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思邈一愣。 徐清麦笑道:“道长,这是想要让你抱呢。” 这孩子倒是会挑人,还不怕生。 孙思邈犹豫了一下,伸出手将周天涯抱了过来。他这还是第一次像这样抱后辈的小孩子,一时之间觉得有些新奇。周天涯被他抱着,歪着头好奇的打量着他。 这位白胡子的老爷爷有点熟悉,她好像见过。 然后她就伸出手就去揪孙思邈的胡子。 徐清麦的脸都要黑了:“……周天涯!不能这么没有礼貌!” 她想要伸手把孩子抱过来,倒是孙思邈,笑着制止她:“小孩子罢了,无妨无妨。” 周自衡走在后面,含笑看着。 待徐清麦来到手工作坊那边之后,她有些惊讶的张开了嘴。眼前的一切和自己离开的时候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虽然远处的土地依然还荒着,但是工坊这一块已经有了一点雏形。而最让她惊讶的是那个小小的湖泊以及岸边的几栋错落有致用回廊连接的竹屋。 虽然不如顾府的水榭精致典雅,更朴素,但胜在多了几分自然的野趣。 “反正回不了城了,我想着今晚不如暂时住这儿,正好现在天气热,这边反倒还更凉快。”周自衡道。 徐清麦的眼睛亮晶晶,果断答应下来:“行。” 这和后世的度假别墅有什么区别? 旅途疲惫,她也没想着再去手工作坊里看一看,只是赖在竹床上一动也不想动。薛嫂子去作坊里找赵阿眉,用那边的厨房烧了水,提过来让她洗漱。 “洗漱后,会轻松很多。”她笑道,又从箱笼里拿出徐清麦的衣物,絮叨道,“娘子的衣服也该换了,如今天气热了。” 徐清麦懒懒的泡在木桶里,只觉得浑身舒畅。 她感叹道:“薛嫂子,若是没有你,我该怎么办呐!” 薛嫂子被她逗笑了。 这段姑苏之旅,让徐清麦与薛嫂子之间的主仆情直接升级了。徐清麦发现薛嫂子实在太好了,只要有她在,自己根本不用操心任何生活上的琐事,从穿到吃,再到用的东西,薛嫂子都安排得妥妥帖帖。 而且,这种照顾是润物细无声的,薛嫂子本身的存在感并不强。徐清麦有时候觉得,她似乎比自己还要更适应世家的那种环境。这也让她对薛嫂子的过往有了一丝丝好奇。 而薛嫂子,也是通过这次姑苏之旅发现自家娘子原来真的是神医!在后半段,那些世家的贵女们甚至是郎君们对娘子奉若上宾,甚至带着某种尊敬。而这种尊敬并不是出于徐清麦的身份——事实上她的身份在那几家面前不值一提——而是源于对她自身本事的尊敬。 这让薛嫂子觉得自身的认知被颠覆了少许,也让她觉得与有荣焉。 洗完澡,又梳好头发,徐清麦这才离开这间竹屋。不得不说,睡在竹屋里真的要凉快很多。 而在外面的空地上,已经燃起了小型的篝火,几条已经处理干净的鱼正被架在上面烤着,散发出一阵阵诱人的香气,是孜然混合了一点点干辣椒粉以及其他香料的复杂香味,刺激味蕾,让人忍不住一直分泌唾液。 徐清麦深深吸了一口,只觉得身心愉悦。 此时,在朱家的庄子里,朱九龄正面对邵东。 “消息就是这些,今晚你去还是不去,随你自己选择。”朱九龄淡淡道,“不过,若是错过了今日的机会,日后恐怕更难,我不会再为你提供任何消息。” 邵东咧嘴一笑,那只黑色的眼罩看上去更加的危险:“去!为什么不去?我等待这一天已经等待很久了。” 他掰着自己的手指,发出清脆的响声。 “武器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在船上。”朱九龄眼神示意他,然后顿了一下,“若是你死在了那儿,那咱们之间的事一笔勾销,我自会去找寻到你儿子与你弟弟的尸骨,让他们入土为安。若是你没死……” 邵东站起来,阴影笼罩住了他,他的独眼在阴影中闪过微光,如同嗜血的野兽。 “你放心,只要你遵守承诺,即使是死,我也不会把你供出去。” 他如同黑夜的蝙蝠,轻巧的从窗户中掠了出去,停在那条船上,然后遁入到了夜色之中。 朱九龄脸上神情变幻莫测,只觉得自己背上起了细细密密的汗珠。 他忍不住握手成拳,在桌上狠狠的锤了一记。 若不是他是旁支,无法掌握族中的部曲,何苦要这样煞费心机的去对付邵东!直接趁他不备,将他绞杀在这里就好了。 他心中涌起了不甘和屈辱。 朱九龄闭上了眼睛。 今晚,只要今晚能够平安度过……日后再也没有人能够要挟他钳制他!他将拥有巨大的财富,巨大的机会! 邵东回到自己窝藏的那个寨子里,将几十把雪亮的刀唰啦啦的抖落在地。 他环视了一下正守候在那儿的属下们,吩咐道:“每个人都捡起一把。” 所有人都迟疑着。 “怎么?害怕了?”邵东看着那些没动的人,脸上露出嘲讽,“就算是今晚不去,你以为你们能有什么好下场?石头城里驻扎着的那些兵将迟早都会扫过来,到时候你们的头颅会轻松被割下来,成为他们加官进爵的证据! “或者,死得还不如一条野狗。 “可是,今晚!”他的声音提高,“今晚若是成功,我们会得到那个作坊里的财物,只要动作快,还能逃,逃到岭南,逃到安南,也能好好的活下去! “去,还是不去,就看你们自己选择了。” 话虽如此,他却轻轻的擦拭着自己的佩刀,将刀锋擦得雪亮,泛出寒光。 能聚集在这里的本就是一些穷凶极恶之徒,谁身上没有背着一两条人命或者是案子。听他这么一说,自然有人会愿意铤而走险。 有人上前来挑了一把刀,邵东一看,却是楚巫。 他愉悦的笑了起来:“很好,今日,也是你的复仇夜。” 楚巫阴鸷的脸上闪过某种扭曲的恨意,他轻轻道:“小的没有别的要求,徐四娘要留给我。” 他就算是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邵东毫不在意:“随你。” 有了楚巫的带头,其他人都鱼贯着走上去,挑好了顺手的兵器,场上的氛围似乎一下子就变得高亢起来,狂热与嗜血正在默默的扩散。 “走!” 邵东大臂一挥,整个寨子里大约十几二十个悍匪,倾巢而出。
第69章 酒坊外边的空地上,烤鱼已经熟了。 徐清麦贡献出了一包干辣椒,让周自衡大喜过望。孜然混合着干辣椒的霸道香味直接蹿到了每个人的心里,鱼皮在火焰的高温炙烤下逐渐变得焦黑,收缩起来露出里面雪白的鱼肉。油脂滴下来,滋滋作响。 李崇义简直迫不及待了:“什么时候能好?” “快了,快了。”周自衡不慌不忙的翻转着面,他之前早就未雨绸缪的定好了一堆烧烤的工具,但直到今天才派上用场。 杨思鲁给在座的人斟上酒。这酒坊的建成可也有他的功劳——当时他在这儿当了十天的监工呢。 这次他学乖了,没有大口的喝,而是小口的抿了抿,然后眼睛一亮。 其他人显然也发现了。 孙虎惊喜的道:“这酒,似乎更烈了!但是喝起来却不如之前那么涩口辛辣,反倒温厚了不少。” “如果能保存得更久一些,口感会更醇厚。”周自衡道,“酿酒师傅告诉我,很多酒坊都会保存一些原浆,后续用这些原浆作为酒基再来酿新酒,年份越高的口感越独特。” 李崇义和孙虎对望一眼,简直不敢想象以后的酒能有多特别。 “你这酒坊可得好好的开下去。”李崇义道,“到时候我把它带到长安去,给我父亲尝一尝,他一定会喜欢。” 说话间,周自衡的烤鱼已经大功告成。 “不急,还有呢。”他从旁边已经烧完的火堆灰烬里刨出一只用荷叶包裹着的烤鸡。 周自衡将包裹着的荷叶剥开,一股清香扑鼻而来,鸡皮黄澄澄的,有的地方略微带着一些焦糖色,是一只看了就让人想吞口水的完美的鸡。 “叫花鸡!”徐清麦脱口而出。 孙思邈好奇的问:“何为叫花鸡?” 徐清麦将这个典故讲了一遍,不过她讲的是洪七公的版本。讲到兴起,又讲了“二十四桥明月夜”,听到她说有人将豆腐削成圆球,嵌入到火腿里再蒸,最后豆腐里浸润了火腿的鲜,弃火腿不吃而只吃豆腐之后,即使如李崇义这样的皇亲国戚也不免感叹此人实在是太会吃,也太奢靡。 周自衡在心中暗道,那是还没把《红楼梦》里的茄鲞拿出来呢。论到吃,现在的世家和皇家在多样性上或许还不如后世的小贵族和豪绅。 历史就是这样进步的。 孙思邈对吃的不感兴趣,倒是对那句“二十四桥明月夜”念念不忘,让徐清麦颇为心虚。 这时候,薛嫂子等人已经将烤鱼和烤鸡分装好了盘,端到了众人面前。 烤鱼皮焦香但并不硬脆,软而柔韧,很有嚼头,而里面的鱼肉却是极嫩的,又腌得很入味,一口下去几种口感交织在一起,还带着一点木柴的烟熏味道,好吃极了。 而烤鸡只要选对了鸡,基本上不会做得难吃,况且这鸡肉里又渗入了一点荷叶的清香,还有周自衡自配的酱料加持,味道更是特别。 周自衡还烤了茄子与羊肉串、韭菜等,又准备了清淡的蔬菜汤。 一群人不怕热的在夏夜围着火堆,只为了能第一时间吃到美食,也算是一道奇观。 李崇义体会到了“大口喝酒,大口撸串”的美妙之处,他就知道今天留宿在这儿是对的!不仅是肉类,就连韭菜和茄子,都那么好吃!要知道,他以前是很少吃这两样菜的。 偏偏周自衡还觉得不足:“若是有新鲜的辣椒在,就可以吃到另一种烤鱼了。” 将鱼烤过之后,再用新鲜的辣椒花椒大蒜等烹煮,还可以用鱼汤来涮菜吃。周自衡记得后世时曾经很流行这种吃法,徐清麦还迷恋过一阵,每次吃辣得不行,鼻头都是红的,但下次还要去。 典型的人菜瘾还大。 徐清麦兴奋的问;“辣椒长得如何了?” 她走的时候才长出了几棵小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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