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幸闻言也跳上车顶,跟着解开绳子掀开油布,里面赫然是排列整齐的一整车的火腿。 她拿起一条大猪腿远远扔出去,群狼闻到香气,攻势果然见缓。 但这也只是权宜之计,眼见着包围圈越来越小,余幸心一横,从车里提起一桶蔬菜油。 冬季天干物燥,火烧林子当然是下下策,可保住性命才是最要紧的。 但就在这个时候,林中突然窜出了一匹黑色的野兽。 它的行动迅疾如同闪电,先是呲牙呵退众狼攻势,紧接着抓住树干跳上岩石,将藏在后面指挥战局的狼王一口咬死,甩落在篝火旁边。 这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而群狼在看到狼王身死后,不多会儿便溃不成军毫无战意。 只片刻间,又被黑色野兽又咬死了两头。 其余人也趁机刀砍斧劈,将其余狼驱散。 群狼逐渐溃散,夜风习习,月亮的云彩被吹散,那匹黑色野兽也露出了真容。 眼眸是绿色的,浑身上下缎子一样的黑色毛发,从头到尾线条流畅,形容十分矫健。 但在场的众人却丝毫不敢放下心来。 面对群狼时,他们合心合力可能还能博得一丝生机,但面对这头野兽,简直是毫无胜算可谈。 好在这头野兽也似乎并没有要攻击人的意图,它甩甩尾巴,叼起地上的火腿,只嘎嘣几下,便整个吞食下肚。 然后又跳到车上,用前爪将绳索堆刨开,又陆续吃掉一些。 不知怎么,余幸总觉得这头野兽有点眼熟——凌朝的兽形,大约也有这么大。 而且这一行一动上,无论是走路的姿势还是低头嗅闻的样子,真的都太像了。 但让她大着胆子问一问也是不可能的。 万一认错了呢? 万一它吃完火腿,还想再尝尝人肉的味道呢? 好在黑色野兽并没有发凶性,它吃了些火腿后,甩甩尾巴走了,篝火旁只留下几具血刺呼啦的狼的尸体。 凉风吹过,林子的树叶唰唰作响,镖队的人终于反应过来,连忙检查人员的受伤程度以及货物的损伤程度——至于跑丢的那匹马,大概率是寻不回来了。 中年汉子把车重新捆好。 他的货物里少了大约一半的火腿,有的被狼叼走,有的被黑色的野兽吃掉了,损失不可谓不惨重。 余幸宽慰道:“你要是对货主不好交代,我可以把这一车火腿买下。我是开饭店的,用的完。” 中年汉子摇摇头,依旧是满面愁容:“如果只是钱倒是好说了,我好歹还有些积蓄,一车火腿还是能垫的起来。” “只是这批火腿是要送往王城,给贵族春猎祭祀用的,我足足凑了两个多月,才收齐了这一车的上好货色,要是耽误了贵人们的事情,他们怪罪下来,可怎么办啊?” 余幸:“...如果是贵族的话,兴许我可以帮你去说说情。” 听斯柳那意思,贵族好像就只有凌氏一支,凌朝应该可以说的上话的...再不济,她跟凌寻也算有点交情? 那中年汉子听了,千恩万谢的,又拿出银币来,说让余幸去打通关系,当辛苦费。 “这个就不用了,你也是情急之下,为了救大家的命,才把货搞坏了。” 余幸笑道:“也没什么关系好打通的,只是其中一个人正好是我的朋友罢了。” 而另一边,镖头正在对着手下大发雷霆。 他被人偷袭从马上摔了下来,摔得脑袋上鼓起好大一个包,但是却没看清那人的面孔,现在问起来,也没有人肯承认。 镖头自然是窝火,但又找不到人,也只得将许多气发在手下身上。 但事已至此,这个地方是不能久留了——谁知道那头野兽会不会突然改变主意,杀个回马枪,再多吃一份早餐。 镖队继续赶路,余幸在马车里眯了一会儿,但也没睡安稳,时睡时醒的。 她爬到外面,打算替一下盐二,却后知后觉的看到他手臂上有血渗出。 “你受伤了?” 盐二摇摇头:“只是被抓了一下。不碍事。” 狼爪子虽然尖锐,但好在穿的厚实,所以伤口不深,他便只用布条绑起来。 余幸却道:“不行,必须得去医馆,让大夫给消毒包扎。” 这地方又没什么狂犬病和破伤风疫苗,狼爪子上的病菌那么多,等真要染上病的时候就晚了。 “前面镇子还有多远?我去问问镖队的人。” 但还没等她开口,镖队的人却突然受到惊吓一样,驱马疾跑起来,甚至不惜连装载着货物的车都扔下了。 余幸也吓了一跳:“怎么?又有狼追上来了?” 余云辉也大叫起来:“有东西!有东西在林子里!” 盐二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马向前狂奔,余幸也一把摸起剔骨刀,心弦绷紧,四处张望。 余云辉趴在窗子上,绝望道:“它还在!一直跟着车跑!” 此时已经接近黎明,借着隐隐绰绰的光亮,可以清晰看到一头兽类正快速穿梭在林中。 余幸眯眼仔细辨认,那似乎是个白色的...... 白的底色,身上有交错的黑灰色狸花条纹。
第113章 余幸几乎立刻就确定了那头黑色的野兽也是凌氏一族的成员——而且很可能他们之间还有特殊的联络方式。 她对着盐二道:“不用跑了,没跟上来。” 余云辉将信将疑:“真的吗?我明明看到.....” 余幸斩钉截铁:“你眼花了。” 现下天色已然近亮,再往前一段,林子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开垦的田地。 有田地就代表着有村落有人烟,一般来说,野兽是不会往人类的聚居地靠近的,相对来说也会安全一些。 而镖队的那些人也正在此游移不定——他们当然不愿意涉嫌险去跟野兽对上,但如果把货物弄丢,跟雇主也没法交代,说不定还要赔几倍的钱。 一趟下来出了力气又亏本,谁心里也不舒坦。 此时他们看到余幸等人好生生的回来,便狐疑的道:“那头野兽没追上来?” “哪有什么野兽,是林子里一匹野鹿,开始我们也吓了一跳,后来发现看错了。” 余幸状似好心的道:“不过你们的车和货都不要了吗?我看有些人往那边去了,如果再不拿走,可能就要被别人捡漏了。” 清晨进林子的也不在少数,大都是猎人,去检查提前设下的陷阱或者捕兽夹,看有没有意外收获。 镖头闻言,果然意动,他看看自己队伍里身强力壮的成员,再看看逐渐亮起来的天色,最终一咬牙一招手:“走,回去!把东西拉上!” 余幸却道:“那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这荒山野岭的实在太吓人了,我们宁愿绕远一点去城镇那边走。” 镖头道:“你们自己决定不跟着走,银币是不退的。” 余幸做出劫后余生的后怕表情:“那便不退了吧。总好过再睡在野地里。” 见她一副怂样,镖队也懒得搭理,自顾自回去取货物。 而余幸和中年货商则继续朝着前方,往远处村庄的方向走去。 村庄很小,可能一共也就几十户人家的样子,庄户人家起的早,即使是冬天,也有人早早起床外出,在街上走动。 盐二去找人问路,大约二十分钟后回来。 “今天镇上有庙会,村里一会儿有车去镇上,咱们可以跟在后面一起走。” “镇子驿站里肯定有卖地图的,到时候看看就知道怎么走了。” 他做事总是考虑很周到,余幸也松了口气,并同时再次懊悔反思:“也怪我,都没仔细打听镖队名声,才碰上这么倒霉的事情,也连累你们。” 余云辉真心实意道:“这不是你的责任,你是个好人。” 中年汉子也乐呵呵道:“这话不假,妹子,你人真不错,我以前跟的那个镖队这段时间要跑一条新线路,才选了这个镖队。” “要是没有你帮衬着,我可能昨天晚上就喂了狼了。碰上这种事谁也不愿意,但那句话怎么说来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不久,村里的牛车便出来了。 老牛拉着板车,上面有个简陋的棚子,上面坐着一车的人,挤得满满当当。 大都是女人,还跟着几个小孩,看样子都是要去赶庙会的。 牛车速度很慢,道路又曲折弯绕,但好在镇子并不太远,两辆马车跟在后面,从云雾缭绕走到天光大亮,终于来到了镇子上。 看着熙熙往往的人群和街道两旁的摊贩,余幸终于有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 昨天晚上一晚上没睡,无论是体力消耗还是精神消耗,都已经差不多到极限了。 几人在集市上简单的吃了点东西,从驿站买了地图继续赶路,虽说也耽误了一些时间,但终于是在傍晚前回到了桾都。 跟中年汉子告别后,盐二把车赶到了北城的快餐店,停放在院子里。 斯柳匆忙上来:“听说在路上遇见狼了?” 余幸便知道,可能是凌朝已经先他们一步回到了这里。 她笑着道:“只是听起来吓人,没事的。” 又指着余云辉:“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老乡,余云辉,先要在店里帮忙一段时间...这是斯柳,在店里做管事的。” 双方都互相打了招呼,余幸便找人带着余云辉去火锅店宿舍那边,安置行李去了。 斯柳忍不住道:“怎么会遇到狼呢?一路上都是官道。” 余幸讪讪的:“嗨,也怪我,回来的时候挑镖队没上心,跟着他们走的荒郊野道,那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跟他们也没什么道理可以讲。” “对了,凌氏一族里有没有纯玄色的猫?这次遇上狼群,多亏了他搭救。” 斯柳:“有的,殿下的二堂哥是玄色。这个花色不多见,好几辈里才出一个,这一代里也就他自己。” 余幸感慨:“黑色确实是很威风,我还以为那是一头豹子呢,差点吓死我。” 斯柳笑道:“那位殿下喜欢在外面野游,不喜欢被人寻到踪迹,但他能辨认出您。” 余幸吃惊:“他能认出我?可是我从没见过他啊?” 斯柳:“他们一族的五感比常人更灵敏一些,您身上有殿下的气味,他知道你们是很亲近的人,看您遇到危险,必然会出手相帮的。” “靠气味就能闻出来啊...还真方便。” 余幸在家结结实实补觉一天,隔天出门,远远就瞧见街尾那边似乎是有人吵起来,于是便跟去看热闹。 原来是一家布庄雇佣镖队给送一批货物,因为跟这家镖队之前也合作过几次,从没出过纰漏,所以只粗粗核验就打算直接把货搬进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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