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白川一直想赔罪,但黎青执不想让金小叶知道洪晖的事情,他直接送钱送礼品就不合适了。 想来想去,他干脆给金小叶介绍了一桩生意。 他认识的人里,有来往于府城做生意的,金小叶做的东西,可以卖到府城去! 这不,吴白川把人带来了,他还提前给这人送了礼,让这人一定要给金小叶一个公道的价格。 于是,金小叶轻轻松松,就谈下了一个能让她赚不少钱的单子。 吴白川介绍的这个商人要的东西,一点都不比吴白川要的少!给的钱还比吴白川给的要多! 金小叶立刻就意识到,这是吴白川在向她示好。 至于吴白川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黎青执认识苟县令吧? 金小叶并没有把生意往外推,她之前给吴白川的价格其实很低,现在这个价格,才是她把货物卖给那些行脚商的正常价格。 双方写了契约,金小叶端端正正地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又摁了手印。 看着这契约,金小叶略有些恍惚。 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她已经认识了很多字,至少这契约上的字,她就都认识。 虽然很多字她都是见了认识但写不出来,可她已经能看书了。 送走吴掌柜,金小叶没有再吃瓜子,她拿出自己记账用的便宜的纸,把朱前的那本自传拿出来,开始抄书。 她是靠这书认字的,又实在喜欢这书,就带在身边,时不时拿来看看。 至于没了稿子黎青执要如何誊抄修改……黎青执早就把这书背出来了。
第67章 勤快 黎青执一开始写朱前的自传的时候身体还没恢复, 写字也不熟练,因此字写得非常丑,还非常大。 但他那时抱着练字的想法, 每个字都尽量写得端正。 所以这自传一开始的那些字虽然宛如幼童所写,但字很大, 笔画也清楚,很适合初学者照着学。 金小叶拿着毛笔, 跟着描画上面的字, 努力把这些字记在心里。 “小叶,你学写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叶道:“做生意肯定得认字, 我要从现在就学起来!” 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叶一眼, 学写字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金小叶已经这么大年纪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 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愿意一边做针线,一边跟人聊天。 她们这样做惯了针线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贯注地绣花,不然都是可以拿着针线活畅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没多久,写满一页纸的金小叶就拉着她买布料去了——他们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 金小叶去买布料的时候,瞧见了正在给码头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鞋子的金小树。 这鞋子, 是金小叶请来帮着糊鞋底的两个老太太做的。 金小叶请她们到王姐家做活,给的钱很少,做一双鞋也就给四文钱, 但这两个老太太挺愿意来的。 她们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情做, 现在多少能挣点, 多好啊! 金小叶有时候还会给她们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来,那肯定是要卖的, 因为这鞋普普通通,金小叶也就没有拿去成衣店寄卖,而是给了金小树,让金小树帮着卖。 “这鞋可是家里老人仔仔细细做的,用的都是好布料,能穿很久……”金小树给那些干苦力的人介绍手上的鞋子。 在码头上做活很辛苦,那些偶尔来打零工的也就罢了,常年在这边干活的,多是家里没地的男人,这人大多没有老婆孩子。 既如此,自然也就没人给他们做鞋,他们平日里穿的鞋子,都是买的。 金小树拿来的鞋子确实不错,很快就售卖一空。 “小树!”金小叶喊了一声。 “姐!”金小树摇船过去,“姐你们要去哪里?” “我要去买布料,小树你帮我搬个货。” “好。”金小树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 金小树昨晚上没睡好,今天有点没精神,不过他到底是年轻小伙子,这几个月跟着金小叶干活吃得又很好,搬起布料来比金小叶和王姐快多了。 金小叶已经有经验了,很快买好布料往回走,又让金小树帮她把布料搬到王姐家。 金小树动作僵住。 昨天方锦娘一个眼神都没给他之后,他心里就七上八下的,今天早上都不敢去给方锦娘送东西,怕方锦娘不要。 他甚至都不想赚钱了,觉得不管干什么都没劲,特别想去看看方锦娘。 现在他去王姐那边的话,一定会见着方锦娘的吧? 金小树想来想去,还是打算去见见。 反正方锦娘不喜欢他,他破罐子破摔了! 船停在王姐家附近之后,金小树就开始帮着搬布料。 王姐抱了一匹布跟在金小树身后,到她家的时候,忍不住道:“小树,你力气真大。”金小树这会儿,扛了四匹布还健步如飞。 “嗯。”金小树粗粗地应了一声。 方锦娘知道金小叶有个弟弟,听到王姐的话,又看到个人影,就抬头看向对方,朝着对方笑了笑。 金小树只觉得一阵酥麻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方锦娘朝他笑了,还笑得那么好看! 昨天还不理他,今天怎么就又朝他笑了? 因为他一次扛了四匹布? 金小树觉得整个人有点飘,他快步来到船上,试图一次扛六匹布。 扛是能扛动的,但他的手抓不住六匹布,金小树只能扛四匹,但他搬货的速度特别快,简直要跑起来。 等等,稳重点,不能跑! 金小树帮着把布放在王姐家,就见方锦娘又朝着他笑了笑。 方锦娘眼睛不好看不清人,就总被人说没礼貌……她走在大街上不会朝着来往的每个人笑,但平日在王姐家做活,有人来了都会笑一笑,算作打招呼。 金小树激动不已,搬完布料看到王姐家门口有些柴火没劈,他还顺手拿起斧子,帮忙劈柴。 他虽然年纪小,但这几个月又高了一些,还壮了一些,在庙前村,他个子算高的了,力气也不小! 他已经是个男人了! 金小叶看到金小树劈柴没拦着,王姐的两个儿子都还小,又长在城里不习惯干活,以前王姐家的柴都是王姐劈的。 王姐很少干重活,劈柴对她来说很辛苦。 以前金小叶带了东西来县城卖给她的时候,就会顺手帮她劈个柴,最近她也会劈,现在让金小树去干,省了她的事儿。 王姐见状有点不好意思,对金小叶道:“哎,小树怎么还劈起柴火来了?这多不好意思……” “没事,”金小叶笑笑,又对金小树道,“小树,等下你拿着桶,去巷尾拎几桶水来!”崇城县到处是河,王姐家的房子就挨着河。 平日里大家会在河边洗衣服洗菜,但吃水的话,还是吃的井水。 不过不是家家户户都有井的,大家一般是去城里公共的井里拎水喝。 “嗯!”金小树应了一声,拿着桶拎水去了。 “小叶,你弟弟真勤快!”王姐越看金小树越喜欢。 她之前觉得金小树是个乡下人,自己女儿若是嫁给金小树会吃苦,但现在看看…… 金小树多勤快啊,要是她女儿嫁给了金小树,家里的很多活儿就有人帮着干了。 而且金家多少是有点地的,金小树还会撑船会卖货……算了,都还小呢,再等等看吧。 “他打小就勤快。”金小叶笑道。 在庙前村,懒惰的人都是被疼着宠着让着的,她爹娘对他们挺好,但金家不是她爹娘当家,她和金小树自然也就没有金柳树金枣树那样可以偷懒的待遇。 方锦娘闻言忍不住道:“金掌柜,你弟弟真好。”她弟弟在家都是不干活的,她娘一心要她弟弟好好读书考上秀才,从不让他弟弟干一点活。 打水回来的金小树:“!!!”方锦娘夸他了! 王姐家的体力活也就只有劈柴挑水,金小树把活儿干完之后,也就没活儿做了,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开。 但他立刻就去买了一包炒栗子,打算明天给方锦娘吃。 虽然不知道昨天是怎么回事,但方锦娘显然不讨厌他! 金小叶这天回家的时候,就见金小树一边划船,一边唱歌:“花花衣裳长长辫,水乡的姑娘好容颜……” “停停停,你唱什么呢。”金小叶喊停,这 歌是男人唱给喜欢的女人听的! 金小树突然意识到船上只有他和金小叶,那肯定不能唱这歌啊,他换了一首歌唱:“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背了个胖娃娃……” 金小叶:“……”她弟弟脑子被敲坏了!这是小媳妇回娘家唱的! “你喜欢的那个姑娘,跟你和好了?”金小叶问。 金小树连连点头。 怪不得……金小叶道:“你就算要唱歌,也唱点正常的行吗?” “姐,我就会这个啊,娘以前就唱这个哄我睡觉。”金小树委屈,他会唱的歌总共就那么几首。 “算了,你唱吧。”金小叶说完,直接进了船舱。 没了金小叶在面前,金小树就继续唱起“花花衣裳长长辫”来,他觉得这说的,就是方锦娘。 另一边,方锦娘回到家,就把五钱银子给了方母。 方母看到五钱银子脸色缓和了一些,但又道:“这也太少了!很多人都挣了一两多。” 方锦娘道:“娘,我眼睛不好,做活慢。” “那她们还有别的活儿要干,不能一做一整天呢!”方母道。 “我在那儿吃饭,也是要钱的。”方锦娘解释。 “那你为什么要在那里吃饭?少吃一顿又不会饿死。” 方锦娘一阵心凉。 少吃一顿确实不会饿死,但她在家里就喝点清汤粥,一天两顿就吃这个,她就算没饿死,也做不动活。 这也就算了,方母又道:“对了锦娘,娘给你说了一门亲事,开租船行的王老爷想娶你做妾,他愿意出六十两银子……” “娘!”方锦娘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她虽然不太出门,但最近在王姐那边干活,听说了不少事情。 租船行的王老爷,她就是听过的,这人住的离王姐家不远,还跟王姐娘家有点亲戚关系,王姐也就知道他不少事情。 在县城,纳妾的有钱人有不少。 有些男人纳了妾,对妾还算不错,比如李秀才,他那两个妾都是农村人,家里挺穷的,她们嫁给李秀才之后虽说日子过得并不富贵,还有很多活儿要干,但至少能顿顿吃饱不饿肚子,还能吃肉有新衣服穿,甚至就连她们的孩子,也被教养得不错,她们其实挺乐意的。 但也有些男人,娶个妾回来之后,对人家一点不好,就当个下人使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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