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 暖水瓶已经凉了,但她并没有觉得冷,反而身旁似乎有个暖呼呼的热源,一直源源不断的提供暖意。 伸手摸索,触感温热毛茸,她睁开眼睛,借着外面的月光,硕大的一颗兽首正搭在枕头旁,莹绿色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她。 “ ......” 余幸咽下即将冲出喉咙的惊叫,试探道:“ ...凌朝?”
第108章 余幸大着胆子伸手摸它的脑袋,毛茸茸的皮毛,触感温暖光滑。 兽首靠过来轻轻蹭她,喉咙里发出呜呜声。 “ ...你知不知道多吓人啊,这么大个脑袋。” 她小声抱怨:“进来也不说一声。” “喵呜。” “ ...怎么变大了还是喵喵喵的叫,叫声应该更威风些的。” 余幸坐起身,感觉已经好了许多,就是身上的汗湿黏糊糊的让人不太舒服。 她下床把灯点亮。 巨兽也轻巧的跳在地上。 余幸只回头一看,就忍不住笑起来——放大版白底狸花的猫猫,虽然它的眼睛退去圆圆的憨态,而是变成眼角上挑的杏核样,即使它的利齿竭力包在嘴唇里,张合间能看见锋利寒光。 但也许是因为确认凌朝不可能伤害她,所以竟然没有觉得有一点的威慑力。 放大版的毛茸茸,还是可爱。 屋里的空间对于凌朝来说有点狭窄,它只好半卧倒在地上。 余幸忍不住靠过去,摸一摸脑袋,再呼噜呼噜下巴。 大猫翻开肚皮,露出腹部的白毛,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太可爱了......怎么这么可爱。” 余幸抱着大猫的前肢,把脸埋进脖子里,狠狠吸了一口。 仗着厚重毛发的掩映,凌朝偷偷脸红了也没人知道。 余幸吸的一顿,直吸的头晕脑胀,这才悻悻道:“不行了,我得去洗个澡,一身的味儿。” 炉火上有热水,澡桶也是早就刷好了放在旁边的,余幸兑好热水,大花已经很识趣的化小体型,跳到外间的房梁上去了。 余幸脱掉衣服跳进澡桶,舒服的叹气,有种终于活过来的感觉。 原本一盒感冒药一针退烧针就能解决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却变成了大问题,幸亏她还是成年人,有一定的抵抗力...要是小孩,更不敢想。 擦干身体,坐到火炉旁慢慢烤着头发,顺便把今天的账簿看完。 虽然是半夜,可因为白天睡得太多,反而睡不着了。 大花又凑过来,这时是小小一只,余幸慢慢翻着一页一页的书,它趴在膝盖上,小小声的打着呼噜,时不时被揉一把脑袋。 到第二天早上,余幸已经彻底满血复活。 她精神抖擞,走到院子里面,先打一套广播体操舒展筋骨。 盐二从院门进来,见她精神正好,笑着打招呼。 即使现在是两个店的负责人,很多事情还是盐二还是亲力亲为,比如每天早上风雨无阻,早起去市场收海鲜。 他把记录纸条拿出来给余幸看:“因为下了雪,港口上冻了,所以价贵了几成。” “但这家是最新鲜的,货品质量也稳定,所以一直没有换人。” 余幸无所谓道:“没事,你做决定就好。” 盐二为人靠谱,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第一批上班的员工已经到了,有几个面熟的大娘,见到余幸,围上来亲亲热热的说话。 大花跳上余幸的肩膀,但因为它现在是一匹大猫了,站不太开,只好又跳到地上。 有大娘便认出来,惊喜道:“哎,这是老板养着的那只猫啊!长这么大了!” 说着便伸出手去,又被灵活的闪躲开。 大娘笑起来:“还是一样,除了老板,不让别人摸!” 余幸找了个筐子把大花提着,走到街道上去。 鸭脚港是上城区的边缘地带,但空气却比桾都城好了不止一点,余幸走在街道上,看着来往络绎的人流,觉得心情也好起来了。 前些天那场暴雪也影响了鸭脚港,毕竟这边靠水,风大雪自然也大。 路上车来车往没什么积雪,余幸慢慢的走,走到了岸边。 恰好有一艘大的船靠岸,哨子声响起,做力工活儿的青壮年便排队过去,准备开始搬运工作。 周边还等了许多小的摊贩,一般来说,这种大船上通常都携带了许多货物,其中各种小饰品和女装是最紧俏的,他们从这里收来,转手就能卖出好价钱。 余幸也等在旁边。 她穿了件长的厚棉袍,头上还带了护耳朵的大帽子,因此倒是没觉得冷。 船上舱板放下来,各式货物陆续往下搬动,小贩转手就在街边摆起摊子,将收到的货物加两成售卖——但也比在城中店铺要便宜的多。 有些摊位很简陋,就是一块布毡铺在地上,四角用石头压住,有种随时要跑路的感觉。 但余幸就很爱逛,反正价不高,还能时不时的有些意外收获,很有种淘宝的乐趣。 她慢慢走着,突觉篮子颤动,低头去看,就见大花离弦的箭一般嗖的窜了出去,片刻间就在人流中间穿梭不见了身影。 “ ......” 刚想要喊,后知后觉又似乎不用。 凌朝完全有自保的能力,他突然离开,可能是想起有必须要做的事情? 随他去吧。 余幸淘到一对瓷器摆件,放在筐子里提回去,店铺后厨已经忙活起来,洗菜切菜打扫卫生,做着开门营业前的准备。 “今天有大船靠岸,估计来吃饭的会多,饼子多做两屉。” “梆子,你去告诉送菜的,让他下午时候多送辆车过来。” 码头冻起来,货船也少了许多,来码头上工的人自然也少了,可大花快餐店的生意却一直挺稳定——价格实惠味道又好,有些人特意走了好远也要来吃。 盐二是现在很有当家人的派头,各种事务安排的也是井井有条。 他见余幸进来,连忙问好。 余幸摆摆手:“你该怎么还是怎么,工作正常安排。就当我不在。” 自己是一时兴起想来散散心,没想要给别人造成影响。 话虽然这样说,但当天晚上,店里还是安排了一桌好酒好菜,专给她这个老板接风洗尘。 一桌人热热闹闹的吃喝到深夜,余幸兴致上来,也喝了两杯温酒。 隔天中午,一众巡城使来快餐店吃饭,他们算是店里的常客,余幸走到前厅,恰好就与于三儿视线相对。 许久不见,于三儿还是老样子,高大黑壮,即使坐在那里也比其余人身量大出许多,像一座靠得住的塔。 余幸早写了回信,连带着簪子羽扇都一并寄送返还,其中意思当然是婉拒,想必于三儿也已经收到了。 只是两人原本也算不上熟,毕竟话都没说过几句,此时见面,却有了微微尴尬的意思,其中还夹杂着些许歉意。 说不清楚缘由,反正余幸有这个感觉。 她走到柜台那边,负责收银开单的还是之前那个小媳妇。 余幸低声的道:“那黑皮肤大个子的巡城使是我的老乡,这次就算了,以后每每见着了,多送道卤味小菜的。” 小媳妇点头应声:“记得了,老板。” 话音未落,一道阴阴的声音自身后传来:“...他好大的面子。” 余幸受惊,倏然扭头,见是凌朝。 “你怎么来了?” 凌朝醋味儿很大的道:“来吃饭!” 他大摇大摆进了屋,故意挑了邻着于三儿的座位坐下,斜着眼睛看人家,颇有种挑衅的意味。 余幸:“......” 她大概知道凌朝的心思,可看他这样幼稚的举动,只觉得哭笑不得——类似的情节她只在中学读书的时候见过,可那时都是些小孩子啊。 她走过去,强行抓住手臂把人拉到后面院子里。 凌朝趾高气昂,临走还不忘用挑衅的眼神看向于三儿。 余幸:“...差不多得了,你还是贵族呢,反而还不如人家有风度。” 凌朝振振有词:“我风度差,不如那个黑漆漆的人。” 余幸:“ ...人家常年在外面走动,风吹日晒的,皮肤黑点不是正常的么,什么黑漆漆,也太夸张了。” 凌朝却被踩到痛处一样的炸毛了:“就是黑!就是黑!” 余幸不想跟他犟,颇为无语的道:“行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她转身走了。 边上恰好有个水缸,凌朝趴过去对着水面照。 明明跟那个于三儿比起来,他的皮肤白,相貌也更英挺,怎么看都是自己更好看些。 难道余幸喜欢皮肤黑的?可他们一族肤色跟毛色有关,白底的毛色皮肤都是差不多的,黑底灰底的皮肤会黑一些。 而且于三儿也太黑了——就算是玄猫,皮肤也没那么黑的。 他不死心,跟到余幸身边,想问问她白皮肤的行不行。 余幸自然不会跟他闹腾,转移话题道:“你们在这边大概要待久?犯人抓住了么?” 凌朝:“抓住了,我昨天在港口看见跟画像上很像的人,所以才突然离开,只是人可能要带去桾都再审。” 余幸:“要带去桾都才能审的犯人...性质一定很恶劣,杀人犯?还是流窜匪徒?” 凌朝:“那倒也没有,他把鸭脚港东边的城墙弄坏了一截。” 在这个朝代,损毁防御工程是很重的罪名。 “鸭脚港是上城区的边界,东城墙牢固结实,已有数百年历史,这个人不知用什么方法,引燃了爆竹之类的东西,将城墙炸开了。” “他脑子也不太正常,不肯认罪,嘴里一直喊着什么一流二消的。” 余幸倏然抬头:“等等,他喊什么?”
第109章 余幸很确定这里并不属于华国历史上的朝代。 毕竟从华国历史来说,等级制度虽然存在和延续了一段时间,可也从不是用什么折人中人上人区分,而且也从没听说谁能变成大猫。 在这个时代,瓷器、玻璃、塑料,甚至眼镜和类似西装的制服,都已经有了初步的普及。 但工业方面却有些落后,具体表现在出行方式相当原始,热武器更是没有。 余幸推测,在她之前的某个时段里,可能也有人穿越到这里,带来一些观念上的变动,但工业化的程度,却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推动——至少她不太行。 在现代社会,余幸曾经经历过穿越题材爆火的年代。 铺天盖地的书籍和影视,有人甚至整理了穿越必带物品榜单:制霸世界的攻略地图,肥皂玻璃炸y的制造方法,甚至油田矿脉的开采地图等等。 有段时间,一硫二硝三木炭这样的顺口溜,几乎是人人都能来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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