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被捆绑在床柱上塞住嘴巴的赵安宁,眼睁睁看着驸马一手牵着继子,一手拉着自己身边“死而复活”的侍女的手站在她的身前。 那侍女脸上一道狰狞的刀疤,从眼角下划到唇边,象一条丑陋的蜈公,就听那侍女道:“公主替青婉养育儿子多年,辛苦了。” 赵安宁目眦欲裂,脸上青筋暴起,塞着布团的嘴里发出呜呜呜声。 那侍女道:“公主不必激动,有因必有果,奴婢伺候公主多年,尽职尽责,只因驸马多看了奴婢一眼,公主便毁了奴婢的容,奴婢做错了什么?” “奴婢想来想去,发现奴婢什么都没有做错,只是投错了胎,你生在帝王家,我生在穷苦人家,奴婢贱命一条,就如那路边的野草,任人践踏,可是人家践踏得越狠,野草就越想活得好。” “您既然吃醋,那就不妨吃个痛快,奴婢不负公主所望,凭着这张丑陋的脸勾引到了驸马,我们还生了昊哥儿,公主满意您所看到的吗?” 说罢,青婉挽上田兴俊的手臂,“俊郎,我们走吧,我不想与这人多待一刻。” 田兴俊看都不看赵安宁一眼,应了一声“好。”,让娘俩先走,自己拿起桌上的烛台,手都不抖地点燃了公主安寝的床帐,毫不留恋地追随着娘俩大步出门去,急怒攻心的赵安宁红着眼珠子眼睁睁看着火舌舔舐上她的裙角…… 出来公主房间,田兴俊举着烛火,带着娘俩从自己房间下了密道,密道很长,蜿蜒曲折,竟然直通公主府外的一处不起眼的民宅,民宅里十几名少女正在等待,少女们个个姿色出众,见到田兴俊齐呼“主人。” 这些少女正是田兴俊救下的公主府里的药人,亦是他为儿子培养死士。 田兴俊看了这些人一眼,道:“从今以后青宛便是你们的主人,我儿昊哥儿便是你们的少主,你等可听清楚了。” 众人虽不解,但对田兴俊服从性很高,齐声称“是” 宛娘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果然,就见田兴俊握了她的手道:“宛娘,你快带昊哥儿走,记住我的话,从此隐姓埋名,昊哥儿十八岁之前不准在人前露面。” 等田昊十八岁了,样貌必然与幼时不同,不容易被人认出。 再者,到那时,公主府的事早已经成过往云烟,谁还记得他这个驸马的长相,谁又会在意大火中被“烧死”的公主继子。 宛娘静静凝视着他,双手抚过田兴俊的眉眼,轻声道:“你是要回去,对吗?” 田兴俊点点头。 他必须得回去,如此公主府的火灾才不会查到他头上,如此儿子才能摆脱现在的身份,用一个全新的身份活着,不影响儿子将来考科举出人头地。 宛娘懂他,拉过田昊,道:“给你爹磕三个头,跟你爹拜别。” 遭逢巨变,田昊整个人都是懵得,被宛娘拉着给田兴俊磕了三个响头,田兴俊蹲下来,双手握住小孩肩膀,又摸了摸小孩的脑瓜,道: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以后的路,昊哥儿要自己走了,记住爹的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要忍他人所不能忍,方能成他人所不能成,记住了吗?” 田昊点点头。 时间不多了,田兴俊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宛娘,道:“我先走一步了。” “你等一下。”宛娘叫住他。 田兴俊回头,宛娘抄起剪刀,走到他身前,拽过他一缕黑发剪下,道:“留个念想。” 田兴俊哑然,脸上露出个久违地笑来,一如当年高中进士之时的明亮俊美,只不过多了几分解脱之意。 宛娘想起那日风吹落英,满地粉红,这人宽袍广袖,一身白衣,腰间玉佩叮当,同一众人说笑着走来,公主说,“这人是我的了。” 宛娘道:“皇家再厉害,他们也只能管着人间的事,管不着地下的事,你不愿与她一起,便循着这头发来找我吧。” 田兴俊道:“好。” 宛娘:“我会将昊哥儿培养成才,你的遗憾,你的儿子替你完成。” 田兴俊用力点头,转身大步离去,没有再回头一眼。 直到田兴俊的身影消失在地道口,田昊才如梦方醒般,抬头朝宛娘问道:“我爹干什么去了?” 宛娘咬了咬嘴唇,咽下哽咽,轻声道:“去做他想做的事,我们走吧。” “不等爹吗?” “有的是时间等,但现在不行,我们要先出城。” ……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 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 熊熊大火吞噬了公主府,对的,错的,善的,恶的,爱恨情仇尽成灰烬,风一吹就散了,连灰烬都不曾留下半分。 三日后,火灾原因查明,公主驸马安寝时,蜡烛被风吹倒点燃了蚊帐,又因驸马侍寝之时,公主不允许丫鬟仆从进来伺候,发现时为时已晚,加上夏日里天气干燥,救火困难,造成火势越越大,大半个公主府都被烧光了。 公主被烧得面目全非,倒是驸马还能被认出来。 张璟听到消息后,亦不免唏嘘人之命运半点不由人,想那驸马与他是同年进士,他是大器晚成,人家是少年得志,以田兴俊的姿容和年纪,若非被公主提前看上,说不得人家才是岳父心里最佳的乘龙快婿。 只能说作孽太多老天爷都看不过去。 没了长公主的阻碍,解决慈幼院的事不是什么问题,不过长公主已死,张璟上了道密折,把公主与慈幼院的事说了。 皇帝震怒,要求彻查,严加处理,却并未提长公主只言片语。 张璟明白,皇帝是不想让一个死去的公主污了皇家的颜面,此事皇帝知道,他知道,就到此为止了。 在张璟的主导下,整个大夏朝的慈幼院、安老堂都进行了严查整改,宋景辰没想到只因自己娘亲的一个善念竟然改变了这么多人的命运,善的种子在小孩心里不断扎根,终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
第115章 救命呀! 辰哥儿与秀娘都为那些被拯救的孩子开心, 宋三郎知道这样的事现在有,以后也依然会有,但至少现在这帮孩子获救了,至少一段时间内, 慈幼院都不会再存在类似的恶劣事件。 所以, 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有必要, 亦值得。 小孩子总是长得飞快, 大人不过眨个眼的功夫,他就在你眼皮子底下悄然长大了,感觉昨天还粘在你腿上撒娇呢, 今天就叫你成天看不见他的人影。 三年的时间过去,宋三郎被张璟逼着从秀才考到举人, 又从举人一路考到同进士,除了考秀才时名次靠前,其他时候都是堪堪考过,次次都让人张璟替他捏把汗, 次次又能侥幸通过, 更加坐实张璟对他的评价—— 当真有福运之人。 比起三郎的“福气”, 茂哥儿就是实打实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了,终不负三年以来日以继夜的刻苦攻读, 殿试第五名,赐进士出身。 能进前十的都非等闲之辈, 水平不会差太多, 至于能不能进士及第进前三,有太多不可控因素, 并非完全取决于才学。 放榜之日,喜得宋大郎还当众哭鼻子了, 儿子太不容易了,他也不容易,一路走来,陪考的比考科举的还紧张。 老太太特意上了一柱香告慰宋玉郎在天之灵。 一门两进士,加上才刚刚十一岁的睿哥儿今年二月初第一次参加县试就取得了头名的惊艳成绩,宋家悄然崛起,不说是跻身新贵之列,也算是京城有头有脸的人家了。 正值早春三月,因着早前的一场春雪,还有些许的料峭春寒,不过却阻挡不住憋闷了一冬天的闲人,一帮少年正骑着马赶往距京城五十多里外的北郊游春狩猎,当中最大的也不过十五六岁,身后有仆从侍卫们跟着。 这会儿宋景辰单手拎着缰绳,骑在一匹白马上,正是他第一次学骑马时宋三郎送他的小马驹,宋景辰图省事,给人起名叫“小白” 。 小白今年已经四岁,按马的年龄来算接近成年,骨骼已然长成,不知道是不是名字起得太过随意,这马长大后也往随意里长,没有毛色如雪,毛发也没有油亮如缎子般光滑闪耀,总之和宋景辰想象中的白马相去甚远。 ——不过人家小白脖子上长长的鬃毛飘扬在风中,还是能找补回几分骏马之姿的。 马不是传说中的白马,马背上的小公子却像是传说中的公子。 小公子鸦黑地头发只用一根银缟素带系着,穿了雪青色的箭袖猎装,袍袂处绣着祥云暗纹,袖边领口滚着装饰用的银边,衫长及膝,腰间束了锦带。 因为天凉,出门前宋三郎还给他披了件银灰色薄披风,脚下是银线缝制的鹿皮小靴,弯弓斜挎胸前,插了一根箭羽的箭壶背在身后,单看这一身富贵打扮,就知道这孩子家里极度不缺钱,不光不缺钱,还是个受宠的。 宋三郎这几年做边境生意,茶酒、药材、丝绸、诸多生活日用品运过去,马、羊、宝石、玉器等运回来,靠着价格差,信息差,距离差,着实赚了不少银两,比起马球场的张扬,这边境贸易,实属闷声发大财的生意。 宋三郎算想明白了,做生意若能让人把你赚了多少钱算得清清楚楚,那你就要危险了,就像这马球场,有多少个座位,每个座位卖多少钱,都是明码标价,算他的收入再简单不过。 所谓锦衣夜行,大抵如此…… 今天宋景辰这还是第一次独自跟朋友出门玩,秀娘不放心,尤其小孩还非得要骑着马出门,宋三郎却觉得儿子的骑术没问题,赵敬渊也非不靠谱的狐朋狗友,再者,赵敬渊出门自有侍卫跟着,不必太过担心。 凡事总有第一次,八岁了,可以独立出一次门了。 嘴里如此说,实际上他还是不放心地把儿子送到一众人汇合的地方,确定小孩是跟着赵敬渊一帮人去打猎,而非谎报军情。 宋景辰嫌丢人,远远地就叫宋三郎停下,不准跟着他再往前走,宋三郎自己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知道儿子要面子,应允了他,远远地看着宋景辰汇入一群人中,这才放心。 赵敬渊与宋景辰并马而行,侧头朝着宋景色辰微微倾身过去,笑道:“待会儿咱们猎到野鸡野兔子,可以就地烤着吃,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宋景辰嘴角一翘,笑道:“好啊。” 赵敬渊看了看他身后的箭壶,有些好奇,“你这是摆式,还是来真的?什么时候学的,没听你说过呀?” 宋景辰眨巴眨巴眼,“当然是摆式了,你没看就插了一根吗,多背一根我都嫌累得慌。” 赵敬渊:“……” 宋景辰:“你不说出来狩猎吗,我不背着弓箭显得多不合群呀。”宋景辰一抖手中缰绳,驱马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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