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她披上衣服走出去:“大早上的,这是做什么呢?” 凌朝抬头:“昨晚不是说了么,我要把车修起来。” 余幸目光扫视过地上拆的七零八落的零件:“...还是找个修车匠来更方便,只是车轮裂开,修起来应该也花不了多少钱。” “那不行!” 凌朝被踩到脚一般,急起来了:“一点小事而已,我自己就处理的来!” 刚好早上当班的厨师把早饭做出来,白菜肉包和牛肉蒸饺出锅,院子里顿时飘起一阵饭香气。 余幸便道:“那也不用这么着急,你先去洗手,吃饭?” 凌朝闻着香气,不争气的饿了,抿嘴站起来,想着吃饱了再修也是一样。 他一口气吃了十几个,吓得余幸把盘子都端走,生怕给他撑出什么毛病来。 刚捡到大花的时候还是个半大猫崽,吃起东西也是不知饥饿饱腹,时常撑的胃鼓起来,两头尖尖像个枣。 这样想着,竟然有点怀念。 吃过饭后,有个送货小哥捎来了信儿,说鸭脚港上有人找她,还带了包东西要给她。 余幸很好奇:“有人找我?送的什么东西?” 小哥摇头:“不知道,她抱着那包袱不肯松手,说要亲自见你才给,盐老板拿不定主意,所以让我来送个口信。” 余幸:“那她可有说,叫什么名字?” 小哥依旧摇头。 那女的从进了店门之后,就一脸警惕的紧紧抱着包袱,只说要找余幸,别的什么都问不出来。 余幸:“她是从哪儿来的?算了,问你你也不知道——这样,明天下午刚好有辆车送海货来,你让她跟着车过来,如果真的有事,就当面说。” 小哥领着消息走了。 凌朝最终还是没能把马车修好,原本只是车轮子坏了,经过他的一番修整,整个车底板都掉了。 他大概也被自己的破坏能力惊到了,坐在一堆零件里发愣。 余幸忍笑,打发了个伙计去附近找个修车匠过来,这马车木料贵重,装饰也华丽,肯定花了不少钱,就这么废弃掉也太可惜了。 “不会修马车又不是丢脸的事,术业有专攻。” 余幸拍拍他的肩膀,安慰:“再完美的人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每个人都有擅长的地方,比如我在厨房里可能说的上话,但若是让我出海去捕鱼捞虾,那就不行了。” “你虽然不会修车,可是抓犯人很厉害。” 凌朝:“那两个女人逃了这么久,我都没抓住她们。” 甚至有几次,明明有了线索,却硬是跟丢了,滑不溜秋的像两尾鱼。 余幸:“...那挺好。” 凌朝更郁闷了。 隔天,送货的小哥到了,他走进院子,身后跟了个裹得严严实实的女人。 女人一见到余幸,眼睛顿时亮了,扑上来抓着她的手,声音都在颤抖:“余家妹子!” 余幸有些惊讶,旋即也认出了她:“苔嫂子?” 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余幸在下城区待过一段时间,而苔嫂子是住在附近的邻居,一个人拉扯着三个孩子,生活很难,但她把他们教育的很好。 其实下城区的人都过的苦哈哈的,力气大家都有,但在那地方,能赚钱的机会本身就很少。 余幸回握她的手,将人带到屋里坐下,叫伙计倒了热茶,真心诚意的道:“过的还好吗?” 苔嫂子也笑开:“我一切都好,只是找你真不容易,原来在外面做这么大的生意。” 余幸:“混口饭吃——不过是比下城那边要好很多,咱们两个见面不容易,你就在这里多待几天,我做东,带你好好四处逛逛...桃妹儿该长高了吧?” 苔嫂子伸手比划了一个高度:“长的高了,现在能到这儿了呢。” 而后突然坐直身体,把身后那个一路上都紧紧抱着的包裹拿来,如释重负的道:“我这一辈子也没出过远门,如今见到你,可算能松口气。” 她把包袱拆开,里面是又一层,打开后还有一层,最里面是油纸包,包着二十个银币。 “这是你当初救急我的二十个银币,我用掉一些,后来又补上,这么大一笔钱放在我这儿,我真是睡觉都睡不安稳,所以思来想去,还是给你送来了。” 余幸叹气:“找送货的捎来就是了,何苦要辛辛苦苦走这一趟呢?天气这么冷。” 苔嫂子仍旧摇头:“不亲自交到你手上,我不放心。” 这对她来说是很大的一笔钱了,万一出现什么闪失,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余幸现在当然不缺这点钱,但知道苔嫂子的为人性格十分正直,便也只能收下了,又想着回头多裁剪点棉衣布料什么的,让苔嫂子带回去,她家孩子多,用的上。 “你这趟走这么远,家里的孩子们怎么办?有人看顾么?” 苔嫂子突然笑起来:“对的,这件事你还不知道,我家你大哥回来了。” 余幸惊讶的道:“回来了?” 她从认识苔嫂子的时候,就知道她是个寡妇,据说丈夫是几年前跟着人出去做工,而后就再无音讯——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这种事并不罕见。 离开的人离开了,而留下来的人还要活着。 “我以前只以为是他人没了,没想到这四年多过去,他又回来了。” 苔嫂子说着,落下泪来:“说是在外面被人骗了,吃了些苦,人也落下点残疾,但能回来,我们一家人团聚了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余幸找来手帕,帮她擦了擦眼泪,轻声道:“...这是喜事,你们一家团聚,日子也有盼头了。” 苔嫂子跟着破涕为笑:“你说的对,这日子有盼头了。” 她握住余幸的手,轻声道:“其实我这次过来,还给别人带了句话。” “你还记着于三儿吗?” 余幸点头:“记得,邻居一个巡城使大哥,人长得高大,不爱说话。我先前在鸭脚港的时候,他被调过来帮工,我还遇见他了呢。” “就是他。” 苔嫂子缓缓道:“我娘家跟他家离得近,要说于三儿,也算是半个我看着长大的弟弟,他给公家当差,有本事,虽然话少,但人品没的说...家里只有一个老娘和一个妹妹,都是脾气好的。” “他让我问问你,若是你觉得他还成,可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
第97章 余幸错愕:“谁?于三儿?” 苔嫂子点头:“就是于三儿,他在下城干满了八年,说是立下一些功劳,年限也到了,马上要升官儿了,怎么也能捞个队长,能管着七八个人呢。 ” “这一升官,地方就能调,你要是愿意,他就随你的意愿,调到哪里当差都行。” “余家妹子,我知道你本事大,是能挣大钱的人,我跟你说句真心话,你要是心里没人,于三儿就挺好。” “虽然他人是黑壮了些,但胜在心眼儿实又勤快,没那些花花肠子,最适合过日子。” “ ......” 苔嫂子说的,余幸都想过。 成家和过日子,不能只凭着一腔爱意,还得看匹配度。 性格上的,家世上的,生活习惯上的,各种方面。 说起于三儿,余幸和他打交道并没有特别多,只记得这人长得高高壮壮,黑黝黝的一张面皮,五官端正,大约因为是巡城使,所以自带一股刚正气息。 先前在下城区的时候,他救过自己一次——她夜归遇上坏人,被追的狼狈,于三儿把那个人抓了起来。 但于三儿本来就是巡城使,这是他的工作,是他的职责所在,无论那天被追的是谁,他都会相救。 后来又在鸭脚港,鸭脚港闹台风下暴雨,吹垮了民房淹没了港口,巡城处人手缺乏,于三儿被调过来帮忙。 于三儿的确话少,但这不是缺点,至于什么黑壮外貌,其实余幸也不大在乎——男人嘛,用不着长得多么俊俏,稳重顾家才是最要紧的。 “你要是心里没人,于三儿正合适。” 这话一点不作假。可扪心自问,如今她心里真的没有人吗? 苔嫂子握着她的手,语重心长道:“话说下了,你就好好想想。” “左右是一辈子的大事,想好了,再给我个信儿。” 余幸点点头。 门吱呀一声被蹭开,一只白底狸花的大猫溜达进来,跳到了软凳上。 苔嫂子惊讶笑道:“哟,这不是你的那只猫么,还养着呢?都长这么大了!” 说着要伸手去摸猫头,但被灵巧躲开。 猫跳到余幸膝盖上,拿毛脑袋去蹭她的手。 余幸摸摸它的肚子,已经瘪下去了,便从桌上拿起一枚饼干托在掌心,喂给它吃,带着软刺的舌头在手心里唰唰的舔,触感一阵酥麻。 凌朝一边嚼着饼干,忍不住腹诽,明明人和猫都是同一个,可待遇就是差这么多。 猫就可以靠的近,跳到怀里也被允许,睡在枕头边上也被允许,还能从手心里吃食。 但变成人的时候,恨不得把距离拉开十丈。 这还有天理吗? 余幸摸摸猫头,抬眸道:“苔嫂子,你这趟出远门不容易,既然家里有大哥照应着,就别那么着急回去,多玩两天。” 苔嫂子也感慨道:“你这样说,我也就不跟你见外了。我活了这大半辈子,一直困在那一亩三分地里,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竟然是头一次见。” “说不定也就这么一回,我得好好看看。” 余幸笑道:“哪里就那么夸张。你这一路风尘仆仆,肯定没休息好,先睡上一觉,再说别的。” 她抱着猫起身出了房间,吩咐小全去买个新的澡桶:“这是我在老家的一个姐姐,她要有什么需要,你们就尽量满足就是。” “是,老板。” 余幸把猫放到外窗台上,看它懒洋洋的三只脚跳上软垫,随口道:“ ...她是下城区的邻居苔嫂子,你还记得吧——她给咱家送过菜,家里有三个孩子。” “喵。” “那你还记得于三儿吗?巡城使于三儿。” “喵!” 见它反应激烈,余幸笑笑,没再说什么。 傍晚时分,余幸带着苔嫂子在店里吃了点东西,套上马车沿着凤凰街走。 凤凰街毗邻王城,是北城最繁华热闹的街道,沿河两岸都是商铺,灯光绚丽人流熙攘,处处都是欢声笑语。 河上有小船飘过,上面的许多商贩沿岸叫卖:“——脆糖果子,二十铜币三个!” “芝麻糖!五铜币一块!” 苔嫂子生平第一次见这样的美景,呐呐道:“好看是好看,可东西也卖的太贵了。” 脆糖果子这种满世界都有的小吃,在下城区里十个铜币就能买六个八个,到这地界,竟然翻了一倍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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