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树挑拣着说了点在府城的见闻,而村里人听得津津有味的。 村里人都这么期待灯会,城里人就更不用说了。 相比于村里人,城里人手上还是有点钱的。 他们现在已经准备好钱,就等着明天去花了! 方家的左邻右舍,就说着这事儿:“听说新码头那边,已经挂满了灯笼。” “是的,挂满了,那些灯笼上的字,还是苟县令家的小公子写的,去摸一摸能得到福气!” “那些都是普通灯笼,要说好看,那些那些铺子做的灯笼好看!瓷器铺就做了个特别大的莲花灯笼放屋顶上。” …… 这些话,方母和方子荐都听到了。 要是以前,这样的热闹方母肯定会去看看,方子荐也会去。 那时候他们手上有钱,还能买些吃的喝的用的。 可现在…… 方母和方子荐面面相觑,表情都有点阴郁。 方绣娘没出事的时候,虽然方子荐不能再读书,为了把方子荐赎出来他们家的钱还花了个精光,但他们家的日子是过得下去的。 方绣娘能挣钱。 她不止能挣钱,还能包揽家务。 可现在方绣娘没了。 更可恨的时候,方绣娘跳河之前,还去领了她的工钱! 也因此,在方绣娘出事后,方母和方子荐不仅被人指指点点,还没钱花了! 方母的绣活,一直都是比不上两个女儿的,再加上有两个女儿帮忙赚钱……她以前其实不怎么做绣活。 她一直跟方子荐说她含辛茹苦养大了方子荐,可实际上,方子荐是两个姐姐在养。 现在方锦娘嫁人方绣娘没了……他们家差点吃不上饭。 幸好方子荐的那些书值钱……方母拿出去卖掉,倒也能维持生计。 但这不是长久之计。 “娘,我们搬走吧。”方子荐对方母道。 他已经很久没出门了,一出去就被指指点点,他受不了。 方母道:“我们手上没钱,又能去哪里?本来说好了让你二姐给人当妾,人家就给你个差事,可现在你二姐没了……” “娘,我有本事,肯定能找到差事!”方子荐道。 “哪那么容易啊!去了外地,租房子什么的处处要钱……” “在这里难道就不要钱了?娘,我是肯定要走的,你要是不走,就在这里待着吧!”方子荐狠了心。 方母顿时怕了:“娘走,娘跟你一起走。” 方母不想去外地,毕竟她从没出去过。 而且她好歹是有点生活经验的……她知道去了外地,他们的日子不一定能过好。 但方子荐一心想走……那就走吧,她儿子这么聪明,肯定有法子养活他们娘俩。 两人开始合计着要把家里的东西卖掉,拿了钱走人。 接下来县城要办灯会,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们,他们正好可以离开。 这个地方,方子荐真的不想再待下去了! 眨眼就到了第二天。 灯会是晚上,所以白天大家该干嘛干嘛,黎青执就照旧带着三个孩子去读书。 不过今天……李秀才的学堂里,学生们人心浮动。 甚至就连徐启飞,也有点心不在焉。 黎青执好奇地问了一声,徐启飞不好意思地开口:“我今天要去逛灯会,屈小姐也会去。” 原来如此,少年春心浮动了! 学堂里大部分人都惦记着要去玩,但苟英不同。 他最近天天去新码头那边,对灯会而期待远不如其他人。 这会儿,他正认真读书。 不过他认真了没多久,等写完先生布置的功课,他一下子就从自己的座位上蹦了起来,对几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道:“走走走,功课做完了,我们可以去玩了!” 李秀才这学堂是有个小院子的,院子里有一个花坛。 这些学生玩的游戏,就是七八个孩子待在花坛里,一个孩子待在花坛外面,然后花坛外面的这个人,要在不进入花坛的情况下,抓住花坛里的人。 花坛里的人被人抓住之后,就成了“花坛外的人”,也开始抓花坛里面的人。 这群孩子跑来跑去,每天都玩得特别开心,就是李秀才花坛里的泥被踩得特别结实,里面连根杂草都长不出来。 幸好李秀才没在里面种花,而是种了两棵枣树。 苟英玩了一段时间,就又被叫回来读书……黎青执正好往外看,看到他正跟人挤眉弄眼,看着充满活力。 这天晚上,苟英照旧跟着黎青执去金叶绣坊吃饭。 路上,苟英说个不停:“黎哥,我觉得常哥绝对是崇城县厨艺最好的人,他做的菜太好吃了,我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黎青执也觉得常瞻厨艺很好。 不过苟英有这样的感觉,应该是因为辣椒……苟英特别喜欢吃放了辣椒的菜。 当然他也喜欢。 两人到金叶绣坊的时候,绣坊的人正准备吃饭。 常瞻今天做了好几个菜,苟英最喜欢的,是放了辣椒粉的豇豆炒肉,他端起盘子往自己碗里拨了一些,然后就开始大口扒饭。 等他们吃完,就一起往新码头那边走。 苟英每天都去李秀才那边读书,跟黎大毛他们很熟悉,黎大毛问苟英:“苟叔叔,你有零花钱吗?” 苟英道:“大毛啊,你直接喊我叔叔就行了,别叫苟叔叔。” 苟英不喜欢他爹的原因之一,就是他爹的姓氏不好听。 苟叔叔……听着像是狗叔叔! “那叔叔你有零花钱吗?” “什么是零花钱?” “就是爹娘给的,可以随便花的钱!” 苟英道:“我爹娘不给我钱,但我有可以随便花的钱。” “你有多少?你知道吗?我爹今天给了我十文!”黎大毛有点自豪,对他们这样的小孩子来说,十文钱真的很多! 苟英:“……我有一百文!”其实吧,他来崇城县之前,他祖父给了他一百两…… 这还不算他祖父祖母以前给他的钱,他手上光是金花生就有十几个。 “好多啊!苟……叔叔你真厉害!”黎大毛崇拜地看着苟英。 黎二毛也不停点头。 苟英得意极了。 黎青执他们吃好晚饭的时候,天还大亮着,他们这一路,其实是晒着太阳走的。 他们到新码头这边的时候,也就下午五点多,太阳还要过上好久才落山。 但这时候,新码头这边已经有很多人了!还已经摆了很多摊子! 反正过年那会儿庙会上有的摊子,这时候全都有。 黎青执让黎老根看牢赵小豆,自己跟金小叶看着黎大毛黎二毛,至于常翠……常瞻直接让侄女儿坐他肩膀上了。 他们就这么逛起来。 苟英吃惊极了:“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不仅人多,这会儿摊子和铺子也多。 黎青执道:“好不容易有个灯会,大家都会出来逛逛。” 黎青执说的确实没错。 好不容易有个灯会,能来的都来了。 要不是新码头这边足够宽敞,还有大片还没有盖好房子的空地,都挤不下这么多人! 苟县令是请了戏班子来唱戏的,不过就现在这种情况……戏班子唱了什么,没几个人能听到。 这年头又没有扩音设备! 但大家一点不在意,能看到有人在台上,他们就已经很开心了。 “真热闹啊!” “这么多人啊!” “好多吃的!” …… 金叶绣坊那些庙前村来的女工开心得不行,她们年纪都不小了,金小叶没有拘束着她们,她们就三三两两出去买东西。 说起来,灯会办这么热闹,黎青执一度有点担心,怕有人贩子在灯会上浑水摸鱼,不过仔细一想…… 这时候扔孩子卖孩子的人都不少,人贩子一般不会在这种人多的地方抓孩子。 还有就是……这时候的人都说方言,出现一个外地人大家很容易就能看出来。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让苟县令安排了衙役来维持秩序,避免发生意外。 天慢慢黑了。 安排好的点灯笼的人,爬上梯子开始点燃一个个的灯笼。 黎青执在末世前,看过不止一次的灯光秀,也去看过灯会。 他当时觉得很无聊,哪怕那些灯非常漂亮非常精致。 对当时的他来说,灯光压根就不是什么陌生的东西。 但这个时代,是不一样的。 这个时代的夜晚,没有那么多灯。 灯光秀什么的……老百姓以前从没看到过! 当那些灯笼一个个亮起,来新码头这边看灯的老百姓惊喜极了。 “真漂亮啊!” “这些灯上都有字呢!” “听说是苟县令家的小公子写的‘平安’。” “这字真好看!” “你们快看那个屋顶上的莲花灯,好大啊!” “那边的兔子灯也好看!” …… 新码头这边的铺子为了能得到苟县令亲手写的匾额,也为了能把其他人比下去,都做了非常漂亮的灯笼,把自家铺子装点起来。 那些灯笼无疑是非常好看的,崇城县这边不怎么过元宵,压根没有元宵灯会,以至于老百姓看到那些形态各异的灯,都舍不得挪开视线。 苟县令就是这个时候,带着自己的妻子姗姗来迟。 崇城县认识他的人很多,他怕天亮的时候过来大家认出他会让他不能好好玩,干脆晚上才过来,这也就算了,他还给自己戴了个露出嘴巴的面具。 “夫人,这灯会怎么样?很漂亮吧?”苟县令得意地问自己的妻子。 他没想到会来这么多人……不过来的人多,说明他这个灯会办得好! “是很漂亮。”苟夫人端庄地笑着,心里却很不舒服。 这里人太多了,大夏天的,有些人身上的味道还不好闻……她觉得很难受。 还有这灯会……她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在她看来,这灯会真的普普通通。 这周围挂着的灯还非常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买来的! “夫人,今天有很多人摆摊,卖各种吃食,崇城县的人口味跟我们不太一样,但这里有些东西还是很好吃的,那麻球就很香,我买个给你尝尝?”苟县令问自己的妻子。 苟夫人道:“相公,你也知道我胃口不好……刚吃过晚饭,我哪里吃得下?” 苟夫人一点都不想吃那些摊子卖的吃食,看着就很脏! 苟县令并不知道自己夫人的想法,只道:“夫人你胃口也太差了……吃过晚饭已经很久,我都饿了。” 麻球真的很香,苟县令去买了一个。 刚来崇城县的时候,苟县令不太会说崇城县的方言,但他现在已经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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