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漂亮假千金,嫁个硬汉养崽崽》 作者:棠栀 简介: 林云初穿成了年代文中死得非常难看的反派假千金。 人贩子养母?送她入狱。 被人惦记的工作?卖了直接变现。 渣男未婚夫?恶毒真千金是你的绝配。 本想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当个独立女性的林云初,却一段突如其来的婚姻打了个措手不及! 军婚,大龄单身糙汉,还带俩崽,没结婚就要她当后妈? * 裴淮远人生只有两个目标,报效祖国,养大救命战友的孩子。家中老母亲怕他单身一辈子,找准机会给他定了个对象。他不像耽误人家,决定退婚,哪知对方姑娘竟是…… 退婚离婚,不存在的! 这样的媳妇他必须要抱回家!
第1章 穿成年代假千金 逼仄、杂乱的街道里,昏暗灯光下。 林云初看着眼前的男子,感觉自己渴疯了。 男子脸庞俊朗刚毅、额头上、胸前有浓浓的血迹,鼻梁高挺,喉结性感且突出,薄唇闭紧抿成一条线。 他有双让人不敢侵犯的双眸,凶冷且危险,好似舔着血的狼,警惕且防备地冷视着她,散发着谁靠近他谁就死的压迫感。 酒壮熊人胆! 越危险越刺激,越刺激越想上! 林云初吞了吞口水,抬手直接往他身上去摸。 手还没触碰到男人,就被男人大而有力的手钳住。 林云初吃痛,抬起眼眸委委屈屈地看着他。 裴淮远看着眼前的女子,女子不过十七八岁,红唇如珠晶莹剔透,她有一双非常美丽且惑人的眼眸,漾着水雾,湿漉漉的,勾得人欲望直飚。 他更看出来了,这姑娘不正常,脸蛋透着不正常的潮红,眼眸迷离。 她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他明明就往这边跑了。赶紧追,他受伤了,跑不远的!” “老子这次非收拾他不可!” “活捉黑鹰的,老子奖励一百张大团结。打死黑鹰的,奖励两百张大团结。” 身后传来急迫且凶狠的声音。 刚喘息片刻的裴淮远神色未动,手却微微颤了颤,如鹰隼一般的眼眸也微微暗了暗。 此刻的他已经重伤,根本跑不动,也躲不过。 森冷眼眸倏地闪过一缕光,迅速往地上抓了一把泥灰,往自己头发和脸上用力一抹,掩住自己脸上的血迹,而后直接往林云初身上生扑了上去,“冒犯了!” “轻点,轻点……痛,痛……” “呜呜……哥哥,不要了,我不要了……” 林云初娇软连连的声音在街道里响起,绵长且浓烈,听得人面红耳赤。 “操!这年头乞丐混混都这么有艳福!” “老子若不是任务在身,老子也想来!” “黑鬼还不走?人真跑了,你也死了!” 一群手持危险品的黑衣人看着地上一个喘着粗气,一个行为狂放的男女,迅速离开了。 男人身上清凉的感觉让林可可燥热的身体和心舒服了不少,可还没完全得到满足,那丝清凉便立马不见。 她感到自己的好几个手指咬破,钻心疼痛传过来,她打了一个机灵,整个人清醒,而后再次晕了过去。 * “林志锋,这次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留她了!你看看她这德行,龌龊无耻,伤风败俗!” “大街上男人干那事!这一身的血!我都不好意思带去我医院。” “我们老林家的脸都被她丢光了!要不是可可机灵,现在我们家和司家的亲事都已经作废了!” “呆在这里,哪里还有人会娶她?现在对她来说,回乡下是唯一的出路!那里的人不知道她干的这事,还能勉强找个婆家!” 听着耳边女人叽叽喳喳各种嫌弃且愤怒的声音,林云初脑袋嗡嗡嗡的。 眼眸一睁开,便看到床上古董级别的凤穿牡丹床铺,喷涂着红漆桌上摆放着几十年前的老收音机,墙上挂着充满年代气息港星的挂画。 可可? 司家? 林云初脑袋乍然一声响,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全部涌入自己脑袋中。 她穿书了! 穿到一本《真千金归来,假千金打哪来滚哪去的》八十年代、女主重生的年代文小说中。 女主真千金林可可一出生就和她这个假千金抱错,快十八岁才真相大白。 真千金在乡下长大,条件艰苦,林父林母心疼得不行,知道真相后,立马把她接了回来。 真千金回来后,原主整日惶惶不安,她不想回乡下。 为了自己能留在城里过好日子,她想尽办法陷害真千金。 在她们十八岁生日宴,原主设了一个局,往真千金的酒水里加了一些料。 却没想到被真千金将计就计。 最后喝下加了料酒水的人是她自己。 于是发生了昨晚街上、大家都以为她被糟蹋了的事。 “爸,妈,妹妹就是高兴,多喝了几杯,你们冷静一点。她也是受害者,被街上乞丐混混糟蹋了,身上全是淤青,身上都是血,很可怜的。” 林可可红着眼睛,一脸心疼的看着林云初。 “可可,你真是太善良了!她是受害者?我听说人说,她喝那杯饮料,本来是要给你的!我真是难以想象,如果喝下饮料的人是你那该怎么办!” 王秀君满脸愤懑,恨铁不成钢,“人家要害你身败名裂,你还心疼她被糟蹋?要不是她自作自受,现在躺床上,被所有人议论的人就是你!” 林云初听着他们两母女一唱一和,内心开始疯狂的捋剧情。 昨晚上发生的这件事,原主林云初确实设计了林可可,但她只是让林可可失态,出丑;林可可却在里面下猛药,将她扔在大街上,故意找来混混,让她失去清白,身败名裂,名誉尽失。 两人之所以针尖对麦芒,往死里这般算计的原因是司家大孙子。 林家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和司家老爷子有孙辈联姻的约定。 林可可没回来之前,这门婚事是原主的。 现在林可可回来,这婚姻按照规定那就应该是林可可的。 原主坚决不放手,司家是越市的豪门,有洋楼有小汽车,司家大孙子一表人才,非常帅气,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部队军官了。 林可可更不愿意放手了,她才是女主,是真千金,绝不允许自己的男人和林云初有一段情后,最后才和自己结婚。 两人第一轮对决,原主惨败。 林云初坦然接受这个结局,这局算是她林云初不对在前,活该被反扑。 但林可可现在这,自己一副黑心肠,还演得这么善良,就让她恶心了。 “姐姐,你心底这么善良,池塘里那一朵白莲花都没你这么白啊。” 林云初似笑非笑反问。
第2章 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林可可假装温柔的脸瞬间裂开。 王秀君和林志锋听不懂林云初说的话,林可可却是听明白了。 这死女人在骂她白莲花。 “我同意回乡下去。”在林可可准备发挥的时候,林云初再次开口。 这一开口,让林可可惊了。 上辈子林云初死活都不下乡,这辈子却松口了。 王秀君先是惊了,而后露出满意的微笑。 看来,多骂骂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让林云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过河拆桥,就是她这样的! 以前她觉得林可可养不活的时候,她将她视为珍宝。 现在林可可长大了,她觉得还是自己女儿亲,觉得通过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和司家的联姻,立马对她这个棋子弃如敝履。 书中,王秀君一直想将林云初赶回乡下,林云初却怎么都不回,一定要抢男主,最后落了个流落街头、被人蹂躏至死的结局。 现在,林云初换成了她,这狗屁剧情她坚决不走。 她肯定要离开这里。 远离男女主角,远离这对奇葩的养父母,远离所有的不幸。 “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还得在这呆一周,参加燕子的婚礼。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块钱还给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王秀君声音尖锐地问。 这个年代的工资三四十块一个月,林云初张口就要,不是六十块,不是三百块,是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脸色沉黑沉黑,开始声音尖锐地数落林云初,“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着原本我女儿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仅想害死可可,还想讹我的钱!一千三百六十块,你开得了口!” 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属于巨额性款项。 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 “我把你养这么大,这些年让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养条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气。 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 她是真想养她吗?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觉得根本养不大,偏偏自己生产伤了身体,生不了二胎,便趁着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换掉,后来看到林可可被她亲生父母养得很好、又不要脸地把林可可要回来。 林可可回来后,她一直担心司家只要她做儿媳妇,不要林可可,开始对她态度冷漠,千方百计地想赶她走。 “当初,我参加工作的钱,一早就说好,不是你的,是你给我存着的。还有我救人的钱,你也说,给我存着的。”林云初不急着和她争辩,不紧不慢地道。 原主刚参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三十块,一年三百六十块。 司家给了她一千块,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心梗,眉头皱得凶神恶煞。 林云初小眉头微微一皱,道,“您不给也没关系,我直接去问司家要吧。当初他们承诺谁救人,就给一千块感谢费。这感谢费,我拿不到,只能重新再找他们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现在是没缘分了。” 王秀君感觉喉咙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说了,我这种白眼狼丢人现眼,龌龊不要脸。不要脸的人会怕啥?再说,我光脚还怕穿鞋的?” 林云初反问,一副烂罐子烂摔的模样。 “……妈。” 王秀君还没说话,林可可急了。 林云初若真将这事闹到司家去,那丢脸的就是他们林家,司家会觉得他们林家人品不好,贪了林云初的钱。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云初,因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这一去闹,婚事黄掉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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