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岂不是要吓死当地的百姓? “是,”祝佩玉无比肯定:“重生的地点由我来选。放心,那里离南阳郡很远很远,若非必要,我此生都不会再踏入南阳郡的地盘。更不会给南阳郡的百姓造成困扰。而且我也可以保证能让剧情改变。” 天道沉默很久:【你想去哪?】 祝佩玉:“北州。” 天道重重吸了口气:【北州贫苦天寒,冬季很长,而且时有战乱,你确定吗?】 祝佩玉无比坚定的点头。 天道叹了口气:【也罢。】 祝佩玉只感觉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便陷入了昏迷…… * 阳春三月,北州广袤的土地上,依旧有消融未尽积雪。 不过赛岭县的百姓已经开始为春耕一事忙碌起来,户房的小吏们从一早起就忙的焦头烂额,邢三一到膳馆就抓起了一个粗面馒头,也来不及坐下,视线沿着屋里瞄了一个圈,终于在角落瞧到了一个圆球。 她几步冲过去扣了扣桌面,颔首喝稀粥的圆球抬头,那分明长了一个清瘦的脸。 “县令叫你过去。”邢三忍不住又打量一下她的穿着,一脸便秘的表情道:“你能不能不要穿的这么恶心?” 说是稀粥也不准确,一碗清汤下,几个米数的清清楚楚,祝佩玉一仰头喝了个精光后起身,穿着臃肿在人来人往的膳馆尤为难行,不少同僚都对她嗤之以鼻,祝佩玉恍若未察:“不耽误上值就行了,而且我这棉衣里续的都是鸡鸭毛,只是看着臃肿,其实可轻便了。” 邢三:“……” 她信了她的鬼,人有穿衣自由,邢三不好说什么,只道一句:“晚上找你喝酒啊。”说完,急急忙忙的冲回户房。 祝佩玉也穿过月台只奔二堂行去。 赛岭县虽位于北州偏北的位置,不过距离边陲还有几十公里,而且这里地广人稀,只有几百户人家。好似独立在旷野里的一个小路标,放在缩小版的凤国舆图里都找不到。 虽说是县,其实和大一点的村庄也没什么区别。 所以尽管边陲时有战乱,对这里影响也不大,要不是时常要供给北安军粮草,承接传送过往文书,怕也成不了‘县’。 虽然冬季很长,但广袤肥沃的土地,足以保证百姓自给自足,县衙事务也少。 祝佩玉去年秋参与乡试,还走了狗屎运般成了解元,当然,最主要原因还是北洲的读书人太少。这成绩在京城算个屁,但在赛岭县那可是个香饽饽,祝佩玉很轻松的就应聘上了吏书一职,工作内容也很简单,平时就是写写文书、给六房发发文案之类的,她就没什么事了。 虽然是个不入流的小吏,但衙门供吃供住还有工资拿,对于当地百姓来说,神仙般的生活不过如此,所以,在赛岭县养老就是祝佩玉的终身目标。 至于改变剧情什么的,祝佩玉本着关她屁事的原则,压根不去理会。天道连它不喜欢的人都噶不掉,谅它也不能拿她怎么办! 以上,是一刻钟前祝佩玉的心中所想; 直到她推开二堂门,看到衣着甲胄的凤思霜,以及听到满面喜色的县令对自己的恭喜。 “安北王身边的文书上月不幸罹难,急缺替补,看了你的公文后安北王非常满意。祝吏书啊,你要时来运转了!” 祝佩玉:“……” 谢邀,婉拒,再见。
第13章 女帝有四位继承人。 大皇女凤思雪的父亲为贵君,深受女帝宠爱,爱屋及乌,凤思雪的待遇是众皇女中最好的。可惜的是,此女受宠而娇,又自甚过高,少了些城府与谋算。不过身为长女,她一直都是皇太女的热门人选。 二皇女凤思楠就是女主,父亲为君后,但不得女帝欢心,尤其凤思楠从小体弱多病,故而女帝对凤思楠关注嫌少,但作为嫡女,同样有大量死忠。 三皇女早夭,不在其中。 五皇女凤思雨的父亲是四妃之首,身后有强大的母族撑腰,凤思雨的待遇与女主凤思楠难分高低。 此女颇有野心,也全部写在脸上。女帝既忌惮她身后的母家,又厌恶外戚干政,所以对凤思雨时冷时热,时好时坏。 而四皇女凤思霜的父亲身居嫔位,既不得女帝欢心,又没有得力的娘家扶持。再加上宫中有君后与贵妃压制,导致凤思霜在宫中境遇很糟。 这反而培养出凤思霜的不羁性格。成年后,大姐深受凤恩,五妹有母族撑腰上窜下跳,两方势力争的乌烟瘴气。 凤思霜不喜欢这种气氛,当时恰逢北方战乱,于是她主动请缨前往北方祛除敌寇、镇守边关,这么一镇就是五年。她虽不是四姐妹中第一个封王的,但这个安北王的封号,绝对是最有分量的。 这也是祝佩玉选择北洲的原因,虽然时下战乱不断,但有安北王坐镇,北洲一直处于有惊无险的境遇。 前提是,她要离军中远一些。 毕竟她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身体,如果在安北王麾下效力,那和送死没什么区别。 而且,若祝佩玉没有记错,凤思霜马上将被女帝召回京城。这一召,就是一年光景。作为安北王的文书小秘书,想必也是要去京城的。 按照书里的节奏,男女主现在感情升温,处于黏黏糊糊的进度里。她不敢想两人因自己闹的人仰马翻,万一再被温心捅一刀,她上哪说理去? 上次能复活那是天道理亏,这次她若又死了,那可是真死了。 一想到这,祝佩玉整个人都不好了。 祝佩玉在这天马行空,凤思霜也在打量着她。 她将祝佩玉从下打量到上,又从上打量到下,最后脑子里只飘过一句话: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知是穿的太过臃肿,还是身体患有疾病,总之她就看到一件非常宽大的粗布麻衣将人从上罩到了下,远远一看,就像个臃肿的麻袋上长了个脑袋。 天气复苏,边关小部落也都在忙着耕种,所以格外安定,凤思霜感觉自己都要闲出屁来了,正巧军中到赛岭县采办,于是她亲自带队,顺便领回去一位文书。 她每月都要给母皇上书陈述战况,即便并无战事也需言明。幕僚虽还有几位,虽然都是废话连篇,可谁写不出从前那位文书的庄重活泼。 一板一眼陈述会招来母皇不满,认为她敷衍了事。奏折打回边关,她又要挠头。 她就是个打仗的,为什么要受这些罪? 直到看到赛岭县递来的公文,通读下来,废话连篇且庄重活泼,凤思霜如获至宝,这个吏书就是她要找的人才! 虽然奇奇怪怪,她也忍了,毕竟就是个写奏折的,平日也见不到面,由她去吧。 她手握银蟒尖锋,起身道:“走吧!” 祝佩玉还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一想到那画面,她咬了咬牙,作揖道:“小的粗鄙不堪,又无见识,恐无法担任殿下书记一职,还望殿下恕罪。” 凤思霜五官立体分明,走路时步伐更是坚定,即便在人群里也能轻易辨认出她的独特。 闻言微挑眉尾,眼神锐利,银蟒尖锋一挑,枪头直冲祝佩玉面门:“你再说一次?” 祝佩玉:“……” 枪头上的铁锈味一股脑冲入祝佩玉鼻腔,她眼眸紧缩,枪头分明擦的雪亮,甚至能照出人影来。既没生锈,那铁锈味从何而立不言而喻。 害怕。 祝佩玉咬了咬唇。 好在一旁的县令见状不妙,呵呵笑着插科打诨过去:“殿下,祝吏书的意思是,她需要时间回去收拾一下行囊。” 凤思霜眸光冰冷:“那还不快去!” 祝佩玉蔫蔫的应了是,仿佛身体被掏空般,直接将挺直的脊梁塌了下去,头也差点埋在胸里。远远一看,形都变了。原本是麻袋上长了头,现在倒好,就剩个麻袋了。 还是一个行尸走肉的麻袋。 凤思霜:“……” 这人什么来路?她还没嫌弃她,她竟然敢嫌弃她?简直是岂有此理! 念祝佩玉是个读书人,所以回程路上,凤思霜免去了她步行之苦,好心给了她一匹马。祝佩玉诚恳道谢,可面对人高马大战马,还是不由陷入了沉思。 她不会骑马,只是上马这一件事就足以让安北军目瞪口呆。 “你们说这个……人,今天还能爬上去吗?” “看着够呛,这不,又掉下去了。” “文弱书生我是见了不少,但笨成这样的,我还真是头一次见。” “这要上了战场?啧啧……作孽呀。” 凤思霜耳力超群,越听脸色越黑,起初她还以为祝佩玉是故意的,最后发现这货就是很单纯的……四肢僵硬,手脚不协调。 她实在受不了,利落下马,携着祝佩玉的手臂一跃飞上了马背。速度快到祝佩玉压根来不及惊呼,堪堪坐稳,马儿仿佛和火箭般,嗖的一下冲了出去。 万幸,她和安北王同骑一马,还被安北王环护在身前。 虽然很难以启齿,但安北王的怀抱当真挺有安全感的。 她感觉心中很暖…… 如果不是到了军营就被安北王直接踹下马,她会感觉更暖。 “找个人带她去住所好好收拾一下,”凤思霜看着倒头就吐的祝佩玉,更加控制不住心中的嫌弃:“不要让本王在军营里再看到这么恶心的穿着!” 祝佩玉:“……” 一点也不恶习好不好,这是羽绒服,她亲手制作的。 废了好大的心血。 首先,是收集鸡鸭鹅毛,她叩了三十多家农户的门才买了五麻袋。然后一根根的挑选出细细绒毛,羽毛的味道很臭,她足足淘洗七遍,洗好后又在阳光下暴晒了三天,然后选了两件不同码数的大褂子,缝合在一起,将洗好的羽毛填进去。 前后耗时一个月才做好这么一件羽绒服! 她跟那个想要烧掉它的女兵据理力争。 女兵听的直蹙眉,怎么读书人这么清闲,仅仅是做一件冬衣,就愿意荒废一个月的时间。本想用强,但看她细胳膊细腿的,万一给打坏了,她如何同殿下解释? 思来想去,女兵妥协:“不烧掉也可以,但你以后不能穿了,尤其不能再殿下面前穿。” 祝佩玉紧紧抿着嘴,委屈,想哭。 女兵眉头蹙的更深,直接将手中的棉衣扔给了她:“别像个爷们儿一样哭哭啼啼的,军营里不相信眼泪。” 女兵说罢,大刀阔斧的走了,一步一跺脚,誓要让读书人好好看看,什么叫真娘子! 祝佩玉:“……” 她时长因为自己太过正常,显得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女兵给她的棉衣比将士们的要厚些,不过和她厚成棉被一样的羽绒服比起来,就太单薄了。所以侯在书房门外的时,祝佩玉忍不住紧缩着身子揣起了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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