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也没往心里去,人家家事,她操什么心。 她被谢弘文拉着看了他的小木头,还有他的小狗狗,哎哟,郑家还给他养狗了,最后当然是陪他玩心爱的折纸游戏。这么一玩,差不多就中午了,沈兰棠和谢弘文重新返回花园。 郑夫人和谢夫人激情满满,已经从布料花色的讨论到了实际剪裁阶段,只见郑夫人左手拿着剪刀,右手压着尺寸,手腕挥舞间颇有挥斥方遒之感。 看着激情澎湃的二人,沈兰棠只能感慨:今天也是雨我无瓜的一天。 她们在郑家吃了午饭,午后郑夫人要午休了才离开,临走前她们又约好了过两日再来,将谢弘文冬天的服装也解决一下。 午后阳光正好,九月的天气不冷不热,实属一年之中最好的月份之一,沈兰棠在自由的阳光和明媚的空气里伸展着身体。 谢夫人与她相处了这么久,哪能不知道她心思,知晓年轻人精力旺盛,就不勉强她一起回去。 “你要是有事,就自个儿玩去吧。” 她都这么说了,沈兰棠当然是…… “那就谢谢母亲了,我先走了,晚上回来吃晚饭。”沈兰棠掀起帘子回头笑着说。 谢夫人挥挥手:“去吧去吧。” 沈兰棠同兰心一道下了车,两人拎着个小木盒往书斋走。 沈兰棠最近新看了本书,里面内容十分时髦,涉及女扮男装,伪同□□,冒领身份,未婚生子等种种跨时代的元素。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千金女扮男装去读书,和堪称当地首富的富绅之子一见如故,两人结为莫逆之交,相亲相爱。 书中多次描写男主即使对着男装的女主也会“心动”,一股同□□迎面而来。眼看剧情就要往梁山伯与祝英台方向发展了,这个作者笔墨突然奔放,写男主被人下毒,就是下了那种不与女子xxoo就会暴毙的毒,女主被迫只能和男主发生关系。 一夜之后,女主既羞又惧,慌忙逃走,她这一逃走就给早已垂涎男主的女配机会,女配假装自己才是和 男主发生关系的人,逼迫男主娶她,否则她就去死。 男主在道德伦理压力之下,只能和女配结婚,女主不知其中内情,伤心欲绝之下离开书院回了老家。 回到家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幸亏她父亲母亲疼爱,将她送到乡下庄子养着,让她把孩子偷偷生了下来。而男主这边,因为女配在当地本就名声不好,男主先前就不喜欢她好几次拒绝过她的求爱,为了责任被迫娶她后也不与她同房,女配就与人偷情还有了孩子,对男主说是那个晚上有的。 男主虽然厌恶女配,但对孩子还是好的,男主和女配虽然没有发生过关系,但女配还是坐实了女主人的身份。匆匆十六年过去,因偶然机会,男女主再次相见,而女配的谎言在女主面前是那么的脆弱,不堪一击。 女主最终揭穿了女配谎言,,并且将亲生的孩子带到了男主面前,和十六年守身如玉的男主打出了圆满结局。 这故事还是很跌宕起伏的,两人因误会分离,男主还被迫娶女配时,沈兰棠都化身尖叫鸡呐喊。 要说这故事有什么缺陷的话,就是最后女主的孩子和男主相认竟然用的滴血验亲方式。 科学告诉我们,两滴血会不会相融合取决于抗原抗体是否发生凝集反应,如果说靠融血就能定亲,那O型血岂不是可以“天下为父”。 “比起血液融合,看外表不是更靠谱?人的身高,肤色,眼睛都是受遗传基因影响的,还有一些譬如冷门一点的,遗传因素少一点的如左撇子,斗鸡眼,你都觉得这孩子恍惚间和你是一个人似的了,还在那边怀疑你老婆的话……” 沈兰棠疯狂吐槽。 不过,这整本书的阅读体验还是很好的,若是这里有社交平台,沈兰棠会给这本书打四点五星并推荐它。 “夫人,您来了!” 沈兰棠如今已是书斋常客,柜台老板熟稔地上前招呼她。 “夫人,今天来了个客人,想借徐书潼的《地方游记》,我跟他说有位夫人借走了,请他等等,没想到您就来了。” “哦,是什么人啊?” “一个年轻小伙子。” 杂书里,除故事性的小说类,沈兰棠还偏爱游记,毕竟古代不好出门旅游,看看也是好的。 她见有人与她志趣相投,就道:“那正好,我给他送上去。” “好嘞,夫人您慢步走。” 沈兰棠踏上楼梯,二楼宽阔的堂屋内果然坐着一个人,他就坐在最外边靠窗位置,抬头就能看到楼下街道,年轻人穿着一件浅青色衣服,背影清癯,因还未及弱冠,头上只用一根发带束起。 听到声音,男子悠悠转过身,下一个瞬息,他表情僵了僵。 沈兰棠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郑清宇,除了在郑家做初次介绍时见过面之后,两人就没再见过——这个见特指彼此照面有过言语交流。 沈兰棠静默了瞬,脸上挂上营业微笑,正要开口,郑清宇已经起身,朝着沈兰棠作揖: “小子见过夫人,夫人日安。” “郑公子安。” 一旁掌柜忙道:“原来两位是认识的,这位公子您要的书正是夫人借走的,今日便能还了。” “原来是夫人借的书,那是巧了。” “是啊,的确很巧。若知道你也想看,今日在府上给你了就是。” 沈兰棠一边将书从盒子里拿出,一边道:“郑公子也喜欢游记?” “嗯,徐书潼写的游记不只有各地风情,更有奇闻趣事,风土文化,观其书知天下,既能开阔眼界,又可以想象自己如先生般傲游寰宇,是以小子偏爱徐先生的游记。” 他虽然语气平淡,但他说最后几句话的时候,沈兰棠还是能从中听出向往,看来古往今来,但凡读书人都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 沈兰棠将书递给他,郑清宇双手接过,又郑重地朝她做了个揖礼,他躬身做拜的时候沈兰棠瞄到他袖口一块较为突兀的布料,就像是衣服破了之后打的补丁。 她眼角一跳,不是吧,丽夫人“教育”也太好了吧。 “夫人自便,晚辈先看会书。” 郑清宇左手拿着书往窗边座位走去,坐下后左手拿起桌子杯子抿了一小口,沈兰棠脑中冷不丁闪过什么东西,但那异样感觉转瞬即逝。 沈兰棠自己来还书借书,现在书是还了,但新的还没借,她就重新下了楼,走到常去的书柜前熟练地翻找了起来。 不多时,有几个年轻人说说笑笑从外面走进。 靖朝四年一次的科举就要在明年春天开考,为了避免冬天过来时不便和初到兆京的水土不服,有不少人赶在秋季提前过来。这些人以读书会友,时常举办活动,日常也是呼朋唤友出来玩耍,书斋,茶楼是他们最常去的地方。 他们进来时还在高谈阔论,见店里有女客在,立刻放低了声调。 “老板,我们自己带了书,你给我们上两盏茶水,两碟点心就是。” “好嘞,几位楼上请。” 几人走上楼,郑清宇沉浸在书中,这么多响动都未曾抬起一眼,直到一个声音在他耳边惊喜传出: “这不是徐书潼先生的《地方游记》么,这位朋友也喜欢徐先生的书?” 看着眼前几个面容朝气气势蓬勃的年轻读书人,郑清宇眼底光芒微闪。 “嗯,其他人写游记多着眼于细微处,妙笔生花美轮美奂,恨不能讲美景化作图形映于读者眼中,其叙述虽美却让人顿失向往之心,唯有徐先生,笔墨大气豪迈,于美景多开拓视角,交错本地风土民情,从古论今,又留有空白,让人浮想联翩。” “我也是这么觉得。”向他搭话的年轻人激动道: “别人的游记看过就算了,徐先生的游记却让人回味留长,只恨不得找到志同道合之人一同探讨……我可以坐下来么?” “请!” 几人坐了下来,一起叽叽喳喳讨论起了文章。 沈兰棠拿着书上楼正好见到这一幕场景,郑清宇脸上神色已不复和她说话时,或者说沈兰棠之前每一回见到他时的呆板冷淡,他瞳孔闪闪发光,神采中压着少年人特有的傲气,已经完全融入了几个年轻人当中。 “小姐。”沈兰棠怔怔看了一会,兰心在后边道:“今日楼上这么多人,我们还要上去么?” “算了,今天时辰也不早了,我们再去逛会就回家吧。” “好。” 沈兰棠和兰心拿着新借的书走出书斋,此时已是申时,这秋天的申时和夏天就是不一样,透露着一股近黄昏的萧瑟和孤寂,沈兰棠也懒得逛了,打算去下她最爱的点心店买点零嘴就回家了。 这家点心店位于兆京最热闹中央大街,两旁尽是琳琅满目的店面,沈兰棠还没走到店门口就听到两个争吵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你凭什么说我这个是假的?我还说你的是假的呢?”这声音一如既往刺耳,刁蛮。 另一个女声更加蛮横:“笑话,我堂堂刘家女,身上戴的首饰怎么可能是假的,你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乡下人买到了假货还敢宣杨嚣张,当兆京是什么乡下地方么?” “你!!”郑宛如幼是便随同父亲去了地方,最恨别人叫她“乡下人”,偏生这儿还真不是她的地盘,无法像家中一般只要报出郑家名号,所有人自然让她。 她气得直跺脚,眼珠子一转,正好转到边上一家点心店门口的人。 “沈兰棠,你过来,你来评评理!” 她这不喊不要紧,一喊刘明月也看到了她,立刻阴阳怪气地说:“这不是谢少夫人么?怎么,两位认识啊?” 刘明月,当朝皇后的亲侄女。 沈兰棠被几个仆人拥着只得进来店里,顺带吐槽了一句,今天什么日子,怎么遇到这么多大神。 “谢少夫人,你好歹也是兆京长大的,哪怕日常买不起上好的东西,也该有点见识,你来看看,这两个首饰哪个才是金玉楼正品?” 被递到沈兰棠眼底的是两枚银镀金梅蝶流苏簪子。这一款发簪是金玉楼的破圈之作,将金玉楼真正送到兆京头面店铺第一的经典作品。 这个簪子的核心就是蝴蝶双翼部分用上了渐变色技术,就如同国画一般,颜色层层递进,过渡什么自然,富有极强的节奏感和美感,每一个颜色还撒上了金粉,使其能够在日光下熠熠生辉,璀璨夺目,且每个颜色各自折射的光芒 略有不同,一眼望去,恍若天宫仙女来到人间,可谓是金玉楼技术总监倾尽心血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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