简洁,但大多数年轻公子并不喜欢。 小摊贩本来是想推销自己的商品,但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突然拽下袖子遮住指间的白玉戒指,脸上隐隐有怒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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