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嫂子想了想:“好,那就明天早上,我请上半天的假。” “成,赶得及。” 这样便是说定了。 但没成想,第二天大早,还没等余幸找到牲口车呢,苔嫂子推着个独轮的小车上门来了。 “我想着,也别浪费那个钱了。”苔嫂子笑笑:“大不了就多走几趟,反正力气嘛,是使不完的,我现在浑身的劲儿呢。” 余幸无奈。 这个看上去柔弱的女人,心里实在要强。 行吧,反正两家隔着也不太远,权当锻炼身体了。 当下便一撸袖子:“行,那就开干吧!” 独轮车是木头的,结实扎壮,能载不少东西。 只是两个女人毕竟是力气有限,多折腾几趟是难免的。 本来余幸是打算两人一来一回的交替休息,但苔嫂子不肯,最终也只答应让她栓了绳子在前面拉。 她是个很实在的性子,觉得是自己要执意省下这些费用,那么理应是负责全部的力气活儿。 要搬的东西不少,衣物,煤炭,篮筐,但这些其实都好说,一次运送不完便分为两次。 只是最后那个盛着粮食的大缸,着实有些令人头痛。 当初买的时候挑的质量好的,缸很大,又很沉,好容易费了大力气搬上去车子,却又遮挡了视线,滑溜溜的绳索也很难绑的结实。 两人一个推着一个拉着,满头大汗,走走停停,好容易出了胡同,又在拐角的地方卡住了,周旋了好几回都没成功。 苔嫂子擦擦头上的汗,有些内疚:“都怪我,没舍得花钱,让你也跟着受这个累。” 余幸其实早累的够呛,但此刻也只能故作轻松。 “没事,歇会儿,攒攒力气...反正也就只剩下这个缸了,不着急。” 于是两个人坐在边上稍微休息一会儿。 然后便听到有脚步声靠近,紧接着一个声音传来:“你们干什么呢?” 转头看去,正是巡城使于三儿。 余幸赶忙起身:“...于大人好,我们这搬东西呢!” 于三儿走近了。 照例是严肃的模样,挎刀往边上一站,魁梧的像座铁塔——倒也不是他故意吓人,只是天生这样的气质和长相。 也恰好跟他的工作相得益彰。 这片区域虽然隶属于下城区,可治安却是不错的,这跟巡城使的作为分不开。 在下城区,并不是所有地方都能拥有平和的生活环境,甚至可以说,大部分的区域都是恰恰相反,土匪混混各成一派,普通人的日子简直是水深火热。 反正余幸是无比庆幸——如果她当时刚刚来到这里时候是在其他区域,懵懂莽撞不知规则,有没有命活到现在都是未知数。 而这片区域的平和稳定,于三儿得有很大的功劳。 他是个很称职的巡城使。 苔嫂子跟于三儿的要稍微熟一些,往上数个七拐八拐,勉强算个非常旁支的长辈,如今当然是早不走动,可这份面子还是在的。 “嫂子。” 于三儿这样称呼,算是打招呼。 苔嫂子也赶忙起身应和着:“ ...也没什么,就是这个缸要搬回去的,太沉了,就在这里歇会儿。” 于三儿左右看看,走到车前,弯下腰只稍用力气,便将车子抬了起来。 苔嫂子吓了大跳,连忙上前阻拦:“不用!真不用的!” 余幸也连声道:“于大人,我们歇会儿就行了,您赶紧忙去吧...” “带路。” “ ......” 于三儿实在长了张生人勿进的面庞,说起话来也是气势十足,一下子就将两个女人的推辞全都挡了回去。 于是就变成了他推车走,苔嫂子在前面带路,余幸在后头跟着这样的场景。 原本她还打算帮着扶扶车子,但于三儿力气和个头都很够用,完全不用别人帮忙。 确实是有把子力气的。 余幸走在后头,看着那结实的充满力量感的身影,心里又一次感慨着——家里若是有这样一个男人,那一定是很好的。 安全感爆棚。 若说要找伴侣,于三儿这样的就很理想。 不过他样子有点凶,准确的说,是过于威严了,跟这样的人朝夕相处,那得压力很大吧? 当然,这番思量也就是纯粹的一点思量,并不是说真就对于三儿有什么念头。 许是有了大花的陪伴,余幸没那么想着要找对象了,当下还是立业最重要。 从她家到苔嫂子家这段路并不太远,于三儿又是壮劳力,所以很快便到了,对方很客气的推辞了苔嫂子要请喝杯茶的邀请,兀自离去了。 “...可真有力气。” 余幸赞叹的道:“当时这个缸送来的时候,要两个人才搬得动呢,还是得抬着,费了好大力气。” 苔嫂子也笑着道:“那是,好壮实的小伙子。” 东西搬完了,收拾的工作却还有很多,但这些都不急在这一时,回头可以慢慢做。 余幸也帮着整理些细碎物件,等忙活完,已经是傍晌了。 苔嫂子从水井里拎出来一只晾着的白条鸡,说要请她留下来吃饭。 不过余幸没同意,借口说自己还得出去买些东西,回家去了。 并不是她矫情说嫌弃人家的伙食不好,而是她知道苔嫂子这人太实在了,若是真留下吃饭,那她一定会用家里最好的东西来招待自己。 没必要。 自己也不缺这口吃的,还是留给小孩子吧。 但没成想,在回家的路上,又一次遇见了于三儿,对方正坐在一棵大树下的石头墩子上,似乎在等人。 余幸主动打招呼:“于大人,您忙着呢。” 于三儿却站起身:“我在等你。” “ ......” 被一个巡城使特意等候可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儿,余幸瞬间紧张起来:“您找我...有事?” 对方看她一眼,道:“不用紧张,不是什么大事。” “就是想跟你说一声,前几日那个孩子,找到了。” “啊?” 余幸惊讶的:“孩子找到了?” 说到底,这件事原本和余幸不应该扯上关系,都得怨那个倒霉邻居,人种歧视观念太严重,觉得所有折人都是拐卖贩。 根深蒂固的偏见罢了。 但无论如何,孩子找到了还是好的。 “在哪找到的?没出事吧?” 话都问出口了,才惊觉自己有点管的多,甚至窥探公务的嫌疑了。 但于三儿大概今天心情不错,竟然还真的回答了。 “离家出走,钱花完了就回来了。” “ ......” 这样的结果还真的情理之外又预料之中。 就说嘛,那个年纪和体格的男孩子,基本已经具备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很难被拐走了。 而且说点难听但实在的,下城区里,真没人会拐一个半大的男孩回家——这个年纪,胃口就跟无底洞似的,吃的忒多。 “没出事就好。” 她故作轻松,带着开玩笑的意味:“这下我总算也可以洗清嫌疑了。” 本意只是为了活跃下气氛,没想到于三儿却道:“是我行事莽撞了,没有证据,本不该怀疑你。” “ ......” 余幸吓了一跳,立刻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于大人,您行事认真严谨,有争端的事,本来就该说清楚的,何况涉及到这种事,谁都不想发生的嘛...这点没错。” 但于三儿显然不这么觉得。 “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余幸呐呐。 看来人家是真有气节在的,不愧是能把下城区立整的井井有序的巡城使。 对他的印象立刻是又上一层楼了。 于是在回家之后,对着猫叨叨叨了一大通,全方位多措辞夸赞,只把于三儿形容成了天上有地下无人间罕见的绝世好男人。 毕竟它是唯一的听众。 但是猫听了就不太高兴。 于三儿有什么好的? 黑黝黝长得铁塔一般的莽夫,肌肉多脑子少。 这辈子也就在下城区混迹了。 审美有问题,非常有问题。
第34章 对于自家猫在生闷气这回事,当事宠主完全没有察觉。 猫嘛,都是若即若离的。 高兴了可以贴贴,不高兴了都懒得理你。 所以余幸在叨叨完之后,就立刻去忙活自己的事情了,完全没有在意到猫的情绪。 后天大早上就要跟着队伍出发了,还有许多事要做呢。 得去换点零散的铜币,路上总归是有地方要花销,金银珠宝的拿在外面,太扎眼了,即使是跟着镖队,也不能太过张扬了。 然后还要带些食物。 镖队不是走水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是常有的情况,更不像船上还自带厨子,一群大老爷们儿都是以天为盖地为席的,吃喝都是将就。 多数就是让媳妇儿烙些大饼子,故意做的干巴巴的才不肯坏,再带上几罐家里腌制的小咸菜,这就是很不错的伙食了。 至于那些没家室的单身汉,要么自己糊弄着做点,要么就给些银钱拜托邻家婶子大娘的帮忙。 总之是麻烦。 且这些事情都是要出发之前要准备完毕的,等真到了路上,荒郊野岭,有钱都花不出去。 余幸在吃食上是不肯苛待自己的,更何况还带着个猫,小动物肠胃是很脆弱的,这地方又没什么兽医,万一出毛病就坏事了。 家里还留了些粮食,但现在天气暖和了,食物容易坏,这点就比较麻烦。 牛乳也还有点,索性用糯米粉搅拌了,再添上去核的红枣,放在锅里蒸成了软糯的团子,包在油纸里,甜甜的当做零嘴。 至于主食么,则做了些脂饼,外面是发面的白饼皮,里面有厚厚的猪油芝麻馅儿,咬一口,别提有多香了。 又去到墙角,打开一个坛子,前两天卤的鸭脖和鸭架也差不多能入口了,鲜香麻辣,很能下饭。 另外看着卤汁儿充足,又去买了一批藕片和土豆一类的蔬菜煮好了放进去。 本来这卤菜也并不难做,之前只是苦于买不到各式的调味品,这趟从鸭脚港带了那些样品过来,倒是能恰好派上用场。 “得多做些,路上分。” 她自言自语的:“当下酒菜也是合适的,以后说不定还能单独拿出来卖,啧,又是一笔收入啊。” “说起来,还是方便面好啊,用热水一泡就好,还方便携带——还有自热锅,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 猫背着身子坐着,看上去是对这边完全没什么兴趣的淡漠模样,但其实耳朵支棱,随时关注。 直到余幸把红枣奶糕糯米团子切开了,放在它的专属小碗里。 “大花,尝尝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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