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孩子的记性和鱼没有什么区别。 曾经很好的伙伴,分开半年或几年以后,几乎不会有什么儿时的记忆了。 特别是她们这种双方都没有满六岁的。 刚离开杏花村的那几天,刘意卿心心念念的也是村里的小伙伴。 在火车上都哭唧唧的跟她妈念叨着裴璟。 小嘴嚷嚷着回去的时候要给裴璟带好吃的,好玩的。 可是来到部队以后,这里玩的东西多,又有专门的托儿所。 刘意卿本就是爱玩爱闹的性格,接触的新鲜事物多了,又有了这么多和她一样爱皮的小朋友。 慢慢的也把村里那个好朋友给忘记了,渐渐的不再提起。 裴璟起初还在眼巴巴的等着刘意卿回来,一天去刘家门口看三次。 可后来随着后来他慢慢长大,家里的兔子队伍也越发壮大以后。 他每天都忙着在田地间找蒲公英草喂兔子,喂鸡。 渐渐的也很少去刘家门口晃悠了。 他在田野间逍遥的日子,一晃三年过去。 转眼就到了1974年秋。 这时的裴璟已经7岁了,裴老大夫妻俩也决定送他去村里的小学上学。 这三年以来,裴璟很少会生大病,偶尔有个感冒咳嗽,吃点药也能好。 没有了他这个‘病秧子’的拖累,裴家的日子过得是越来越好了。 加上他们养的兔子越来越多,也能和村里的人换点其他的食物。 家里的生活水平也是逐渐提高,如今裴家的日子在村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这天,干了早上的工分以后。 裴老大和方怡就带着儿子来到了小学门口。 本来去年就要让裴璟来读书了,后来因为种种事情耽搁了一年。 如今家里有点余钱,日子也好过,裴璟是必须来学点文化了。 裴璟倒是不抗拒来学校读书,甚至还高高兴兴的一蹦一跳的往前走。 看着前面蹦达欢快的儿子,方怡为他的以后感到了深深的担忧。 “你说儿子是不是还不明白读书意味着什么?” 那可是背不完的书,写不完的字,一言不合还会被老师骂。 裴老大脸上带着笑,看着已经长得快高到他胸口的儿子,他眼里充满了骄傲。 “不会啊,咱们儿子聪明的很,看他这么高兴,应该是很向往学校的。” 看着丈夫又开始夸儿子,方怡无奈的扶了扶额。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丈夫张口闭口都是儿子好。 旁人说一句裴璟的不是,他还不乐意。 这父慈子孝的,真让人羡慕。 “我跟你讲,你可别对他抱太大的希望,否则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做父母的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优秀出众的。 但是也不能抱着必胜的决心,否则大儿子不争气的时候,就会把自己气坏。 裴老大哼了一声,坚定不移的选择相信儿子。 他们来到小学以后,里面的老师一下就发现了他们。 在得知他们要给裴璟报名上学后,里面的老师也是愉快的带着他们夫妻俩去拿了书,交了钱。 然后又带着裴璟去看了一下学校。 这个学校虽然在村里,但是平日可是个神圣的地方。 村里人一般没事,不会走进这个地方。 这也是裴璟第一次进来。 这学校是由村里以前的祠堂改造的,里面的环境设施很复古陈旧。 整个学校是四四方方的四合院形式。 不大不小的院子里还有一个假山流水,看起来环境非常优美。 而他们念书的分在2楼和1楼,低年级的在1楼,高年级的在2楼。 没有什么运动场所,就连教室里的书桌都是很古朴简陋的。 但是在这个时代,能有这么一个环境还不错的地方,供孩子们读书,已是天大的幸运了。 看完一圈以后,方怡在前面和老师商量着要把裴璟分到哪个班。 而裴老大则带着儿子在后面,悄悄询问裴璟。 “怎么样?喜欢这里吗?” 裴璟点点头:“喜欢。” 主要是也没有其他选择。 听见儿子这回答,裴老大又笑了笑:“以前爸也是在这里读书的,你好好念书,等考上初中以后,就能去镇上了。” “镇上的学校比这要大,也比这要亮堂。” 裴璟再次点头:“好。” 他会努力读书的,不仅是为了给父母晚年生活更安稳,也是为了他自己。 如果不好好读书,一辈子在乡下务农,他这个小身板撑不住啊。 方怡又和老师说了些话,最后才带着父子俩出学校。 正交代着儿子从明天开始就要早起了,迎面就走来了林燕红母子三人。 看这样子,林燕红应该也是要去给刘洋报名的。 刘铭年纪稍大一些,去年入学,今年已经上了二年级了。 刘洋比裴璟大几个月,今年入学也刚刚好。 两方人碰面,林燕红没有了以前和方怡的热情和说不完的话。 只宛如村里不太熟悉的邻居,匆匆打了个照面,随后就带着两个儿子离去了。 擦肩而过的瞬间,裴璟回头看了一眼。 比起三年前来,林燕红如今好像是老了些。 皮肤也不似以前那么水嫩,身上的气质不知何时也有了几分妇女的沉默。 如今和他妈相比起来,方怡让人眼睛一看,就知道是下乡的知青。 但是林燕红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其他地方,都逐渐被村里人同化了些。 如今刘宏伟脚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只是也留下了后遗症。 走路会出现一高一低的情况,能下地,但是干不得什么重活。 他们一家的变化,也算是裴璟亲眼看见的了。
第84章 对照组知青的儿子(34) 只是,他心里不会有什么同情。 只能做一个旁观者,远远看着他们的变化。 不插手,不使坏。 已经是他作为镇守一方的青龙,最后的底线了。 遇见林燕红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影响裴老大夫妻俩要送儿子入学的喜悦。 回到家以后。 裴老大捉了一只又大又肥的兔子,利落的就宰了,开始扒皮。 “为了庆祝你正式入学,爸今晚给你做个麻辣兔肉!” 兔子的繁衍速度很快,短短三年的时间,若不是裴老大在有心控制,恐怕他们家都已经堆不下兔子了。 那些长大的兔子,明面上的裴老大把它们杀了烘干。 有的千里迢迢寄给老丈人,有的则和村里人换些其他细粮。 但是大部分,都被他夜晚悄悄拿到了黑市。 这也是他们家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但这种事情,裴老大一直做的偷偷摸摸。 所以来他们家做客的人,都知道他们家养兔子,但是不知道养的有多少。 如今小院里的菜地,都已经种上了兔子专门的食物,光靠外头采的,已经不够兔子吃了。 或许是因为家里养兔子,不缺兔子肉吃的缘故。 这三年来,裴老大烧兔子的手艺也是越发娴熟了。 那烧出来的味道,堪比镇上国营饭店的厨子! 在这本小说的后面,好像允许个人做生意了。 裴璟想,现在让他爸多练,以后就让他爸去开个饭店,专门来做兔子买卖。 到时候吃的人肯定多! 他搬了个小板凳坐到他爸的面前,仔细看着裴老大处理兔子: “好啊,但是辣椒要少放一点哦,不然我妈要骂你了!” 或许因为只有这一个宝贝儿子,方怡管控着裴璟的饮食管控的厉害。 “我知道,这还用你提醒不成?” 裴老大佯装嫌弃的提起兔子皮,给裴璟:“把这兔子皮拿去洗洗晾着,过几天让你妈给你缝帽子。” 裴璟接过来,也不害怕上面的血腥,拿着水非常熟练的就开始清洗。 这样的活,他不知干了多少次了。 熟能生巧,没一会的时间。 一张完整的兔子皮就被他洗干净,并且晾晒在一边了。 他们家养兔子,兔子皮也多的很。 平时这些皮就会被手巧的方怡仔细处理,做成帽子手套,或者鞋,供裴璟穿戴。 村里偶尔也会有人家来找他们要多余的皮毛。 方怡也不吝啬,但凡是上门的,都会给他们带些回去。 以前裴家老宅那边的人不怎么和他们来往,生怕裴璟病了,又要找他们借钱。 这几年以来,随着裴璟身体大好,在村里能跑能跳了。 连带着裴家那边的人也经常过来拿兔子皮去封口袋,像是全然忘记了曾经给方怡的难堪。 这种亲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斩不断,理还乱。 明明看不顺眼,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礼节各方面。 哪怕不爱看对方,在对方厚着脸皮上门的时候,方怡还是得出来招待。 但是好在裴老大是全心全意站在媳妇这边的。 老宅那边的人来拿东西,他没意见。 每次那边拿多少,他都会寄相同的东西回海城,给方怡的父母。 不会让媳妇心里觉得不平衡。 好在裴家老宅那边做的也不是太过分,就要一些兔子皮。 若是再要一些其他的东西,别说是方怡了,裴老大第一个就不干。 他愿意给的,是他作为儿子的心意。 但要是对方开口要的,那就不一样了。 等裴璟把兔皮拿去晾着,裴老大也把手上的兔子处理好了。 他把兔子一分为二,拿了一份给裴璟:“送去老宅那边给你爷爷奶奶,然后回来吃饭。” 裴璟点头,麻利的接过那一半兔子,像一阵风似的就跑出了门。 他来到老宅这边的时候,他爷他奶都还没下工。 只有裴老二媳妇带着两个孩子回来做饭。 看见裴璟提着一半兔子过来,裴老二的媳妇笑的眼睛都弯了。 迅速就接过了裴璟手里的兔子:“哎呀小璟,你爸又杀兔子给你吃了?” 裴璟点点头,他有点不喜欢这个笑面虎似的二婶。 只想送完东西就赶紧走。 “我爸妈还等着我去摘菜呢,二婶,我先走了~” 说完,他挥了挥手,随后又跑远了。 看着他这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还不在家停留的模样,裴老二媳妇笑得更加欢快了。 乐滋滋的提着兔子就进了厨房,看着在给自己烧火大闺女,边宰着兔子,边感慨道: “你大伯家日子是真的好过起来咯,一个月一次准时来给咱们送兔子。” “你看看裴璟,还比你小两岁,都快长的跟我一样高了,他爸妈在家肯定没少给他补,瞅给他壮的,也不知道那脑子好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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