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公这是什么意思?” “这小吏先让咱家带回东厂吧,若是他命大,明日咱家自会派人送他回来。” 景暄和呼吸一滞,若是让魏福忠将阿呆带回东厂,还不知用什么方法处置他呢。 绝对不行! 可是现在她势单力薄,即使道理全在她这边,只要魏福忠说个不字,她又能如何? “老大,这位公公刚才是和我闹着玩的,就让我和他去东厂吧,他是绝对不会害我的。”阿呆到现在还为魏福忠说话。 “闭嘴。”景暄和撇过头,低声骂道,原来说人笨得去死是有道理的。 正在僵持中,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太监的长音。 “圣谕到——” 魏福忠听到这三个字,赶忙在小太监的搀扶下起身。 “魏公公,皇上午睡刚醒,好像染了些风寒,急着传魏公公回宫呢。” “奴才这就起身。”魏福忠赶忙道,又沉吟了一下,对景暄和说:“现在咱家有要事在身,不容耽搁,你们先告退吧。” 景暄和一听“你们”,不禁大喜,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她赶忙解开绑着阿呆的绳索,与阿呆一同告退。魏福忠的目光却落在了她的背影上,似乎在思索什么。 回宫的轿子中,小太监端上一盏蜜枣,这些枣子十分红润,色泽晶莹,一看就是最上品。 “干爹,别为这些莽夫生气,这是南直隶刚进贡到宫里的金丝琥珀蜜枣,两京一十三省中,就属这儿的蜜枣又大又甜,还请干爹享用!” 魏福忠拿起一颗枣,有些恍惚地说:“曾经也有人在我最落魄的时候给了我三颗蜜枣,可以说,就是靠那三颗蜜枣,才支撑着我走到了现在。” 小太监连忙说是。 “那是我第一次吃那么好的东西,当时我就在想,要是每天我都能吃到这样的佳肴,该有多快乐啊,谁想现在,天天吃,倒觉得腻了呢。” “干爹洪福齐天,区区几个蜜枣又算什么,往后还有数不尽的珍肴佳品,供干爹享用呢。” 魏福忠将烟杆放在一边,抬眸道:“如果说,给我这三颗蜜枣的人,是你姐姐呢?” 小太监顿时愣在当场,他惊愕地抬头,只对上一双带着散漫微笑的眼眸。 *** 去建宁寺的途中,景暄和一路都没有说话。 阿呆问:“老大,不会是我惹你生气了吧,你要打要骂就发泄出来,不要不说话啊。” “不关你的事。” “那你的表情为什么这么难过?阿呆从来没见你这样难过的样子。” 景暄和扯开一抹笑容,道:“我看起来很难过吗?” “是啊,老大你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每次你难过的时候,眼睛就像在下雨。” “你这呆子懂什么?”景暄和摇摇头,说:“你可知道,刚才那位公公是谁?” 阿呆平静道:“不就是号称九千九百岁的东厂督主魏福忠吗?” “你知道?” 阿呆的回答倒让景暄和惊讶了,如果他知道,为何还敢与魏福忠同归呢?要知道,死在魏福忠手下的冤魂,简直是不计其数。 “那人不光架子大,衣服还是圣上御赐的,大家对他都噤若寒蝉,也只有魏福忠敢这样吧。” “你就不怕吗?” “怕什么?事情是我一个人惹出的,男子汉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阿呆不想把老大也牵连进来,进了东厂,最多也就是一死吧,难道这世上还有比死更可怕的吗?” “当然有,最可怕的是生不如死!”景暄和顿了顿,道:“曾经有四个平民在暗室里喝酒谈心,一人大骂魏福忠,其他三人战战兢兢,不敢说话,还未骂完,便有东厂番子冲进来,将四人带走。他们当着魏福忠的面将那人剥了皮,其他三人失魂落魄,差点被吓成了疯子。难道这样,你还不怕么?” “怕,可是怕又有什么用呢?”阿呆舔了下嘴唇,道:“老大能够牺牲培养了很长时间的蜘蛛,来救我的命,阿呆已经很感激了,能帮我到这个份上,已经足够了。” 景暄和看着这双黑眸,突然笑了:“看来我得重新认识一下你了,这还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又蠢又笨的阿呆么?” 阿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自己在难过什么了吧?” 景暄和沉吟了一下,道:“如果你找了很久的人,有一天却发现,他变成了你完全不认识的样子,你还会认他吗?” “你说的是亲人还是朋友?” “有区别吗?” “当然有。”阿呆煞有介事道:“如果是朋友,那么我会尊重他的选择,因为每个人想法不一样,要走的路也不同,可若是亲人,就不一样了,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无论选择如何,总归应该殊途同归的。” 景暄和叹息了一声,道:“说得对,不过我现在想一个人静静。” 一扬马鞭,白马嘶吼了一声,加快速度,将阿呆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老大,你又欺负我!”阿呆瘪着嘴巴,只怪坐下的黑驴太慢了。
第10章 烈火迷雾(1) 四位奇人与一只烤鸡的…… 前任左都御史于景涟家有两个孩子,于歌笛和于恺之。 这两人性格一静一动,在姐姐于歌笛安静腼腆,成为名门淑女的时候,弟弟于恺之就就像个泥猴子一般,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于恺之不是个听话的性子,可他却很怕自己的父亲于景涟,比如父亲说男孩子应该正襟危坐,他每次就笔直地坐着,将手放在膝盖上,连头都不敢动,即使额头冒出细汗,或是有苍蝇蚊虫飞过,他也不动。 又比如,父亲说男孩应该学骑马射箭,即使于恺之不喜欢这些东西,也硬着头皮上马,有次他从马上摔下,膝盖都破了,他仍是二话不说,继续上马。 于歌笛喜欢研究蛇虫鼠蚁,于恺之却痴迷山水画,巧合的是,于恺之和东晋的著名画家顾恺之名字相同,于景涟总说,于恺之喜欢画画,是上天冥冥之中的缘分。 这样性格截然不同的姐弟,感情却很好,于歌笛闲逛书斋时,总不忘给弟弟带一些奇人异士的书画,而于恺之与友人在山水间徜徉时,也不忘给姐姐抓一些样式奇特的昆虫。 景暄和来到大明后,因为不忍心忠臣之后蒙冤,所以一直在帮于歌笛找弟弟,可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史书上,于景涟冤死后,这家人的故事也戛然而止了,再没留下只言片语。 谁也没有想到,八年后,他们二人竟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见面。 景暄和看到于恺之在杀父仇人魏福忠面前卑躬屈膝的一刹那,甚至升起一个念头,要是他在流亡途中病死了该有多好,总比这般窝囊地活着要好,可他是原主的亲弟弟,能够活着,总比死要好的。 如果于歌笛在的话,应该也会这样想吧。她不知道当年流亡途中于恺之发生了什么,更加不能代替他去抉择。 不过。 八年能够改变太多东西了,更何况,有时一个选择便能让人走上南辕北辙的道路,又何须八年那么长? 景暄和的思绪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纷乱交错,只觉得内心有种说不出的苦涩,真是造化弄人啊。 不觉间便来到了建宁寺。 景暄和摇了摇头,现下想这些又有什么用?且先做好眼前的事吧。 …… 奔波了一天,时间已近傍晚,夜雾笼罩中,建宁寺显得格外肃穆沉寂,杏黄色的围墙,鸦青色的殿脊,还有暗红色的大门,不远处传来诵经的声音,和着一幕幕剪影,荡漾在夕阳的余晖之下。 香客大多回去了,只有一个小和尚缓缓向他们步来,道:“阿弥陀佛,众位施主光临我寺,有何贵干?” “我们是锦衣卫来查案的,小秃驴,还不快让你们住持来见我们,要晚了一刻,小心你的脑袋。”那眼珠灵活的小旗抢先道。 景暄和瞪了他一眼,有些抱歉地说:“这位小师父,我的属下有些莽撞,还请您见谅,我们正在追查一起大案,现在线索指向贵寺,事关重大,还请您立刻禀报住持,多谢了。” “原来如此,我这就禀报师傅。”小和尚并未理会小旗的粗言,朝他们双手合十,便转身离开了。 小旗翻了个白眼,说:“假模假样的。” “咦,我怎么听到了奇怪的声音?”景暄和转头问阿呆。 “老大,什么声音?” “我听见一条大狼狗在狂吠,真是莫名其妙啊。” 小旗不解道:“哪有什么大狼狗?你幻听了吧。” “喏,大狼狗又叫了。”景暄和笑着说。 “你……”小旗这才明白景暄和是在讽刺他,他恶狠狠地说:“你给我等着,本少爷给你当下属,真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等这案子了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悉听尊便。”景暄和不怒反笑,也不知这小旗哪来这么大的火气,怪不得额头上长痘痘,原来是气生多了,上火所致。 不多时,小和尚回来了,对他们说道:“师傅正在闭关,不好见客,让我通报一声,因为寺院中有三十二间禅房,若你们一间一间地搜,肯定颇费工夫。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师傅让我领你们在寺中歇息一晚,明早再进行探查,不知各位施主意下如何?” “也好。”景暄和点头道。 “本少爷才不想住你这寒酸的破地方呢!”小旗打了个哈欠,“要住你们住,我先走一步。” 景暄和蹙眉道:“你要走也可以,但明日还要查案,你若是来迟了……” “我保证,绝对不会来迟。”他说着便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寺庙。 其他四人似乎对他这嚣张样子见怪不怪了,只是随景暄和一同在寺中住下。 *** 吃了斋饭,众人便回房歇息了。 景暄和与阿呆住在邻间,阿呆似乎很累,不多时就从他的房中传来呼噜声,景暄和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她披了一件外衣,只觉得房中有些闷,便推开窗户透气。 不知从哪传来一阵奇香,是烧烤的香味,景暄和不禁想起自己以前做的叫花鸡,那叫一个外酥里嫩,唇齿留香,大家吃了都赞不绝口。这样一想,肚子便有些饿了,说实话,晚上吃的白菜豆腐不光淡而无味,甚至根本没填饱肚子。 脚步不禁循着香味走去,寺里有一片大湖,湖边点着莹莹星星的灯火,穿过一座座庙宇,看着里面的佛像,影影幢幢,让人不禁升起畏惧。 景暄和远远地便望见四人架起一个烧烤架烤火,烤架上有一只野鸡,正向外散发着香味。 “你们怎么在这里?”景暄和看着这群熟悉的身影,说道。 四人惊讶地转过身来,正是锦衣卫的四名小旗。 和景暄和一样,他们也没有填饱肚子,所以相约着从寺庙旁的农家买来几只鸡,打打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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