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上头派下来特地照顾马启军的,毕竟他是因公受伤,家里马大叔一个月才回来几天,就只有王婶儿照看,毕竟一个女的还得干农活,多少照顾不来。 这不,黑子接到任务开车来照顾马启军出行换药等事宜,现如今老大终于娶上一个好媳妇儿了,他也能回部队复命去了。 叶小媚被黑子按在马启军身边的凳子上。 嫂子?叶小媚脸一红,把凳子往母亲那边挪了挪。 马启军没有多想,只看她侧脸微红就知道是害羞了,反正以后叫嫂子的人多了去了,现在先熟悉熟悉也好。 “小媚多吃点。”赵梅专挑五花肉往女儿碗里塞。 屋里吃的一嘴流油的叶晓丫兴兴的跑过来:“妈,我还想吃肉。” 叶小媚赶紧把碗接过来,挑了半碗五花肉,又细心的夹了一大筷子红烧鱼,小心翼翼的挑了刺儿才递给小丫: “想吃就多吃点,今天肉肯定管够。” 马启军险些笑出来,那可不,今天的肉绝对管够,本来他是看到小媚的布鞋破了,只是单纯的给买了两双。 但是从县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晌午了,再给送过来的话正好赶上人家饭点,精通人情世故的母亲说啥都得让带点菜过来,还得要荤的,这样显得体面,也显得马家不小气。 看样子母亲还真是会操办,正好也饱了小媚和小丫的口福了。 只不过对面站着吃饭的大娘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菜盆,筷子翻来覆去的找肉。 李翠花一个劲的使眼色,平时由着就算了,今儿有客人还这么不懂规矩,今儿晚上必须得说说这母女俩了。 吃饱喝足,叶小媚和叶晓丫开始收拾桌子洗碗,李翠兰没等到晚上就去了东屋。 “敏之,你是做娘的,我先说说你,你说你大字不识几个也就算了,礼节也不懂?” 李翠兰坐在凳子上气呼呼的撇过脸去: “那菜盆都快被你扒拉出个大窟窿了?咋地?没吃过肉也没见过猪走啊,哪回家里割点肉不都是藏着掖着紧着你们老二家吃?咋还饿死鬼缠身了?” 王敏芝目光一怔,张张嘴没说出话来,只是看着默不作声的叶晓琳。 “还有你小琳,你背地里臭嘴巴也就算了,怎么能当着马启军的面儿还骂人呢?人家是大度不计较,要是计较了上去给你两嘴巴子你都没话说。” 李翠花手指头在半空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不是,娘,您今儿是中邪了还是咋了?”王敏芝这才插上嘴,怎么看都不像是平时的样子,平时那可是对她们一家子都是格外偏袒的。 叶晓琳哼哼,嘴角一勾嘲讽道:“哪里是中邪了?还不是掉钱眼子里了?恨不得把叶小媚一家子和马启军那死瘸子当神仙供着,不然婚后那一千块钱的聘金可就捞不上了。” 被说中心思的李翠花顿时脸黑了。 王敏芝这才回过神来,原来是这心思,怪不得马家人一来,这婆婆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不由觉得自己闺女不愧是读过初中的懂得就是多,看事情就是清晰。 李翠花憋了的老脸通红,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又生怕西屋的马启军听了去,只能咬牙压低声音道: “你们娘俩真是榆木疙瘩,我掉钱眼子里不错,我那还不是为了你两个儿子?叶强和叶虎都没成家呢,眼瞅叶强过了今年就三十了,叶虎也有二十六了吧,你说说我这是为了谁?” 李翠花气的喘粗气,想想自己这好心被当成驴肝肺还是不甘心,补了一句: “小琳你看不上瘸子,奶不怪你更不会把你往火坑里推,将来找个更好的也就罢了,让小媚嫁过去,咱又能捞上钱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儿吗?” 王敏芝觉得此话有理啊,刚想劝说女儿,发现她脸不是连鼻子不是鼻子的,也不知道气啥呢。 此刻,火辣辣的午后太阳倏然被一团乌云覆盖,清风徐来,吹进了西屋叶小媚的房间里。 叶小媚坐在床边,马启军坐在小媚的书桌前,空气又静又鬼魅。 桌上用面糊贴了一层报纸,虽然有些泛黄,倒是很干净,几本书摆在靠墙的部位。 马启军心道——听说这丫头是文盲,桌上放着的书大都是农业生产,蔬菜种植,畜牧业专业手册,还有一本母猪的养殖手册。 这一本是,本草? “你还看医书?” 终于打开话匣子了,不然二人心里忌惮的一触即发就要在这安静诡异的环境里爆发了。 “嗯。” 就嗯了一下?马启军回头看去,见叶小媚把脚上的水晶凉鞋摆放在床下,感觉歪了又重新摆了一下,这才满意的起身坐回床上。 一抬头四目相对,二人眼神里透着一丝无法言喻的火热。 哗啦啦!仲夏的雨滴跟敲鼓似的,把头顶的瓦盖敲打的啪啪作响。
第14章 心有灵犀 雨滴的节奏从有序,变作杂乱无章,哗哗哗! 叶小媚倏然挑眉看向马启军曲在轮椅脚踏上的腿:“你……你腿不疼?” 马启军脑海中还回荡着温热的画面,此刻被叶小媚这么一提醒,他被拉回现实。 他用右手摸了摸膝盖:“着实不疼了。” 叶小媚眼里有光,赫然起身凑过去,倏然觉得离的太近又退了两步。 看来那续骨草果真可以先缓一缓他的骨病,至少不会继续恶化: “那太好了,看来你是每天都喝我给你的那个……那个苦苦的草了?” 马启军见丫头眼里的光比看到那双好看的凉鞋还要亮,心动荡了一番,她这是关心他的腿呢: “嗯,喝了,每日都用来泡茶。” 太好了,叶小媚心里暗道,如果老天开眼,就让我叶小媚多赚点钱,把草药配齐了,您老也看见了,这么个好男人也不应该饱受痛苦。 叶小媚起身在窗前转了一圈,心里暗暗地祈祷。 马启军看的格外入神,从记忆中第一次来叶家,那时候她连句话都不敢说,到最近这阵子看到他总躲着他,再到眼前的轻松模样,越来越让人赏心悦目了。 “你希望我的腿能好?”马启军试探的问道。 “何止是希望。”叶小媚沉浸在喜悦中,话便脱口而出,转眸看向马启军时,她才抿唇微微低下头来。 “谢谢。”马启军声音好似从胸腔里发出一般,意味深长。 所有的医生都说没救了,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一个丫头希望他能好,虽然只是希望。 仲夏的雨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半个小时后,烈阳普照,大地上烘烤上来的水蒸气里夹杂着新鲜泥土和青草的味道。 马启军的车子在坑坑洼洼的水涡里渐渐远去。 叶小媚愣在原地,他为何要说谢谢?又不是已经治好了他的腿。 “姐姐!” 叶晓丫在院子里叫她。 回头一看,叶晓丫穿着姐姐的水晶鞋在院子里好奇的溜达,脚后跟像条船一样大出来小半截: “姐姐,等我长大了我也要穿这样好看的鞋子。” 这一幕把叶小媚逗笑了:“好,这也不难,也不用非得等到长大,等姐赚了钱就给你买好不好。” 十岁的叶晓丫许是今日终于饱饱的吃了一顿肉,心情也好了不少,脑袋点的跟捣蒜似的。 “小媚,你进来。” 赵梅等小媚进来后从怀里掏出一个手绢,打开后说道: “前年得亏了你养了几只长毛兔,小丫才能有机会进校门,这些钱是妈最近给人纳鞋底赚的,你拿去再买几只来。” 叶小媚微微一怔,也是啊,她之前就把兔子卖掉了,也不能瞒得过母亲,恐怕是发现兔笼子空了,也就顺理成章的被她猜到学费的来源。 叶小媚看了看有三十块钱呢,这个年代靠着纳鞋底赚三十块,那还不得不眠不休的干小半个月。 “妈,你最近这十多天没咋睡觉吗?”叶小媚心疼了。 “还说我呢,你那两天不也半夜捣鼓书呢吗?” “……”叶小媚还以为用纸遮住光就能瞒天过海了,没成想都被母亲知道了。 “行了,拿着吧,妈啊,前向后想觉得你说的对,知识能改变人的命运,现在是苦了点,可跟养兔子一样,等兔毛长出来不就能长久享福了吗。” 赵梅心里有一半的压力是来自于让孩子吃苦这件事上的,不过今天马启军这未来女婿是给足了面儿,她也不怕将来没人给小媚撑腰了。 “二十块钱就够了妈。”叶小媚拿了二十块钱。 说干就干,趁着现在夏天草长莺飞,到处都是青草,若是再耽搁几个月,到了秋天的话就没地方割草了。 次日清晨叶小媚就去县里了。 许是昨日下了一场雨,自己又穿上了水晶凉鞋,走起路来竟也不觉得捂脚,人也清凉不少。 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到了县城,刚好遇到一小伙子骑着自行车,劈腿骑在后座上的青年吹了一声口哨,戳了戳骑车的那人: “快看,这妞好正点,比你那对象可有料多了。” “哪里哪里?”骑车的人回头看去。 叶小媚下意识的低头,不是遇到流氓了吧,赶忙手捂在胸口,脚步越发快了。 自从她身体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后,在地里干农活的时候也有小伙子冲着她吹口哨,那感觉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谁知,咣当一声,一声惨叫传来。 叶小媚在人流穿梭的县城街道回头看去,那二人瘫倒在地上,车子前轱辘变了形,面前一根电线杆子明显是罪魁祸首。 叶晓丫差点笑出来,赶紧握住肩膀上箩筐的麻绳,快步挤入人群。 根据记忆,她钻入巷口,一路到了巷尾最后一家:“谢大爷在家吗?” 谢大爷就是那个买兔子给他的主儿,是一位退休干部,平日里就喜欢养一些花鸟鱼虫小动物什么的。 但是兔子繁殖后就越养越多,索性谢大爷就多了个门路,那就是卖兔子赚钱。 “谁啊。” “我,红梅村的叶小媚。”叶小媚自报家门。 大红铁门被从里面拉开插销,传来咯吱一声。 “呦,快进来。”谢大爷面容慈祥,虽然年岁已经六十多了,精气神好的很,本身就有退休金,养这些东西也是图个乐子,所以价格很好商议的。 叶小媚进了院子,四周搭着窝棚,棚下全都是各种小动物,还有鹦鹉,小狗,院子里乱窜的就是几只狸花猫。 池子里还养了不少金鱼,石头上趴着几只乌龟慵懒的晒着自己的盖子。 “谢大爷长命百岁,长命百岁!” 叶小媚刚想说来意,被一声鸟语吓了一跳,回头看去,一只红毛鹦鹉正在树枝上窜跳。 叶小媚看直了眼,指着那鹦鹉:“谢,谢大爷……那鸟说人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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