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你真好!”青年深情地道。 陆菲菲脸颊绯红,“你是表哥,又千里迢迢地来投奔我们,我当然得对你好。” 青年伸手,轻轻点了点她的鼻子,感激地说:“多亏找到你和表姑,不然我和我娘只能栖身于狮子山下的纸皮屋,也没办法给我娘治病。菲菲,你就是我和我娘的再生父母,我以后一定对你好,谁都比不上。” 陆菲菲笑道:“你爸和我妈是表兄妹,你和我们不用太见外。而且,我相信你一定会出人头地,在香江挣得一席之地。” 听这样的对话,看他们的举止,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们是一对小情侣。 陆明珠摇摇头,没有说话。 她不会插手陆家其他人的任何事,包括陆菲菲。 再说,陆菲菲这位表哥能不能过自己亲爹那一关还是两说呢! 她亲爹可是千年的狐狸。 本以为可以平平淡淡地吃完这顿饭,谁知陆菲菲一抬头,先看到两个非常熟悉的面孔,就是陆父身边的保镖。 再一看被他们保护在中间的人,不是陆明珠是谁? 陆菲菲不怕被人撞见,落落大方地打招呼:“明珠,你和小谢先生也来这里吃饭?” 陆明珠轻笑,“你能来,我们怎么不能来?” “没说你们不能来,就觉得很稀奇。”陆菲菲眼里的陆明珠应该吃山珍海味,出入高档餐厅,而不是这样的小饭店。 陆明珠似笑非笑,“我也觉得很稀奇,在这里碰见七姐你。” 陆菲菲没接话,而是指着坐在她对面的青年介绍道:“明珠,这位是我表哥李青云。表哥,刚才跟我说话的是我八妹陆明珠,你应该听过。” “上海第一美人,名不虚传。”李青云冲陆明珠笑得很斯文,“很高兴见到陆小姐。” 陆明珠淡淡地点点头,“幸会。” 李青云并不在意陆明珠的态度,全副精神都放在陆菲菲身上,反倒是陆菲菲拜托陆明珠不要告诉陆父。 陆明珠挑眉,“你瞒着他?” “怎么能说是瞒呢?”陆菲菲不承认,“我只是想等时机成熟了再告诉爸爸。” 陆明珠哦了一声,“他是你什么亲戚?” 不姓柳,那就不是四姨太的娘家人。 陆菲菲如实告知:“是表大爷家的表哥。他奶奶是我妈的亲姑姑,如今姑奶奶和表大爷均已去世,家中只剩他和表大娘,便来香江投奔我们。” “你不是小孩子,你心里有数就行。”陆明珠不掺和。 陆菲菲放心了。 李青云面对美貌绝伦的陆明珠依旧目不斜视,眼里只有自己,不像以前认识的那些公子哥儿只看到陆明珠,只向陆明珠献殷勤。 就冲着这一点,陆菲菲就格外高兴。 吃完饭,结了账,她就和李青云匆匆忙忙地走了,担心晚一步就听到陆明珠反悔说她要把今天的事情告诉陆父。 谢君峣问陆明珠:“真不管?” 陆明珠轻笑,“她有爹有妈,我管那么多干嘛?” 谢君峣嗯了一声,下巴冲门口扬了扬,“那个叫李青云的小子,我见过他。” 陆明珠坐直身,“你见过?什么时候?” “几个月前。”谢君峣记性不错,特意回想了一下,“在我们公司一个住宅项目的建筑工地,他是新来的小工,日薪两块九。” 陆明珠马上发现不对,“他比我们全家人都早到香江,根本谈不上投奔四姨太。” 谢君峣点点头。 没错儿,就是这样。 陆明珠蹙了蹙眉,“有机会我提醒陆菲菲一声,看她自己怎么决定。我发现她陷得还挺深,可见这位李青云颇有手段。” 谢君峣不太在意,“别说他们了,有陆叔把控,他们成不了。” 陆明珠深以为然。 吃完饭,两人没回跑马场,而是直接回太平山顶,进陆明珠的家门。 因为谢君峣在香江住得时间比较久,了解的事情足够多,所以陆明珠交给他一个任务,把比较畅销的报纸挑出来,尤其是有连载文章或者征稿的。 谢君峣反应过来,“你要向报纸投稿?” “试试看嘛!”陆明珠道。 谢君峣很快挑出十来份不同的报纸,“这些报纸卖得非常好,上面连载的小说很精彩,短篇小说也不错。稿费么,不太清楚。” 陆明珠看了看,风格竟高度统一,“你爱看武侠小说。” 谢君峣没有否认,“我觉得仗剑江湖很潇洒,偏偏大哥说我不切实际。” 陆明珠嗯了一声,慢慢翻看。 很快,她圈定三份报纸。 刚开始投稿,还是根据要求来写比较好。 她看到销量最高的《香江日报》上面有一篇征稿广告,要求1万字的短篇小说,稿费根据质量来定。 有可能千字1元,有可能千字10元、15元。 陆明珠决定以此为起点。
第046章 不管最终会不会被录用,总得试一试。 不试,怎会有结果? 谢君峣为了谈恋爱不愿意上班,但他对女朋友的积极进取持支持态度,很兴奋地要给她端茶倒水、铺纸磨墨,结果被陆明珠给赶回家了。 他在,只会影响自己的思路! 尤其是陆明珠暂时不想家人知道自己的笔名,以免他们使用资本的力量来干涉,等于否认自己的努力,也对其他人不公平。 等谢君峣恋恋不舍地离开后,陆明珠到书房坐下,展开稿纸,拿出钢笔。 虽说卖得贵,但万宝龙墨水笔确实好用。 贺萱送的。 各式钢笔有十来支,均极名贵,洋行货。 如果让陆明珠自个儿买的话,她宁可买自己国家的金星钢笔、英雄钢笔,就是这两个品牌的钢笔不知道有没有面世。 她记不清国产钢笔的创立时间了。 言归正传,陆明珠开始下笔。 笔尖落在稿纸上,一行秀丽挺拔的字迹显现出来。 经过三个月的认真练习,陆明珠的繁字体已写得相当不错,最后形成的字迹和原身的十分相似,转折间说是一致都不为过。 很奇怪。 但是,又不奇怪。 只有一样,速度提不上来。 或许熟练了会有所改变。 应征稿要求,这篇短篇小说名叫《殉葬》。 朝中规定,每当帝王驾崩,无子女的嫔妃必须殉葬,眼见当今帝王时日无多,大将军萧家忧心在宫中的妙龄爱女,遂派心腹到民间寻找和萧妃身高、长相、肤色一模一样的少女,赶在帝王驾崩前一个月,在江南如愿以偿。 担心少女在人前露馅,萧家命人秘密训练少女的仪态、口音等,终于变得和爱女一模一样,于帝王驾崩、皇宫大乱时成功以少女换回心爱的女儿,并送出京城以避祸。 数十位嫔妃按例殉葬,其家属无不痛哭流涕,只有萧家表面哀戚,内心欢愉。 三年后,萧家以思念女儿为由,对外宣称接回和女儿一模一样的族中远房侄女以慰丧女之痛,不料他们却发现女儿性格大变,和在闺阁时不同,竟似本该殉葬帝陵的民间少女…… 故事到此为止。 篇幅短小,内容并不复杂,不过是萧家这帮有心人以收养女儿为由,算计来自民间的无辜少女,结果被无辜少女算计回来罢了。 殉葬的是萧妃,被接回萧家的是少女。 最后的萧家是发现还是没发现,结尾留下一点点悬念让人浮想联翩。 陆明珠花五天时间写完,又花半天时间润色、半天时间誊抄,然后装进大信封中,贴上邮票,次日早起,叫出门买菜的容姐帮忙寄出去。 落款没再用“大风”这个笔名,而是叫“知微”。 知微之谓明。 这天是礼拜天,陆明珠没有继续写第二篇小说,在家里整理旧报纸、新报纸。 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后,她立刻订购10份不同的报纸,都是香江发行量比较大、内容又不黄的正规报刊。 一个月不过花30元或者31元港币。 对她来说,毛毛雨啦! 谢君峣本打算找她一起出门玩,谁知谢君颢突然出差,需要有人坐镇公司,谢君峣只好穿上西装皮鞋去当他的高峰置业公司董事长。 公司是他和谢君颢共同持有,但董事长是他,而非谢君颢。 三方合作成立的盛丰置业公司原本也是由他负责管理的,王伯晖担任董事,只是他最近以恋爱为由,把工作扔给谢君颢,自己乐得清闲。 这时候,一人身居多职的情况很常见。 王伯晖手里攥着大笔金钱,为筹备物资东奔西走,无暇顾及盛丰置业公司接下来的投资事宜,索性也扔给谢君峣。 在遇到陆明珠之前,他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好。 可以想象未来一段时间内,谢君峣必须在办公室里愁眉苦脸地工作,陆明珠表示自己一点都不同情他。 谁叫他明明有能力却总想躲懒。 自己忙于写作,他怎能清闲度日? 必须同甘共苦。 慢悠悠地看完一份早报,陆明珠觉得有些疲倦,起身推开窗户,看外面的花草树木。 清冷淡雅的气息扑面而来,肺腑为之一清。 彼时已是11月下旬,山顶颇有寒意。 陆明珠穿了件米白色的羊绒衫,底下配同色羊毛呢料子的长裤,一点都不觉得冷,反而散发着无穷的热意,脸颊红扑扑,眼神明亮。 即使在家中,她也喜欢打扮自己。 明玥进来后先看见她胸前佩戴的一块翡翠大福瓜,绿汪汪,水灵灵,美得让人神魂颠倒。 这是陆父的珍藏,陆明珠之前选出来的那件,把福瓜吊坠从钻石项链上拆下来,然后用一根黑绳穿过扣头,绕到颈后打结,挂在胸前充当毛衣链。 扣头上镶嵌一颗25克拉的圆钻,十分璀璨。 老陆所出,必属精品。 “明珠,你打扮得真好看。”明玥由衷地道,眼里满是欣赏,“果然还是咱们国家的翡翠最好看,又抢眼又有灵气。” 陆明珠抿嘴一笑,“今儿怎么有空来找我?” “我高兴,我请你到香江大酒店吃鲍鱼。”明玥道出来意。 陆明珠挑眉:“遇到什么事儿了?这么开心。” 明玥脸上的笑意是从心眼儿里透出来,“明珩知道吧?和咱们一个学校的,原先是我爸的私生子,出生后他妈才被我爸纳进门做二房,但我爸对这个长子却颇为疼爱,早早地就给他铺路,可惜……烂泥扶不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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