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哟,现在老秦他媳妇儿回来了。 “我这不是赶着回来见你么?”沈桂香吹胡子瞪眼睛,心想自己那一腔担忧喂了狗,这死老头一个人过得逍遥自在的很,哪是个盼老婆回来的人。 “呵呵呵——”秦传荣装傻傻笑,企图糊弄过去,为什么如此倒霉,真是天要亡他。 “女儿女婿也回来了,坐坐坐,快坐。” “老秦,你闺女回来了,咱们就不在这里占位置了,你们一家子好好团圆,咱们走了走了。”其他的男人很会看眼色,互相递了眼神,收拾东西离开。 “别急着走啊,再坐一会儿。”沈桂香挽留了几声,其他人推诿几句后,陆陆续续离开。 人走了后,仍然剩下一片狼藉,秦传荣闷头收拾,沈桂香帮忙,瑞瑞和铭铭两孩子跟个小鸭崽一样,在四周到处看看,他俩看什么都新鲜,就跟乡巴佬进城一样。 秦瑶悄悄跟顾呈说:“你看你两儿子,就是两个小乡巴佬,啥见识都没有。” “有其母必有其子。” 秦瑶同志怒了:“你说什么?” “夸你好奇心旺盛。”顾呈笑吟吟搂着她的肩膀,“我最近看到了一个说法,对什么都保持好奇才是年轻的表现,干什么都波澜不惊,情绪起伏不大,这只说明他心态老了。” “年轻人更愿意接受挑战,接受一切的新鲜东西,咱家两孩子不是挺可爱的,对什么都好奇,这是有生命力的表现。” 秦瑶:“……小顾同志,你还挺会说话的嘛。” “作为一个老男人,我经验十足。”顾呈顶着一张年轻的俊脸,厚颜无耻道。 “比你这种年轻的小姑娘多吃了十年米,多吃了十年盐,你当我是白吃的?” “所以我知道你们这种小姑娘,就喜欢我这种老男人。” 秦瑶抬手捂额,“老男人同志,你别太犯病,要不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重口味,怎么连这种都下得了嘴……” “你还吃得挺香,不挑食。” 秦瑶:“……” “辛辛苦苦养了这么多年,啥时候养回以前那个小胖妞样,要不然每次陪你回娘家,总怕老岳丈丈母娘觉得我这个老男人亏待了你。” “别闹了,小顾。”脱下这一身军装后,某位顾同志真放得开。 要不是这会儿两个儿子还太小,某位黑心老爸还想坐在雪橇上,让两儿子在前面拉雪橇。 “等孩子四五岁,五六岁的时候,咱们还带他俩回京过年,提前备好雪橇,让他俩在跑道上拉雪橇。” 秦瑶恨不得捂耳朵,听听这说的是什么话,简直像是黑心公司的无良老板。 “坏爸爸。” “乖女儿。”顾呈笑眯眯,这句话说出口,一股热潮席卷身心,他突然感觉有一股莫名的爽意,装嫩什么的,哪有当“老祖宗”更爽。 小孩子们打闹,只有去给人“当爷爷”“当爸爸”的,很少有人主动去给人当儿子。 其实吧……老点也没什么,顾呈温柔笑笑,抬手摸自家老婆的头。 他贴在她耳朵边含笑小声道:“你比我小十岁,好意思自称姐姐;我比你大十岁,我喊你一声女儿不过分吧?女儿,乖女儿,不过这听起来有点《雷雨》风格,要不改成‘好侄女’,喊一声叔叔?” “你说‘解放军叔叔好’,再敬个礼。” 秦瑶冷漠道:“别骚了,知道你闷骚,不要闷骚变成明骚。” “污染我们家两个纯洁干净的娃儿。” “你再这样,我要变成冷酷无情的秦队才能招架住这么生猛的你。” 秦传荣宠爱孩子,见了这两个小外孙,稀罕的不行。 “姥爷,姥爷……” “姥爷的宝贝,乖乖们想吃什么呀,想吃什么姥爷给你们做,保准是你们从来都没吃过的好东西。” 以前他就爱给秦瑶做各种小零食,这会儿女儿外孙走之前,必须得塞一大麻袋好吃的。 秦瑶喜欢吃秦传荣做的琥珀蜂蜜核桃,他挑的核桃仁都是好核桃,不苦,蜂蜜也是山上的野生好蜜,农家产的,不是白糖喂出来的。 又香又甜又脆,甜度正好合适,不会觉得腻。 这边其他的零食,比如冰糖葫芦,倒也不见得多好吃,外面买的都是玄学,自家做的冰糖葫芦才好吃,比起冰糖葫芦,秦瑶更喜欢糖霜山楂球,她爸秦传荣做的糖霜山楂球很好吃,还会有人特意找他来做。 至于其他的豆汁、焦圈、所谓的乾隆白菜,炖吊子……你要是带个外地人去吃,人家保不准以为你跟他有仇呢。 秦瑶也不爱吃这些,烤鸭她觉得肥,但她喜欢吃涮羊肉,喜欢喝亲爸秦传荣做的羊杂汤。 羊杂汤也不是一般人受得住的,喜欢的人觉得香,不喜欢的,那是半点都闻不了。 这里虽然说“御厨传人”众多,但却是个美食荒漠,真正嘴刁爱吃的,听说你是个御厨传人,可能也就不来吃了,也只有那种“吃个讲究”“吃个地道”的,跑过去尝尝。 一般来说,王朝末期的皇宫厨子,不会有什么好厨子,就像是《红楼梦》上描写的大家族,大厦倾颓前可见一斑,主弱仆强,大观园都给“承包”出去了,家奴一代代连成一片盘根错节,早就奴大欺主,用人唯亲,放在皇宫里,哪怕是什么御厨,也不会挑厨艺好的,而是挑“有门路”的,这是他们捞钱的地方,可不是伺候皇帝嘴巴的地方,天天给主子吃“不新鲜”“不好吃”的菜,才能免得主子“挑嘴”。 所以这些御厨水平,错综复杂,更多是打个御厨名号,弄个噱头,好不好吃存疑。 秦传荣学过各种派系的菜,他是野路子出身,就图一个“好吃”,从不因循守旧,喜欢创新,喜欢改良,烧出来的菜味道好,饱受食客喜欢。 当然,很多讲究人儿,则会抨击他,说他是个“异端”。 “那个老张头,嘴上说我这道菜烧得不地道,吃倒是没少吃啊,有本事他别伸筷子,这个王八羔子。” 秦传荣说话愤愤不平。 他活到这个年纪,儿孙满堂,也没太多遗憾,唯一的遗憾,则是总不被人承认,他厨艺被人赞叹,却不是出身“望族”,没有名门世家传统,未曾拜过名师,也没有什么大厨传人的名号,说出去不威风啊,名号不显。 “爸,你这个怨气都这么多年了,要不你女儿我给你著书立传,帮你大吹特吹。” 酒香也怕巷子深,很多名厨,也都是打广告打的,不打广告哪来的名气,还得再来几个名人背书,帮忙宣传宣传。 秦传荣的厨艺小有名气,但是出了城,没人知道他的名号,这时候的媒体传播甚少,古往今来,真正能传世的名厨和美人,还得是文人墨客笔下的描述。 秦瑶觉得顾家人也就是开开玩笑,帮老爷子写书她可能做不来,但是平日里写点这种“秀色可餐”的美食描述文,她倒是很感兴趣。 写成小说,估计不太合适这会儿发表,但若是写成杂文,投到地方文艺杂志上,指不定真能给亲爹赚点名声。 至于著书立传,还要等个一两年,才不至于出问题。 到时候能开个体经营饭店了,更能打响名声,让秦传荣坐镇,大哥二哥开个饭馆。 “你,给我著书立传?算了算了吧。”秦传荣摆摆手,他觉得自己倒也不见得有这个荣誉成绩。 秦瑶应了一声:“那行吧。” “要不是你还是试试?也不用给我太吹牛,你就真实的写!” 秦瑶:“……”
第107章 三合一 又给自己揽了个活儿,秦瑶谈不上后悔,还有点兴致冲冲,民以食为天,大概写美食也是大部分作者喜欢的东西。 唯一的问题,写吃的,容易越写越饿。 “爸,那你等会儿给我说说那些做菜的步骤,还有味道特点,尤其是你的拿手菜……”要准备开始写,就得提前着手收集材料,除了这些“硬货”,那就是再撒几把调味料,增加一段段传奇经历。 古往今来,大家最爱的桥段是什么?大抵是“扮猪吃老虎”,皇帝微服私访啦,有钱公子装乞丐、扫地僧啦……爽的就是揭露身份的那一刻。 给她爹就安排一个从小“勤学苦练”,中途“大放光彩”,最后成为让人震惊的“扫地僧”系列故事。 这也不算是刻意安排,要知道,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优点和特长,都会有“扮猪吃老虎”的光辉时刻,那可能就是人生的高光场景。 而一本书,或者说是一个故事,记录下来的,就是这个人的人生高光场景,所以很多书里,也充斥着扮猪吃老虎的情节桥段。 这可谓是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东西。 秦瑶快速在脑袋里安排好了一个基本的思路,接下来就看各种素材来填充灵感,知道的细节越多,越能刺激灵感的出现。 “行行行。”秦传荣放下手里的东西,有些坐立不安的搓了搓手,在灶台上他永远四平八稳,那是他能掌控一切的地方,现今在亲女儿面前,却显得那样的无所适从。 他是自信和自卑交织的产物,他自信于自己的厨艺,相信自己做的菜肴绝对好吃;但他对自己的身份不够自信,没有名气,再好吃还不也是个厨子……味觉这种东西,太私人了,有的认为好吃,有的不好吃,唉,也不是全国的人民都会觉得他做得好吃。 “就说说你从小最爱吃的吧,你还记得不,就是你六岁那年,瑶瑶你吃得像个小墩墩,一直馋那个味道,还记得那时候你就这么点儿大,人家小姑娘养的是面黄肌瘦,但她们也会有一点小肚子,四肢细细的,而你就不一样了,胳膊壮壮的,那天下雨,你妈抱起你啊,差点闪了腰……”度过一开头的紧张,说起那一道道菜改良背后的故事,原本还稍显嘴笨的秦传荣,立刻接上了那条线,所有的线路一通百通,开始疯狂联络起来,各种彩光灯闪烁,脑子里的语言噼里啪啦地冒出来,就跟天空出现一个盆,往“地上”倾泻暴雨一样。 秦瑶就是那片可怜兮兮被暴雨无情倾斜和打击的“土地”。 从一开始,她要的不是“暴雨”,而仅仅只是一点阳光雨露罢了,滋养心中的灵感小苗苗。 刚冒出一点的灵感小苗苗被暴雨打得东倒西歪,竟也开始狂乱生长,疑似“走火入魔”,反正跟她一开始预设的蓝图不一样。 她要听的是美食故事!不是小胖妞秦瑶的童年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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